首页 -> 2007年第6期


陈独秀谈《红楼梦》

作者:朱 洪




  反对把《石头记》当做善述故事的历史
  
  1917年3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答钱玄同(文学改良)》,谈到章太炎称《红楼梦》善写人情:“国人恶习,鄙夷戏曲小说为不足齿数,是以贤者不为,其道日卑,此种风气,倘不转移,文学界决无进步之可言。章太炎先生,亦薄视小说者也。然亦称《红楼梦》善写人情,夫善写人情,岂非文字之大本领乎?庄周司马迁之书,以文评之,当无加于善写人情也。八家七子以来,为文者皆尚主观的无病而呻,能知客观的刻画人情者,盖少,况人善写者乎?”
  章太炎在日本讲训诂,陈独秀是听课客之一。章太炎一向瞧不起小说,却赞扬《红楼梦》善写人情。这是不低的评价,因为《庄子》、《史记》也谈不上善写人情呢!
  这是陈独秀借章太炎的话,赞扬《红楼梦》的作者善写人情。“八家”指唐、宋八家,“七子”指明前七子和后七子。在陈独秀眼里,明前七子和后七子,加上归、方、刘、姚四人,构成了阻碍文学进步的十八妖魔。其中,“方、刘、姚”是桐城派的代表人物方苞、刘大魁和姚鼐,他们是陈独秀的前辈老乡。
  章太炎关于《红楼梦》善于写人情的思想,陈独秀4年后借为《红楼梦》写序,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亚东图书馆1921年5月出版《红楼梦》时,汪原放不仅在卷首刊登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初稿》,同时刊登了时任广东教育委员长的陈独秀4月写于广州看云楼的《红楼梦(我以为用(石头记)好些)新叙》。陈独秀和胡适友谊出现了裂痕,但不影响汪原放和他们之间的关系。陈独秀开头说:
  中土小说出于稗官,意在善述故事;西洋小说起于神话,亦意在善述故事;这时候小说历史本没有什么区别。但西洋近代小说受了实证科学的方法之影响,变为专重善写人情一方面,善述故事一方面遂完全划归历史范围,这也是学术界底分工作用。
  我们中国近代的小说,比起古代来自然是善写人情的方面日渐发展,而善述故事的方面也同时发展;因此中国小说底内容和西洋小说大不相同,这就是小说家和历史家没有分工底缘故。以小说而兼历史底作用,一方面减少小说底趣味,一方面又减少历史底正确性,这种不分工的结果,至于两败俱伤。
  胡适曾在美国谈过中西传记文学的区别,陈独秀在这里谈到中西小说的区别。在他看来,中国人写小说和写历史不分,导致了两个坏的结果,既写不好小说的人情,又影响了历史的正确性。不像西方,小说归小说,历史归历史,分工明确,前者专写人情,后者专写故事。中国文人,因怕扰祸,常常把故事隐藏在小说里。官方的史书,常隐瞒实情。所以,后人更喜欢读小说,因为里面有真实的东西。陈独秀认为做历史的和写小说的应该分工进行,才是学术界的好现象。
  陈独秀怎么看《红楼梦》呢?他说:“拿这个理论来看《石头记》,便可以看出作者善述故事和善写人情两种本领都有;但是他那种善述故事的本领,不但不能得读者人人之欢迎,并且还有人觉得琐屑可厌;因为我们到底是把他当作小说读的人多,把他当作史料研究的人少。”
  这段话表明,陈独秀读《石头记》,是把它当小说看,而不要当历史看。这和胡适有根本的区别,因为胡适是把《红楼梦》当曹家的历史看,而不是当小说看。这和两人的文化结构有关,胡适更接近历史学家,陈独秀走的则是另外的路子。对于胡适考证《红楼梦》,把它当历史和故事看,陈独秀是反对的。他说:
  今后我们应当觉悟,我们领略《石头记》应该领略他的善写人情,不应该领略他的善述故事;今后我们更应该觉悟,我们作小说的人,只应该作善写人情的小说,不应该作善述故事的小说。
  什么诲淫不诲淫,固然不是文学的批评法;拿什么理想,什么主义,什么哲学思想来批评《石头记》,也失了批评文学作品底旨趣;至于考证《石头记》是指何代何人底事迹,这也是把《石头记》当作善述故事的历史,不是把他当作善写人情的小说。
  “拿什么理想,什么主义,什么哲学思想来批评《石头记》,也失了批评文学作品底旨趣”,其中有否定胡适拿实用主义来研究《红楼梦》的意思。“至于考证《石头记》是指何代何人底事迹”,就明确地说的是胡适考证《红楼梦》。但陈独秀点到为止,并没有进一步批评。陈独秀写此文前几个月,发生了《新青年》风波,陈独秀、胡适几乎翻脸。所以,陈独秀一方面不同意胡适的观点,一方面措词委婉,以免进一步闹僵。因为两人是新文化运动的战友,矛盾公开了,不是给外人看笑话吗?
  在陈独秀看来,《石头记》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该书有许多琐屑可厌的地方。他最后说:“我尝以为如有名手将《石头记》琐屑的故事尽量删削,单留下善写人情的部分,可以算中国近代语的文学作品中代表著作。”
  这话是说,如果不“尽量删削”其中的“琐屑的故事”,《红楼梦》就算不上“中国近代语的文学作品中代表著作”。
  陈独秀写《红楼梦》的序,是受亚东图书馆老朋友汪原放之托。从内容看,陈独秀是不同意刚刚与自己闹了矛盾的胡适的观点的。但后人不完全这么看。
  1973年7月,李希凡和蓝翎写成《中国小说史研究中的一场尖锐的斗争》,谈到陈独秀写此文与胡适的关系说:
  机会主义的头子陈独秀,也让胡适牵着鼻子跟在后边充“新红学家”,大谈《红楼梦》。他竭力反对在《红楼梦》研究中宣传主义,胡说“拿什么理想,什么主义,什么哲学思想来批评《石头记》,也失了批评文学作品底旨趣”。这难道不是地道的“少谈些主义”的腔调么。
  “这难道不是地道的‘少谈些主义’的腔调么”,那意思是说,陈独秀和胡适在研究《红楼梦》的态度上,步调是一致的。这是李希凡和蓝翎在阶级斗争的特定年代,得出的另外一个结论。
  
  沈雁冰支持陈独秀删改《红楼梦》的意见
  
  陈独秀关于删节《红楼梦》的思想,不只是写在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红楼梦》序里,他的思想早在4年前,就发表在1917年8月1日《新青年》第8卷第1号《三答钱玄同》的信里了。他写道:
  中国小说,有两大毛病:第一是描写淫态,过于显露;第二是过贪冗长(《金瓶梅》、《红楼梦》细细说那饮食,衣服,装饰,摆设,实在讨厌!)。这也是“名山著述的思想”的余毒……至于普通青年读物,自以时人译著为宜。若多读旧时小说,弹词,不能用文学的眼光去研究,却是徒耗光阴,有损无益。并非是我说老究的话,也不是我一面提倡近代文学,一面又劝人勿读小说,弹词,未免自相矛盾,只因为专门研究文学和普通青年读书,截然是两件事,不能并为一谈也。
  “《金瓶梅》、《红楼梦》细细说那饮食,衣服,装饰,摆设,实在讨厌!”这句话,可以看出陈独秀非常不喜欢《红楼梦》里烦琐的细微末节的描写。
  1934年春,曾帮助陈独秀编辑过《新青年》的沈雁冰(茅盾),为便于中学生从《红楼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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