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广西龙胜包产到户始末

作者:罗平汉




  1962年春,龙胜县委将当时生产队的情况分为四类:一是坚持集体统一经营,即坚持统一生产计划,统一劳力调配,统一分配;二是包工不包产,即将部分或全部耕地包到户,按田亩确定工分数量,实行长年包工,不定产量,产品归生产队统一收割和分配;三是包工包产到户,包产以内的按产计工分,统一分配,超产部分按比例分成或全给社员,即群众所称的“吃尾巴”;四是按人口或基本口粮分田到户,各种各收,各交公粮,对五保户、困难户适当照顾。另外,还有少数高、深山散离户和生产组,经县、社批准,只交公粮。据龙胜县委办公室掌握的情况:“在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的生产队经营管理形式还没有很好地定下来,有的是基本定下来了,又因为其他制度方面没有很好地跟上来或是其他因素的影响,又在动摇,在变动。这个动摇变动是,向长期包工包产,包产内归小队集体分配,超产归私人,或者是分田包产到户等单干方面发展。”据这年春的统计,龙胜全县属于一类和二类的生产队有688个,占生产队总数的45.2%;属于第三类的生产队有830个,占43.4%;属于第四类的生产队有218个,占11.4%。
  当时,龙胜县委提出的方针是“巩固一类,提高二类,改造三类,反对四类”,实际上允许第三类即“吃尾巴”的存在。这时,桂林地委领导来到龙胜,认为包产到户的实质就是单干,是对社会主义阵地的动摇,责成县委采取紧急措施,大力扭转,但遭到干部群众的抵制和反对。该县日新公社的仰腊大队,搞包产到户后曾被扭转过来,但工作组一走又搞包产到户。这里的群众对来了解情况的干部说:“请你们转告公社和县委,今年不要管我们,给我们自己先做一年。”该县和平公社三全大队马才生产队的干部和社员对公社干部说:“你回去对公社汇报就说我们是长期包工,统一分配,贯彻多劳多得,又照顾困难户,总会合理的,但我们怎样具体做,请你就莫多管了。”龙胜从大队、公社到县里都有干部对包产到户明里暗中支持。日新公社平西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带头给社员分田包产到户,这个大队的大队长说:“先给他们搞一两年,以后生活好了再来。”龙胜县委办公室整理的一份材料中也承认:“有的领导同志到了困难较多的队,看到情况难扭转,点了头给他们搞第三类,别队一听到领导同志到的地方都这样做了,消息一经传出,也就跟着,就这样地退了下来(指从一类、二类退到三类——引者)。”至1962年3月下旬,龙胜全县1994个生产队中,属于第一类的有747个,占37.5%;属于第二类的有305个,占15.3%;属于第三类的有835个,占41.9%,属于第四类的有107个,占5.3%。第三类和第四类加起来,接近全县生产队的半数。于是给人的印象是龙胜半个县在搞包产到户。
  
  邓子恢:你就让他们单干怕什么?
  
  1962年2月下旬到3月中旬,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南宁参加全国农垦工作会议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向他汇报说,广西已有不少生产队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龙胜50%的生产队已经包产到户了,区党委感到压力很大。邓子恢说:“你就让他们单干怕什么,先把40%多的集体经济搞好,其他50%多的慢慢来,当然也不要公开承认他们单干。”
  4月,邓子恢和张云逸到桂林检查工作,桂林地委希望邓子恢谈谈如何处理龙胜的包产到户问题。邓子恢对此明确表示:“解决包产到户问题,要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他对桂林地委说,不应该包产到组、包产到户,而现在已经到组到户的,就马马虎虎,睁个眼闭个眼算了,等秋收以后再慢慢搞,不要影响生产。他还说,群众不自愿的东西就不要搞,没有利就不能自愿,不自愿就不能结成组织。集体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多用劳动力,开辟生产门路,但如果组织不好,窝工浪费,优越性就没有了。单干在一定条件下有它的优越性,但发展下去,要两极分化,所以我们要走集体化的道路。张云逸在邓子恢讲话中插话说:“我们一切为了生产,离开它,什么都完了。现在搞不好,就是我们的干部不懂得当家,不会组织人力、物力,不会算账,当个队长不容易呢!十口之家就不好当。”
  随后,邓子恢和张云逸又亲自去龙胜作了调查。在调查中邓子恢指出:解决包产到户问题,要从有利生产,有利团结出发,要实事求是。可以包工到组,也可以包产到组,小村独户的也可以包产到户,不要怕说右倾,不要怕说单干。包产到户实际上并不是单干。经济工作要坚持自愿互利,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强扭硬转。
  
  陶铸、王任重到龙胜
  
  龙胜半个县搞包产到户的情况,不但在广西影响很大,就在整个中南地区也可以说是包产到户之最,自然引起了中共中央中南局的高度重视。其时,一度沸沸扬扬的安徽包产到户即“责任田”正在纠正,毛泽东对包产到户的反对态度也日趋明朗。毛泽东曾对人民公社内部的两个平均主义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为此付出了许多的心血,亲自主持制订了农业60条,决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但他同时又认为,有了农业60条和下放基本核算单位,人民公社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人民公社就能巩固和发展。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是人民公社体制调整的底线,突破这条底线的包产到户,实际上就是搞单干,就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在这样的背景下,1962年6月初,时任中南局第一书记的陶铸和第二书记的王任重来到了龙胜。在听取了龙胜县委的汇报后,又来到日新公社的都坪大队更坪生产队和中坪生产队作实地调查,并同广西区党委、桂林地委和龙胜县委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
  在6月7日龙胜县委会上,陶铸和王任重都作了讲话。陶铸在讲话中指出:“龙胜的单干问题向全自治区敲起了警钟,也向全中南、全国敲起了警钟。这不仅是龙胜的问题,也是全中南和全国性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单干风呢,陶铸对此作了实事求是的分析。他认为,贯彻60条,民主得到了发扬,群众敢讲话了。1958年以后,出了共产风、瞎指挥,把农民搞苦了,引起了相当多的人的不满,许多人怀疑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于是形成了一股单干思潮。陶铸在讲话中还指出,对龙胜到底有多少真正的单干,要作具体分析,不能把基本是搞集体的说成是单干,“吃尾巴”这种情况有的也可以算是集体。如果口头这样说,但实际上连头也吃掉了,才能算是单干。因此,他并不认为龙胜半个县搞包产到户单干,而是“估计大体60%到70%基本是集体的。百分之三四十基本单干”。他同时要求解决单干的问题,“要做好工作,不能压,要采取措施”,并提出了龙胜三年不加征购任务、调进200万斤大米、搞好生产队的分配、加强生产队经营管理、严格生产责任制等措施来解决单干问题。对于坚持单干的群众如果说服不过来,陶铸表示可以同意他们再搞一年,并帮助他们,不要对其采取歧视、打击的态度。王任重也在讲话中说,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对集体发生动摇,主要是这几年工作没有做好,“如果我们允许选择,大部分都单干去了,30%也保不住。生产搞不好,难怪人家要单干,生产往上去,集体就会发展”。
  
  毛泽东肯定的文件
  
  陶铸、王任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的问题——在广西龙胜县举行的座谈记录》。《座谈记录》指出:“执行‘60条’以来,多数人积极寻找改进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办法,以求迅速增加生产,改善生活。这是龙胜县目前形势的主流。同时,确实有一部分贫下中农对社会主义道路发生了暂时的动摇;也确实还有一小部分地富分子和少数富裕中农留恋资本主义道路,积极进行单干,但这不是主流。”《座谈纪录》认为,原来估计全县有60%甚至70%的生产队单干了,事实上单干的并没有那样多。原因是由于界线不清,把那些正确地采取田间管理责任制的和其他基本上仍是集体经营的生产队,都算到“单干”里面去了。目前龙胜全县的生产队中,大约有60%到70%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性质;有20%到30%基本上属于单干,不过还保留着某些集体经济的因素;还有大约10%完全是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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