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怎样认定《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作者?

作者:史 其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是上世纪中共在国际斗争中的名篇。当时发表时,作者署名为“人民日报编辑部”,并注明“这篇文章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由人民日报编辑部写成的”。
  2002年1月出版的《胡乔木集》,和此前出版的《胡乔木文集》,都收录了这篇文章;《胡乔木集》的编者在“编者的话”中,还说明:“在国际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中,他(指胡乔木——引者)撰写了《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由此我们得知,这一名篇的作者是胡乔木。
  但是最近看了新出的《毛泽东传》和其他当事人的回忆,并联想到这类“职务作品”的署名和最终归属问题,觉得有加以讨论的必要。
  新出的官方权威传记《毛泽东传》中,对此文写作的来龙去脉,有过交待:
  1956年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作反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中共领导层在毛泽东主持下,讨论了此事,决定由陈伯达执笔,经领导层多次讨论特别是毛泽东的多次修改,于1956年4月5日,发表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即“一论”),向世人表明中共对斯大林问题的看法和立场。文章第一次不用社论名义,而以“人民日报编辑部”署名,并在题目下注明:“这篇文章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由人民日报编辑部写成的。”
  不久,又发生了“波匈事件”,特别是南斯拉夫的铁托对此事发表的看法——认为原苏联那一套社会制度必然会产生“斯大林主义”等,引起了毛泽东的关注。该年11月,毛泽东又多次召集领导层开会讨论这一问题,最后决定再写一篇文章,表明中共的看法。毛泽东最先提出这篇文章题目用《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后决定还是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即“再论”),以与前文相衔接。
  至于《再论》起草的具体过程,《毛泽东传》并没有多说,只是说毛泽东开始提议胡乔木负责起草,并多次召集领导层讨论和修改,“共八易其稿”,最后引述吴冷西的回忆由胡乔木、吴冷西、田家英三人修改后毛泽东最后定稿。但当时参与该文起草工作的吴冷西,在他的《忆毛主席》和《十年论战》中,却详细地叙述了《再论》的起草过程。
  我们来看吴冷西在《忆毛主席》中所列出的该文具体写作时间表:
  1956年11月4日,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匈牙利局势。毛泽东提出再写一篇文章回答国际上已经出现的需要回答的问题,并交代胡乔木、田家英和吴冷西三人,要他们预先作准备。
  该年11月25日、27日、28日、29日,毛泽东召开中央常委会议,广泛讨论当前国际局势。经过四天的讨论,毛泽东归纳大家的看法为四个要点:一是十月革命道路的普遍性;二是每国都有不同情况,但都要学苏联基本经验,走十月革命道路;三是斯大林的基本路线和苏联建设成就是主要的;四是要区分两类矛盾,不能用对敌人态度来对待斯大林。他交待胡乔木先起草第一个提纲给他看看。
  12月2日晚,毛泽东又召开中央常委会,他一上来就对整篇文章提出设想,并定下文章题目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毛泽东在会上更具体地阐述文章的基本观点,并在最后指定胡乔木和吴冷西起草这篇文章,田家英也参加。会后,胡乔木、吴冷西和田家英三人商量了写作分工:每人各写一部分,然后由胡乔木统改一遍。由于毛泽东对该文观点讲得很具体,所以胡等三人写起来很容易,12月11日即印出了初稿。
  12月13日,毛泽东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三人起草的初稿。会上意见较多,主要是正面阐述不充分,辩解过多。胡乔木、吴冷西、田家英三人根据会上提的意见,经过四天努力,即18日又拿出了修改稿。
  12月19日、20日两天,毛泽东连续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稿。大家又提了许多具体修改意见。胡乔木根据大家的意见,设计出了一个修改方案,先按原来分工三人分头修改,然后由胡乔木统改。
  12月22日,毛泽东主持中央常委会对修改稿进行讨论,提了一些意见,认为基本可以,决定提交政治局会议讨论。
  12月23日、24日,毛泽东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好的稿子。结果意见还是不少,毛泽东在会上讲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些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转化成对抗性矛盾;他还讲到不仅要为苏联革命伟绩辩护,还要为苏联建设伟绩辩护。政治局会议最后原则通过这篇文章,要求起草者根据会上的意见作出修改后再提交到中央常委会审定。会议之后,胡乔木、吴冷西和田家英,抓紧用一天一夜时间在胡乔木家中对稿子作了逐段修改。
  12月27日下午,毛泽东召开中央常委会,讨论三人再度修改的稿子。常委们提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意见,毛泽东在稿子上动手修改了三四段。之后,毛泽东要求三人马上动手修改,修改好一段送他一段,要当晚就定稿,第二天就见报。于是,三人没有回家,在食堂吃了饭后就立刻到毛泽东住处后面的居仁堂开始修改工作。修改好一段,即由田家英送毛泽东,毛泽东在卧室等着,随到随看随定稿。就这样紧张工作了一个通宵,最后三人一同到毛泽东处,把最后几段送毛泽东审阅定稿。全文中文稿定稿后,译文也定稿,毛泽东决定新华社12月28日发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人民日报第二天即12月29日见报。
  由以上吴冷西的这一详细具体的起草《再论》的日程表,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再论》一文,从提议写作、出题到具体思想以及修改、定稿等,全是毛泽东一人所操作主导,因此说该文是“毛泽东著作”也无不可(当然其他中央领导也贡献了观点和意见)。《毛泽东传》说:“这篇文章是中央领导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在其中起着指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这是符合实情的。
  第二,从具体起草过程看,《再论》的起草者是三人,即胡乔木、吴冷西和田家英。虽然胡乔木在起草中起的作用大一些,但那两人也并非一般的参加者,只做些查资料和参与讨论的工作,而是一开始就被毛泽东指定为《再论》的起草者参与起草工作,以后还参与分工撰写、修改一直到最后再修改定稿。
  第三,胡乔木当时是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又是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也是毛泽东的秘书,吴冷西则是新华社社长,三人都是党内有名的“笔杆子”,经常被中央指定参与党内高层文件和文章的起草工作。应该说,这都是他们的“职务”工作,因而他们起草的“作品”,似以被视为“职务作品”为宜。如何处理“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一种方法是中共八大的“开幕词”。大家都知道:毛泽东一生从不要别人为其起草讲话和文章,都是自己动手,但唯一的例外则是中共八大的“开幕词”。本来毛泽东自己已写过两次稿子,但都没有写完。他先要陈伯达帮他起草,陈写好后给他,毛泽东不满意,说太长,又扯得太远;后来他要田家英帮他起草,田家英写好后,毛比较满意,作了修改送其他常委阅后就照这稿子在八大会上讲了。讲后获得好评,毛泽东对人说:“开幕词是谁写的?是个年轻的秀才写的,此人是田家英。”毛泽东的这篇八大开幕词,后收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中,是作为毛泽东的著作收的,而不是起草人田家英的“著作”。
  再有一个问题,《再论》中有许多重要的思想理论观点,如社会主义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等,这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所作的研究,是我们研究毛泽东思想发展的重要资料。《毛泽东传》说,毛泽东“主持撰写的‘两论’,既是他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的理论成果,又是他对这些问题进一步研究的理论准备”。如果《再论》成为胡乔木的“著作”,《再论》中的那些重要理论观点,不也都成为胡乔木的了吗?
  胡乔木同志显然对《再论》的写作做过重大的贡献。编者将此文收入《胡乔木文集》也许有很充分的理由,但是,鉴于上述写作过程,在收入《文集》时加一个注释,说明情况,是不是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