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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中央苏区(下)

作者:黄少群




  
  历史上的第一次“落马”
  
  邓小平历史上的第一次“落马”是在中央苏区,时间是从1933年的3月到6月。当时,“左”的中共临时中央把他作为“江西罗明路线”的代表,即“邓、毛、谢、古”而加以批判斗争并关押劳动,整整三个月。因为他不仅是“邓、毛、谢、古四个罪人之一”,又是所谓“毛派的头子”(毛泽东语),对他的批判斗争就更加严重。
  这个过程可以分作三段来叙述。对有些书中我认为叙述不确的地方也将在文中略加说明。
  (一)“左”倾中央为什么要整邓小平?
  1933年初,博古、洛甫一进中央苏区,就抓住 “罗明路线”,在中央苏区掀起了反“罗明路线”的“二月旋风”;3月又将这股旋风刮到江西,抓住了邓小平,掀起反“江西罗明路线”的高潮。其实,反“罗明路线”和反“江西罗明路线”,矛头都是指向毛泽东的。
  前已述及,“左”倾中央一直不喜欢邓小平。在上海,王明中央就冷落了他半年。邓小平也说过对王明“向无好感”。他到瑞金后,经过实地观察,执行了毛泽东的主张和政策,并没有执行王明中央的“进攻路线”。项英指责他执行 “富农路线”,就已经发出了一个信号。他和毛泽覃、谢唯俊、古柏都是党内的务实派,都对“左”倾教条主义者动辄对苏区工作指手划脚、批判指责很反感,都为毛泽东遭受的批评感到不公。他们曾讥刺那些从上海派来的脱离苏区实际的“左”倾领导者是“洋房子先生”,说他们专门到苏区来“找岔子”。针对有人批评毛泽东是“狭隘经验论”,说什么“马列主义是大城市里产生的,山沟里产生不了马列主义”,他们反驳说:“大城市里产生了立三路线,我们苏区的山上,却全是马克思主义。”特别在赣南会议上,他们公开表示不同意会议决议中对中央苏区实际是对毛泽东的批评和指责。这一切都更加引起“左”倾教条主义者对邓小平的反感。
  事情的起因带有某种必然性。
  寻乌失守后,会昌县委书记兼中心县委组织部长罗屏汉,于1932年12月21日给中共江西省委写了一份工作总结。总结中以自我批评的口吻检讨说:县委乃至中心县委都存在着严重的“纯粹防御”观念,没有主动向敌人出击,才导致“寻乌事件”的发生,致使会昌、寻乌、安远三县一些边区被敌军占领。
  罗屏汉总结报告中说的“纯粹防御”和“主动向敌人进攻”即“进攻路线”,乃是“左”倾中央自“宁都会议”以来排斥、打击毛泽东喊惯了的口号,已成了中央的“一贯指示”。
  中共江西省委接到罗屏汉的报告,在给苏区中央局的报告中,也认为会、寻、安中心县委存在“纯粹防御”和“消极防御”的错误。于是,“左”倾教条主义者终于抓到了整邓小平的口实。
  (二)邓小平挨整的过程和他的不屈态度。
  1933年2月23日《斗争》第3期发表任弼时的文章:《什么是进攻路线?》,文章指责“永吉泰与会、寻、安长期陷在纯粹防御的泥坑中”,其结果“则产生白军团匪进据寻城的事件,使群众受到敌人的摧残”。
  中共江西省委迫于博古等人的压力,不得不采取两条措施:一是将邓小平从会、寻、安中心县委书记调任省委宣传部长;二是于1933年2月28日致信会、寻、安县委,严厉批评会、寻、安中心县委的“纯粹防御路线”错误。邓小平奉调到省委后,受到江西省委书记李富春的礼遇。3月中旬,李富春派邓小平前往万泰、公略、永丰苏区巡视工作,代表省委解决那里的问题。邓小平在万、公、永的工作得到江西省委的肯定。
  博古等对江西省委的做法十分不满。3月下旬,邓小平回到省委刚汇报完工作,就被博古等人叫到瑞金,名义是参加中共中央局会议,全面汇报会、寻、安三县的工作,实际是接受博古等人面对面的“审判”。会后,邓小平被迫向中央局递交了一份题为《会寻安工作检查》的检讨书。紧接着,中共临时中央撇开江西省委,以中央局名义,直接在会昌筠门岭召开会、寻、安三县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主持会议的张闻天代表中共中央局,在会上作政治报告和结论。会议集中“布尔什维克的火力”,对邓小平的所谓“错误”进行揭发和批判。3月31日,会议作出《会寻安三县党积极分子会议决议》,给邓小平正式扣上“江西罗明路线”的帽子。《决议》这样写道:
  会、寻、安三县,过去在以邓小平同志为首的中心县委的领导之下,执行了纯粹的防御路线,这一路线在敌人大举进攻前面,完全表示悲观失望,对于群众的与党员同志的力量没有丝毫信心,以至一闻敌人进攻苏区的消息,立刻表示张惶失措,退却逃跑,甚至将整个寻乌县完全放弃交给广东军阀。这一路线显然同党的进攻路线丝毫没有相同的地方。这是在会、寻、安的罗明路线。说纯粹防御路线不是罗明路线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根据中共中央局的旨意,会议改组了会、寻、安中心县委,对三县县委常委会也进行了改组。会昌中心县委书记由罗屏汉担任。后来罗屏汉在战斗中壮烈牺牲了。
  会后,张闻天将他的政治报告和结论,改写成一篇《罗明路线在江西》的文章,在《斗争》第8期发表。文章把邓小平当成 “江西罗明路线”的主要代表人物,指令江西省委立即在全省开展反对“江西罗明路线”的斗争。
  邓小平没有参加会、寻、安三县党积极分子大会,他受到的是“缺席审判”。
  事情到此远未结束。在博古、洛甫等人的高压下,1933年4月16日至22日,中共江西省委不得不在宁都七里村省委机关驻地,召开 “江西党三个月工作总结会议”。博古带着刚刚来到中央苏区,连一点情况也不了解的罗迈(李维汉,时任中共中央局组织部长)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江西省委委员、各县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省直机关负责人和军队中党的负责人,共二百多人。博古要到前线去,留下李维汉主持会议。李维汉秉承博古的意旨,代表中共中央局在会上作了题为《为党的路线而斗争──要肃清在江西的罗明路线,粉碎反党的派别和小组织》的政治报告。博古在找李富春谈话时,将毛泽覃、谢唯俊也打进来,后来又加上古柏,定为“江西罗明路线”的代表,通称 “邓、毛、谢、古”。李维汉在报告中,不仅将邓小平等指为“罗明路线在江西的创造者”,而且进一步认定他们是“反党的派别和小组织的领袖”。
  会议开了七天。会议期间,罗迈等发动和组织与会者对邓小平等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批判,强迫他们承认犯了“纯粹防御”、“退却逃跑”、“取消苏维埃革命”等错误,承认是“反党小组织派别的领袖”。会上宣布撤消邓、毛、谢、古四人党内外一切职务,还当众下了他们的枪。
  邓小平和毛、谢、古等人,遭受“无情打击”后,并未屈服,他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在“左”倾领导者强迫他们写的三次“书面检讨”中,都表现了一个真正共产党人坚强不屈的态度。他们在“书面检讨”中承认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而对于强加在他们头上的“反党的派别和小组织”的活动,则一概不承认。──这是“左”倾领导者们强迫他们写的第一次“书面检讨”。
  “左”倾领导者又责令他们写第二次书面检讨,并以“开除党籍”相威胁。邓小平等人坚持第一次书面检讨的态度。邓小平更是明白而干脆地写道:“我觉得:第一是我感觉了解是错了,没有什么问题;第二是自己感觉到不会走到小组织的行动,不成严重问题。”
  博古等人对这样的检讨大为恼火,指责他们是“以外交方式来接受”批评。中共江西省委又作出《对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四同志二次申明书的决议》(1933年5月5日)。决议中写道:“他们反党的机会主义政纲和小组织的活动并没有在党的布尔什维克火力前面解除武装,只是在党内残酷思想斗争中不得不暂时偃旗息鼓,而没有根本放弃其小组织的机会主义路线。”并指责他们:“必须向党作第三次申明书”。还特别提出:“邓小平同志,必须无保留的揭发他由第七军工作时起经过党大会,经过会、寻、安工作直到第二次申明书止,一贯的机会主义错误和派别观念,以至派别活动,再不容许有任何掩藏。”
  对于要他写第三次“申明书”,邓小平坚决拒绝。索尔兹伯里在他的书中这样描述道:他给“左”倾领导者的答复是:“我再没有别的可说了。我说的都是实话。”“说罢,他把腰板一挺,直直地站在那里,不愿为此再费口舌了。”
  “左”倾领导者拿邓小平没办法,只好采取高压的组织措施:撤消他省委宣传部长的职务,给他以“最后严重警告”处分,然后派他到乐安县属的南村区委去当巡视员。当时,第四次反“围剿”胜利不久,红军第一、三、五军团都驻屯乐安、宜黄一带,因乐安城还未解放,正组织围攻乐安县城。乐安特别是南村区属前线边区地带,“左”倾领导者又不放心了,说是“怕出问题”。于是,邓小平到南村区呆了还不到10天,又被命令返回江西省委机关。来回六百多华里的崎岖山道,邓小平不辞辛苦地背着背包徒步跋涉。
  (三)邓小平在被关押劳动改造时遭遇的颇带传奇色彩的几件事。
  邓小平被调回江西省委后,先被安排到宁都赖村区石街乡“蹲点”,过了一段时间,又被调回宁都县城附近的一个乡,命令他在那里接受劳动改造。在邓小平被关押、批斗和劳动改造时,有这样几件颇带传奇色彩的事值得一述。
  第一件事:老婆离婚。
  邓小平接受“批斗”时,被关押在瑞金红军总政治部驻地一间阴暗潮湿的拘留室。他的妻子金维映却在此时向他提出了离婚。阿金是个出色、干练的女革命者。她在协助邓小平处理完瑞金肃“社党”问题后,曾先后被派去担任雩都县委书记和胜利县委书记。在所谓“路线斗争”的“大是大非”面前,“左”倾机会主义者的要求是:凡“革命者”必须“划清界限”、“爱憎分明”。于是,阿金拿着离婚报告“流着眼泪”到拘留室来找邓小平签字。邓小平为使妻子不受到牵连,毅然地也是痛苦地在离婚报告上签了字。随后,阿金与罗迈结了婚。此事人们议论了很多年,主要因为罗迈是批斗邓小平的直接组织者。索尔兹伯里听说了这件事,在他的书上这样写道:罗迈“激烈要求对邓进行处分”,“正是在这个时刻,邓的夫人阿金(金维映)和邓离婚,改嫁给高大英俊、深思熟虑的罗迈。这是否促使罗迈对邓采取严厉的态度,无法证明”。有的书还作了较细致的描写:“罗迈长得高大英俊,是许多女性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在瑞金一带有‘李大汉子’的美称。在邓小平落难后,金维映因被人歧视而痛苦,而罗迈的关怀使她感激万分,加之罗迈高大英俊,所以金维映感情的天平发生了倾斜。”我则认为,对于金维映,她提出和邓小平离婚,是那个年代“党组织的要求”,她顶不住。那么,她离婚之后改嫁给谁,那是她的自由(或许她并没有自由,是“身不由己”)。对于李维汉,在那个年代或许他自己会认为,一是坚持了党性原则(对邓小平),二是关怀帮助了同志(对金维映)。只是因为他将他支持批斗的对象的妻子弄到了自己的手里,所以遭到人们的非议。
  第二件事:唐义贞侠肝义胆送邓两只熟鸡充饥。
  这是1984年3月5日,八一电影厂的王愿坚在接受索尔兹伯里采访时向他提供的故事。索尔兹伯里记录道:“一天,在被卫兵押回禁闭室的路上,他遇上了陆定一的妻子唐义贞。……‘我饿坏了’,邓小平对她说,‘肚子根本吃不饱’。她可怜他,花一块银元买了两只鸡,做好后,她给卫兵捎个信,要他们把邓小平带到她的住所吃饭。邓小平吃了一只,把另外一只拿回禁闭室留着下顿吃。”唐义贞确实有点侠肝义胆。因为在那个“路线斗争”激烈的年代,这样做很有可能被划进“同情”“右倾机会主义者”的线内而受到牵连。
  第三件事:蔡畅、李富春、危秀英秘密请邓小平吃了一顿饭。
  这是危秀英在《女英自述》一书中讲的一个故事。危秀英叙述道:
  邓小平同志被撤职后,在宁都一个乡里劳动,蔡畅大姐分配我去那里了解几个妇女问题。临回宁都时,他对我说:“秀英,你要回省委去呀?”“告诉蔡大姐,我在这里吃不饱饭,肚子好饿。”我回去跟蔡大姐一说,大姐问,他还说了什么,我说:没说什么了。蔡大姐让我去她抽屉里看看还有没有钱。当时,他们每人分二分钱的伙食尾子,一分钱用来交党费,一分钱零用。我一共找出二分,李富春也找出二分。蔡大姐让我上街买二分钱的猪油,其余买大蒜、辣椒。东西买回来,蔡大姐炒菜,煮了一脸盆干饭,用禾草捂上,叫我去找小平同志来。叮嘱我们从厨房后门进。我跑回乡里,告诉小平,蔡大姐做了饭,请他去吃。他连声说走走走。我们一前一后进了厨房,蔡大姐又叫我到后门放哨,小平同志把一盆饭都吃了。
  上述两个故事都很可信。因为,据罗明回忆,他在挨批斗时,炊事员就不给他做饭吃。这倒不是“组织布置”,而是“左”倾统治下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表现:要和“错误路线”“划清界限”,表示他们的“阶级觉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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