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5期


《醒世姻缘传》与胡适的“离婚”观

作者:杨天石




  胡适与钱玄同是好友。多年前,我在忙于各种事情的时候,也附带做一点胡适研究。某次,我询问钱玄同的长公子秉雄先生,家中有无胡适手札,钱先生很感伤地告诉我,均已在文革中为人“夺去”。但不久,钱先生就寄给我几封他手抄的胡适函件,说是玄同先生生前夹在书中,因而留存的。2002年,我得秉雄先生公子端伟、晓峰二先生允许,几次到晓峰先生府上阅读玄同先生藏札,不想又发现几封。下面讨论的就是其中之一。
  
  道中July 24,1926
  玄同:
  匆匆走了,不曾和你作别。现在出国境已三日了,已过了贝加尔湖了。道中一切平安,可以告慰。有一件小事来托你,不知道你有工夫做么?
  汪原放之兄乃刚标点了一部《醒世姻缘》,我曾许他作一篇序。但我现在走了,很觉得对他不住。你肯作一篇短序吗?
  那天听说你读了此书,并且有批评的意见,我便存了此意,想请你作序。
  我以为此书有点价值。你那天说,除了楔子之外,便是迷信,一无足取。我以为除了它的大结构是根据于一种迷信观念之外,其余的描写很富于写实的精神,语言也很流畅漂亮,很有可取之处。
  古人见了一种事实,不能用常识来解释,只好用“超自然”的理由来解释。其实狄希陈的怕老婆,和他老婆的憎恶他,都是平常的很的现状。狄希陈本是一个混蛋,他不配讨一个好老婆。一个一无所长的混蛋讨了一个美而慧的老婆,自然怕他;她也自然嫌他。后来积威既成,她越凶,他越萎缩;他越萎缩,她越看不起他,越讨嫌他。
  这是常识的解释。但古人不肯从这方面著想,所以不能明白真原因在于“性情不合”,在于婚姻的根本制度不良。其实是他们不是“不能”,只是“不敢”。试看《聊斋》上记那个《马介甫》(?)的故事;本是道地事实,却夹一个狐仙在内!(《恒娘》一篇,也是如此。)
  我们今日读《马介甫》,或读《醒世姻缘》,自然要问:“为什么古人想不到离婚的法子?”这个问题差不多等于晋惠帝问的“何不食肉糜?”古代婚姻生活所以成为大悲剧,正因为古人从不敢想到离婚这个法子。请看狄希陈与他的父母,与他的朋友,那一个想到这个法子?离婚尚且不敢,更不必说根本打破婚姻制度了。
  老大哥,我出了题目,并且表示了“范围”。你难道当真不肯交卷吗?请你帮点忙罢!
  乃刚还标点了一部《封神榜》,我已托颉刚做一篇短序。我今天给他一信,也是出题目兼表示范围。
  嫂夫人好点了没有?你这几个月常说太太快怎样怎样了。要是我在你太太的地位,听你这样诅咒他,争一口气,偏要好给你看看。
  车摇得利【厉】害,纸也没有了。再谈罢。
  适之
  
  1926年7月,胡适赴英国出席中英庚款委员会。22日,自哈尔滨乘西伯利亚火车出发,途经俄国。本函写作时间为同月24日,注明“道中”,函中有“已过了贝加尔湖了”,“车摇得厉害”等语,说明此函写作于俄国西伯利亚火车上。
  汪原放(1897-1980)安徽绩溪人。“五四”以后曾标点《红楼梦》、《水浒传》等小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醒世姻缘传》就是其中之一。
  《醒世姻缘传》是清朝初年以家庭、婚姻为主题的长篇小说,全书一百回,百万余字,相传为蒲松龄所作。该书写冤仇相报的两世姻缘。前二十三回写前世姻缘:武城县晁源射死一头仙狐,纵容其妾珍哥虐待妻子计氏,以致计氏上吊身亡。二十三回以后写今世姻缘:晁源托生为狄希陈,仙狐托生为其妻薛素姐,计氏托生为其妾童寄姐,珍哥托生为童之婢女珍珠。结果,珍珠被童逼死,狄希陈受到素姐与寄姐的种种虐待。其中素姐尤为狠毒,常以囚禁、针刺、棒打、火烧等办法虐狄。后狄经高僧点明因果,诵读《金刚经》万遍,得以消除宿孽。
  钱玄同看到了这部小说宣扬因果报应的一面,因而对它评价很低,认为它“除了楔子之外,便是迷信,一无足取”。胡适同意此书的“大结构”是“根据于一种迷信观念”,但认为“富于写实精神”,语言“流畅漂亮”,“很有可取之处”。
  胡适信中还提到《聊斋志异》中的另一篇小说《马介甫》,写大名诸生杨万石与尹氏一对夫妇的故事。尹泼辣悍毒,鞭挞丈夫,虐待公公,杨极为软弱,后万石遇一狐仙幻化的年轻人,名马介甫,二人订交。马知杨惧内,便多次助杨,设法惩罚尹氏,但杨始终不能改变惧内的毛病。一篇是《恒娘》,写洪大业其人,妻(朱氏)貌美而妾貌平平,但洪却昵妾疏妻。另有布商狄某,妾貌美而妻(恒娘)貌平平,但布商却昵妻疏妾。朱氏向恒娘求教,在恒娘的指导下,终于得到丈夫的专房之爱,两人遂成闺中密友。数年后,恒娘才向朱氏坦陈,自己是狐仙。
  夫虐妻或妻虐夫,一夫多妻,妻妾争宠,都是一种社会现象,需要从社会找寻其发生根源,也需要从社会找寻解决办法。胡适不同意用因果报应说解释其发生原因,也批判依赖“超自然”的力量——“狐仙”解决矛盾的幻想,反映出五四时期的科学精神。他提出发生上述现象的“真原因”在于男女“性情不合”与“婚姻的根本制度不良”,部分地接触到了问题的本质。信中,胡适认为“古代婚姻生活所以成为大悲剧,正因为古人从不敢想到离婚这个法子”,提出以“离婚”的办法来解决婚姻悲剧,这是符合“五四”时期的“个性解放”精神的。
  中国古代社会是男女极为不平等的社会。男子可以“出妻”、“休妻”,而女子则不能“出夫”、“休夫”,基于平等原则的“离婚”是近代中国“西风东渐”之后的产物。它是对传统婚姻制度的重要改革,是人类社会进化的重要一步。胡适本函,其重要性不仅在于用新视角对《醒世姻缘传》提出了新评价,而且在于它提出了解决婚姻悲剧和劣质婚姻的办法,为“离婚”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作了论证。这在长期处于封建桎梏,封闭、落后的旧中国,显然具有开风气的意义。
  尽管胡适大力推崇《醒世姻缘传》,但是,钱玄同始终不觉得怎样好,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序言一直未写。1927年8月2日,钱玄同致函胡适云:
  去年您在西伯利亚火车中给我写的信,我因为实在交不出卷,故没脸写回信;兼之一年多以来,贫(我)病(我妻)交攻,心绪恶劣,神经衰弱,什么兴趣也没有,连无聊的骂人文章也写不出(自然也是不愿意做),遑论还有点意思之论议文乎?其实《醒世姻缘》之新序,有两个人很可以做得,而且都是很配做的:一是徐旭生,一是冯芝生也。芝生最恭维此书,谓其决可与《金瓶梅》、《红楼梦》媲美,旭生亦甚以为然。至于区区,则对此书终觉感情平常,且评论文学作品之文,实在不会做,故只好交白卷了。谅之!(见《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
  徐旭生,原名炳昶,河南唐河人,1888年生。1919年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1921年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1925年主编《猛进》杂志。冯芝生,指冯友兰,与徐旭生同籍,1895年生。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2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先后在中州大学、广东大学、燕京大学等校任教授。
  钱玄同推荐徐、冯二人为标点本《醒世姻缘传》作序,但二人均未作。后来为该书作序的是徐志摩。
  (责任编辑:瑶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