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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牧与1978-1988年的中国对外开放

作者:■ 曹 普




  实行对外开放,是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20多年来,通过实施和推进对外开放,我国逐步走出了过去的封闭和半封闭状态,大踏步地走向世界。对外开放成为促进中国社会生产力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从1978到1988年的10年时间里,谷牧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委托,一直分管和具体负责我国的对外开放工作,是中央制定对外开放决策的重要参与者和组织实施的主要领导人,为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起步和健康发展殚精竭虑,作出了重要贡献。
  
  率团出访西欧,担当对外开放的“侦察兵”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以后,全党全国上下要求大干快上,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呼声很高。1978年2月16日,国家计委在向中央政治局作的关于经济计划的汇报要点中,提出了从1977年到2000年的23年设想,并制定了保证设想实现的包括“整顿”、“加强科研和引进新技术”、“改进经济管理体制”、“学会组织和管理现代化生产”等在内的15个重大政策和措施。《汇报要点》还提出了“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国外去考察”的任务。这时的中央高层对于向外国先进的东西学习,借以改变中国经济科技落后面貌的做法也持较为积极的态度。这样,1978年前后,就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出国考察热潮。据当时的国务院港澳办公室统计,仅从1978年1月至11月底,经香港出国和去港考察的人员就达529批,共3213人,其中专程去港考察的有112批,共824人。在众多的出国考察团中,有中央政府的三路考察团,即:由谷牧委托国家计委和外经贸部有关领导组成的港澳经济考察团,由李一氓、于光远等带队的赴罗马尼亚、南斯拉夫考察团和由谷牧亲自带队的赴西欧五国考察团。这三路人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相继出动,被人们称为共和国即将开始的大规模对外开放的“侦察兵”。
  三路考察团中,以谷牧为团长的西欧五国考察团最受世界注目,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首次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派出的国家级政府经济代表团。代表团成员除了分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谷牧外,还有水电部部长钱正英、农业部副部长张根生、国家建委副主任彭敏、北京市副市长叶林、北京市主管工业的书记严明、广东省副省长王全国、广西主管工业的书记朱广权以及山东省革委会副主任杨波等20余名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的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干部。
  中央领导人对谷牧副总理这次率团出访欧洲五国非常重视。邓小平曾专门约谷牧谈话,指示他要广泛接触各个方面,多做调查研究工作,认真考察欧洲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和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的经验。为了切实做到有备而去,不辱使命,出发前,考察团在北京做了一个多月的准备工作,认真研究了法国、西德、瑞士、比利时、丹麦五国驻华使馆送来的本国材料,同时邀请外交部同志介绍五国情况。著名国际事务专家宦乡长期在欧洲多个国家出任大使,并在联合国任过职,对国际经济很有研究,对西欧情况比较熟悉,通过他的介绍,代表团成员对五国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从5月2日到6月6日,代表团先后访问了五国的15个城市。访问期间,代表团受到了各国政府高规格的接待和礼遇,受访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有关政要纷纷出面会见和宴请,使代表团成员亲身感受到了欧洲五国对中国的热诚和友好。访问的第一站是法国。法国总理雷蒙·巴尔亲自到奥利机场(当时法国专门接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机场)迎接谷牧一行,并为代表团铺上了红地毯。谷牧团长在与巴尔总理会谈时,按照国内准备的稿子,重点讲了一些有关政治和外交方面的问题,但在边讲边观察中发现人家兴趣不大,后来再谈时就主要讲经济和两国贸易问题了。在和法国总统德斯坦会谈时,法国驻华大使还当着他们总统的面对谷牧说,听说你们要搞120个大项目,我们法国很愿意有所贡献,给我们10个行不行?在西德,经济问题谈得就更多了。巴符州的州长卡里先生说可以贷款50亿美元给中国,并且马上就可以签字,而北威州表示贷款100亿美元问题也不大。总之,这些国家都想和中国做点生意。访问期间,代表团还会见了一批工商企业家,考察了许多现代化水平很高的工厂、农场以及市场、港口、学校、科研单位和居民区。一个多月的访问,使代表团成员眼界大开,所见所闻深深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谷牧后来说过:“过去,‘四人帮’搞闭关锁国,夜郎自大,吹嘘什么都是‘天下第一’,什么都是我们的好,走出国门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考察团于6月初回国后,集体在北京总结了半个月时间,最后写出考察报告上报中央。6月30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听取谷牧访问欧洲五国情况汇报。出席听取汇报的有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乌兰夫、聂荣臻等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以及王震、康世恩两位副总理。汇报从下午3时半开始一直进行到晚上11时15分。谷牧在汇报中着重讲了三点: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确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尤其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电子技术广泛应用,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和这些国家相比,我国大大落后了,形势咄咄逼人。这些国家的经济运行机制、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和对社会矛盾的处理,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二是这些国家大都对华友好,由于资金过剩,技术要找市场,商品要找销路,因此都非常重视与中国发展经济贸易交往。只要我们做好工作,许多事情可以办成。三是在发展对外经济交往中,有许多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如卖方信贷、买方信贷、补偿贸易、中外合作生产、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等等,我们都可以选择采用,以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汇报结束后,到会的中央领导同志兴趣盎然,热烈发表意见。叶剑英说:“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是一面镜子,可用来照照自己是什么情况,没有比较不行。出国考察,就是照镜子,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西欧的政治经济形势,谷牧同志的汇报讲清楚了。”“我们同西欧几十年没打过仗,没债可还。我国引进技术,重点在西欧。”李先念说:“要利用西欧这个力量,把先进的东西搞过来。”聂荣臻也说:“这次调查比较全面,可以说都看了。引进什么,从哪个国家进,应该拍板了!”主持汇报会的华国锋要求:由谷牧组织这次出国考察的人员继续深入讨论,研究出几条有情况分析、有行动措施的意见,提到国务院务务虚,以进一步统一认识。
  这次汇报后,邓小平找谷牧谈话,在听了关于出访欧洲五国的汇报后。邓小平指示:引进这件事反正要做,重要的是争取时间,要缩短从谈判到进口的时间,一个项目能缩短半年就好,就是很大的利益。有几年可能借点钱,出点利息,这不要紧,早投产一年半载,就都赚回来了,但质量一定要选好,要先进的,这一点很重要。
  根据中央政治局和邓小平的指示,7月上旬,国务院在中南海怀仁堂报告厅召开了由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参加的关于加速现代化建设的务虚会,会议由李先念主持。在务虚会上,谷牧又详细汇报了出国考察情况,他强调,国际形势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利用资本主义世界科技成果的良好机会,小平同志在1975年就提出把加强技术引进、增加外贸出口作为大政策,现在应该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一定要解放思想,开拓路子,再也不能自我封闭,贻误时机了。这次务虚会从7月6日开始一直开到9月9日,长达两个多月(星期天休息)。会上,大家畅所欲言,认真总结新中国近30年的经验教训,研究国外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就有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对如何加强技术引进、扩大外贸出口、采取灵活方式利用国外资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当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作了重要准备。
  
  奉命筹建经济特区,打开对外开放突破口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在对外开放中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正确选择。但对于一个封闭已久、国门乍开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应如何把开放政策付诸实施,寻找一个正确的对外开放的战略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一条通过开放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而风险又小的路子,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面对如此情况,邓小平指出:“有好多问题不能用老办法去解决,能否找个新办法?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当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等向邓小平提出拟在广东沿海地区设立出口加工基地,利用靠近港澳的优势,实行一些比较特殊的优惠政策,加快经济发展的设想时,邓小平敏锐地看到了这种做法是一种新思路,是中国实施开放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他随即对广东的同志表态说:“还是办特区好,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邓小平还向中央建议,同意广东省的要求。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副总理到广东、福建,帮助两省作进一步的调查论证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的指示,从5月11日至6月6日,谷牧带领国务院进出口办、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外贸部、财政部、物资部的十多位负责干部,前往粤、闽两省进行考察。5月14日,在深圳考察时,谷牧强调指出,广东应该利用港澳的条件,加快建设步伐,赶上上海的工业水平,赶上世界的先进水平,要到港澳市场、国际市场上去闯;我们搞特区,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变不了资本主义;划深圳、珠海为特区,在国家大政方针下,坚持社会主义、开放这两点是稳妥的,一定要把深圳、珠海这两个开放点搞好。24日和25日,谷牧一行来到汕头视察,他对汕头港历史上年最高有600万吨的吞吐量这一事实十分重视,要求要进一步挖掘和利用这一条件。通过20多天的详细考察和与当地干部群众及有关专家深入讨论研究,在如何举办特区问题上逐步形成了以下思路:
  第一,要发挥这两省的经济优势,加快经济发展,必须进行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经济计划以省为主安排、实施,省内企业、事业单位除必须由中央直属的以外,全部下放给省管理。
  第二,在对外贸易、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赋予这两省较多的机动权,以便增强对外经济联系,加快经济发展。
  第三,在财政上,一定年限内对两省实行大包干,划分收支,定额上交,把新增的收益较多地留给地方,增大地方自筹建设资金的能力。
  第四,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各划出一定区域举办出口特区,参照国际经验和做法,实行优惠税率,吸引外商投资,发展出口商品的生产。
  按照上述思路,谷牧帮助两省分别起草了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批的《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和《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快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以上两个报告。文件指出,粤闽靠近港澳,海外华侨多,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因此,中央决定,在粤闽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文件批准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随后,中央确定由谷牧任主任的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此项工作。
  兴办经济特区重大决策的出台,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开放意识,促进了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在中央发出文件的当月,由谷牧主持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施行。这部法律是根据邓小平的指示,经过深入调研,用了近半年时间制订完成的,是我国第一部利用外资的法律。据此,当年就批准兴办了6家中外合资企业。9月,为借用日本政府的“海外协力基金”,谷牧又受中央委派出访日本,经与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外相园田直谈判,达成了以年利率3%,还款期30年的条件,第一批借用日本政府贷款500亿日元(当时折合2.3亿美元)的协议。这是粉碎“四人帮”后,我国借用的第一笔外国政府贷款,它打破了长期以来以“既无内债,又无外债”为荣,坚持“不用西方国家贷款”的思想禁锢,为此后我国大规模利用国外贷款打开了通路。从1979年到1981年,在谷牧主持下,我国还先后与科威特、比利时等国签订了政府贷款协议,并争取恢复了我国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合法席位,开始借用其贷款。
  从日本回国后,1979年底,谷牧即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前往深圳、珠海等地进行考察,具体指导特区的筹办工作。次年4月,他与时任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的江泽民再次南下广州,主持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两省如何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办好四个经济特区。经过热烈讨论,谷牧最后集中大家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特区发展的如下建议:1.特区主要吸收外资和侨资进行建设;2.特区建设要做好总体规划,分批分期铺开,先搞好基础设施,创造好的投资环境;3.先上投资少、周转快、收效大的加工工业生产项目,根据条件逐步发展房地产和旅游业;4.为鼓励外商来特区投资,可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5.特区的管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前提下,采取不同于内地的体制和办法,特区的经济活动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考虑到特区不但要发展出口加工业,而且还要办商业、旅游、房地产等,不但要拓展出口贸易,而且还将在全国经济生活中发挥多种功能,谷牧在会议上采纳广东同志的意见,将“出口特区”这个名称改为涵盖内容更宽的“经济特区”。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次会议形成的《纪要》,这样,举办经济特区已由一年前的大致构想开始逐步具体化了。
  为了给举办经济特区提供一个基本的章程,国务院早在1979年8月就委托广东省有关方面起草关于举办特区的法规性文件。后来则由谷牧领导的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组织研究论证,字斟句酌,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十三次易其稿,最后在1980年8月26日举行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条例》规定:“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特区鼓励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投资设厂或者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收益。”这是特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深圳经济特区就是以1980年8月26日这一天作为自己诞生的纪念日。
  为了进一步推动经济特区建设,谷牧于1981年5月29日至6月14日,又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事先做了充分准备。一是派当时的国家进出口委副主任江泽民率领一个九人小组,考察了斯里兰卡、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墨西哥、爱尔兰这六个国家的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和工业园区,并在日内瓦邀请联合国机构的十多位专家进行座谈,吸收国外经济性特区的发展经验。第二,请我国驻外商务机构收集有关国家和地区经济性特区的法规、条例,作为参考。第三,各特区认真总结了起步的工作经验。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广东、福建两省的主要领导人任仲夷、吴南生、项南,有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及特区的负责干部,还邀请了钱俊瑞、许涤新、薛暮桥、古念良等多位经济学家出席。会议对我国举办经济特区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管理办法、权责利划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形成了10条政策性意见:
  1.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四个经济特区内,全面行使主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它的“特”在于实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与帝国主义强加于旧中国的“租界”有本质区别。
  2.举办经济特区是为了吸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拓展对外贸易,加速经济发展,同时在实践中观察与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学习和提高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本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试验。
  3.特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工业生产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可以大于内地。特区的经济活动在社会主义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4.各特区的发展规划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各有侧重。深圳、珠海建成综合性经济特区。汕头、厦门先以发展加工业为主。
  5.特区要致力于经济体制改革,特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特区与非特区之间设立隔离管理线。特区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
  6.对在特区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优惠和方便,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简化外商入出特区手续。
  7.授予特区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属于中央统一管理的外事、边防、公安、海关、金融、外汇等方面的业务,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专项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8.特区的对外贸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自主经营,并可代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的不归国家统一经营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9.特区货币流通以人民币为主,外币限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特区某些基础设施,允许中外合资建设经营。
  10.加强特区法制建设。后经全国人大决定,授权广东、福建两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该省经济特区的单行法规。
  这次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81年7月19日批准下发的包含上列10条意见的《会议纪要》,对举办经济特区的具体方针和政策作了初步的集成工作,对特区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此后十多年间,经济特区就是按照这个总体框架不断向前发展的。
  这次会议后不久,谷牧组织国家进出口委,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迄至1981年上半年对外开放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7月27日,谷牧就进展实绩、下一步的战略设想等向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作了详细汇报。他着重指出,继续推进对外开放,一是外贸部门要解放思想,放开手脚,抓体制改革,抓出口商品生产,抓改善经营,走出去做生意,争取外贸出口的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二是在利用外资上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快步伐。听取汇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谷牧的意见都非常赞成,并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当天没有结束,于30日又开了半天。与会者一致认为,要把实施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提到战略高度。主持会议的胡耀邦在总结中指出,中国的经济建设不能走自给自足的道路,应当着眼于全球;要以自己力量为主,同时以争取外部力量为辅;充分利用国内资源,但不忽视外部因素;既要提高国内工作的本领,又要学习开展国家经济交往,走向世界。
  当年国庆节前夕,中共中央决定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叶剑英委员长的名义发表对台湾工作的方针政策。原稿有八条。邓小平批示给谷牧提出意见。谷牧根据实施对外开放的实践,考虑到海峡两岸经济交往的发展可能,建议加上:“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障其合法利益和利润。”中共中央予以采纳,增列此条,成了“叶九条”。
  
  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坚持兴办经济特区不动摇
  
  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大国搞改革开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路绿灯,兴办主要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贸往来的经济特区就更是如此了。能否兴办特区、怎样兴办特区、兴办怎样的特区,不但马列的著作中没有讲过,就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试过,一切都要靠自己探索和创造。因之,一开始就有人对此心存疑虑,非议之声不断。特别是在1981年底至1982年上半年,广东、福建、浙江沿海地区,发生了走私贩私的严重情况,于是那些对实行对外开放特别是对举办经济特区素持不同看法的人,乘机公开对建立特区提出种种责难。什么“特区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飞地’”啦,“深圳是走私的主要通道”,“是香港市场上‘水货’之源”啦,等等,一时间各种非议流传甚广。甚至个别不明真相的领导同志也心存误解。在一件下发的题为《旧中国租界的由来》的历史材料中,竟然把清朝末年上海租界的出现,若有所指的说成是当时上海道台吴煦糊涂所致。上述情况,无形中给特区创办工作增加了困难,也给主持经济特区和对外开放工作的谷牧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经过深入思考,特别是特区发展蒸蒸日上的事实,使谷牧坚信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和举办经济特区的决策没有错,也不会错!他对在身边工作的同志说,实行对外开放是中央确立的实现现代化的基本战略决策,办特区是小平同志倡议、中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国务院明令组织实施的大事。这些都没有变,更没有哪位中央主要领导说事情办错了。近代以来中国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人们对于同资本主义打交道存有戒心;我们党有着长期“左”的影响,对特区和开放有疑虑和非议,这是可以理解的,在工作中也确实应该防止和克服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但是许多议论不符合实际。比如旧中国租界的产生,根本原因是清朝政府在帝国主义侵略面前腐败无能,不能简单归因于那个吴道台。我个人不算什么,别人怎么议论都行。我仍然要坚持执行中央委托的任务,把兴办特区和对外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本着这种精神,谷牧一边受命组织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斗争,包括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充实国务院和有关省的打击走私领导机构,形成工作系统,统一组织、指导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查私缉私工作,从组织和装备上加强查私专业队伍,强化东南沿海地区的渔政管理,整顿走私严重地区的党政组织,从重惩处首要分子,终于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把当时一度猖獗的走私歪风压了下去;一边下了很大功夫做调查研究,他不仅亲自到广东、福建对经济特区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还在北京邀请有关干部和专家座谈,支持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召开经济特区理论研讨会。在此基础上,他于1982年11月初,向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报送了《关于举办特区工作的汇报提纲》,就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三个问题提出意见:
  第一,关于举办特区的进展和不足。谷牧写道,中央的决策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拥护,特区以创造投资环境为目标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很快。吸收利用外资已经起步,工农业迅速发展。有些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已开始赢得声誉。过去大批人员偷渡外流的状况已经被遏止。这说明特区发展大有前途。工作中也有问题,如基本建设战线长,有些企业违法进行倒手买卖,有些对外经济合同由于缺乏经验被外商钻了空子等等,这都是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
  第二,关于我国经济特区的性质。谷牧明确提出,我国的经济特区是国家独立自主举办,完全行使主权管辖的区域,政治思想文化领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经济上坚持以社会主义经济为领导,只是采取更加开放的方针,实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特别优惠的经济政策,以便招商引资,拓展外贸,并在实践中观察研究当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它与旧中国时代帝国主义强加于我们的租界根本不同。虽然我们参照了国外经济性特区的某些经验和做法,但是,社会主义国家办的经济特区,同国外那些“区”也有质的区别。
  第三,关于国家对特区的管理。谷牧认为,特区经济活动密切联系国际市场,在管理体制上应当着眼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扩大特区的管理权限。谷牧提出,经济特区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由国务院掌管;特区内属于中央统一管理的外事、公安、边防、海关、税收、银行、邮局、铁路、民航、港口业务,权力仍归中央,但应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特区需要,制订具体管理办法;不属于中央统管的各项业务,特区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11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胡耀邦的主持下,经过多次研究讨论,批准了谷牧的《汇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陈云,也作了重要批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1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谷牧根据中央书记处讨论的意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的《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中央批示指出:“举办经济特区,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措施”,“要加强对特区工作的领导,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分工由谷牧同志具体负责”。对举办经济特区,又一次在中央取得共识,建设特区的具体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进一步明确,特区发展的步伐自此明显加快。
  
  主持开放沿海港口城市,促进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立了到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十二大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逐步全面铺开的新阶段。1983年冬,谷牧到广东珠江三角洲考察对外开放工作。在佛山、中山、新会等8个市县,他看到当地工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开发出一批新、优产品;乡镇企业从发展来料加工向中外合办较大的生产项目发展;农副产品采用先进种养加工技术,提高了出口创汇能力;基础设施建设蒸蒸日上。当地干部群众反映,珠江三角洲迎来了新的黄金发展时代。谷牧根据这些情况,于1984年1月24日给中央写了一份《关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广大干部群众以至海外华侨、华人的积极性大大调动起来了,这种“人和”又把这里雨量大、热量足的“天时”和土地肥沃、交通方便、临近港澳国际市场的“地利”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了。他建议因势利导,进一步落实侨务工作等项政策,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提出他准备在翌年春季组织召开相应的会议,讨论这些问题,推动对外开放加快步伐。中央对谷牧的报告很表赞同,中央书记处很快予以转发。
  1984年1月24日至2月16日,邓小平先后视察了广东、福建、上海等地,通过对深圳、珠海、厦门3个特区题词,充分肯定了经济特区取得的成就,明确指出特区的发展和经验证明中央作出建立经济特区的决策是正确的,要求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更好些。回到北京以后,邓小平在2月24日召集中央领导同志谈话,在谈话中对对外开放问题和特区工作问题,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对经济特区的性质、作用和战略地位作了更为科学的概括。邓小平指出:“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在这次谈话中,他还提出两条重要意见:一是建立特区,实行对外开放,要始终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就是不是收,而是放;二是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等,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把具体组织落实小平意见的任务交给了谷牧。一直致力于推进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谷牧深受鼓舞,再接再厉,加倍辛勤地投入到忘我的工作中去。
  3月上中旬,谷牧在天津、大连等地调研后,向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建议:1.沿海港口城市的开放,必须与改革体制、改造老企业相结合;2.考虑到沿海港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太多,而且在原来体制下行政效率不高,有条件的城市可先办个小区,集中搞好投资环境“硬件”和“软件”的配套,创造吸引外资的“小环境”(以后正式命名为“经济技术开发区”);3.准备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情况各异,要分类指导,逐个审批开放工作方案,以便扎实起步;4.首要之点是训练干部、提高认识、更新观念,防止思想上的盲目性和工作上的表面化。中央领导同志对这些意见表示赞同,并责成谷牧和当时负责中央书记处日常工作的胡启立,组织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研究讨论,进行部署。
  座谈会于3月26日在北京举行。到会的有天津、上海、大连、深圳、珠海等市和海南行政区的负责人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的负责同志,共90余人。谷牧首先作了引导发言。在发言中,他概括了我国实行开放政策五年来的实践进程,强调要坚决落实小平同志谈话精神和中央指示,在对外开放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他同时指出,开放沿海港口城市,政策性强、国际影响大,需要周密部署,积极扎实地工作。针对准备会议过程中各地提出的问题,谷牧强调:不宜办新的经济特区;所需要资金和物质条件不能指望国家开多大口子;各地要根据条件逐步进行,不能一哄而起;经济特区应自加压力,严格要求,走在前头。会议结束的4月6日下午,邓小平、李先念特地来到中南海怀仁堂同与会同志见面,并在怀仁堂后园的草地上与大家照了相。邓小平在与谷牧交谈时,一再语重心长地叮嘱:搞对外开放关键是用明白人,要下工夫训练干部。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会议期间由谷牧主持起草并经过五次重要修改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把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厦门岛和鼓浪屿。中央在批示中还特别规定:“中央和国务院委托谷牧同志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协调、仲裁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至于“进一步开放”的含义,谷牧在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关于经济特区建设和沿海十四个城市进一步开放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中,曾经有过说明,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这些城市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动;二是对前来投资的外商给予优惠待遇,以利于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这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又一个新的重大步骤。”
  邓小平关于特区和扩大开放问题的谈话以及中央文件的发出,给那些有关兴办经济特区是是非非的议论,基本划上了句号,迎来了对外开放的春天。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开放,更是我国对外开放迈出的空前的一大步。当年10月,小平同志在一个党内高级干部会议上曾风趣地说,他1984年办了两桩大事,一桩是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另一桩就是开放14个沿海城市。
  为了具体组织落实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开放事宜,谷牧在此后的近一年时间里,经过督促、协调先后办了九桩重要的实事:
  一是在原来由他主持的特区工作联合办公会议基础上,建立了沿海开放城市和特区工作联合办公会议;组建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办理日常事务。
  二是国家计委分别拨给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不同数额的外汇使用额度,用于老企业的技术改造。
  三是制订下达《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规定沿海开放城市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的所得税,减按24%优惠税率征缴。
  四是邮电部制订了1985年前改善沿海城市电信状况的方案,并付诸实施。
  五是将当时由烟台市代管的威海市视同烟台市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有关政策;确定山东龙口港对外开放。
  六是确定辽宁营口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部分政策。
  七是在深圳举办经济开发研讨会,训练沿海开放城市的领导干部和涉外经济事务负责干部,两期各一个多月,共培训160余人。
  八是在新华社香港分社的支持下,在香港举办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海南岛的投资贸易洽谈会。
  九是逐个审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的开放工作方案,谷牧在此期间先后到了除连云港、湛江以外的12个城市,进行调研和具体指导。
  1984年10月,中央召开了十二届三中全会,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地把实行对外开放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次会议结束不久,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率有关部门同志去东南沿海一带考察,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措施和办法,最后写出了《关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报告形象地提出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应当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两个扇面、一个枢纽”的作用,即形成对内和对外辐射的两个扇面,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居中起枢纽作用。报告还进一步提出,应该把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的一些市县,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比照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以扩大出口贸易为导向,发展工农业生产,繁荣经济。从这两个三角洲取得经验后,可在适当时机扩大到北方的辽东半岛和胶东半岛,北起大连港,南至北海市,构成一个沿海对外开放的经济地带。
  在研究此事的过程中,谷牧曾应邓小平之召,于1985年1月4日,专门前往汇报。谷牧先向他介绍了14个沿海开放城市八个多月来的主要进展情况,邓小平听了之后说,看起来大有希望。接着又谈到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的开放问题,邓小平说,这很好嘛!沿海连成一片了。这时,谷牧把他在国务院讨论时提的一项建议,向邓小平作了汇报,即把条件与上述两个三角洲大致差不多的福建南部的厦门、漳州、泉州一带的沿海市、县也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谷牧认为,这既有利于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加强对台工作。邓小平对谷牧的建议表示赞同,说:好嘛!再加上闽南“三角洲”!
  开放珠江、长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区这件事,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谷牧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拟订具体政策措施,进行部署和贯彻。1985年1月25日至31日,谷牧在北京主持召开有关省、市和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讨论了工作方针、开放的59个市县名单、重要政策措施和相应的加强管理的办法,起草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个《纪要》,并要求这三个地区应通过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逐步形成“贸—工—农”型的生产结构,即按出口贸易的需要发展加工工业,按加工工业的需要发展农业和其他原材料的生产,加强与内地的经济联系,带动内地经济发展,成为扩展对外经济联系的窗口。至此,我国对外开放由经济特区向沿海港口城市及沿海中小市县梯次推进的态势和格局就较为清晰地显现出来了。
  
  加强督促引导,推动对外开放上水平
  
  在沿海扩大对外开放的推动下,全党对兴办经济特区的共识显著增强,从1984年起特区发展的步伐大大加快。但是,前进中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是特区基建规模铺得过大,非生产性项目多,产品出口增长慢,外汇支出大于收入;特别是有的特区热衷于成为商贸、金融中心,对中央规定的以工业为主和出口为主的发展方针贯彻不力。
  为了及时纠正发展中出现的偏差,从1985年初开始,谷牧连续主持召开了三次特区工作会议,研究分析特区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1985年2月,谷牧在深圳召开特区工作座谈会。26日会议结束时,谷牧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特区发展不能仅仅满足于盖大楼,一定要办好工业,也不能只是一般的工业城市,要建成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小平同志的要求,成为技术、管理、知识、对外政策的“窗口”。谷牧要求“从现在开始,要爬好一个坡,更上一层楼”。会后,他又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加以推动:一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国光率领专家组,前往深圳作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二是批转了国家经委副主任袁宝华关于深圳应联合内地工业部门创制优势产品的建议;三是请曾在广东工作、已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到特区调查,作有关地方负责干部的工作;四是委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顾问周建南和国务院特区办主任何椿霖,约请在特区办有企业的工业各部负责人,到深圳举行发展外向型工业座谈会。
  5月26日至6月1日,谷牧再次在深圳主持召开了特区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福建两省的负责人、各特区的负责人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与会同志经过几天的座谈、交流和参观活动,从正反两个方面认真回顾和总结了特区兴办以来的经验教训。大家一致认为,特区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在于如何引进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一方面在于如何才能发挥“四个窗口”的作用。这两个方面困难都很大,但这两个方面都不能动摇,一定要抓住这两个重点,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建立特区的意义和作用。会议结束时,谷牧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前一段时间同志们干得不错,得到中央的肯定,人民的赞扬。下一步的困难更大,今后的担子更重了,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盯着你们,全国也在盯着你们。要推动特区建设更上一层楼,教育全体干部戒骄戒躁,把步子迈得更踏实,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给特区制定更切合实际和适应国际市场变化需要的发展计划及明确的发展方向,1985年12月25日至1986年1月5日,谷牧报请国务院批准,在深圳召开全国特区工作会议。国务院29个部委的负责人以及广东、福建两省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特区的负责干部共200人参加了会议。谷牧在会议上对1985年以来虽经三令五申但各特区特别是深圳特区仍然不断扩大基建规模,没有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上“爬坡”、“上楼”,提出了尖锐批评。他说,这些批评的话,我曾经考虑过是不是要公开说,后来决定还是要说,否则就是我的失职。会议经过讨论,制订了特区建立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的目标,提出特区的产业结构以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工业为主;特区产品以出口为主,争取1990年前工业制成品60%以上外销,做到外汇收支平衡有余;要提高经济效益,特区人均国民收入要进入全国前列,在财政、外汇收入上要给国家多作贡献等等。同时要求按照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运行机制。
  会议还讨论了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国务院批准实行。
  会议结束时,谷牧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各特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要从前几年“搞基建、打基础”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上来。一定要像“拓荒牛”那样,笃实力行,埋头苦干,致力于建设具有高度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外向型的经济特区。围绕这个重点,特区要认真进行改革,切实加强管理,使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发展战略重点的转变。2月7日,国务院批转了这次会议产生的《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
  这次全国特区工作会议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后特区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对特区“七五”时期的工作方针、方法、目标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指明了方向,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到1990年,特区发展基本上实现了上述目标。当年与1985年相比,工业产值翻了一番(达到296亿元),外贸出口翻了两番半(达到46.8亿美元),出口大于进口12多亿美元。
  1986年,谷牧在组织引导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同时,还花大力气狠抓了以健全有关吸收外商投资法规为重点,改善我国投资环境的工作。
  沿海扩大对外开放后,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得到较快发展。1984—1985两年,协议外商投资金额和外商实际投资金额,分别相当于1979—1983这五年的1.3倍和1.9倍。但是,投资环境的“硬件”还不够配套;行政办事效率、投资服务质量、涉外经济法制这些投资环境的“软件”,更不适应外资投入迅速增长的情况。尤其是已经投入生产运营的1800多家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条件方面遇到不少实际困难。1986年初,外商抱怨我国投资环境的声音骤起,新签投资项目呈现下降趋势。
  为了扭转这一态势,这年4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以谷牧为组长、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外国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推动有关经济立法和司法工作,国务院特区办公室担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办理日常事务。
  遵照中央的指示,谷牧立即组织调查研究,会商有关部门,还征求了当时来京开会的部分省长、直辖市市长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很快起草出文件并报国务院审批。7月12日,国务院据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的通知》。这个《通知》对前几年工作中积淀的问题,作了一次集中清理,并提出若干解决的措施。
  但谷牧觉得,仅靠发一个《通知》还远远不够。为了做好鼓励、引导和吸收外商投资这篇大文章,他指导国务院特区办公室,采取与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地区)比较研究的办法,对进一步改善我国投资环境,理出了这样三条思路:
  第一,境外客商所以来华投资主要是看中我国税收低、劳务费用低、场地使用费低和市场大。限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让市场有限,应着重发挥“三低”的优势,使外商投资者感到在中国投资办厂把产品拿到国际市场上,同样有很强的竞争力。
  第二,发挥“三低”优势,实行优惠政策,要与引导外资投向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方面紧密结合,重点应是产品出口的企业,提供了先进技术的项目,将在我国办厂获取的利润再投资的外商。
  第三,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坚持执行合同,不能沿袭管理国有企业的办法,动辄进行行政干预。
  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谷牧关于上述思路的汇报,一致表示赞同,并责成他抓紧起草一个规定。谷牧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不到一个月,国务院就审查批准了由他主持起草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并于10月11日公布。《规定》明确提出,对产品出口企业(年出口值占当年产值70%以上)、先进技术企业这两类企业,在所得税信贷资金、土地使用费等方面放宽优惠条件,共有22条,故后来被简称《二十二条》。
  为了使这个《规定》具有可操作性,以便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谷牧又组织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经贸部、劳动人事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务院特区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5个部门,分头制订了22个实施细则,包括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的目录、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和审批、货物进出口管理、人员因商务出国的审批、贷款发放、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考核和确认、税务征收和减免、外汇调剂和管理、中方从中外合营企业获得利润的分配,以至外商投资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等等。为了把这些“细则”制订得准确、完善、便于操作和检查,从1986年第四季度到1987年初,谷牧为此花了很大精力,专门主持召开有关会议达20次之多。到1987年7月,经过反复修改的“实施细则”终于全部出台。这一工作的完成,不但使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而且在总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操作上都有法可依了。从1987年起,外商在华投资持续上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愈益明显。
  
  指导开发开放海南岛,主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
  
  我国第二大岛海南岛的建设和开发问题,早在80年代初就提出来了。1980年6月30日至7月1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决定加速海南岛的建设。1982年12月,在兴办经济特区初步走上正轨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谷牧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海南岛的开放开发问题。谷牧对中央的指示非常重视,他当即就派人去了解情况,酝酿工作方案。
  1983年2月,谷牧在随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等结束非洲11国访问后,径直来到海南岛进行调查研究,指示海南要充分利用国内外有利条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开创加速海南岛开发建设的新局面。3月,他一回到北京就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广东省、海南岛有关人员具体讨论,提出综合意见,报请中央审议。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这个《纪要》明确提出了以实行对外开放促进岛内开发的方针,要求中央和广东省各有关部门要从人、财、物上积极给予必要的直接支持,同时还决定扩大海南的自主权,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比照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做法。
  1984年2月,邓小平在视察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回京后,提出了用20年时间把海南岛的经济发展到台湾的水平的设想。根据这一谈话精神,为了加速海南岛的发展,同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撤销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建议,这样就进一步扩大了海南的自主权限。
  从1983年实行以开放促开发的方针到成立海南行政区,几年下来,海南岛的工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起色。但是一直负责指导海南开发开放的谷牧认为,海南虽然成立了有较大自主权的行政区,但由于仍然隶属于广东省,下面又有黎族、苗族自治州,州下面又有县,行政层次繁多,不利于海南的进一步发展和吸收外商投资。为此,谷牧向中央建议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海南岛的开放力度。恰在此时,1987年4月,香港的李嘉诚等几位华商巨子向谷牧提出,将整个海南岛辟为特别行政区,采取自由港的管理办法,由港商负责投资开发。但国务院领导认为,这基本上是“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模式,缺乏可行性,于是责成谷牧进一步研究提出新的方案。5月,谷牧专程前往广东,与有关同志共同商讨,认为香港几位人士所提办法,一是国内难以接受,二是海南经济技术底子薄,基础设施不健全,也不具备办自由港的条件。经过仔细研究和讨论,谷牧最后提出了《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开放的一些初步设想》报送中央。谷牧在《设想》中建议,将原来的海南行政区(包括所辖南海诸岛)单独建省,直辖各市、县,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另建一些民族自治县,同时将海南全省办成经济特区,在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上更放开一些。中共中央、国务院完全同意这个设想,并责成谷牧着手筹办海南岛经济特区。
  按照中央的指示,谷牧先后同广东、海南和国务院的25个部门,还有包括钱昌照等在内的多位专家,进行了详细研究论证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准备,1987年12月8日至11日,由谷牧主持在海口市召开了有国务院所属16个部门、海南建省筹备组及广东省负责同志、新华社香港分社和香港中资集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就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谷牧在会议总结中归纳了以下五点共识:
  一是海南要立足开发利用岛内资源,大力发展生产,扩大出口,逐步建立有自己特色的外向型经济;
  二是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方面,建议国家允许外商投资者在海南成片开发经营土地(租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延长至70年),对矿产资源和自然资源有偿开发,对国营、集体企业承包、参股和投标购买;
  三是建议国家扩大海南的经济管理权限和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限额;
  四是允许海南和国内其他地区的群众,以个人集资或合股举办工业生产企业和零售商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给个体、私营经济以较大的发展空间;
  五是考虑到海南有个积累资金的过程,建议国家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在五年内给予支持,包括从海南征收的能源建设基金全部留给海南安排建设。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随后,国务院批准下达和公布了谷牧主持制订的《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建设座谈会纪要》和《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从此,海南岛揭开了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新的一页。
  与筹备建立海南经济特区差不多同时,1987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还研究,要在对外开放上迈出新的大步。这就是按照1985年初邓小平明确表示过给予支持的那个思路,将沿海经济开放区扩大到长江以北的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环渤海地区和其他沿海地区,赋予沿海开放地区(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及其所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大的沿海经济开发区)以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任务。在1988年初,由谷牧参与制订了一份关于加快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报告。报告指出,沿海地区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发挥劳务费用低、加工技术较高、对外交通便利的优势,开展加工出口贸易,积极走向国际市场,并按照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有效地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商的资金、技术、信息和销售网络,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加快沿海经济的繁荣。同时,也可给中西部让出部分原材料和市场,带动内地经济的发展。
  报告送交中央以后,1988年1月23日,邓小平在报告上批示:“完全赞成。特别是放胆的干,加速步伐,千万不要贻误时机。”他还强调,沿海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
  为安排这项决策的贯彻执行,谷牧组织抓了两项重要工作。一是指导国务院特区办公室代国务院起草了《关于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补充规定》。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新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市县。在此期间,谷牧亲自或派人逐个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研究,报请国务院批准,将沿海234个市县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若加上先前已经批准的59个市县,至此沿海经济开放区就扩大为293个市县,面积达42.6万平方公里,总计2.2亿人口。
  
  十年辛劳不寻常,“告别演说”寄厚望
  
  1988年3月,国务院召开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沿海地区实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4日,谷牧在会议上作报告。
  谷牧在对我国十年来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的回顾中指出,我国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是在实践中不断扩大和发展的,是在不断解决各种矛盾中向前推进的;沿海地区的开放过程,也就是广大干部更新经济思想、学习国际经贸知识、锻炼开展对外经济活动本领的过程。十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沿海地区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拓展外贸出口和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都取得了显著进展,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这就为沿海地区转向外向型经济,参加国际大循环,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
  谷牧还对沿海地区实施发展外向型经济战略提出了基本指导原则和工作重点,强调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通过国际交换和竞争,提高企业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不但可以加快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而且将由于先进技术、科学管理经验和经济信息等向内地的转移,带动中西部经济的振兴,从而为全国共同富裕开辟道路。他要求上海、天津等大中型工业城市和经济特区要走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前头,要求他们:在提高轻纺等传统出口商品质量档次的同时,要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在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工作中,要增强科技自我开发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吸收外商投资中,要注重与国外大公司发展合作;在加速本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加强与内地的经济联合。谷牧特别强调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要同时并举,相互促进,要培育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改进行政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尤其是投资的“软环境”。
  在报告的最后,谷牧对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景做了充满信心的展望,强调指出:“我国的对外开放工作是按照小平等领导同志的指示,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在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努力之下,逐步开展,扎实前进的。现在的局面,已经同十年前我接受国务院委托,开始承办这项工作时相比,大不一样了。”他坚信在已有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再经过十年奋斗,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一定会取得新的丰硕成果,外向型经济在沿海地区将会变成活生生的现实,“我有这个信心,我想同志们也会有这个信心,并且下定决心去创造这个未来!”
  谷牧因年事已高,在当年中央人民政府换届时将离开国务院领导岗位。当时消息已传开,因此,他的这个报告被出席会议的对外开放战线的同志们称为“告别演说”。谷牧报告结束时,会场响起了长时间的热烈掌声,以表达人们对这位十年来在对外开放第一线勤勉操劳,为我国开放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领导的崇高敬意和谢意。
  (责任编辑:吉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