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学龙,字石帆,扬州兴化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先后做过金华、东昌二府推官。
天启二年(1622),学龙升任刑科给事中。辽东难民很多人渡海过来聚集在登州,招练副使刘国缙申请了十万国库银赈济难民,多所侵吞。学龙三次上书揭发他的罪证,国缙于是受到贬官。王纪因触犯魏忠贤被剥夺官籍,学龙说:“王纪高风亮节,胸怀大略,召他入朝做官一定能为人表率,端正百官,裁决国家大事。”因为不合忠贤的意思,朝廷没有回答他。过后,学龙弹劾川、贵旧总督张我续贪婪不法,逍遥法外,新总督杨述中缩手缩脚,推卸责任,熹宗也没有治他们的罪。学龙通晓政务,曾经上过一篇奏议说:
“辽左编制内的兵力原先是九万四千多人,每年用饷四十多万两银子。现在山海关上有十多万兵力,每月的银饷竟用二十二万两。辽东的兵力现在尽行溃散,关门口想必又要召募新兵。蓟镇原本有部队编员,竟然也拨出大量粮食给他招募新营。老兵因为这边粮饷充足,就都偷偷溜进新营来,而原有名额还是那么多,中间的漏洞实在讲不完。开国之初,国家文职人员五千四百多,武职人员二万八千多人。神宗时,文职人员增加到一万六千多人,武职人员增加到八万二千多人了。到现在不知又增加了几倍。假如真地能考虑把冗员裁减下来,每年可以获得几十万饷银。裁汰多余的将校,核查军队中的缺额,让卫所应该袭职的年轻人袭职而不用支付官俸,三下里又可以省出几十万来。
“京边用米一石,民输运来时可不是一石。把百姓的支出和国家的收入对照来看,国家收入一石,百姓要支出三石。山海关的粮饷一斛米值四钱银子,用它来兑换铜钱时好米值一百个铜钱,差米只三四个铜钱,再差的腐烂得没法食用。把国家的支出和部队实际吃到口中的对照来看,军队里吃到一斛,国家要支出三斛。总的算来,百姓支出六成,部队才吃到一成。况且还有小百姓做假欺瞒漕运士兵,漕运士兵欺瞒官府,官府又欺瞒天子,这样子一再欺瞒,到头来收到的米都变成了糠秕、沙土;加上天气湿热,米都变了质,食不可咽,这样又把有用的六成化为完全无用的一成了。我认为解决军饷不如办理屯田,屯田开办后土地得到了耕种,百姓也有了乐土,粮米有了积贮,人心也就坚固了。过去吴王..守天水时,在那里纵横开挖沟渠,绵延不断,取名叫“地网”,敌人的骑兵无法逞威风。现在假若仿效他的办法,在河渠之上、道路边分别栽种适宜的树木,那么往小处说来能有很多燃柴、水果,往大处说来能得到拒敌防守的地利,敌人即使强大,面对这样的局势能怎么样施展呢?”
熹宗马上把他这篇奏议交给有关部门讨论,而奏议最终竟被中止搁置,学龙稍得提升,担任了右给事中。五年九月,御史智铤弹劾学龙和编修侯恪是东林党的鹰犬,熹宗就把他给罢了官。
崇祯元年(1628)学龙起复,做过户科都给事中。因为百姓贫困,土匪横行,他上书请求大力整顿吏治。不久他弹劾蓟镇巡抚王应豸克扣军饷引发了事变,又递上了有关充实粮饷的十六条意见。庄烈帝都采纳了。学龙先后升任太常少卿、太仆卿。五年改任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期间他上书说“:我所辖属的州县只有七十八个,可是因为民赋欠收而被贬官、惩罚的官员却达九十人。因此把几年的拖欠责成一并交清,几个人的拖欠责成给一个人交,所以永远没有达到指标的那一天。请求区别新旧欠赋,考虑欠额多少,制定带征的办法。”朝廷同意了。当时各地盗贼蜂起,江西都没有重兵防守,学龙对此向上做了报告,朝廷诏令在江西增设一千人。学龙讨伐、平定过都昌、萍乡等地的盗贼,联合福建部队打败了封山一带的妖贼张普薇等人的贼兵,江西的盗贼于是被歼灭净尽了。
十二年冬季,学龙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第二年春天他即将解除原任时按照惯例推荐自己的僚属,并且牵涉到被贬了官的黄道周。庄烈帝恼了,把他收捕入狱,批评他结党行私,相互包庇,把他廷杖了八十大棍,剥夺了官籍,后来转移进皇家监狱,最后因此被处充军去了。十五年秋天,道周应召还朝,半路上请求释放学龙,庄烈帝不听。
十七年(1644)五月,福王在南京即位,召拜学龙为兵部左侍郎。十月升为刑部尚书。当时朝廷正在查处大臣降从贼寇的案子,按照唐朝的规定分六等给这些人定罪。这个名单由学龙拟定后在十二月里交了上去:
第一等应予绞死的有:吏部员外郎宋企郊,举人牛金星,平阳知府张嶙然,太仆少卿曹钦程,御史李振声、喻上猷,山西提学参议黎志升,陕西左布政使陆之祺,兵科给事中高翔汉,潼关道佥事杨王休,翰林院检讨刘世芳共十一个人。
第二等应斩首等候秋季执行的有:刑科给事中光时亨,河南提学佥事巩火育,庶吉士周钟,兵部主事方允昌共四个人。
第三等应处绞刑打算赎罪的有:翰林修撰兼户、兵二部都给事中陈名夏,户科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襄阳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备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士项煜,共七个人。
第四等应处充军打算赎罪的有:礼部主事王孙蕙,翰林院检讨梁兆阳,大理寺正钱位坤,总督侍郎侯恂,山西副使王秉鉴,御史陈羽白、裴希度、张懋爵,礼部郎中刘大巩,吏部员外郎郭万象,给事中申芝芳、金汝砺,举人吴达,修撰杨廷鉴及黄继祖共十五个人。
第五等应处徒刑打算赎罪的有:通政司参议宋学显,谕德方拱乾,工部主事缪沅,给事中吕兆龙、傅振铎,进士吴刚思,检讨方以智、傅鼎铨,庶吉士张家玉及沈元龙共十人。
第六等应处廷杖打算赎罪的有:工部员外郎潘同春,礼部员外郎吴泰来,主事张琦,行人王于曜,行取知县周寿明,进士徐家麟及向列星、李枫八人。
名单递上后得到批复说“:周钟等人不应当缓期处决,陈名夏等人没有受到贼寇玷污,侯恂、宋学显、吴刚思、方以智、潘同春等量刑不当。新榜进士都被伪命玷污过,不应当再让他们来玷污朝班。”命令学龙再做议定。只有方拱乾结纳马士英、阮大铖,福王特颁圣旨赦免了他的罪过。
第二年正月,学龙奉命改判周钟、光时亨等人分别罪加一等,潘同春等人都是候补的小官,没有接受伪命的证据,仍然维持原判。当时马士英、阮大铖一心要杀周钟。学龙想判他缓期执行,就跟次辅王铎商议,趁士英请假时递上判决书,并且请求停止用刑。王铎就起草了同意的诏书,赞扬学龙的量刑详慎平允。士英听说后大为恼火,但想改也来不及了。大铖和他们的同伙张捷、杨维垣声称要弹劾学龙,学龙上书称病告退。诏令还没下来,保国公朱国弼、御史张孙振等人攻击学龙曲意庇护罪人,徇私舞弊,朝廷就把学龙给剥夺了官籍。
大铖杀掉周钟、时亨就传旨把第二等判为斩首的人派往云南金齿充军,第三等判为绞刑的发往广西边卫充军,第四等以下全部落职为民,永不叙用。不过学龙所拟定的名单也有很多人漏网,他所定为一等的罪犯们都跟随贼寇西行去了,实际上未曾予以处死。
学龙回去后不久,南都就失守了。学龙在很久以后才死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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