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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约翰·亚当斯的孩子







  约翰·亚当斯(1735.10.30—1826.7.10)是美国第2任总统,生于马萨诸塞州,是亚孔·约翰·亚当斯和苏珊娜·博伊尔斯顿·亚当斯的长子。他还有两个弟弟。父亲是农场主。亚当斯毕业于哈佛大学。毕业后当律师。1772年被选为马萨诸塞州众议员。1774年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1775年参加第二次大陆会议。1776年参加《独立宣言》五人起草委员会。1777年出使法国。1778年返国参加宪法起草工作。美国独立后,亚当斯被任命为首任驻英公使。1789年当选副总统。1796年华盛顿卸任后任总统。他与杰斐逊是政治上的对头。1800年杰斐逊接替他任总统,下台前,亚当斯突击提拔了不少亲信。
  卸任后,亚当斯接受儿子的建议,撰写回忆录。1826年,他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当选美国第6任总统,不久,即在《独立宣言》发表50周年纪念日,亚当斯离开人世。
  1764年,亚当斯与艾比盖尔·史密斯结婚。艾比盖尔不但是贤妻良母,还是一位作家。他们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艾比盖尔·阿米莉亚·亚当斯·史密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一个孩子
  生于:1765年7月14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布伦特里县
  卒于:1813年8月15日 死亡年龄: 48岁零1个月
  死因:乳癌 学历:家教
  职业:主妇,母亲 配偶:威廉·史蒂芬斯·史密斯
  子女人数:4人
  艾比盖尔·阿米莉亚·亚当斯,昵称阿米莉亚、纳比或埃米,生性安静、内向。她有蓝色的眼睛,头发微红,圆脸庞,皮肤白皙。由于家境较好,阿米莉亚接受家教。天性和后天教育使她深受专制的父母的影响,长大后没有自主能力。
  17岁那年,阿米莉亚爱上了一位年轻律师罗亚尔·泰勒。他搬来布伦特里县之前,在波士顿做律师,爱好写诗。罗亚尔身材高大,黑色头发,英俊潇洒,令布县的未婚女子为之倾倒。罗亚尔看上了阿米莉亚,两人订了婚。但亚当斯家族认为罗亚尔地位低下,不能与自己这样的显赫家庭联姻。
  虽然两人已订婚,约翰·亚当斯对女儿选择这么一位不般配的丈夫大为恼火。为了拆散他们,亚当斯把阿米莉亚送往波士顿,但没有奏效,阿米莉亚又回来恢复了婚约。她父亲代表美国驻巴黎后,就命阿米莉亚和母亲去巴黎陪他。阿米莉亚提出去巴黎可以,但如果一年后她和罗亚尔仍相爱,罗亚尔就要去欧洲与她结婚。起初两人频繁书信往来,渐渐地罗亚尔的信越来越少。几个星期过去,阿米莉亚逐渐失望,变得更加沉默寡言。
  1785年约翰·亚当斯被任命为美国第一任驻英公使,阿米莉亚又随父母迁往伦敦。她继续跟弟弟约翰·昆西互通信息,也坚持给罗亚尔写信,却没有回音。一次在圣詹姆斯法院,她被介绍认识了父亲的副官、美国公使团秘书威廉·史蒂芬斯·史密斯。史密斯是纽约州人,曾任华盛顿将军的副官,参加过独立战争。他是亚当斯家女婿的标准人选。这次介绍标志着他与阿米莉亚关系的开始,也意味着亚当斯家族期待已久的阿米莉亚和罗亚尔解除婚约的实现。阿米莉亚不再给罗亚尔写信,提出解除婚约:“先生,随函附上你的来信和画像,请将我的信和画像交还克兰奇叔叔。希望你对此结局满意。”罗亚尔的回复却出人意外,称他为了生意出门在外,一直在给阿米莉亚写信,却只收到了最后一封回信。但一切已经太晚了。阿米莉亚和史密斯在英国,而罗亚尔远在美国。
  阿米莉亚和史密斯开始出双入对。史密斯给亚当斯夫人出示了关于他人品的证明信,意在“取得她女儿的信任,为以后的关系奠定良好基础”。
  现在,阿米莉亚在写给弟弟昆西的信中常提到“那个上校”。由于约翰·亚当斯的举荐,史密斯被任命为驻英国总领事。1786年6月26日,阿米莉亚做了史密斯的新娘。新婚夫妇在伦敦她父母家附近安了家。由于新郎在亚当斯手下任职,阿米莉亚作为亚当斯女儿的地位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多了一个丈夫而已。
  阿米莉亚结婚的消息给了在美国的罗亚尔沉重的打击。他放弃了律师业,回到波士顿。他的诗人才华显露出来,两部剧本大获成功,令他一举成名。
  1788年亚当斯和史密斯两家回到美国后,史密斯的真实面目才显露出来。他成年累月不归家,在家时也不理睬阿米莉亚。
  史密斯在不归家的那些时间里,曾卷入了委内瑞拉的一次叛乱,还在西部做地产投机生意,却全以失败告终。阿米莉亚得了乳癌,48岁时死在位于纽约州“狂野西部”的家中,被她弟弟称为“金钱游戏的无辜牺牲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曾被亚当斯家族拒之门外的罗亚尔·泰勒在法律界获得成功,成为佛蒙特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死后被尊为“深受全世界敬爱的人”。

              约翰·昆西·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二个孩子,长子
  生于:1767年7月11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布伦特里县
  卒于:1848年2月23日 死亡年龄:80岁零7个月
  死因:脑溢血 学历:家教,欧洲学校,哈佛大学
  职业:总统助理,教授,外交官,国务卿,美国总统
  配偶:路易莎·凯瑟琳·约翰逊
  子女人数:4人
  约翰·昆西·亚当斯,约翰·亚当斯的长子,1788年毕业于哈佛大学。21岁前,他就曾四渡大西洋,其中三次是在独立战争期间。十几岁时,他就任拜访俄国女皇凯瑟琳的美国使团秘书和翻译。他随父亲驻外时,在巴黎和荷兰来登上学,因此外语很好。虽然他后来从事法律业,但在哈佛主修的却是文学和古典研究。
  他样样出众,一位哈佛教授称他是哈佛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学生。他一生力求成功,正是他父亲对子女严格要求的写照。老亚当斯不断鼓励儿子在学业上出类拔萃。他们父子在社交和感情方面都不太敏感。追随父亲步入政界后,他以父亲的座右铭为自己的人生准则。老亚当斯让儿子按照17世纪清教徒式的道德准则行事,告诫他:“我的孩子,你的人生目标应是追求道德,因为它们是永存的。”正是这类忠告才塑造了这个才华出众的年轻人像他父亲一样桀骜不驯的性格。
  完成哈佛学业后,约翰在波士顿做了一阵律师。1794年,他被乔治·华盛顿总统任命为驻荷兰公使。1798年,又从荷兰被派到瑞典,代表美国进行贸易条约谈判。
  在伦敦的一次短暂停留期间,约翰·昆西遇到了美国驻英公使的女儿露易莎·凯瑟琳·约翰逊,并与她结了婚。露易莎生性暴躁,又常年疾病缠身,婚后的25年里一直未能真正了解丈夫。
  1802年昆西夫妇和孩子回到美国。他立即投身政治舞台,当选马萨诸塞州参议员,进而进入美国参议院。任马萨诸塞州参议员时,由于他富有外交经验,被聘为哈佛学院修辞学和辩论学教授。(因为有他父亲的经验,昆西早在1789年美国宪法颁布之前就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了贡献。)
  后来他被任命为驻俄国公使,直到1812年英美战争结束,他被派去参加根特条约谈判。回到美国后,昆西出任门罗总统的国务卿。许多历史学家认为是他一人制订和实施了1823年的门罗主义,向全世界宣布美国准备同其他大国竞争,以阻止欧洲在西半球扩张殖民地和侵略原有殖民地。
  1825年约翰·昆西·亚当斯成为美国唯—一位继承父业的总统。同他父亲一样,昆西在民众中威望不高。选举团的投票结果为99:84,安德鲁·杰克逊将军获胜。但由于众议院有决定权,而他们支持前总统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才当选总统。
  1828年他的任期结束,公民选举他当年的对手杰克逊为下届总统。亚当斯的连任竞选是美国总统政治中第一次真正的谩骂大选。杰克逊称昆西为奢侈腐败的贵族,亚当斯用道学的口吻指责杰克逊无知、粗俗,是谋杀犯和通奸者。公众以压倒性的表决反对昆西连任总统。他只好回马萨诸塞州呆了一段时间,后又作为众议员返回华盛顿,一直到1848年。
  在众议院里,人们称他为狂热的道德家。在讨论亚当斯强烈反对的奴隶制问题时,一位评论家这样写道:
  我记得亚当斯先生每天都坐在那里,寻找机会宣读他那关于奴隶制问题的冗长请愿书。他的头秃得很厉害。当他终于坐在众议院中心,宣读他面前厚厚的一卷讲稿时,他的秃顶因情绪激动而泛着红光,在听众眼中就像一只记时器。
  他念的或许真是几位马萨诸塞州公民递交的请愿书,挑衅性地要求美国就奴隶制问题进行分裂。
  无论在婚前或婚后,亚当斯都是独自行事,对别人一直是个谜。在公众眼里,他是个冷漠、刻薄、脾气暴躁的老人。但是,对于与他同时代的政治家来说,约翰·昆西·亚当斯以才华横溢、历经磨难而著称。

               苏珊娜·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三个孩子
  生于:1768年12月28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
  卒于:1770年2月4日 死亡年龄:1岁零1个月
  死因:不明
  苏珊娜·亚当斯是亚当斯家族中唯—一个年幼夭折的孩子。对于殖民地的新生儿来说,即使是在富有家庭,生存环境也极为恶劣。苏珊娜一周岁后,和家人住在波士顿布拉特尔广场。(在华盛顿特区的总统住宅被命名为白宫很久以前,亚当斯家族在波士顿的房子就叫做白宫。)
  因为华盛顿没有亲生孩子,苏珊娜便成为第一个去世的美国总统的孩子。据记载艾比盖尔·亚当斯为这个女儿的早逝长期悲痛不已。

               查尔斯·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四个孩子,第二个儿子
  生于:1770年5月29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
  卒于:1800年11月30日 死亡年龄:30岁零6个月
  死因:肝硬化 学历:家教,私立学校,哈佛大学
  职业:律师 配偶:萨拉·史密斯
  子女人数:2人
  1779年9月,查尔斯和哥哥约翰·昆西一起来到伦敦。当时他们的父亲正代表美国在那里谈判。不到两年,查尔斯思乡成疾,为了他的健康,父亲决定送他回国,1781年8月从伦敦启程。由于中途船在西班牙靠岸修理,家人与11岁的查尔斯失去联系,以为他在海上失踪。四个月后,查尔斯回到家里,但从此一直像个迷途羔羊。
  查尔斯和他弟弟托马斯一起进入哈佛大学学习法律,并获得律师资格。但查尔斯从来没有当过律师。毕业后,他回到波士顿,和母亲一家人住在一起。他爱上了表妹萨拉,并不顾家人反对他年纪太小,于1795年8月与萨拉结了婚。
  没人知道查尔斯是怎么变穷的,到1797年,他已经无力负担妻子和两个孩子的生活,沉沦于酒精之中。1800年10月他母亲来纽约看望他和萨拉,没想到期待中的幸福家庭变成“躺在病床上的查尔斯已无家可言,只是靠朋友供他一个栖身之地”,妻子早已离开了他。
  1800年11月30日,查尔斯死于肝硬化。父母为“爱子的不幸去世”而悲痛。

            托马斯·博伊斯顿·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和艾比盖尔·史密斯的第五个孩子,第三个儿子
  生于:1772年9月15日 出生地:马萨诸塞州昆西市
  卒于:1832年3月12日 死亡年龄:59岁零6个月
  死因:不明 学历:家教,哈佛大学
  职业:律师,政治家,作家
  配偶:安·哈洛德
  子女人数:不明
  托马斯是亚当斯家族的最后一个孩子,在美国建国后不久出生。1790年从哈佛毕业后,他从事法律研究,同时任马萨诸塞州昆西市政府的会计。1795年获得律师资格后,他也和哥哥约翰·昆西一样到欧洲任外交使团的秘书,曾先后任美国驻荷兰代办和驻柏林使团秘书。他父亲看到查尔斯追随父兄步入外交和政治界,深感欣慰:“感谢上帝我还有两个品行端正、勤奋努力的儿子,令我足以自慰。”托马斯回到美国时,父亲已就任总统,他就和父亲一起住在费城。当时美国刚把首都从纽约市迁到费城,之后不久才根据宪法在哥伦比亚特区设立华盛顿特区。总统一家搬到华盛顿后,托马斯决定留在费城做律师。在欧洲任职期间他养成了奢华的习惯,虽然现在的收入远不能负担他的这一新口味,他却不愿放弃享受。他一味超前消费,尽管后来还清了债务,但这种“高消费”的生活方式还是令他极端严谨的父亲和哥哥甚为担心。
  托马斯与安·哈洛德结婚后,搬回昆西市,仍从事律师行业,日渐兴旺,名声渐起。有时他也作案件调查,最后成为马萨诸塞州法院法官。为公众服务的同时,托马斯还因他在文学和哲学方面的成就为亚当斯家族增光添彩。一位评论家就他的文章写道:“他维护了家族的荣誉。这个家族的高贵之处并不在于他们在本州所任的公职和拥有的权力,而在于他们在古典文学和现代文学方面的造诣。”
  托马斯59岁时去世。他的死讯在当时的新闻界并没有什么反响。尽管他一生可谓功成名就,但比起他父亲和哥哥来还是稍有逊色。

                参考书目

  索菲·伯纳姆著《拥有土地的士绅:美国有产阶级的情感和个性》。纽约G.P.普特南子公司,1978年版。
  罗伯特·亚伯拉罕·伊斯特著《约翰·亚当斯》。波士顿特温出版社,1979年版。
  史蒂芬·赫斯著《美国的政治王朝》。纽约双日公司,1966年版。
  菲利斯·李·莱文著《艾比盖尔·亚当斯传记》。纽约圣马丁出版社,1987年版。
  约瑟夫·J·珀林著《总统的儿子们:民主制下名字的威望》。纽约奥德塞出版社,1947年版;纽约自由港图书馆出版社,1971年版。
  戈尔·维达尔编《伟大的美国家族》。纽约W·W·诺顿,1977年版。
  戴维·C·惠特尼著《美国总统们》,第4版。纽约花园城双日公司,197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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