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人



  (1840年)

  不能孤独是一种严重的不幸。

                   ——拉·布吕叶

  有一句话议论一本德国书,说得很好:“那书不许人读。”有些秘密是不容许透露的。每天晚上都有人死在床上,忏悔牧师像幽灵一样。快死的人绞着他的手,可怜巴巴地望着他,死时心里怀着绝望,喉头抽搐,因为要保守某种秘密,他感到恐怖,可那秘密是不容泄漏的。有时候,天哪,压在人的良心上的恐惧能有多么沉重!那是只有进了坟墓才能卸掉的。进了坟墓,那就连最怙恶不悛的罪行也没有人能发掘了。
  前不久的某个秋天黄昏,时将入夜,我坐在伦敦D饭店一扇圆形外凸大窗前。几个月来我身体都不好,现在正在痊愈之中。随着体力的恢复,我发现自己情绪也好了些。那情绪恰好跟厌倦相反,是一种最强烈的本能情绪,已拨开我“智力视觉的膜”。电火花点燃的智慧大大超过了日常状态,就像莱布尼兹那生动而坦率的理性、高尔佳斯那疯狂而荏弱的修辞一样。能呼吸已经是一种享受。我有本领在许多正宗痛苦的源头寻到快乐。我感到自己对一切事物都有一种刨根问底的兴趣。我嘴里含着雪茄,膝盖上摊着报纸,已经怡然自乐了大半个下午。我一时读读广告,一时看看屋里乱糟糟的人群,一时又穿过模糊的玻璃窗望望街头的行人。
  这条街是伦敦的主要通道,从早到晚都拥挤不堪,而随着黄昏的到来,拥挤还在不断增加。到华灯初上时,两大支滔滔不绝的人流都从我那圆形外凸窗外匆匆流过。我还从没有在晚上这个时候在这样的环境里停留过。因此那人头攒动的洪流就以一种惬意的惊喜情绪充满了我的心。最后我放弃了对大饭店内部一切的关心,专心致志地沉浸于对窗外景物的静观默想中。
  我的观察开始时走的是抽象和概括的路线。我观察人群里的过客,思考他们间的总体关系。不过我很快就下降到了细节上,我怀着对细节的兴趣,观察着数不清的形象:服装、神态、步伐、长相、面部表情。
  窗外经过的人绝大部分的表情都有一种业务性的满足,似乎一心想的就是穿过人群走掉。他们皱着眉头,转着眼珠,被路人挤了,并无不耐烦的迹象,只是整一整衣装,又匆匆走掉。还有一类人人数不少,也是匆忙紧张,他们脸色发红,自言自语着,还打手势,仿佛正因为周围人多才更感到孤独。他们在路上遇见阻碍就突然停止唧咕,手势增加了一倍,唇上带着心不在焉的过度微笑,等待挡路的人走掉。要是给人挤了,也是对挤他的人不断鞠躬,露出昏聩的样子。这两大类人除了我已注意到的这些细节之外,再也没有值得我注意的东西。他们的服装都属于被准确地称作正经人的那一类。他们无疑都是些诚实的人:商人、律师、商贩、做股票生意的,包含了社会的显贵和芸芸众生——有闲阶层和忙着自己业务的人。他们自己承担着责任,从事着自己的事业。这些人引不起我多少注意。
  惹人注意的是职员一类,我在他们之间看出了两个明显的类别:一类是堂皇的大楼里的年轻职员,他们身穿紧身外衣和锃亮的皮靴,头发油亮,显得自鸣得意。对这些人步态上的那几分潇洒,我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姑且称之为“写字间气度”吧。除此之外,我只觉得他们似乎准确地复制了十二到十八个月前的时尚,拾点阔人们已抛弃的风雅打扮自己——我相信我这话已最好地概括了对这个阶层的定义。
  第二类是资本雄厚的公司或“稳健老爷子”下属的高级职员,他们的身份一见那身打扮就能认出,绝不会错:黑色或褐色的外套、坐下来还能舒展的贴腿小脚裤、白背心、白蝴蝶结、结实宽阔的皮鞋、厚厚的护腿或吊袜带。他们每个人都有点秃顶,右耳朵长期夹笔,形成了往外支棱着的怪状。我注意到他们脱帽和戴帽总是用两只手。他们身上的表有短短的金表链,花样老式厚重。他们总摆出受人尊敬的样子——如果摆样子真能受人尊敬的话。
  也有好些人神气十足,可我一眼就看出是大城市里比比皆是的神气的盗贼。我很专注地望着这些先生。我很难明白,真正的绅士先生们怎么能把他们也看作绅士。他们那太宽大的袖口和过分的坦率一看就让他们原形毕露。
  我还注意到好几个赌徒,那就更容易看破了。这些人的服装各色各样,从走投无路的以猜豆行骗的小混混的天鹅绒短衫、花哨围巾、镀金链子、金丝扣子到故作庄重的不加修饰的教士装束——似乎没有比那打扮更难遭人怀疑的了。可他们仍然会露出原形,因为他们有发黑的浮肿的肌肤、昏暗无神的眼睛和苍白的抿起的嘴唇。我还总能从两个特点辩认他们:一,说话声音低低的,带着提防;二,大姆指伸得太长,跟其他指头形成直角。我还常常观察到跟这些赌徒一起的另一类人。这两类人习惯不大相同,但毕竟是一丘之貉,可以称之为靠聪明吃饭的先生们。他们似乎以两种身份欺骗大众:花花公子和军人。头一类人的主要特点是长头发和微笑;第二类人则是穿带剑钩的制服和紧皱着威严的眉头。
  从身份的所谓高贵程度往下降,我找到了更阴暗、更深刻的主题。我看见了犹太小贩,他们脸上闪动着鹰鹞样的眼睛,其他部分却只有低三下四的卑贱。我看见了身强力壮的街头职业乞丐对托钵僧怒目而视——托钵僧们是较有身份的乞丐,既然晚上出来寻求布施,想必已经是走投无路。我还看见了幽灵般的孱弱的病号,死神的手肯定已抚到他们背上。他们在人群里颤颤巍巍地悄悄走着,乞求地望着每个人的脸,在寻求某种偶然的安慰以及某种已经失去的希望。我还看见纯朴的年轻姑娘,结束了长时间的劳动,时间已经很晚,正在往凄凉无欢的家里走去。姑娘们在流氓的目光下畏缩着,更多的是眼里含泪,敢怒而不敢言。流氓们动手动脚,她们也甚至无法回避。我看见了城市里的各种年龄的妇女:有的是绮年玉貌、不容置疑的丽人,让人想起圣路茜的雕像——外面是芭罗思的大理石[1],里面是一肚子肮脏。我看见了一身破烂、完全堕落、没人愿意沾染的可厌的女人;我看见了珠光宝气、涂脂抹粉、满面皱纹还想挽回最后风韵的老太太;我看见了模样还没有成人的小头,由于长期习染,已成了可怕的风月场上的老手,她们一肚子野心,想在偷奸使坏上超过年长的女人。我还看见了无数个难以描述的醉汉,他们有的衣衫褴褛,歪歪倒倒,口齿不清,脸上带伤,双目无光;有的衣服倒正常,可是肮脏,走路不稳,大大咧咧,有一张快活的大红脸和耽溺酒色的厚嘴唇;还有的醉汉则穿着曾经是好料子的衣服,即使此刻也刷得干干净净。他们的步伐是显得不自然的坚定与矫健,但是脸色却苍白得吓人??红眼睛里透着凶狠。他们大步穿过人群时,颤抖的手指往每个能抓到的东西上抓。除此之外,我还看见了卖点心的、看门的、送煤的、扫烟囱的、表演手摇风琴的、玩猴戏的、一边唱民谣一边推销歌单的,以及五花八门的穿着破烂的工匠和筋疲力尽的劳动者。他们每个人都活跃喧哗,声音刺耳,能望得你眼睛生疼。
  夜色渐浓,我对街景的兴趣也加深了,因为事实上不但是人群总体的性质变了(随着较规矩的人群逐渐走掉,粗野人群突现了出来),而且因为时间已晚,每一种见不得人的东西都离了窝,出门了。煤气灯终于明亮了,把闪烁耀眼的光投射到一切之上——它们在与消逝着的白昼斗争时曾经显得暗淡。一切都在黑色里透露出精彩,有如用以比喻塔度利安[2]风格的黑檀木。
  灯光的奇异效果锁住了我,让我审视一张张的面孔。虽然光亮的世界在窗前一闪而过,让我无法多看一眼,可在我当时的精神状态下,我似乎仍能在那一瞥的刹那间读出它们多年的历史。
  我用额头顶着玻璃,仔细观察着人群,突然看见了一张衰迈的老人的脸。那人大约六十五至七十岁,因为表情的特色立即引起了我的全部注意,抓住了我。我从来没见过一张像他这样的脸——即使只依稀相似的也没有。我记得很清楚,我见到它时的第一个想法是:如果画家瑞茨见到它,一定会高兴地选它来当作鬼怪形象的具体体现,收纳进画里。在我那最初的一瞥里,我曾努力想对那意义进行某种分析。我心里曾经涌现出许多复杂的念头:强大的思维力、谨慎、贫困、反复无常、冷漠、恶意、嗜血、好胜、快活、过多的恐怖,还有严重的、极端的绝望。我觉得自己极不一般地激动了,惊讶了,入迷了。“写在他心里的故事,”我对自己说,“有多么疯狂!”于是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想对他知道得更多。我不能让那人离开我的视野。我匆匆穿上外衣,抓起帽子和手杖就跑上了街。我穿过人群,往他走的方向赶去——因为他已经不见了。没有费什么工夫我就终于找到了他,追了上去,紧紧跟着,却也很小心,怕会引起他的注意。
  现在我有了很好的机会观察他了。这人很瘦,个子矮小,看上去很孱弱,服装大体肮脏而褴褛。但是在他偶然来到明亮的灯光下时,我也看出他的衬衫虽脏,却是用美丽的纺织品做的。他穿了一件纽扣很密的二手货男式外衣,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我通过那外衣上的一道缝隙瞥见了一枚钻石和一把匕首。望见这个,我的好奇心更强烈了,于是执意不管他去什么地方都跟着他。
  此刻已完全入夜,湿漉漉的雾笼罩了城市,随即化成了持续的大雨。气候的变化对人们产生了奇异的影响。人群中立即出现了一场新的骚乱,化出了一个雨伞下的阴暗世界。犹豫、拥挤和喧哗增加了十倍。我自己对雨倒不太在乎,因为我有个潜在的老毛病:发烧。雨给了我一点舒畅。我用手绢捂住嘴,继续跟随着他。老人沿着广阔的大道吃力地走了半个小时。在一处地方我怕跟掉了他,便走到了最挨紧他手肘的地方。他从不回头看,因此没有注意到我。过了一会儿,他在十字街头拐了个弯。路上虽仍拥挤,可已比刚离开的大街稀疏了些。在这儿他表面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他放慢了脚步,方向也不那么明确了,更彷徨了。他不断地横过街去,又横过街来,没有明显的目的。人群仍然拥挤,他每一次横过街,我都得紧紧跟着。那是一条很长的街,他在那里走了几乎一个小时。然后行人逐渐稀少了,那景象跟百老汇靠近中央公园一带正午时常见的情景差不多——伦敦跟美国最拥挤的城市之间的人口的差异就有这么大!再拐一个弯,我们来到了一个灯火通明、人头攒动的广场。那陌生人又恢复了老样子,下巴往胸口一缩,皱紧的眉头下眼珠子四面转,打量着挤在他周围的人,同时坚持不懈地奋勇向前走。不过,我却大吃了一惊,发现他绕着广场转了一圈,又走起了回头路。更让人惊讶的是,我发现他好几次在同一段路上来回地走。有一回他突然转过身来,几乎发现了我。
  他这样走着,又过了一个钟头。我们遇见挡路的人比开始时少得多了。雨势仍然很猛,空气冷了下来。人们回家休息了。这位漫游的人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钻进了一条较为冷清的背街。这条街有差不多四分之一英里长,他冲了进去,动作之矫捷却是他这么大年龄的人一般做不到的。几分钟后我俩又进了一个热闹的市场。他对那地方的地形似乎很熟,一到那里,他的老样子又明显了,在做买卖的人群里漫无目的地挤来挤去。
  在我们俩在那儿度过的一小时半左右时间里,我既要紧跟他的脚步,又要不引起他的注意,真是煞费力气。幸好我穿了一双橡胶套鞋,行动完全没有声音。他丝毫没有注意我的盯视,走进一家又一家店铺,从没问过价,也从没说过话,对所有的东西都只随意地没有意义地望望。我完全为他的行为震惊了,于是下定决心,对他的问题不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决不罢休。
  钟声响亮地敲了十一点,人们迅速离开了市场。一个店员在拉百叶窗时撞了那老头一下。那一瞬间我看见他全身猛然一个激灵,又匆匆地上了路。他焦急地向四面望了望,随即以惊人的速度穿过了好几条拐弯抹角、阒无人声的小巷,直到我俩又回到了当初出发的D饭店所在的那条大街。可那街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了,虽然煤气灯仍然明亮,雨却下得厉害,已经看不见几个行人了。那陌生人脸色苍白了,闷闷不乐地走上那条曾经拥挤的大街,然后深沉地叹了一口气,往河边的方向走去。他穿过了几条偏僻的街道,终于在一个地方钻了出来。那里可以看见一个重要的戏院。戏院正在散场,观众正从门里蜂拥而出。我见到那老人喘了口粗气,好像需要呼吸,随即钻进了人群。但是我感觉他脸上那严重的痛苦似乎相当程度地减轻了。他的脑袋又垂到了胸口,俨然恢复了我初见他时的样子。我观察到,他现在走的是大多数人走的路,但是总体看来,我仍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走。
  他继续往前走,人群越来越稀疏了,他那不安和彷徨又开始了。有一段时间他跟十来个吵吵闹闹的人走在一起,但是这群人也一个一个走散了,最后只剩下三个人走在一条行人稀少的狭窄阴暗的胡同里。那陌生人停了脚步,似乎好一会儿工夫陷入了沉思,然后又带着十分激动的神情,顺着一条路匆匆地走着。那路把我们带到了伦敦城边缘,进入了一个跟我们刚穿过的地区很不相同的地区——伦敦城一个最喧嚣的地区。那里的一切都带有最可悲的贫穷和最凶险的罪恶的迹象:暗淡的灯光只偶然才出现;虫蛀的出租老木屋摇摇欲坠,向四面混乱地蔓延;房屋之间几乎没有明显的可以叫作路的东西,铺路石叫滋生蔓长的野草挤得挪了地方,随意躺着;可怕的脏污在堵塞不通的阴沟里腐烂发臭。整个是一种荒凉气氛。但是在我们经过时,人类生活的声音却已肯定在逐渐恢复。最后,我们看见了伦敦城里最不受欢迎的人一群群地摇晃着。那老头又闪出了精神的火花,有如熄灭前的灯火,他再次用矫健的步伐往前走去。突然,他又拐了个弯,一阵强光照到我们身上。我俩站在了郊区一个巨大的酗酒圣地前——那是杜松子酒魔的宫殿。
  现在已是天色微明,但有些可怜的酒鬼还在招惹人的大门口挤来挤去。老头发出了一声欢乐的尖叫,挤进门去,随即恢复了当初那姿态,在人群里漫无目的地挤了起来。他才钻了一会儿,客人们就已在往门口拥,这说明店主要关门了。我在我坚持观察的怪人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比失望还要严重的东西,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停止活动,而是用疯狂的力量立即回头往强大的伦敦城中心跑。他飞快地跑了好长的时间,我跟着他,心里异常惊讶。现在我感到他已经吸引了我的全部兴趣,下定决心一定要观察出个结果来。在我们行进的过程里,太阳升起来了。我们回到了那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的D饭店,那里又已是一片繁忙景象,比我头天晚上看见的情景毫不逊色。我在这每时每刻都混乱的地方又对那陌生人坚持了长时间的追踪,但是跟以前一样,他还是逛来逛去,一整天没有离开过喧哗的街道。第二天的黄昏阴影降临时,我已经累得死去活来,于是我劈面站到那漫游者面前,盯住他的脸望。可他并不注意我,依旧板着脸往前走。我停止了追踪,驻足沉思了。“这个老头,”最后我说,“是内心深处犯罪的象征和精灵。他拒绝孤独。他是人群中人。跟踪他是没有用的,我不想再研究他了,也不想知道他在做什么。人世间最邪恶的心是一本比《生命花园》还难读的书,不让人读懂也许正是上帝的一种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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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爱琴海岛名,出产的大理石细腻如瓷器。
  [2]拉丁教堂神甫,生于迦太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