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人间笔记

作者:王 雨




  当不成法官当院长
  市长公子,大学毕业,市府办副主任。忽一日,想当法官了。自告奋勇,参加统考,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终打消念头。
  但,公子当法官之志未消。数年后,市长公子以副处级干部身份,按照正常程序调到法院当了副院长。
  法官都考不上的人还能当副院长?不服者遍查法律文件,终知难而退——《法官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组织上曾对市长公子进行了严格考察,结论是:“完全具备法官条件!”
  所以,当不成法官却可以当法院副院长,这完全合法,无可厚非!
  
  加钱打官司
  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村民赵大壮和田小满两家混战一场,双方各有5人住进了乡医院,赵大壮家的人伤重些,有2个至今还没有脱离危险。赵大壮想打官司,便托在乡里开车的本家侄子去找乡司法助理给自己“撑腰”。侄子当晚便去了,怀里揣了一只信封,里面装了800块钱,两只手也没闲着,右手好烟,左手好酒,也值好几百块。只有一袋烟的功夫,侄子便回来了,一进屋就冲赵大壮喊:“叔,这回麻烦了,麻烦大了!”
  赵大壮忙问:“慢点说,慢点说,咋的了?究竟咋的了?!”
  侄子说:“我去了司法助理家,他坚决不收,钱不收,烟酒也不收,态度非常坚决。司法助理贪心重是全乡有名的,如今他不收,说明田小满家肯定去送过了,而且肯定比咱们送的重!”
  赵大壮大手一挥:“娘的,咱们加钱,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
  
  项庄舞剑
  新官上任半年多,赵市长虽然收了不少礼——却几乎没有过万的!赵市长对当地官员的“因循守旧”不开窍非常恼火,却又一时找不到发火的渠道。
  一次他在全市干部大会上作报告,突然就来了灵感,想起了项庄舞剑这个词。于是,话锋陡转,就转到了反腐倡廉上,他说:
  “一次,有个乡长到我家,给我送了6千块钱,当场我就批评他了,我说我就值你这6千块钱?你给我马上拿走!”
  “还有一次,有位县里的领导,在我的办公室里送给我9千块钱,当场就让我给骂走了……”
  下面的人听着听着,全开窍了——原来赵市长在骂咱们送钱送得太少了!
  [翟明荐自《金山》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