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阔人区”由来

作者:王乾荣




  一房产大佬扬言,他只给阔人盖豪宅,而且城市里就应该分“阔人区”和“穷人区”。鄙人对此狂言,深表敬佩。作为“穷人”之一员,我想就此话题,从“阔人区由来”方面,再谈点看法。
  我太太兄妹几个,在京城黄金地段,有一个他们的爹妈留下的小小院子。太大嫁我,走出小院,但她的兄弟还要在那里栖身。忽然一天,他们被要求搬家,说这里属拆迁范围,并且定了拆迁价码。对这种单向的霸道拆迁要求,他们自知无法抗拒。对开发商私定的少得可怜的拆迁补偿,他们觉得太过吃亏——主要是解决不了搬出后的居住问题,所以还想苦苦讨一番价。开始由政府房地户部门出面“调解”,区干部说:“你们要求增加补偿,是不可能的。”小民与政府打交道,怕啊。后来,区里和开发商——似乎二者是“一头的”——答应稍加一些,但是远远没有达到被拆迁者的要求。
  我算是这个问题的间接当事人,被迫了解了一下城市拆迁状况。原来,开发商花极少资金,被有司批准购得黄金地段,把从来于此居住的穷人赶走,而盖了豪华楼盘,却以天价卖给阔人。穷人“回迁”?一是人家不许,二是即便允许,那买房钱八辈子可还得清?而到远郊弄一个中下档次住处,除了全部投进去那点补偿款,还要四处跟亲友借钱,否则住马路去吧。我的穷亲戚,好赖住到了乡下。不管怎样,这一档“阔人区”和“穷人区”,算是鲜明而堂皇地形成了。而房产大佬,也实现了他只给阔人盖豪宅的宣言。
  罢罢罢,这种穷富的分区,是无法阻挡了。但是我仍有几个疑惑。
  比如上述穷人虽穷,但他们住处地段优质,采购方便,左邻右舍关系密切,亲朋走动不难,上班不远,娃娃能入老牌重点学校,寄望有一个美好前程。这都是巨大的“无形资产”!阔人把他们逼到遥远的穷人区,环境不佳他们忍了,上下班乘公交就得三四个小时,他们又没钱买小车,仅此一项,就能令他们穷上加穷。他们失去了多年的街坊老友,精神郁闷,又怎么补偿?他们的孩子优秀,可是上城里好学校,路都跑不起——是不是让他们的下一辈,笃定仍当穷人啊?
  凭什么,穷人就该为阔人腾出黄金地段,让他们建“阔人区”?是谁,剥夺了穷人原有的城市生存空间?又是谁,令他们遭遇如此之不公?穷人为阔人做出“损不足以奉有余”牺牲的根据,在哪里?
  亏了咱们还有“经济适用房”政策。可是据报道,早期的这类房子,多让阔佬开着宝马车抢先买下,囤积居奇去了——连“穷人区”,阔人都要染指,并且他们神通广大,颇能得逞!而我在电视上看到北京天通苑卖“经济适用房”的情景,真是欲哭无泪——成千上万平头百姓,为得一个买房的“号码”,不惜顶风冒雪,不管白天黑夜,摩肩接踵,拥挤成团,能在露天连着排好几天大队,最后却被告知——消息不实。是哪个哥们儿,如此轻巧地玩弄了穷人?
  马来西亚是一个不太发达的国家,我在那里亲见,盖得颇为考究的小区,都有“廉租屋”供穷人居住。廉租,即“少花钱、住好房”之谓。那里的人告诉我,政府规定,一个楼盘必须留出一定比例与其他房子质量一样的“廉租屋”,开发商做不到这一点,对不起,出局。我不明白,人家怎么就尽量不分“阔人区”和“穷人区”,至少不人为地扩大这种“分区”呢?我当然不想,而且也不可能去做彼国的一个穷人,但是我羡慕那里的穷人——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望梅止渴一下,总行吧。
  阔人,你不能诬蔑我不爱国。我第一爱国,第二爱房子,第三爱老婆。我希望房子也爱我和一切穷人——居者有其屋,天理也;又,没房子,太太也会跑掉。
  [陈文涛荐自《检察日报》2006年4月5日/韦荣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