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滥施的监督与没有监督同样可怕

作者:朱铁志




  
  朱铁志先生简介
  
  朱铁志,1960年生于吉林省通化市。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曾任《红旗》杂志编辑、《体育报》记者,现为《求是》杂志编委、编审,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著有杂文、随笔集《固守家园》、《自己的嫁衣》、《被亵渎的善良》、《思想的芦苇》、《精神的归宿》、《克隆魂》、《浮世杂绘——小人物系列杂文》、《你以为你是谁》、《拯救自我》、《自信的位置》、《你笑的是你自己》。主编《1998年中国最佳杂文》、《1999年中国最佳杂文》、《2000年中国最佳杂文》、《2001年中国最佳杂文》、《2002年中国最佳杂文》、《20世纪中国幽默杂文》、《中国杂文大观》(第四卷,与牧惠、蓝翎合作)、《真话的空间——新中国杂文选》(与牧惠、蓝翎合作)、《中国当代杂文经典》等。在《南方周末》等报刊及网站开设专栏。获鲁迅文学奖、中国新闻奖、中国报纸副刊金奖、上海“笔会”文学奖、北京杂文奖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等报刊杂文奖。
  鄙人的东北老家向来多产新闻。近来比较引人注目的,是长春市某社区出台了监督住户中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重要举措”。有关报道说,该区将二十多位厅、处长的个人照片、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开张贴,以便群众监督。此举一出,颇有轰动效应。拍手称快者有之,不以为然者有之,持观望态度看看再说者亦有之。而笔者的意见很明确:万万使不得。
  “不仅要关注某某八小时以内,也要关注某某八小时以外”,这样的说法近年来似乎很流行,被某些善良的人当成反腐倡廉的有效手段。那其中的“某某”,可以是领导干部,可以是商界人士,可以是演艺明星,也可以是公众人物。在某些“革命群众”心目中,只要认为有必要,谁都可能成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象。而其中被叫得最响的,自然还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
  我对这种想法的初衷能够理解。现在的确有那么一些很不自重的领导干部,完全置政府的宗旨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动辄搞一点不可告人的腐败勾当。不要说“八小时以外”,就是八小时以内,他们也照搞不误。甚至利用职务之便搞得更放肆、更顺手、更穷凶极恶、更卓有成效,亦未可知。人民群众对于某些官员的可能腐败,向来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长春此举一出,立刻引来近半数网民的衷心拥护。
  但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敢恭维家乡的做法。
  领导干部中有腐败分子,但并非所有领导干部都是腐败分子;这就像普通公民中有犯罪分子,但并非所有公民都是犯罪分子一样。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监督,无论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但必须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有一定的证据证明这个人已成为犯罪嫌疑人。
  否则即使是公安机关,也不能随意对没有犯罪嫌疑的普通公民滥施监督。长春此举,动机肯定是好的,但错在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归入“腐败嫌疑人”中。这不仅是监督的泛化和滥施,也是对领导干部人格的践踏和侮辱。
  那位朋友说了,现在当官儿的,坏东西太多了!挨个抓,肯定有冤案;隔一个抓一个,还有漏网的!你别替他们说话!
  这种激愤之词可能并非毫无道理。但我想说的是:即使坏人真的那么多,我们依然不该将监督泛化和滥施。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公职人员,虽然负有比普通群众更多的社会职责,但并不应该因此而减少甚至丧失作为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社会责任的角度,他不能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但从公民权利的角度,他必须等同于普通老百姓。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个人的隐私权和八小时以外的休息权,必须受到应有的尊重。
  我们国家正在倡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近年来内地法律的一大进步,就是将“嫌疑犯”的概念改为“犯罪嫌疑人”,将有罪推定改为无罪推定。
  千万别小看了这一更改,一字之差,将“犯”变“人”,公安机关不仅要证明嫌疑人犯罪,更要证明其无罪,以人为本的精神在这里得到了切实的体现。对待犯罪嫌疑人尚且如此,对待领导干部怎能采取歧视的态度,先自把其定为“腐败嫌疑犯”呢?
  退一步说话,谁有监督别人“八小时以外”的权利?恕我无知,好象只有公安机关吧。那么居委会凭什么对人家的生活探头探脑?街坊邻居又凭什么窥测别人的生活?在监督的名义下,是不是有意无意地践踏了人权?在也许是良好的动机下,是不是用了“恶的手段”去抑制可能产生的腐败?
  笔者以为:任何监督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绝不能滥施。滥施的监督与没有监督同样可怕、同样可能导致新的“恶”。
  笔者童年时曾经有幸领教过群众监督的滋味:因为父亲是所谓的“走资派”,我们整个家庭无时无刻不在“革命群众”的监督之下。监督的结果,是随便哪个“革命群众”都可以径直冲进我们家打砸抢,是连这个当时六七岁的孩子也无权踏入小学的校门,因为革命学校不收“黑五类”的“狗崽子”。我在此无意翻历史旧账,因为人事部门早已给父亲平反昭雪,说他依然是党的好干部。但那时的记忆长久地留在我心里,使我对任何可能出现的所谓“群众运动”总是心怀警惕——不论它以什么名义和面目出现。
  在社会的某些角落,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似乎还隐隐约约地存在一丝“文革情结”。一遇到难题,就自然想到那个得心应手的“群众运动”。
  其实历史的经验早已昭示:任何“群众运动”的结果,无不是“运动群众”、折腾群众,最终贻害群众。
   [选自《大公报》2005年5月13日/王 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