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贪官完成原始积累之后

作者:张雨生




  标题所示,涉及到对反腐败形势的估计。我并非否定反腐败的成就,说贪官都顺利地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反腐败的成就再大,总会有漏网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一种追求,一种理想,或者说,是一种威慑,一种正义之声。漏是避免不了的。今年抓出来的,许多是去年以前漏掉的。明年抓出来的,许多又是今年以前漏掉的。这里分析的仅是漏掉的那部分贪官的状况。
  漏掉的贪官现状如何?一言蔽之:一些人经过多年疯狂敛财,已经基本完成原始积累。其资本有的直接掌握在自己手里,有的转到了子女名下,还有的寄托在情妇那里,有的还转移到了国外,成为外汇储存和固定资产。
  腰包鼓起之后,就要凭借这些资本另有作为。贪官也要与时俱进。
  不是说贪官要改邪归正,洗手不干。贪官的本质是贪,财迷心窍,这个本质不会改变。但是,完成原始积累之后,有的不想再冒更大风险,会开辟较为安全的敛财途径。贪官在原始积累中,担当了不小的风险。尽管某种气候,很适宜他们孳生,还是有些贪官被揭露了。积累收归国库,身家进了牢房,有的还丢了性命。这不能说没有警示作用。人们对腐败的愤慨越来越大,法纪法规越来越健全,再像原始积累时期那样疯狂敛财,风险将会更大。既然腰包里有资本可以运作,也就没有必要再去冒更大风险。
  卷资外逃,仍然是贪官的一种选择。不过,外逃就等于彻底自我暴露,再没有平安回头的余地。不到万不得已,岌岌可危,他们不会作这种选择。何况,国际社会有了反腐败公约,外逃之后,也是惶惶不可终日,说不定哪天会有警察破门而入,最终要被遣送回来。外逃已经不能保准躲得过风险。隐藏得很深,自觉安然无恙的,不会选择那条路。在他们看来,还是立足国内“创业”为好。
  贪官的资本虽然属于私有,但不同于私有企业家的资本。人家的在明处,他们的在暗处;人家是地上的,他们是地下的。先得把暗处的转到明处,把地下的转到地上,然后才能拿到市场上公开运作。巨贪的,大量的,一般要通过洗钱的办法来解决。我国目前正面临着严重的洗钱形势。有关专家评估,我国每年洗钱在两千亿元人民币,大约相当于我国经济总量的2%。其中,就有一部分是贪官暗地积累的资本。他们要通过这种方式,或者其它方式,完成这一转变。
  贪官的资本运作,较之过去的权力投资,权力入股,有了明显的不同,甚至可以说有了质的变化。我批给你贷款,你给我股份,我批准你上市,你送给我股票,这种权力投资,权力入股,纯粹是权钱交易,典型的腐败行为,一查一个准,作不出任何辩解。现在不同,人家有实实在在的资本投入,可以拿上桌面,公之于众。不能说只准你投资,不准我投资,只准你入股,不准我入股。至于那个资本是怎么来的,那是另一个问题。
  不过,贪官资本运作的背后,会有权力的支撑,比正常的投资入股还是有所不同。比如说,普通股民有钱买不到新上市的原始股,他却买得到,还会有人送上门来。与过去权钱交易不同的是,这回,他实实在在掏了钱。权力支撑是无形的,资本运作是有形的,无形的被掩盖着,有形的凸现出来。这么做,看上去,完全符合市场法规。即使掀开了那个掩盖,露出了背后的权力支撑,也没有什么不合法,或者算不上过分地违法。较之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安全系数高得多,甚至不存在政治风险。
  权力支配下的资本运作,比纯粹的市场资本运作,获得的增值要高得多。贪官的资本进入市场,增值速度会快得惊人。例如,企业改制,一个亿的资产,左砍右削,上压下缩,最终估价为一千万。按照这个估价,别人不可能买到手,只有掌握了权力的人,具体说,也就是有资格将一亿元估价成一千万元的人,才能最终买到这些资产。这个改制,人家的资本一下子扩大了十倍。常说国有资产流失,流失到哪里去了?不会流进普通老百姓的口袋,只能流进有权运作改制人的私囊。贪官的资本增值,不是资本自身的正常增值,而是借助资本的运作过程,把别的资本,主要是国有资本,吸附过来,捞入囊中。
  守财奴式的贪官也有。贪了钱,都装进坛子里,深深地埋进地下,不再以财生财。败家子式的贪官也有。贪了钱,穷奢极侈,要不了多少日子,千金万金都被挥霍一空。守财奴式的贪官,其资本成了死钱,不再进入市场运作,不具有更大的危害性。败家子式的贪官,耗尽了人民的血汗钱,罪恶深重。他们本性不改,也只能依旧从事风险极大的权钱交易,进入不了资本运作的新阶段。不过,这两类贪官终究是极少数,从已经揭露的情况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大多数贪官野心勃勃,不安于现状,要谋求更大的发展。政治上,他们巧言令色,拼命奉迎高层,抓权向上爬。经济上,他们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一有机会就要巧取豪夺。贪官不会自甘寂寞,自甘雌伏。腰包鼓起之后,一定要大干一番。否则,当初疯狂敛财岂不失去了意义。既能贪财,又能漏掉,说明这些贪官很有心计,并非一般。但是,漏掉之后,他们要让自己始终不表现,不作为,却是不可能的。贪官的本性决定他们不是寂寞之人,不是淡泊之人。
  原始积累完成之后,贪官何去何为,实在值得关注。贪官的新动向,给反腐败提出了新任务。否则,让他们顺利渡过风险期,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大富又久安,那才是反腐败的无能与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