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话语平台如何公平

作者:王乾荣




  读《南方周末》1月13日陈章《有话说李敖》一文,颇有同感。
  我是尊敬李敖的。他在恶势力面前的不屈不挠精神,尤其令人敬佩。但是李敖在电视上对指出自己错误的人极尽挖苦奚落之能事,却不正视和检讨自身错误,总叫人不无遗憾。你不能对任何人都霸气十足吧?像李敖那样的名人,以及给他们提供充分讲话平台的媒体,应该特别注意这个问题。利用自己的话语权优势,单方面肆意歪曲、贬损对方,往小说不够厚道,往大说显失公平。这类事,不光发生在李敖身上。
  先前,央视旧栏目《朋友》请陈汉元、余秋雨聊天。针对人们对余秋雨文章的批评,“朋友”陈汉元说,“人要是有本事,自己写一本书去,为什么看人家写了书受欢迎就不平衡呢。”“主角”余秋雨说,那些批评,他根本不看,云云。主持人则在一边哼哼哈哈地帮腔。这个话题一直顺着他们的逻辑说了下来。我想如果有一位给余先生提过意见的人在场,他一定会对陈汉元们说,一件作品,不是放在自家抽屉里,而是拿出去发表,就有了社会性,就要作用于别人感官,就会影响别人,影响社会,人家就有表扬或批评的权利。自己不写作品,照样可以评论别人作品。这都是常识。你有一个作品,就成龙头老大和老虎屁股了?你可以说批评得在理不在理,却不能以批评者没有作品来限制、阻止、反对人家说话。而且“批评等于心态不好”,这是谁家的逻辑?也许只有自己虚弱和心态不正之人,才会得出如此结论吧。陈汉元一味帮“朋友”之忙,说风凉话,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益友和诤友;余秋雨貌似超脱,实则蔑视批评者——这都可以理解。问题是,主持人丧失了中立立场,在一方无法辩驳的情况下又“拉偏手”,则大不该。既然讨论有争议话题,为什么不把另一方也请来交锋呢?
  央视有个颇受欢迎的栏目《第一时间》,在每次节目里,两位很棒的主持人都要谦恭地征求观众意见。可我有一个喜欢咬文嚼字的朋友,多次匿名指出他们的一些常识错误,比如他们把“载人航天”念成“宰人航天”,还有像李敖那样,也把“一叶扁舟”读作“一叶biǎn舟”,等等,多了,他们对这样的错误却一直讳莫如深。他们宣读的“观众来信”,一般都属于表扬性的,包括了哪位观众祝某主持人生日快乐,哪位观众说某主持人长得像自己的哥哥,等等。这个先不管。话说有一次,一位小学生给他们写了封信,主持人在“感谢”小学生之余,指着他的信纸批评道,某字写错了,某个句子不通,云云。一个小学生,出了点文字错误,不算丢脸,值得在全国观众面前展览吗?须知,热心观众写信要花邮资,发短信要向电信部门交钱(不知电视台有没有分成),那小学生倒真是花钱买批评了。但是他的错能像主持人的错那样,影响亿万观众吗?在这么点小事情上,主持人对己和对人的态度,便是如此鲜明。说什么不说什么,主持人拎得清、把得准着呢。
  鲁迅说:“被毁则报,被誉则默,正是人情之常。”然而这是指对等双方的“人情”。媒体作为一个言论平台,至少须做到大度和表面上的公平。人家“毁”(批评)你,你即“报”之,人家“誉”(表扬)你,你不但不“默”,还要极力自我张扬,总显得小家子气。而媒体对名人“拉偏手”,则更给人一个“势利眼”的感觉。方便地出入于媒体的人,毕竟只是像李敖、余秋雨那样的少数风云人物;在这个现实面前,我倒是希望,媒体向弱势者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