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大题小做与小题大做

作者:谢 云




  
  据说做文章的人常有种种做法,例如大题小做、小题大做、正题反做、歪题正做之类。选择得好,能给文章增色。随着阅世既久,我发现人们处事,也有类似诀窍。
  这里只说大题小做与小题大做两种。
  反腐败,事关国家兴衰、党的存亡,自是大题。案涉高官要员,万民瞩目,更是大中之大。对此种大题,理应大做特做:刨根挖底,条分缕析,借以吸取教训,实行改革;同时发动群众,广泛讨论,提高人民的主人翁意识,自下而上进行监督,从而有效制止腐败。但实际情况是,有时处理起这类问题来,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才开了个头就戛然而止。这就是大题小做。
  有些事,如过生日、结婚纪念、生儿育女,乃平常之事,但有些当事人却要广发请柬,遍邀宾客,张灯结彩,锣鼓喧天,甚至持续数日,乐此不疲,这该属于小题大做之列。
  做文章,大题偏要小做,想来或者是惜墨如金,意在简洁,或者心欲大做而势有不能,属无可奈何之举,或许还有其他种种考虑和原因。小题偏要大做,大概多是借题发挥,以求畅所欲言,痛快淋漓吧,自然也不排除有个别拿浮肿当健壮,借以吓人的。
  做事情,大题偏要小做,可能多属有隐情需要掩盖,深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透了底不好收拾,或竟是物伤其类,下不了手。小题偏要大做,或出于借题发挥,项庄舞剑,醉翁之意不在酒;或由于当事者需要风光一时,名垂后世;或为了显示地位和财富,并进一步扩大影响,甚至也有意在借机敛财的。
  做文章,大题小做,小题大做,只要立意好,都无不可。做事情,恐怕除特殊情况外还是当据题而为,该大则大,当小则小。大题小做,白白浪费了大好资源,而且人们的愿望得不到满足,甚至还会产生疑窦,怀疑其中“有鬼”。小题大做,偶一为之还可,做多了人们也会看出内中奥秘。如果只顾自己风光却要别人破财,被迫破财者虽无可奈何,心里却会鄙其为人,至少也会使人腻烦和讨厌。
  人心不同,文心有异,也属自然。看法原自不同,做起事来,标准和办法因而有异,倒也不足为怪。只是,人们毕竟见的多了,脑袋又长在自己的脖子上,想用大题小做、小题大做作障眼法,已日见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