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典型的忌讳

作者:刘吉同




  什么人可以被树为典型?或者说典型的标准有哪些。我想只要事迹突出,贡献巨大或较大,老百姓打心眼里拥护,党和政府便会将其树为典型,比如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他们的事迹通过主流媒体的报道和各种形式的“主旋律”的宣扬,迅速传遍大江南北,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这些人的事迹确实感人,确实符合典型的标准。然而,以笔者见,并不是符合这个标准的都能树为典型,至少有下列“三种人”是不会树的。
  其一,和上面“对着干”的。这里的“对着干”,绝不是“四人帮”的那套“矛头向上便是大方向”,而是对顶头上司或顶头上司的上司的腐败行径不依不饶的人。实际上就是当今的反腐英雄。像吕净一、郭光允、于新华、陈少青等。这些人意志何其坚也,为国之心何其忠也,系民之情何其深也,对腐败分子之恨何其烈也,反腐功勋何其大也,所付代价又何其惨也。比如吕净一,他挖出了党内一个六品腐败大员李长河,法律并将李送上了断头台。然而,他自己为此几乎付出了被灭门的代价。这样一类的英雄,迄今任何一个典型的“无私奉献”,与他们相比都只能相形见拙。他们的事迹惊天地,泣鬼神。然而,他们并没有被树为典型(郭光允只是被平反据说还留了个“尾巴”),其事迹也没有被编成戏剧上演(再过多少多少年后我估计有“好事者”会将其搬上舞台,就像杨三姐告状那样,不过那应另当别论)。
  其二,认为给上面“惹事”、“找麻烦”的。比如高耀洁。高耀洁有“中国防艾第一人”之称,她的感人事迹曾使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和很多国际政要及名流折腰。她更容不下有些人搞假。一次她冒着风险,像地下工作者一样,将某县的艾滋病疫情调查清楚并揭露了出来。为此曾惹恼了一些官员,影响了他们的所谓政绩和当地的形象。一段时间,这位中国的特蕾莎却成了有些“争议”的人物(据2003年12月25日《三联生活周刊》)。
  其三,两袖清风、勤政为民,但却敢于不按官场“潜规则”办事的人。像董阳、李昌平、夏一松等。他们任县、乡党委书记时,共同的特点就是勇敢地向官场邪恶挑战。“董阳是个怪人,不到上面送礼、拍马。有时开会也不去!可他偏偏喜欢往农民家里钻,自已到镇里两个最穷的村去包点”(董的同事语,1998年4月13日《农民日报》)。夏一松上任利辛县委书记不到一个月,就收到方方面面送的礼金60余万元。而他却将这些钱全部上交财政,坏了利辛官场的“规矩”。接着大刀阔斧整顿吏治,狠刹买官卖官之风,从而赢得了利辛百姓的一片欢呼,但在官场却成了“孤家寡人”,最后“新政”只持续了180天便被调离(2003年9月23日《法制日报》)。至于李昌平,下场更惨,被迫离开监利,浪迹他乡。
  那么,这些未被各级树为典型的,为什么又名扬四海呢?关键是民间、百姓对他们有极大的认同感,打心眼里敬佩、拥护他们。一些以反映民意、启蒙民智为己任的媒体,如《南方周末》、《南风窗》等,包括央视的《面对面》、《实话实说》等以报道民间人物为主的栏目,又不遗余力地“宣扬”他们。印像中吕净一、李昌平、夏一松等人,其事迹都作为《南方周末》的“重头戏”头版长篇推出,一时天下皆知。至于这些人为什么不能享受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那样的典型地位,恐怕背后的“难言之隐”就不是一两句话所能说清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