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期

想起了“向毛主席保证”

作者:邵燕祥




  
  几年前媒体曾掀起一阵“承诺”风,各行各业纷纷做出自己的承诺,这种承诺播之于广播电视口头,不免随风而去,写在纸上,却是日报、晚报,没人像合同、契约那样注意保存。又不是向一人、一家承诺,没有哪一人、哪一家,像对待跟自己订了合约的人和事那样认真追究:为什么时过境迁,没有下文了?
  现在又有兴起新一轮“承诺”之势。因为不是一些具体的行政部门、办事窗口承诺改善对待群众的态度,也不是卖猪的承诺不注水,卖药的承诺不害人;而是高级的党政部门承诺廉政,保证不贪污,不受贿,总之,不搞腐败。
  悠悠岁月,这让我想起五六十年代以至七十年代中小学生的一句口头语:“向毛主席保证!”多么响亮的承诺啊。那保证的是不再犯某个毛病,或是按时完成某项家庭作业。
  老师、家长和同学,对这一声声“向毛主席保证”持什么态度呢?
  不是听你的响亮承诺,而是看你的实际行动:要你说,如果再犯了保证不犯的毛病,认打还是认罚?或者,少说空话,把作业本拿出来检查!
  今天30岁到60岁的人,就是从那个口口声声“向毛主席保证”的时代走来的。今天向公众作这样那样承诺的党政干部,大多也该对那时的景象记忆犹新吧?即使你当时是好孩子,你有没有让你的“向毛主席保证”落空的记录?你每次讲这句话都是认真的吗?你有没有把这句“庄严的承诺”当作闹着玩儿的套话废话?你是否曾经为你拿这个挡箭牌来骗人糊弄人而感到愧疚?
  你那时候“向毛主席保证”,毛主席其实听不见,你也不拿这保证当回事;毛主席早已不在,你今天向公众作承诺,你是希望他们拿你这话当回事还是不当回事呢?
  如果你没有实现你的承诺,若干年后,有好事之徒,把你今天的承诺集中汇编出来示众,你会为此恼火吗?你会加以封杀,还是出来表白,你是若无其事,还是向公众道歉?这几种情况也许都不会发生,因为那时你多半也已经不在了,要怎么怎么着,都是你的后人的事了。
  后事且当它后事。为今之计,与其承诺这个那个,不如把你和家属子女的财产情况如实地——百分之百地公之于众,一切摆到光天化日之下,欢迎来自各方的监督,胜似了“向毛主席保证”式的千言万语。
  我总是不惮于以最富同情的理解看待受到中国共产党谆谆教诲乃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耳提面命的干部,我以最廉价的乐观期待着他们在改革开放和反腐肃贪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出表率。然而今天我看到一条该说是不错的消息时,却又陷入困惑。
  那就是,近日中纪委复函台盟中央,支持他们根据台盟武汉市委的建议而向全国政协提出的一项提案:《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显然是针对了相当一部分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以妻子儿女出国留学、定居的方式,从容经营,转移财产,为一旦外逃预作准备的态势。中纪委对这一提案高度重视,并决定采取对应措施。这确是一件好事。
  然而,这个建议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中建立的制度,中纪委“决定于2004年7月起在国内部分企业开始试点工作……”
  党政干部呢?在党政部门连试点都很难吗?
  中纪委自有中纪委的难处以至苦衷吧,我想,这也就是反腐败这个刻不容缓之事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由来。——唉,没有耐心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