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0期

双重标准

作者:车走植




  吴也跟王五说:“我有一个发现:在中国的古代社会,若社会太平、民殷国富,那么‘忠君’的思想就占主流,‘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就成了人们的主流信条;若社会动荡,民不聊生,那么为‘忠’的观念就会受到挑战,相反,‘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的做法就会成为普遍规则。这两套理论看似相悖,其实是很完整地体现在中国的历史中的。”
  王五说;“要我看,中国的传统丈化一直就存在着模糊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它所强调的各种道德原则,说的时候都崇高得不得了,可到了真正需要实践的时候,就往往落实不了。所以就发明一种新的‘理论’来对抗或修改权威的道德标准。”吴也说:“你是说,中国人在道德上实行双重标准?”
  王五说:“差不多。例如,有人来游说一个下属背叛他的上司,如果他不愿意,他就会拿出‘忠臣不事二主’来显示自己如何如何‘忠’;如果他愿意背叛旧主转投新主,他又可以拿‘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来作自己的‘理论依据’,以显示自己如何如何‘良’。最后,整个过程就全凭当事人的权衡了。权衡的结果,便是只重利害,不计是非了。中国人的原则性不强,我估计就与这双重标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