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我深深地明白自己

作者:周 实




  我深深地明白自己,只是一条狗,用人们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宠物罢了。我的使命是讨人欢心,我也一直尽责尽力。我想我是做得好的,主人也说做得好。我可不像有的狗,既要当宠物,又要耍性子,甚至叫嚣什么个性,呼吁应该享有狗权。既然当了狗,还有什么权?连这点都不明白,还当什么狗?自古以来,我们狗就是听人使唤的。我们与人发生关系,不但先于牛,而且先于猪,是兽类的先进者。我们为人守家,助猎,捕捉老鼠供人烹食,其时猫尚未驯化也。现代人说什么猪狗,狗抓耗子多管闲事,是他们已数典忘祖,其实应说狗猪才对。捕鼠自是狗的本分,我们不管闲事的。古时,狗分为三类,一为狩猎狗,二为看门狗,三为食用狗。延伸至后来,经济发达了,物质丰富了,才有宠物狗。宠物狗在狗类中应该说是最幸福的。我很明白这种幸福,我极珍惜这种幸福,这是时代进步所致。所以,不论何种情况,不论人们如何谩骂,骂我狗腿子,骂我狗日的,骂我是走狗,骂我是疯狗,骂我什么丧家狗,骂我连狗都不如,只是狗的狗爪子,只是狗的一根毛……我都没有一点意见。人们平常不是说:骂是疼,打是爱吗?所以,即使主人打我,我也不会离开的,这是他在疼爱我呀!人若有了爱,人是幸福的,狗也是一样,为爱可以献出肉体,供人烹食,在所不惜。我这不是说大话。大话,空话,狗不说。我们没有这种习惯。回溯先前,上古时代,人类必待猎获野兽,才能一逞朵颐之快。然受天时环境限制,野兽不能获得之时,于是垂涎而及于狗。当时,人的家畜之中,别无他物,仅狗一种,豢养既熟,宰割甚便,不必从事外求也,我们亦无怨言也。降至周代,吃狗成习,其风更溥,全国上下,不分贵贱,都喜食之。《札记·月令》有记载:“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也。《史记·刺客列传》中,《聂政》一篇有言曰:“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由此可见,当时社会有以“屠狗”为业者。狗肉之需何其多,吃狗之风何其盛,可以不言而喻也。我们有过怨言吗?汉代吃狗,一如周时。《汉书·樊哙传》:“以屠狗为事。”司马相如大文豪也因“狗监”而求进,足证其官犹存也。至于今人骂狗官,就是另一回事了,不可同日而语的。还有枚乘作《七发》,尤赞狗味之美好:“肥狗之和,冒以山肤”,所言应是不虚吧。我们狗们为了人,真是命都不要的,还有什么不能做呢?人对我们也极好,不然,我岂能受宠,成为一条宠物狗,享受人间之幸福?我很明白这种幸福。这种幸福来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