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南(二首)

 



答敌人审问

大丈夫,要革命,
立志创造新社会;
为工农,谋幸福,
百折不挠气不馁。

你们杀了我一人,
好像明灯暂被狂风吹,
革命少了我一人,
好比大海丢了一滴水。

革命声势如浪涌,
一起一伏前后追,
浪打沙埋众贼子,
哪怕妖魔逞淫威。

白旗倒了红旗飘,
老子生死在这回,
走上前来不下跪,
贼子们,睁开眼睛看爷爷!

壮烈歌

壮,好汉!
铡刀下,把话讲:
土豪劣绅,一群狗党,
万恶滔天,刮民血汗。
休要太猖狂!
革命人,你杀不完。
有朝一日——
血要用血还。
刀放头上不胆寒,
英勇就义——
壮!壮!壮!
烈,豪杰!
铡刀下,不变节,
要杀就杀,要砍就砍,
要我说党,我决不说。
杀死我一人,
革命杀不绝。
直到流尽了——
最后一滴血,
眼睛哪肯把敌瞥!
宁死不屈——
烈!烈!烈!

 

 

 

 

 

  刘绍南(1903-1928):湖北洪湖人。1916年到武汉共进中学读书,1924年考入了武汉中华大学。在武汉读书期间,他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党派他到洪湖地区,曾任中国工农红军十六师政治部主任。1928年夏,红十六师挺进湘西,绍南同志留守洪湖,在与豪绅土匪反动武装的战斗中,不幸受伤被捕。1928年7月23日在洪湖县戴家场被反动派杀害。上面两首诗歌,据说是绍南同志在受审时和在刑场上高声歌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