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做好电视法制节目应该关注的几个方面

作者:王永亮 王永前




  2004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正式开播,这个取代原有西部频道的新面孔一亮相,便引来各方关注,播出仅三个月,它就以对新闻事件的快速反应、非常态的表达和独特的编排吸引了观众注意,评论之声不绝于耳。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多家电视台相继开办了法制类节目,但节目质量良莠不齐。本文拟从多重角度对上述法制节目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电视媒体的成功做法,揭示做好法制节目应注重的几个方面,以期对法制类节目编导有所借鉴和启发。
  
  注重人文关怀
  
  电视法制节目要想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有法律文化的支撑,以现代法制理念作为法制宣传的主旋律,将人文思想和法律的理性贯穿于节目的内容和风格之中,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好作品,达到影响和引导受众思想和行为的目的,强化公民对法制建设的参与意识,提高公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以普通大众和关注中国法制进程的社会群体,以及对法制文化有特殊兴趣的人群为受众,确立大众为主,兼顾小众的传播策略,着重突出法制节目的人文关怀精神,重视人的表述、人的呼声、人的命运,并将其与法律发展历程有机结合。该频道采用“故事+服务”的方式,把纪实、写意、说理、普法融合在一起,在情与法的交融中打动人、震撼人,力争处处有故事、时时有惊奇,将法制节目本身所具有的政治性、严肃性与电视节目的人文精神、亲切气氛结合起来。《忏悔录》栏目中有一期题为《永别毒魔》的节目,讲述石家庄一个曾经事业辉煌的女实业家,因为吸毒导致经商失败、母子反目,自己也进了劳教所。在工作人员长期细致耐心的教导感化下,最后她不仅戒毒成功,重新做人,还成为全国戒毒万里行巡回活动的报告人。节目通过人物一波三折的人生经历,表现了受害者从沉沦到奋起的心路历程,特别是节目中人物忆及失足泣不成声的感人镜头,使受众的心灵接受了一次洗礼,在震撼反思的同时获取法律上的教益、行为规范上的指导,这是一种更为博大与厚重的人文关怀。
  法律在一定意义和范围内有时甚至是与人的感情相冲突的,正所谓“法不容情”。但是只要透过这一表面现象,就会发现在各种法律法规的背后都蕴涵着巨大的人文力量。法律的终极目标是维护人的合法利益,追求公平、公正。电视法制节目创作的目的就是要透过法律威严的一面释放出其理性温情的人性光芒。具体到创作上,节目不能停留在对现成事实的处理表层,还应该深入剖析,揭示与法律事件相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成因,这样才能升华主题,使单一的法律事件富有文化内涵。“好看+有用”是社会与法频道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宝。法律事件一般都有错综复杂的情节、人性善恶的较量和利益纠纷的冲突,涵盖了庞大的信息量和多元时空。在电视展现过程中,法律事件既有突发、诱人猎奇的特点,又具备戏剧性冲突的强度,因而容易产生收视冲击力和吸引力,这就使节目具备了“好看”的首要元素,但仅有这一点是不够的,社会与法频道制作的法制节目不仅“好看”,而且内容贴近普通大众生活,讲求实用。《法律讲堂》、《大家看法》、《心理访谈》等节目除提供精辟透彻的视点和亲切的帮助之外,还解析焦点问题、疑难问题、心理问题,让受众明事理,辨是非,进一步明确公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强化创新意识
  
  电视法制节目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同质化现象。其内容和形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题材过于狭窄,关注刑事、民事案件较多;第二,体裁雷同,表现手法单一,干巴巴地解释法律条文;第三,报道的深度不够,侧重自然主义的表现形式,过多展示犯罪过程,忽略价值导向。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不断创新。在这一方面,社会与法频道作了有益的探索。
  1.节目创新。社会与法频道在展现法律文化的同时,借鉴以往比较成熟的法制栏目,如《今日说法》、《案件聚焦》、《法制进行时》等,策划出富有创意的新节目形态。首先,拓宽题材范围,在形式上不断创新。《中国法治报道》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天网》以中外破案故事披露犯罪真相,《庭审现场》为受众提供与法庭“零距离”的接触与体验。其次,选取利用法律维权的典型案例,在普法教育的同时提高公民的法律维权意识,如《法律讲堂》。再次,在内容深度上下功夫。《法治视界》、《道德观察》等栏目对法律事件进行理性分析,深入挖掘社会、文化以及法理的深层内涵。最后,采用平民化的叙述视角。《第一线》、《忏悔录》创作时,从平民化角度,关注人物的内心世界及其命运经历,讲述传奇故事,直面本色人生。
  2.编排创新。社会与法频道精心编排节目,创新性地按照递进的层次关系设置了《中国法治报道》、《道德观察》和《大家看法》,共同组成晚间黄金时段的大型主打板块。《中国法治报道》搭建新闻快速报道平台,追求现场新闻性,力求全面、及时、准确地满足受众的资讯需要。《道德观察》是中国电视界的主流道德栏目,也是中央电视台第一个系统、全面、深入报道中国道德生态、推动中国道德建设的电视栏目。它在推动故事发展时提炼道德思考,关注其中蕴含的人文法理,是频道深度和思想性的主力构成者,堪称“心灵的焦点访谈”。《大家看法》就热点法制资讯的新闻人物面临的法律问题,集场外观众和专家于一堂,通过短信、网络、电话等互动平台参与讨论。三者分别对应展示新闻、剖析事件和互动传递,形成“刺激—思考—反馈”的传播链,其组合富有逻辑力量和互动的实际效果。纵观整个频道节目的设置,从宏大处着眼、细微处落笔,兼顾不同层次需要的受众群体。应该说其构思缜密,动机自觉,即通过现代电视传媒手段,紧扣“关注法治中国,共享和谐社会”这一频道主题,引导受众进入“法的精神,德的关怀,人的幸福,社会的和谐”的境界。
  
  加强节目策划
  
  策划,是贯穿于节目始终的一项核心工作。一般来说,法制节目选题的随机性较强,各种案件和纠纷的发生也不太有规律性,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增大选题策划的随意性而忽略其主动性。笔者认为,法制节目选题的主动性策划有以下几种常用的方法:
  1.预见性策划。一般我们都能事先知道某部法律或法规即将出台,或者司法部门某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可以根据这些事先掌握的信息设计选题,提前介入。这一策划手段在各个法制栏目都被普遍采用,比如“禁毒日”选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选题,等等,各地的法制栏目都进行了事先的策划。
  2.规模性策划。法制节目的选题往往比较零散,但我们可以选择相关的内容进行统一制作,集中播出。集中一段时间,以一定规模的量进行报道,容易形成合力,引起受众的关注。比如湖北电视台在2002年获得全国电视法制节目一等奖的系列片《邻里之间》,本来是三个单独的节目,但编导发现其中有意思的规律,就是这三个节目讲的都是邻居之间打官司的事。于是编导将这三个节目按同一种风格进行制作和包装,并取了一个统一的名字,连续三天分三集播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规模性不是靠简单的重复而形成的,是重新整合同类题材,赋予新的意义和新的表现形式,形成全新的节目,使其产生更大的影响。
  3.反馈性策划。节目播出后都会收到一些受众的来信来电,在这些反馈信息中,我们可以提取有价值的线索。比如这一阶段受众关注什么话题,我们可以有倾向性地确定这一类选题;受众对哪个节目的结果感兴趣,我们就可以安排后续报道等。这样的选题策划很容易形成栏目的亲和力,增强针对性。
  4.外延性策划。有时候,社会上会有一些受到大家关注的社会新闻,我们不妨对它予以关注,并争取从法律的角度对它进行分析,这样也能策划出吸引观众的、视角独特的选题。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关于窨井伤人、陷车的事故报道,这本来是一条社会新闻,但如果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对这种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就会挖掘出引人关注的法制节目题材。
  
  树立品牌意识
  
  从五花八门的“节目时代”到各具特色的“频道时代”,中国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品牌化经营战略越来越表现出深刻的认同。电视品牌的创建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需要各种资源的有机整合,包括外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各类素材,内部的人才、体制、制作、管理及营销等各个方面。这方面,美国的Court TV为我们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1.专营法制节目。Court TV致力于打造专业的法制频道,全天24小时不间断播出的均是与法律内容有关的各种栏目,只有为了编排需要才在过渡时段播出1~2小时的法制类电视剧。专一经营法制内容,使频道拥有很多忠实受众,订户数量也连年增长。
  2.注重包装策划。包装历来是品牌建设中很重要的一部分,Court TV法制频道很注重频道的包装策划,频道制作了统一的频道宣传片、宣传语、节目预告片。节奏明快,视觉冲击力很强。这些宣传片插播在各种时段的广告中间,提升了频道的整体形象。此外频道为保持“服务公众”的形象,还策划了一些公益性质的活动,如在全国的中学推广免费法医培训课程等等,帮助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
  3.创办名牌节目。创办名牌节目是美国Court TV法制频道品牌建设的重要手段。频道成立十几年来,开创了很多法律节目的样式,有一些节目成为名牌节目,卖给全国各电视机构播出,如《美国法庭内幕》在全国多家电视台播出,纪录片《法医档案》还于2002年夏天卖给NBC在黄金时间播出。这些知名品牌节目极大地扩大了Court TV的影响力。
  4.开发衍生产品。Court TV法制频道十分注重节目的衍生产品的经营,把收视较好的节目制作成DVD音像制品、分析案件的法制图书,就连案件故事的脚本也可以作为频道收益资源之一。另外,绝大部分节目会利用节目的品牌进行特许经营,如有品牌标识的帽子、酒杯、T恤衫、电子贺卡,等等。
  没有好的营销理念,节目不会发展壮大,一个频道要想发展好,品牌、策划、营销三个意识是相辅相成的。学习国外频道运营的先进理念,发掘多方资源整合经营,注重借助媒体行动来策划推广,扩大外延竞争,对于一个频道的发展壮大是十分必要的。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半月谈杂志社)
  (责任编辑:关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