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电视语言文字运用亟待规范从“请给荧屏亮分”活动谈起

作者:黄安靖




  一、开展“请给荧屏亮分”活动
  
  2006年,咬文嚼字杂志社组织了“请给荧屏亮分”活动,发动受众每月检查一家电视台的荧屏语文差错。接受检查的12家电视台分别是:中央电视台(一套)、安徽卫视、北京卫视、重庆卫视、东方卫视、广东卫视、黑龙江卫视、湖南卫视、山东卫视、四川卫视、云南卫视、浙江卫视。检查结果已在2006年《咬文嚼字》杂志上逐月发布。
  为了对电视台负责,对受众负责,咬文嚼字杂志社采取了以下措施保证检查的准确性:
  
  1、对被查电视台播出的节目录像刻盘。凡受众指认的差错,皆须复看原节目、核对。
  
  2、聘请语文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凡初步认定的差错,皆须提请专家审核。
  
  3、专家认定的差错,由杂志社整理后反馈给相关电视台,听取电视台的意见。
  2006年12月,“请给荧屏亮分”活动在各方面的协助下顺利完成。这次活动约有十万人参与,给12家电视台提出了上万条意见。有关工作人员对意见进行逐一核对,最后专家审核小组认定3551条差错,其中电视剧、电影及广告中的差错2238条,各电视台自办节目中的差错! 313条。咬文嚼字杂志社对这些差错进行了整理,将同一性质的差错归并为一条,共整理出550条差错(每家50条左右),提供给各电视台复核。各电视台收到意见后,除了对个别差错提出商榷意见外,基本上认同了杂志社整理的意见,并把意见下发给有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和处理。在收到各电视台的复审意见以后,咬文嚼字杂志社从各家电视台认可的差错中,各选出10条有代表性的差错写成分析文章,在该杂志的“名牌”栏目《众矢之的》中刊出。
  这次活动得到了各电视台的大力支持。在活动开展前,《咬文嚼字》杂志在刊物上向全国发布消息,并给各电视台台长、总编室主任写信通报情况。各电视台纷纷来信来电表示支持。中央电视台在给《咬文嚼字》的信中说:“贵刊开展的纠正语言文字差错的活动非常有意义,有助于推进语言文字的净化工作。感谢在此活动中对中央电视台的关注和厚爱。”安徽电视台在来信中说:“感谢你们对安徽卫视的关注和重视,也感谢你们费心费力对安徽卫视实时监控,更感谢你们对安徽卫视节目出现的差错进行纠正,你们为净化荧屏用字做出了贡献。”重庆电视台的台长还亲自撰写回信,他在信中说:“以标准、无差错的汉语展开电视宣传,是我们电视媒体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和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有诸如你们《咬文嚼字》这样的兄弟单位主动帮助,我台感到十分幸运。”这次活动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2006年12月22日中宣部出版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上海召开了宣传《咬文嚼字》经验的工作交流会。2006年12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走专业化道路小刊物赢得大市场”为题播报了有关《咬文嚼字》的新闻,新华社以“《咬文嚼字》:小刊物大影响”为题发了推广《咬文嚼字》经验的通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数十家报纸,都用重要版面作了相关报道。一年来,有二百多家媒体以突出位置报道了《咬文嚼字》的活动,许多报纸还作了长篇新闻评述。
  
  二、电视语言文字运用中的差错举例
  
  “请给荧屏亮分”活动中发现的语文差错,可归纳为语音差错、文字差错、词语差错、知识差错及其他差错几种类型。在咬文嚼字杂志社提供给12家电视台的550条差错中,有86条是语音差错,229条是文字差错,105条是词语差错,106条是知识差错。除了这四类外,还有24条其他差错。简要介绍如下。
  
  
  1、语音差错
  电视节目基本上都是以语音播出的,所以语音差错是电视语文差错中比较突出的一类。有播音员念错音的。2006年4月6日湖南卫视《湖南新闻联播》中,有条新闻报道在湘西古丈县发现了一片罕见的红石林,播音员把成语“拾级而上”中的“拾”误读成了shi,正确的读法应是she。有节目主持人读错音的。2005年9月22日中央电视台《幸运52》中,节目主持人把白居易《琵琶行》诗中“曲终收拨当心画”一句中的“拨”误读成了ba,正确的读法是bo。也有解说员配错音的。2005年9月6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儿女英雄传·南京辛德勒》,解说员把南京市东北角的“栖霞山”的“栖”读成xi,正确的读音是qi。
  
  2、文字差错
  在所有的语文差错中,文字差错是最主要的部分,电视语言文字运用中的差错也不例外。有因字形相近而致误的。2005年9月13日中央电视台《当代工人》节目中介绍青藏铁路建设工人的高原生活,字幕把“烦躁”误成了“烦燥”。2005年10月23日安徽卫视《安徽新闻联播》有条新闻介绍节约型秋种,字幕把“秸秆还田”中的“秆”误成了“杆”。2006年4月16日湖南卫视《艺术玩家》中称某书法家的书法作品为蝇头小楷,字幕把“蝇头”误成了“绳头”。有因字义相近而致误的。2005年9月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介绍爱国将领张自忠将军,字幕把“穿着长衫,戴着礼帽”中的“戴”误成了“带”。2005年12月6日重庆卫视播出的《拍案说法》中,屏幕文字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中的“侦查员”的“查”误成了“察”。2006年5月17日山东卫视《立辨真伪》中,字幕把“揭开古玩字画的真假之谜”中的“谜”误成了“迷”。有因音同、音近而致误的。2005年9月20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今日说法》中,字幕将“令人想不到”的“令”误成了“另”。2006年1月25日东方卫视播出的《东方夜谭》中,字幕将“托人从老家带礼物”中的“托”误成了“拖”。2006年5月21日山东卫视播出的《天使任我选》中,字幕将“不识相”的“识”误成了“使”。
  
  3、词语差错
  电视中的词语误用也是相当突出的。有不明词义致误的。2005年9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幸运52》中有这样一道题目:“请问,豆蔻年华是专门指代多大年纪的少男少女?”提供的正确答案是“十三十四岁的少男少女”。其实豆蔻年华指的是十三十四岁的少女,不指少男。出题人不明成语“豆蔻年华”的准确含义,而导致了此题设计的错误。有误用近义词的。2006年-3月29日黑龙江卫视播出的《沟通》,在谈到“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一话题时,字幕将“扶养”误成了“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可见“扶养”与“抚养”的含义是有区别的,“抚养”只能用于长辈对晚辈,不能用于夫妻之间。
  
  4、知识差错
  许多电视台都有文化节目,自然要涉及百科知识,所以在电视的语文差错中,有一部分属于知识差错。有人名出错的。2006年1月5日东方卫视播出的《百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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