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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改稿“三位”

作者:潘国彦




  编辑改稿是责任重大、需细致认真地做好的一项工作。笔者以为一个称职的编辑,改稿时需要注意“三位”,这就是:防止“越位”,不可“缺位”,必须“到位”。要而言之,“第一要改对,第二要改好”。如果此议可以成立,则编辑“三位”似可聊备一说。
  
  一、防止“越位”
  
  改稿体现编辑案头的基本功,是衡量编辑职业精神和水平的重要环节。所谓“越位”是指编辑乱作为,擅自改动作者原稿,结果弄得面目全非。老作家孙犁对此十分反感,曾表示宁可不出书也不同意随意改动他的原作。余秋雨对此深有同感。有一次外省一家出版社向余先生约稿,拿走《文化苦旅》稿件后,那位责编竟把这本书当作旅游导游书,按照这个标准,对原作痛下杀手,作了大幅度删改。当时余先生正在国外讲学,毫不知情,幸亏《收获》杂志副主编李小林风闻后,要求那位责编将原稿退还给余先生。此事余秋雨在该书后记中专门作了追记。[1] 有的美编擅自修改名画家的作品。吴作人有一幅水墨骆驼画,原作中骆驼毛是灰色的,美编在付印样上自作主张把骆驼毛改成棕色,使原作苍凉的韵味全失,吴作人曾著文提出意见。傅雷对编辑乱改文稿十分担心,1956年11月19日曾专门致函中国青年社思想修养组,信中说:“嘱写报道傅聪成长经过的文稿,兹遵命写就附上。文字内容倘欲更动(即使改一字),务请先行来函商榷,因近来报刊擅改作者文稿之风仍未稍戢,不得不郑重声明。”[2] 笔者对责编擅改原稿也有过遭遇,2005年,有一个刊物专诚约稿,本人写了署名文章,结果发表时被改成了访谈录,意境和语气完全变了。如此处理,责编岂止是越位,简直成了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了。
  在处理书稿中,编辑如何做到不越位呢?资深编辑林君雄有一番话讲得很好,他说:“编辑处理书稿,免不了要遇到增与删这对矛盾。绝对不增不删的书稿是极少的”,“增与删要遵循这样两个原则:一是必须正确,不能胡增胡删。为什么增,为什么删,要说出个道理来。这个道理应该是公认的,而不是个人的好恶。对于既可以这样表达,也可以那样表达的,应该尊重作者,不能随便改动;如果不改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就必须改动,不能迁就。二是小增小删编辑可以做,大增大删要征求作者的同意,尽可能由作者想通了自己动手,不宜越俎代庖,否则会吃力不讨好。编辑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作者。”[3] 这是一位老编辑家的经验之谈,值得借鉴。
  
  二、不可“缺位”
  
  “缺位”是指不作为。出版物发生政治性事故或学术性、常识性差错,常常是因编辑疏于把关,发生“缺位”所致。常见的有:
  第一,缺乏政策观念。如有关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党和国家在有关政策文件中早有明文规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也曾多次重申。但有些出版社却仍然屡出问题,违反了民族和宗教政策,严重损害兄弟民族感情,甚至引发重大事件。十几年来,这方面时有险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第二,违反政治纪律。有些出版物,对国际、国内一些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报道或评议与中央的声音不一致,这是不能允许的。还有的书刊对重大历史问题妄加评论,与党的有关历史问题的决议不符。
  第三,缺少学术修养。如有一本介绍鲁迅的书,内容介绍说鲁迅的一生“同各种势力进行了斗争”,原文在“势力”前边还有“反动”两字,后来删去了,结果反而使这句话有了问题。当年鲁迅先生一方面与国民党反动派“文化围剿”进行坚决的斗争,一方面接受党的领导,组织和领导左翼文艺战线,怎么能说鲁迅的一生“同各种势力进行了斗争”呢?这“各种势力”指谁?
  第四,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使读者莫衷一是。比如,某报2006年5月21日D4版天气预报中说,5月22日开始,“未来三天没有降雨”,同一版面仅仅隔了几行字,却又预报说:“周三和周五,在冷暖空气的共同作用下,本市分别有一次阵性降水天气过程。”这让人相信哪一句话好?
  第五,职业道德缺失。2005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伪书事件,对出版界的诚信是一个重大的伤害。如果责编和总编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把关,近百种伪书就不可能出笼。
  第六,不负责任。有的编辑可能太忙,或者心有旁骛,采取大撒把的态度,不看书稿就签发,或者干脆一退了之。曾有作者投诉,说他在送给某出版社原稿时,故意将其中几页粘在一起,待收到退稿时发现那里原封不动,证明编辑根本未看。
  从“越位”到“缺位”,都说明我们编辑工作还存在某些失职行为,有些属于有令不行,有章不循。问题即使发生在少数出版社和少数编辑身上,其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出版是社会的公器,出版物一旦面世,就有一个公信度的问题。在“八荣八耻”教育中,我们应该进行必要的反思。
  
  三、必须“到位”
  
  出版工作本质上是一项教育工作,对于提升人们的思想、提高人们的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新闻出版作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编辑工作始终是新闻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为了完成党和国家交付给我们的任务,编辑必须牢记使命,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
  1979年10月30日邓小平在《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指出:“对人民负责的文艺工作者,要始终不渝地面向广大群众,在艺术上精益求精,力戒粗制滥造,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他还指出:“要教育人民,必须自己先受教育。”[4] 邓小平同志讲话的精神,完全适用于新闻出版工作。
  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指示精神,落实到编辑、出版工作中,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下功夫。
  第一,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位。所有出版物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出版工作中不能违反《出版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文,这是一条红线,不能逾越。
  第二,校勘工作到位。在学术著作中,引用古今中外史料是常见的,由于原作者学识水平参差不齐,难免真伪交织,编辑必须认真进行去伪存真的校勘工作。著名编辑家周振甫在译注《文心雕龙》时,不但吸收了前代和当代名家校勘上的成果,而且纠正了沿袭已久的错误,甚至发现了《晋书》、《昭明文选》中有关记载的错误。[5]
  第三,数据核实到位。近年有一部经济学新著,正文论述精当,但由于附录数据出错,结果在全国性评奖中落选。又如某报2006年5月20日发表一篇文章,题目是《国人不读书的另类解释》,其中引述的一个数据说,“我们每年出版的图书品种在15万~18万种之间”。这个数据用法不够严谨,数字也有误。如果作者和责编稍加注意,查一下《中国出版年鉴》,马上可以查出正确的数据。基本数据都没弄清,据此立论就难以令人信服。
  第四,保密措施到位。在少数出版物中出现泄密问题已有多起。对涉密范围和密级,在198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七届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早有规定,必须遵守。
  第五,文字纠错到位。纠正文字差错,是编辑基本功之一,现在文字错误仍是常见病。有的编辑连最基本的“即—既”、“启事—启示”都分不清,这类低级错误经常出现。
  第六,“三审”到位。“三审”的各级人员必须责任到人,各尽其职。如果认真履行了书稿“三审”制度,许多差错完全可以避免。
  上面所引的事例和教训是从曾经发生的事故中总结出来的,有的出版社为此付出过惨痛的代价。“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希望能引起编辑同行们的注意。
  据有的编辑朋友们透露,在工作中发生的种种问题,他们也有苦衷,工作量过大,为抢商机而赶时间出书,以及缺少进修机会,等等,是造成“缺位”的不可否认的原因。这些问题,需要在出版体制、机制改革中逐步解决,这是另外一个课题,需要专题讨论。
  
  注释:
  [1] 余秋雨.文化苦旅.北京:知识出版社,1993:319-320.
  [2] 傅雷.傅雷书简.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5:215.
  [3] 林君雄.我的编辑生涯.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210.
  [4]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1.
  [5] 周振甫.周振甫文集:第1卷引言;第7卷例言.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
  
  (作者单位: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责任编辑:鲍莉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