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做一本比生命还长的书
作者:陈 杞
其次,就书之道德利弊而论,作为文明的载体,书之生命力的漫长,起码可以视为一种对抗愚昧的、近乎纯粹的公敌。忽略掉反动以及黄、非之类,这该是众所周知并且认同的不刊之论。此外,鉴于纸张的初阶制作和印刷术的滥觞,皆厕身于本土发祥之最伟大发明,于是个中意蕴,愈发的袅袅绵绵了。
但饶如此,对本命题的讨论,却依然还有不同理解的余裕空间。上面这句标准论文体的陈述,实际想要说的意思无非是,该命题并非仅有独解。主要的讨论居然是从语法角度展开,也即,本命题的主语,其实除了本行业所以为的当然动作发出者——编辑之外,也还有诸如作者这样的极大可能。
这是一个有趣的误区。因为在本行业内部,似乎书的最大责任者,也就是本命题所铺张的拥有比生命还长之书的正宗缔造者,无疑是编辑。但作为行业外的芸芸众生而言,其实并没有谁有欲望明白编辑于书的意义所在,即便作为一个专业的学术型阅读者,除了书的内容而外,最博大的数据信息把握,也无非是谁写的谁出的罢了。至于他们之外的、更巨量的阅读者们,大约连这两款信息也未必耐烦记得。可偏巧,正是这些并不知道编辑之于书什么的干活的人们,才是书的最实在使用者。换句话说,本命题所在强调的书之比生命漫长的意义,最具终极判断的权利,原本就着落在他们身上。
几千年的文明曾经缔造出许多作为书的文本,其中但凡流传’下来的,理所当然的正是比许多人生命都长的书。但如前所说,从文化的符号学意义而言,该长实际上至多指认衡量的是直接(写作)间接(编纂)创作该书的人之生命,而绝对丝毫没有包括本行业白以为是的自己。
即便是直接间接的创作者也即所谓的作家,对本命题也未必有足够的信心。写了《红高粱》、《檀香刑》的莫言说,没有什么作品可以流传千古,超越死亡。后代心中的你,与真实存在的你早就不是一回事了。这话够坦白,可是不乏真实。
也许编辑学教材上会有很多许久之前便已经有编辑业者产生的考证,但这存在之于书尤其之于书超越生命的意义,大约没有多少实在的价值。孔子的弟子们大约是做了许多导师言论的整理了作,乃师圣人身上,也被后世栽上了不少删削剪裁著名史籍的不朽业绩。然而,《论语》之成为《论语》,无论如何在于直截充当“子曰”发动者的仲尼老师而非七十子之徒;被诋为断烂朝报的《春秋》,即便是最严格的学术者,也未必认同所谓“乱臣贼子惧”的重大修改能够逾越原创的制作。
当然,如此表述,并没有亵渎蔑视本行业乃至自我鄙薄的意思,而不过提示,作为比生命漫长的书的存在以及泽被世人的诸多价值中,所谓编辑的劳动,起码在阅读者看来,不是多么的重大。
那么,做一本比生命还长的书在本行业还有什么意义吗?
当然有。姑且不论所谓一本书改变世界或者某个个体人生的高大境界,这对我们来说,也许略略遥远了些,或者至少还需要一些时间的考校淘簸方才足以定论。但退一步讲,书的最基本意义,大约还是读来令人感觉有趣吧。尽管这有趣的动作发出者并不在本行业的从业者,但作为从业者却起码可以让这有趣进行得越发有趣。既然从事零售的资本家可以从负责生产的资本家那里分享剩余价值,本行业的从业者们也不妨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分享有趣中的一杯羹。于是,如果这有趣假如好似鸟屎劈头一样幸运乱巧地落在了咱们头上,并且如滔滔江水,似泛滥黄河,能够连绵不绝的这么有趣下去,乃至超越了某些生命,那岂不是宛如种植了N亩功德无量的福田,善莫大焉!
其实,不论写作者还是编辑者,若真的想做一·本比生命还长的书,从绝对意义上出发,并非是一件难以企及的事情。譬如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利用不可抗力有效缩减自己生命的长度,则本命题不日之内便可功德圆满。但这种忍把生命换了虚名的做法,如你所知,实不堪取。
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活人!”惟愿我们牢记这段伟大导师马克思的教诲,不要让死的什么攫住活的意趣呢。
因此,在为了文题那个善莫大焉的目标,愿在保证诸位同业健康长寿而不必为实现绝对目标施行偏颇执著之前提下,同志仍需努力吧。
(作者单位:河北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