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诗歌的至高律令

作者:张桃洲


  一
  
  翻阅历史,不难发现一个缠绕20世纪中国新诗发展的事实:在每一年代,都有给诗歌制定律令的人,他们总是以各种名义要求诗歌做什么、不做什么。我以为,这或许正是新诗“命运多舛”(冯至语)的根源之一。再健忘的人们大概也不会忘记,半个世纪前在“古典+民歌”指示下“全民办文艺,人人是诗人”的那一幕。
  时下,又有人开始给诗歌制定律令了。一种颇为强烈的呼声是,诗歌不应再沉溺于个人情趣和技艺,而必须直面严峻的“现实”,特别是底层民众的疾苦,以某种“低”姿态抗拒精致技艺的高蹈。这种呼声之峻急,让人想起1930年代那同样峻急的吁喊:“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情感!……如果仍抱住其‘寂寞呀’,‘苦恼呀’的个人主义的颓废抒情诗篇,无疑的,这个人是有意识朦胧了铁血的现实,这不仅是近代诗坛上的罪人,而且是中华民族的罪人!”二者的姿势和语气如出一辙。
  诗歌必须书写底层疾苦?诗歌必须深入民间、向“低”看才是出路?我不知道这些理直气壮的要求有何依据。想一想,在新诗历史上,一代一代有多少人以民间的传人自居,试图充当底层受苦受难的民众的代言人!他们以为,把民间这个词挂在嘴边、在诗里涂抹一点点底层的色调,就可以真理在握地滋生一种优越感了。事实证明,对于他们中的多数人而言,所谓“民间”、“底层”不过是虚张声势的幌子罢了,在表演完毕之后,他们就一边窃笑着抹掉那滴假想的眼泪,一边数着大把大把的利益了。
  在诗歌中,真正的民众从来都是喑哑无声的,也不需要谁来代言。
  
  二
  
  的确,中国诗歌陷入了巨大的茫然之中。一方面,是那些光滑的、轻曼的语词制造者,不断抛出炫人眼目的“诗意”弧线,醒目地占据了主流刊物的版面;另一方面,是那些浑浊的、未经任何汰洗的辞藻泥石流大行其道,激起一片喝彩。不过,我并不由此而悲观地看待中国诗歌的前景,因为实际上,仍然有不少保持“对经验和技艺的双重关注”(陈超语)的诗人,在沉潜地探索着。
  在我看来,中国诗歌的当下困境,依旧是“怎样写”的问题,而并非“写什么”的问题。那些试图用种种花样翻新的“反叛”主题、“出轨”素材来刺激诗歌,寻求诗歌新途的做法,终归是一种虚妄。
  有人在盛赞当前诗歌中口水四溅、垃圾横生的崇“低”倾向时,甚至把其源头追溯至法国的“恶魔”诗人波德莱尔,因为后者的诗中也大量地出现了苍蝇、腐尸、骷髅等病态物象。殊不知,波氏非常注重诗歌韵律的作用,他的诗歌讲究形式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尤其体现在他的众多十四行体诗中);他对病态物象的描写,是为了抵制前代夸饰、泛滥的浪漫主义诗风;且不说波氏诗歌中浸润了一种天然的宗教感,这是那些将波氏引为同道的诗写者所不具备的。
  因此,所谓“破坏即建设”的断语,实在不是行得通的良方。相比之下,我更愿意读到这类源于个体经验、切入当下现实的诗作(顺手录自《星星》今年第2期):
  在黄麻岭,黄昏如此空旷
  它们多么像我少年和暮年的样子
  时间在上面留下一点,一点,空旷
  ——郑小琼《散步》
  此处的语气和节奏的分寸感,倘若不经过精心锤炼,是不可能获得的。还有如下句子:
  她们沿着褐色的机台,走在五金厂的灰色间
  手持着青葱的青春,白色的图纸贴着
  晨光的黄,在晃动
  靳的一天投影在淡蓝的墙上
  ——郑小琼《色与斑》
  那种对于生存境遇的惊鸿一瞥,在色彩的巧妙转换中得以完成。显然,问题不在于诗歌是否应该直面现实,而在于如何准确地处理现实的经验。
  
  三
  
  往往,人们在表述某种观点或见解时,是以他们的好恶和趣味为出发点的。可是,一旦个人好恶和趣味被扩展成普遍的准则,悲喜剧和闹剧也就在所难免。一个基本的常识(底线):你可以不喜欢某类诗歌,但你无权禁止别人写出那类诗歌。
  富于讽刺意味的是,那些要求诗歌书写底层、一味趋“低”、以“反道德”姿态现身的人们,俨然又以道德的审判者自居。他们摆出一副义正词严的架势,编制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逻辑:诗歌必须担当底层民众的代言人角色,否则便是不“道德”的。他们撇开诗艺的精进努力而不顾,以一纸流于空泛的直面现实的慷慨宣言,取得了诗歌美学的豁免权和一种新的“政治正确”的霸权。
  然而,必须书写底层——这种貌似合理的诗歌的道德诉求,果真具有优先地位吗?这里不妨借用曾被当局指责为“文学寄生虫”(由此遭到流放)的俄裔美籍诗人布罗茨基说过的话:“每一新的美学现实都为一个人明确着他的伦理现实。因为,美学是伦理学之母”。这也正是爱尔兰诗人希尼所指出的:“把诗歌纠正为诗歌,设置它自身的范畴,通过直接的语言手段建立权威和施加压力”。
  是的,诗歌有其自身的伦理,它自己的至高律令。那也许是语言或别的什么,但决不是强加给它的可疑的道德要求或外部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