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理论问题两则

作者:陈 冲




  
  破 题
  
  我说的理论问题,不是学问。在我看来,文学理论,就是从创作实践中发生并归纳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反过来对创作实践也能够产生影响力。学问则不同,有的是这样,有的不是。比如最近很是热门的学问“红学”,跟作为小说文本的《红楼梦》没有任何关系。“红学”的性质,大略相当于奥运会的“福娃”,属于“开发”出来的附加产品,跟体育竞技毫不搭界。有些作家“揭秘红楼梦”引起争议,错就错在他们不懂得生产、销售“福娃”是需要得到授权的。他们那个“福娃”不一定比“正版”的“劣”,但属于“假冒”。“红学”作为一种学问,是只能由“红学家”来做的。不是学问家,有什么资格做学问!
  
  报告文学的分类
  
  有一回和朋友闲聊,说到报告文学时出现了一个问题:当前的报告文学很难分类。我想了想以后说,我可以试试。
  以下是“试”的结果:
  第一类:30万字的素材,写出5万字的作品。在当前作品中,此类约占1%。
  第二类:30万字的素材,写出15万字的作品。在当前作品中,此类约占10%。
  第三类:30万字的素材,写出25万字的作品。在当前作品中,此类约占30%。
  第四类:30万字的素材,写出35万字的作品。在当前作品中,此类约占59%。
  以下是对上述分类法的说明:
  这里所说的“素材”,不是指原始材料。有些大题目,你可以从相关部门很容易地得到一大堆原始材料,成捆成箱,半年都读不完。我指的是那些“有可能”或“有理由”写进作品的人物、事件、相关背景等等。
  “30万字”不是一个绝对值,而是一个数量级。但我选择“30万”而不是“40万”,还是有一些原因的。在现有的条件下,即便是一个不太大的题目,只要你觉得需要,收集30万字的素材不难做到。而另一方面,这又是多数作家耐心的上限。即便是一个相当大的题目,素材收集到30万字,往往觉得已经足够了。
  同理,就我个人的阅读体验,一篇报告文学,能让我津津有味地“一口气”(不是指时间,而是指一种阅读状态)读完的,篇幅应在“5万”这个数量级。15万字则是我的正常阅读耐心的上限,能够不太勉强地读完(当然也要写得较有吸引力)。如果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工作需要、职业需要等),这个上限可以提高到25万字,但仍会觉得勉强。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题目很重要,或正好我特别感兴趣,再比如文本本身有特殊的魅力,100万字也不怕。但例外总是罕见的。
  用30万字的素材,写出35万字的作品,那“多出来”的部分,是指“注水”,描写啊,议论啊,“衔接”啊,等等。不包括虚构、“合理想象”之类。那已经不在报告文学之内了。
  
  真实与荒诞
  
  从去年到今年,有一则很有趣的“文坛佳话”:有一位作家,不停地在为自己的作品辩护。这位作家就是余华。不很聪明的作家都知道,这种活儿是干不得的,极聪明的余华却在起劲地干着这种活儿。这也罢了;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问题出在:作家为自己的作品辩护时,却以一些带普遍性的理论问题,代替具体的文本阐释,那可就不仅是吃力不讨好的麻烦了。
  最近看到一篇访谈录。特别点出“访谈录”,是因为在这种东西里,话是以作家的名义“谈”的,文字却是由“访”者写的。在这里面,出现了两个理论问题。用原话来表述,一个是“与真实相比,小说的荒诞是小巫见大巫”,另一个是“人类忍受不了太多的真实”。真实与荒诞,应该都是小说创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从创作实践的角度讲,比这更重大的理论问题,有也不多。
  先声明:这里不涉及具体作品的评价,只说理论问题。第一个问题其实是个伪问题,因为从理论上讲,小说的真实跟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不是一回事,同样,小说中的荒诞跟现实生活中的荒诞也不是一回事。这个在文学范畴里几乎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屡被故意混淆,而最常见的,便是当某个作品受到“荒诞”(即不真实)的批评时,辩护者就说,现实生活中比这更荒诞的事经常发生,多得很。这肯定是事实,但是这就能证明小说中的那些“荒诞”的合理性了吗?所谓“更荒诞”,那个“更”字是什么意思呢?我想,这个比较用语,指的应该是“荒诞”与“正常”之间的反差,反差更大,就“更荒诞”。这样我们就不难发现,现实生活中越是“更荒诞”的事例,就越是特殊的个别事例,通常也越是缺少普遍意义。其中只有非常少的例外,既有很大的反差,也有很大的普遍意义,而这种(也只有这种)荒诞,才是小说家一显身手的地方。那么,再进一步讲,对于小说的荒诞而言,反差的大小并不特别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普遍意义的大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普遍意义,荒诞就获得了小说的真实性。所以,与现实生活中的“荒诞”相比,在反差上,小说的荒诞的确是小巫见大巫,但是在普遍意义上,应该是大巫见小巫。没有后一条,总是小巫见大巫,你还弄那个荒诞干什么?
  第二个问题则是个虚拟的问题。“人类忍受不了太多的真实”,艾略特这个话没有错。这是人类天性中的一个弱点,你承认或不承认,人类总是这样。当然,这里有个忍受程度的问题。这是个变量。人类的这种忍受程度的提高,就是人类的文明程度提高的一部分。既然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是非常缓慢的,那么这种忍受程度的提高也只能是非常缓慢的。所以,一部小说因为提供了“太多的真实”而不被接受,也是可能发生的事情。余华说:“作家总是……高估公众对真实的忍受程度,”然后举了马尔克斯的新作《我的嫖娼生涯》为例。很惭愧,我没有读过这部书,但我愿意相信余华的介绍和判断。问题是,余华讲这个,是不是暗示他也和马尔克斯一样,或者说《兄弟》也和《我的嫖娼生活》一样,是因为提供了太多的真实才引起争议的?人家没有明讲,咱不好乱猜。我能说的是,“作家总是高估”这个话,虚拟的成分太大了。人类的这种忍受程度再怎么不高,能把小说写得超出这种忍受程度的作家也不多,健在的,我估计全世界也就是三几位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高估”或低估其实全是白说说,关键是有没有这个本事。余华是不是这三几位作家中的一个,不是很好判断,但《兄弟》是不是这样一部作品,却可以推理。实际上,与“人类”的平均值相比,中国读者的这种忍受程度可能还要低一些,不过却是未经检测也无法检测的东西。中国人都知道,我们的作品在到达读者手中之前先要过一道门槛,而这个门槛的忍受程度比一般读者的忍受程度还要低很多。所以,中国的读者几乎没有机会在正式出版的小说中读到“太多的真实”。除非《兄弟》是个例外,它奇迹般地混过了那道门槛,然后才撞到了读者的忍受程度的底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