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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文场的“场”

作者:毛志成




  一
  “场”在很多时候通常只是指“处所”,如操场、战场、市场等等。但在特殊的时候,内涵要复杂得多。例如物理学中谈到的场,如电场、磁场、粒子场等等,往往指某种物质能量的作用空间和效应空间。任何一种物质进入该空间之后,很难不被“场化”。而更有特殊性的“场”,如官场、商场、情场、功利场、是非场之类,就尤为难以辨其精义。不过最不容易说清的却是文场。文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场?粗说颇易,细说甚难,有时连鬼都弄不懂。
  
  二
  文以“场”的形式出现在任何国家都较晚,至少要晚于仅仅将文字做为工具和手段处理实际事情,而此外再无其它目的的时候。也就是说,那时既无专门以文为业的“文字专业户”或“文字个体户”,也无专门性的文人群体或文人机构。如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虽然各自的学说、作品都很卓越,但彼此之间并无什么联系,也未组建过什么作家协会或文联,也没有涉及过“学会”、“研究会”、“评审会”之类的事。各干各的,彼此无干,也用不着进行等级评定或职衔确认。基此,岂会有什么文场!不难看出,文而一经有“场”,就必然带有团伙性、等级性、功利性。专门做了文人或建了文场,虽是雅事,但俗气事也绝不会少。
  
  三
  中国的文场,从一开始就没有独立过,至少对两种场(官场和考场)的依附性很大。特别是科举制建立以后,考场是通往官场的必由之路,文场在大多时候是考场的奴隶。这时,侧重于弄文(即“搞文学”)的人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考场而走进官场,借文以休闲的人;一是被考场、官场淘汰出局,借文以显示自己的存在价值的人。中国的文场以独立资格建坛立业,并以此谋生、谋名、谋事,偏偏又借助的是后来从外国引进的“商场”(也称“洋场”)。鲁迅专门搞文学且又成就最大的“上海十年”,不讳地说,得益于“洋场能量”的因素很多。无论如何,那样的文场有了多元的“思想场”特征。今天与那时相比,相似之处也较多些。
  
  四
  当年我曾写过一小文,题为《百年中国文学“场”》,依次写了“戊戌场”、“辛亥场”、“五四场”、“三十年代场”、“延安时代场”、“新中国初春场”、“反右场”、“文革场”、“改革开放场”、“商品大潮场”、“人文精神退潮场”、“作秀流行场”等等。此后还有几个“场”,不便细说。不必讳言,任何带有社会属性的“场”首先都是功利场。其中的区别,只在于侧重的是社会功利还是个人功利。凡是嘶喊“我只追求文学本身,此外都立足于‘无为’,而且鄙夷任何功利”的人,我压根儿就不信。
  
  五
  文场在特定的时势下,侧重地具有“政场”属性,有时甚而与“政场”同义,如“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延安文艺”时期,五十年代初的“工农兵文艺”时期,“文革”末期的“四五”天安门诗潮,粉碎“四人帮”之后的“新文学”时期。文场与政场的互融是社会生机的突出表现。而且,也是文人的优质品格的体现。但文人的德智能量毕竟是有极限的,因为文人毕竟是文人;文场的积极能量的释放也不会延续很长的周期,因为文场毕竟是文场。而文场质量的退化,突出的标志之一便是优质文人的各式“减员”(尤其是被“强力运动”碾掉)和各式“退隐”(也包括提位、迁升),而劣质文人则呈现出亢奋式的活跃。这种时候,“场”虽然不宽阔而“坛”却建得颇高耸。文绩稀松而争抢入“场”、登“坛”乃至争到大小“坛主”的文人,也会格外多些。不过,文场在其他“场”人士的眼中却看得越来越淡,越来越轻。
  
  六
  “功利场”一词中毕竟有个“功”字,多少有一点“干世(无论是益世还是刺世)”意味。而“功利场”一经浅化为或裸化为“名利场”,价格(暂且不说价值)毕竟贱了一点。尽管如此,也不必责难,而且谁过分责难谁往往尤其虚伪,此外还可能包含一点无能意味。人家出了大名,获了暴利;你苦兮兮地弄文半世,既未把名气弄得像样一点,也尚未大大越出“脱贫”级别。嗓门儿提高十八度自吹清高,自吹“重文学,轻头衔,淡名利”,既骗不了老实人也骗不了聪明鬼。更何况,社会的诸多优势已被大官人、大阔人、大能人、大强人瓜分将尽,只给文人一点“名利”之余羹。再不让文人拾取仅有的名利之屑,岂非欺人太甚?
  
  七
  不过,“名利场”即使不做为贬义词使用,至多也只能成为中性词,太推崇是无谓也无益的。真正超越“文场”本身的人注定是有的,而且必须有。否则,文场也只能成为名利争斗场或名利竞技场,将文学本身毁掉。世上必须有越出文场本身之圈的人存在!他们不仅是文学的根本生命力所在,而且也是一切溺于文场的人之所以能够存活的前提。打个比方说,文人中必须出现跳出“文圈”而关注国政、民政、时政、财政以及世情、世态、世风、世事的文人,兼之用文字手段予以表述和表现,弄出的文字作品才可称之为创作,随之才会有学样式的仿制品或复制品。若是文人都无此兴趣,唯在文圈里进行自耍或互耍,最后很可能连仿制、复制的对象都难寻觅。如此这般,文人连“场”都找不到了。
  
  八
  真正值得崇敬的文人,首要的也是第一的标志就是跳出文场本身。这样的人即使回过头来专门谈文,也会有多种上乘文气。必须承认确有这样的文人存在!古今都有!文场上的文人称称重,过过秤,谁有多大斤两,越是见其名的次数多,读其文的篇数多,分量也就越发掂得准。实实在在的分量,不论其是重是轻,只要实实在在,不搞自我膨胀,就应尊重。我一生中的庆幸之一,不在于我本人的分量几斤几两,而在于我确实见到过甚而实际触摸过“大文人”的超常身高和体重。任何自我感觉良好的文人,只要你此生始终没有走近过名副其实的“大文人”,甚而“戏说”人家,你这个“小文人”甚而“文化小人”的帽子是永远脱不掉的,越“加冕”越萎琐。
  
  九
  仅以学问而论,我几乎敬重一切有“真”学问的大文人,其中包括深懂“死学问”的人。例如专攻析字、辨词、解句且又力求精研的文字匠,专攻语法、修辞、训诂且又表述准确的教书匠,以及专搞各种工具书编写而始终未署过名的知识匠,另如精于选稿、审稿、校对而又确实有高于常人的眼力、学力(包括笔力)的编辑匠。我总是认为:达到“匠”的标格大不易也,而眼下铺天盖地的“家”,乃至“名家”、“大师”,真正能具备匠心、匠艺的能有几人?故而我对未必有名而敬业通技的文学匠、史学匠、行政匠、演艺匠的由衷敬重,是远远超过近于滥觞的杂七杂八之“家”的。基此我还认为:假如文场不是以“家”拼凑而成,而是以“匠”组建而成,这个“场”的质量和品位定会使世人肃然起敬!
  
  十
  还是沿着“学问”的话题说下去。判定一个号称“学问家”、“专家”的人,质量是真是假,检测的方法很多,但有一条最可信。这便是:真正的专家只是专于一,首先专于一。而对那些与他不相干或陌生的行当,往往敢于坦言自供:“我不懂,我不知道,甚而一窍不通。”我见到这样的学者专家时,常常施敬不迭。遗憾的是,有太多太多的文人或名人,只要给个版面或场面让他露一露脸,往往很习惯于作出“各项问题专家”架势,强充“万事通”。即使与人闲谈,或傍个小宴,也必强抢主位,随即夺席谈经,喋喋不休。对这样的文场,我时时偷眼视之:凡是尽力往边儿上躲,而且躲得越远越好的人,多多少少有一点雅意。相反的人呢?实在不好说。
  
  十一
  眼下,最具有文场标志的是各式“协会”。顾名思义,“协会”的基本职能是“协”,如协同、协调、协洽、协作之意。应是典型的民间团体。但在实际上,它往往是亚官僚机构,或干脆是官僚机构。那样的“会”中,非但体现不出什么“协”的意思,成员之间的你征我伐之事比圈外之人尤甚。定期或不定期的聚会、选举,往往也是衔位敲定、尊卑确立、名利分配的重要内容。真想搞出实际成果和成就的人,与是否入“会”并无多大关系。把文人凑在一起,实在很难看出“协”出了什么功德,有时甚而强化了磨擦。不过,文场也基此更像文场了。以“协”之名而行尤其不协之事,何苦来呢?
  
  十二
  文场的“场”,做为社会的一个“作用空间”、“效应空间”、“感应空间”,理应有与其它“场”不同的特殊(并非指“首要”)能量。说一千道一万,这样的能量往往有三种,即良性能量、中性能量、恶性能量。喻之为文学作品的类别,即是指:有益的,无害的,有害的。文场的高质量标志应是:提倡有益的,允许无害的,反对有害的。而在这里,对“无害”之物的态度至为重要。将无害之物奉为至高的倡导对象或诛杀对象,都是偏颇的。据我观察,眼下是无害文化的盛世,固然可喜可贺,但它同时又是有益之物的喘息期,和有害之物的活跃期,也颇可忧。而且,无害文化在比重上大大高于有益文化,且又不太理会有害文化的存在,惯性地运动下去,只能使有害文化日益恣肆。不讳地说,眼下有不少的文化品,在真、善、美三旗下,只膜拜“真”与“美”,而同时退化着“善”的含量。失去善性的文化,“真”与“美”也必然非丑即伪。
  
  十三
  眼下以“真”为王旗和以“美”为帅旗,并在其麾下举事的文人越来越多。有的,已“真”得可怖,如“用身体写作”云云;有的,已“美”得近于将整日里描眉画眼、浓施粉黛为主业,即“作秀”。而文化品中的“善”之含金量,近于飞尘。等而下之,就是虚悬“批评”之旗,在文场内部搞些捉对儿厮杀或团伙械斗。“械”者笔也,“斗”者耍也。尤有一种“唯骂派”,全然没有评人、评事、评文的固定标准和公正见识,只是在那里以笔弄刁,以刁为才,兼之自抬自宠。其实,“参战”者谁都能互掂出学识、见识、文采、墨功的真实重量甚轻,硬耍“蜗牛角上争雌雄”,将文场弄成十足的是非场,这才是良性文场退化为恶性文场的重要迹象。对此,官场不睬,财场远离,民场躲掉,包括真正的洋场、古场都另有其它实事可做,淡于或耻于陪文人去玩,独立存在的文场的命运和前景,傻乐观毕竟是无济于事的。
  
  十四
  我还是要再次强调,文字、文技本身只是工具、手段。正如庄子所说的(大意):得其意则应忘其形,捉到了兔子就应忘其兔网,捕到了鱼就应忘掉渔具,懂了一句话的真意之后就应忘却语言本身。而以文字为工具、为手段且又把事情办妥、把目的说尽、把道理说透之后,就应忘尽文字工具或文字手段本身。若是不理睬这些,陷入“文瘾”而不能自拔,这种瘾且又越来越大,最后必将无事生非,招三惹四,庸人自扰乃至胡搅蛮缠。文场热闹是好事,但也要看看那种热闹是别人故意挑逗出的还是人们自发掀动的,是良性的活跃还是恶性的起哄。有些以“百家争鸣”式名义搞出的刊物,真意只是推销“热闹”本身,从而收门票费。我真为作者们真真假假的“入境”捏一把汗。我自己首先自供:参与此种事,我本人的内心世界也未必干净。
  
  十五
  对文场中的某种人或某种事,必须采取逃避政策。否则,你将很难安安静静、踏踏实实地做一点正经事,写一点朴朴实实而又不惹多余是非的文章。要首先逃避的人中,至少有三种:一是名位颇高但气派尤大的人;一是名位颇低但骨气尤低的人。逃避前者的目的是为了不进入以他为中心的圈子;逃避后者的目的是为了不陷入难以挣脱的纠缠。尤有一种人必须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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