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陈云与恢复重建后的中纪委

作者:王 谦




  
  1979年10月,陈云给当时的党中央秘书长胡耀邦写了一封信,郑重提出潘汉年一案需要重新审查。潘汉年一案由于年代久远,见证人又大多去世,复查起来十分困难,工作经常难以进行下去。为了推动潘汉年一案的进展,1980年12月23日,陈云委托秘书给公安部打电话,要求公安部迅速整理出一份有关潘汉年一案处理过程的梗概材料,送往中央纪委。1981年3月1日,陈云致信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等,提出: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与潘汉年同案人的材料,并无潘汉年投敌的确证。现在所有与潘案有关的人都已平反,建议中央对潘案正式予以复查。一个月后,中纪委正式成立潘汉年案件复查组,一个沉冤多年的案子就这样被揭开了。一年多以后,复查组写出了复查报告。在审查复查报告的时候,陈云仔细看了几遍,逐字逐句进行推敲。1982年8月,沉冤了近30年的潘汉年终于平反昭雪。陈云还委托文化名人夏衍专门撰写了一篇纪念潘汉年的文章。几个月后,潘汉年和夫人董慧的骨灰,从湖南长沙迁进了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在陈云领导下,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持续了3年时间,截至1982年底,全国平反、纠正了大约300万人的冤假错案,给40多万名党员恢复了党籍,给12万多名党员撤销了原给予的处分,解脱了数以千万计无故遭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中纪委向十二大的工作报告,高度评价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
  
  审理“两案”
  
  1978年12月,新的中央纪委成立之时,中央决定将重新审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简称“两案”)的任务交给中纪委。由于“两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作案时间之长,涉及人数之多,都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所以有人称之为中国第一大案。这对于尚无办事机构、刚刚成立的新中纪委来说,是一项繁重、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在陈云的领导下,成立了由中纪委牵头,中组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高检、最高法院参加的中央“两案”审理办公室。成立时,从中央各部门和全国各地精挑细选了130多名同志参加审理工作。中纪委由于有陈云、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等一批老同志担任领导工作,威信极高,只要是中纪委看上被抽调去参加“两案”审理工作的,单位都全力支持。参加“两案”审理工作的同志,中纪委从政治和业务两个方面,筛了又筛,选了又选,被选调的人当时可以说个个都是精兵强将,但他们遇到的也是中国最大最复杂的案件。
  陈云和中央的许多领导同志对“两案”审理工作不仅重视,而且适时给予具体指导。陈云指示:“必须实事求是,查清事实,核实材料,再处理问题,并和本人见面。”这是陈云的一贯思想。“两案”办的同志严格按照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纪委的要求开展工作,先是从接收材料开始工作。在陈云的力促下,原中央专案一、二、三办终于同意移交所有材料。“两案”办的同志对于接收材料非常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不论是中南海、公安部保存的有关“两案”的材料,还是从北戴河林彪住所和“黄吴叶李邱”、“王张江姚”办公地查抄的材料,或是审查对象的交代材料、调查旁证材料、检举揭发材料、审讯材料,哪怕是一个纸条、纸片都不遗漏地计数、登记造册,集中起来。然后,参加审理定案的人员,分地区按人头审阅这些材料,一边看一边研究,或者看一段,集中一段时间分析讨论,看哪些是有疑问要核实的,哪些是不实的,甚至是诬陷的材料。参加“两案”审理的同志,依照中央确定的审理方针,在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纪委与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公检法等部门协同作战,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终于审理查清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触犯刑律的犯罪事实。1981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和地方法庭、军事法庭,根据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案犯作出了刑事判决。
  
  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正确政策过程中,一些地方特别是东南沿海省份,出现了严重的内外勾结大量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窃取国家资财等违法犯罪活动。1982年1月5日,新年刚过,人们还沉侵在辞旧迎新的喜悦中,中纪委一份反映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使得一向冷静的陈云勃然大怒,他把秘书朱佳木叫进了办公室。陈云当时脸憋得通红,情绪很激动,说话的时候拍了桌子,他对一些同志有这个顾虑那个顾虑很不满意。他说怕这怕那就不怕亡党亡国?要是这样搞下去,过不了几年我们就要亡党。他指着简报很激动地说,告诉鹤寿要严办,杀几个可以挽救一大批。后来他又想了想说,索性我来批几句。就在简报上批了几句话:我主张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从严治党,刻不容缓,唯此为大,唯此为重!关键时刻,邓小平与陈云总是肩并肩地站在一起,在陈云的批示旁,邓小平又加了8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1月1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贯彻邓小平、陈云等中央常委的批示,决定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首先认真处理负责干部中现行的经济上的重大犯罪案件。如果哪个省市或部门的党委优柔寡断,熟视无睹,姑息养奸,中央将追究责任。这一天,中央发出了《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犯罪的紧急通知》,决定把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作为当年要抓紧解决的问题。
  2月11日,陈云在中纪委一份反映经济犯罪问题的简报上批示:“现在抓,时间虽然晚了些,但必须抓到底,中纪委必须全力以赴。”不久后,中纪委专门成立了贯彻中央紧急通知办公室,并增设了几个新的机构。对办案人员,陈云要求非常严格,他说,纪委的干部,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必须有一股正气,不是那些过去“四人帮”提出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那样的人。当时对借调的干部提出了几个主要条件:一是有独立的工作能力,因为单独查案件难度很大,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二是熟悉政府的各项政策;三是本身作风正派。陈云说,下去查案件的人,如果自己作风不好,哪能查得了人家?2月11日至1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执行中央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对这场斗争作了周密部署。7月,中纪委先后派出154名具有丰富斗争经验的司局级以上干部,分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市,充实和加强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办案力量,直接参与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工作。由此,一场全国范围的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迅速开展。
  作为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时刻关注着全国打击经济犯罪的局势,关注着每一个重大案件的进展。那段时间,主持中纪委日常工作的黄克诚、王鹤寿成了陈云家的常客。陈云说,什么改革开放了,经济搞活了,我们党的纪律要松绑了?党的纪律是严肃的,是不能动摇的,不能松绑的。我们要知道,党风是民风之所向,党风是根本的、长远的,所以要抓纪律,根本的还是要抓党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我现在感到这个问题更重要了。以打击经济犯罪为题材的长篇弹词《九龙口》创作于1983年,公演后,在苏、浙、沪一带引起了轰动。《九龙口》以艺术的形式生动地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因而受到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的重视。戏里戏外,陈云对这部弹词都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心血,他先后4次给作者写信,鼓励和支持他们的创作。
  在陈云的领导下,全国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斗争取得很大成果。至1982年底,全国揭露出并立案审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达16.4万余件,其中依法判刑的近3万人,涉及党员被开除党籍的5500余人。追缴赃款赃物合计3.2亿余元。在国家法律的威慑和政策的感召下,全国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的共有46700余人。与此同时,国家还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商品进口的管理,堵塞了一些走私漏洞。至1986年7月,全国打击经济犯罪中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有67600多人,其中被开除党籍的25500多人。如处理海南汽车事件。原海南行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违背党中央关于海南岛建设的方针,违反国家规定,将1万多辆进口汽车,倒卖出岛,炒卖外汇5.7亿多美元,党政机关和部队倒卖进口批件等。原海南行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中央纪委就此致信广东省委,要求总结经验教训。1982年5月至10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追查了一起建国30多年来罕见的重大走私案,这即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案。该分部原行政主要负责人、临时党委书记周志荣和储运部负责人徐志良等人,为了牟取暴利,无视党纪国法,与不法港商合谋,采取多进少报、夹带走私、高税率产品报低税率产品等恶劣手法,大肆进行走私偷税等违法犯罪活动。1982年10月,周志荣和徐志良被依法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原中共广东省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前海丰县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王仲,从1980年起,利用职权大量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计达69700余元,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叛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1983年1月17日被执行枪决。
  责任编辑 谢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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