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唐张进莫墓志考释

作者:彭文峰




  【关键词】唐代;张进莫墓志;左厢虞候;横野军
  【摘要】本文对蔚县一中出土的唐张进莫墓志进行了考释,对“安边郡州”、“左厢虞候”、横野军的治所及其存废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了墓志的史料价值。
  
  《文物春秋》2007年第2期刊有《蔚县一中唐墓发掘简报》(以下称《简报》)一文,详细介绍了蔚县一中编号为M2、M3、M9、M11四座唐墓的发掘情况,并对M3和M11出土的两方墓志进行了释读,指出了墓志的史料价值,笔者读后获益匪浅。由于篇幅所限,《简报》对墓志的释录比较简略,墓志余义未尽,故作小文再做考释。
  《唐故清河郡张公夫人弘农杨氏葬墓志铭并序》(以下称张公墓志)云,志主张进莫及夫人杨氏以“大中十年四月十三日迁葬于安边郡州东南堡子村头庄东北三里平原,之礼也”[1]。志文对张氏夫妇迁葬地“安边郡州”的表述颇为特别。自隋文帝改地方行政区划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二级制以来,隋唐的地方行政区划要么州、县并存,要么郡、县并立,或者道、州、县共存,不曾有过州、郡并存连称的情况。开皇三年(583年)十一月,隋文帝为改变“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和“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采纳度支尚书杨尚希“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建议,“遂罢天下诸郡”[2],以州统县,变行政区划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大业三年(607年)四月,隋炀帝下令“改州为郡”[3], 地方行政区划由州、县二级制转为郡、县二级制。武德初,李唐皇室为显示其革故鼎新的气象而改隋炀帝统治时期的郡、县二级制为州、县二级制。天宝元年(742年),玄宗又改州、县二级制为郡、县二级制,乾元元年(758年)又恢复为州、县二级制。“安史之乱”后,“道”由原来的虚行政单位发展成为州之上的实一级行政单位,由此形成道、州、县三级并存的局面,这一状况直到唐亡不曾发生变化。由此可见,在张氏夫妇迁葬的大中十年(856年),唐王朝实行的是道、州、县三级制,并不存在郡这一级行政单位,“安边郡”显然是对迁葬地所在地区此前行政区划归属的追述。以“大中十年四月十三日迁葬于州东南堡子村头庄东北三里平原”才是符合实际的准确表述。那么,志文所指的州是什么?追述的安边郡又指的是哪段时间的情况?《旧唐书·地理二》蔚州条云:“武德四年,平刘武周。六年,置蔚州,寄治并州阳曲县,仍置灵丘、飞狐二县。七年,寄治代州繁县。八年,又寄治忻州秀容之北恒州城。贞观五年,移于今治。天宝元年,改为安边郡。至德二年九月,改为兴唐郡。乾元元年,置蔚州。”[4]可见,志文所言的安边郡及州指代的对象都是蔚州。所谓的安边郡是对蔚州在天宝元年(742年)至至德二年(757年)称谓的追忆。由前引文可知,安边郡在乾元元年改为蔚州之前曾称为兴唐郡。志文之所以远溯时间较远的安边郡而不称较近的兴唐郡,这可能和兴唐郡存在的时间过短且在乾元元年回改称州有关。而兴唐县则因县名和县级行政单位的长期存在而被人们所熟悉,故M3出土的《唐河东横野军都虞候清河张公故夫人陇西李氏墓志铭并序》(以下称李氏墓志)称张公夫人李氏会昌元年(841年)九月“终于蔚州兴唐县郡居里”,这一表述正是对当时行政区划实际的反映。
  墓志云张进莫“长女适横野军押衙兼左厢虞候王公”,都虞候、虞候等是唐代节度使幕府常设的军事职官。对都虞候、虞候的设置及职能等问题,王永兴、张国刚等先生都做过深入研究,“都虞候掌军纪纠察,都虞候之下设有各种虞候”[5], “一般来说,虞候职在整军刺奸,所以,不仅藩镇有马步都虞候、左右厢都虞候,而且每军、每将皆有虞候,故又有马军左右虞候、步军左右虞候。更有左二将虞候、右三将虞候、右四将虞候等,这就是所谓的‘将虞候’,有人把‘将’、‘虞候’分开,是不了解虞候配置之制的缘故。”[6]由于虞候名目甚多,传世史籍对某些虞候的记载多有缺漏,张公墓志的记载不仅证实了王永兴先生所言“都虞候之下设有各种虞候”论断的正确性,更是对张国刚先生“每军、每将皆有虞候”论点的有力支持。横野军作为河东镇下辖的军队之一,在其内部不仅设有马军左右虞候、步军左右虞候,而且还设有左右厢都虞候、左右厢虞候等职。史籍、碑刻对左右厢虞候殊少记载,较常见的记载是厢虞候,如元和平蔡时李朔命厢虞候史用诚擒淮西大将李佑,胡三省音注云:“厢虞候,掌左右厢之兵”[7]。据此可知,左厢虞候和右厢虞候是厢虞候之下的军事职官,分掌左右厢的军纪纠察等事宜。虽然唐代正史中未见到左厢虞候的名称,但五代时期存在左厢虞候则大体可以确定。《资治通鉴》卷274同光三年(925年)十一月条胡三省音注曰:“帝命李绍琛为行营马步军都指挥使,董璋为左厢虞候,故云然。”笔者在未见到张公墓志前,颇怀疑胡注“左厢虞候”为“右厢马步军都虞候”之误,因《通鉴》同年九月条的记载及两《五代史》董璋本传均云攻蜀前后唐庄宗命其为“右厢马步军都虞候”,然左厢虞候和右厢马步军都虞候差距颇大,因名近而致误的可能性不大,张公墓志证实了左厢虞候的存在,胡三省对董璋任职左厢虞候的注解可能是正确的。
  弄清楚左右厢虞候及其设置,为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因话录》的一段材料提供了新思路。《因话录》卷6载:“唐刘逸淮在汴时,韩弘为右厢,虞候王某为左厢,虞候与弘相善。或谓二人取军情,将不利于刘。”[8]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知道,左右厢虞候是节度使下辖诸军的军事职官之一,前引文谓“韩弘为右厢,虞候王某为左厢,虞候与弘相善”,并没有说出两人的具体执掌,如果将其标点为“韩弘为右厢虞候,王某为左厢虞候,与弘相善”,则明确交代了两人的具体执掌是整军刺奸的左厢和右厢虞候,而且与下文的“或谓二人取军情”相呼应,显得更为合理。况且,刘逸淮在汴州的时间是在唐德宗贞元十五年(799年),这与赵撰《因话录》的时间相隔不久,其记载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更重要的是,《因话录》的作者赵与志主张进莫生活的年代大体一致,其记载与张公墓志的记载相吻合似乎也可以证明左厢虞候的存在。因此,将这句话点读为“唐刘逸淮在汴时,韩弘为右厢虞候,王某为左厢虞候,与弘相善。或谓二人取军情,将不利于刘”,似乎更符合文意。左厢虞候、右厢虞候碑刻史籍中见之甚少,张公墓志对此的记载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张公墓志和李氏墓志对确定横野军的治所及其存废也具有重要意义。横野军是唐河东节度使下辖的军队名称之一,《旧唐书·地理一》载:“河东节度使,犄角朔方,以御北狄,统天兵、大同、横野、岢岚等四军,忻、代、岚三州,云中守捉。……横野军,在蔚州东北一百四十里,管兵三千人,马千八百匹。”[9]《简报》云:“从这些武将亲属葬于蔚州城东南来看,横野军军治蔚州城的可能性极大。”这一推测是正确的。蔚州治所和横野军军治的关系,唐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有明确说明,该书卷14《河东道三》载:“蔚州,兴唐。下。……隋大业三年,罢州置雁门郡。武德四年平刘武周,重置蔚州……管县三:兴唐、灵丘、飞狐……兴唐县,下,郭下。……本灵丘县也,开元十二年于州东北一百三(三当是四之误,笔者注)十里横野军子城南置安边县,属蔚州,天宝元年改为安边郡,仍自灵丘移州理于安边城。至德二年改为兴唐郡,仍改安边县为兴唐县……横野军,置在州城内。”[10]由此可见,蔚州原治灵丘县,天宝元年蔚州改为安边郡,治所从灵丘移至开元十二年(724年)设置的安边县,安边县遂成为蔚州的治所,同时也是横野军的军治所在。至德二年安边县改为兴唐县,兴唐县遂成为蔚州(安边郡在次年改为蔚州)和横野军的治所所在。故李氏墓志云其“终于蔚州兴唐县郡居里”。清张驹贤对“横野军,置在州城内”所作的考证曰:“太原府叙云:‘在郡东北百四十里’,此云‘在州城内’,移置未详。”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横野军军治至少在开元十二年以来没有发生变动,唯蔚州的治所在天宝元年从灵丘移至安边(兴唐县),《元和郡县图志》所云之“横野军,置在州城内”的“州城”是指蔚州州治所在的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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