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5期

柏乡汉代石人释考

作者:李淑芹




  2005年9月,柏乡县城北十五里村出土一尊石雕人像。该石人为半身像,通高125厘米,身围246厘米,红砂岩质。其面部扁平,五官仅具其形,头顶略尖,后额外突,头大前倾,双手置胸前相交。风格古朴,形态憨稚,虽多有剥蚀,但神韵犹存,通体洋溢出古拙的美感,颇具汉代古风(图一)。
  
  十五里村汉代称千秋亭,近年来该村村西不断发现秦汉时期的遗迹、遗物,石人就出土于村西南侧。据当地人讲,石人原为4个,放置在高台地上,“文革”时期被就地掩埋。此地北1.5公里处是建于春秋时期、盛于两汉的古部城池,其旧城垣廓到上世纪50年代仍依稀可辨,现仅存城东与城南两段城墙。城区西部地势明显高出地表面,当地人称金殿岗,遗迹、遗物十分丰富。战同时期,部是赵国的重要城邑之一,由于地处边陲,战争时有发生,著名的燕赵部之战就发生在这里:赵将廉颇率部“击栗腹于部”,使燕军全军覆没,成为中国古代战争史上的经典之战。赵孝成王七年(前259年),赵王为谢魏信陵君“窃符救赵”之恩,以鄗为其汤沐邑。东汉初期,兵败后的刘秀曾于千秋亭“斩倒石人问柏乡”,并重整旗鼓,终于于建武元年(25年)六月登上皇帝宝座,“命有司设坛场于部南千秋亭五成陌,六月己末,即皇帝位。燔燎告天,湮于六宗,望于群神。”
  上世纪90年代,柏乡县文物保管所曾对于秋亭遗址进行了调查,在遗址北部发现了大量汉代遗物,如有“千秋”铭文的瓦当、板瓦、筒瓦,带“部”字铭文的陶碗,青铜短剑、戈、箭头、弓弩等。遗址南侧出有清乾隆年间柏乡县令所树“光武帝千秋亭遗址”石碑一通。东部曾出土嘉庆年间《灵应石碑记》(现存柏乡县文保所),碑铭记有“帝庙由来已久,良以斩断石人是古今希奇之事。有疾者乞求疾病恒愈,抗旱求之而风调雨顺。”石人就出土于此地。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曾记载,部南千秋亭“有石坛,坛有圭头碑,其阴云:常山相、陇西狄道县冯龙所造坛庙之东枕道有两石翁仲相对焉。”据此,我们推测此石人就是郦道元所提及的石翁仲之一。
  据调查,该石人北约300米处原有三个墓冢相连,封土高达数丈,当地人称三疙瘩,相传为西汉部侯刘舟之墓,可惜在“文革”期间被破坏。依残留遗迹观察,封土底径约有20余米。据当年参与过挖掘的人介绍,墓室为“亚”字形砖室结构,有主室及左、右耳室,相互之间以甬道相通。曾出土铜缕玉衣散片,2001年还清理出西汉陶楼及陶俑残片。
  自汉高祖三年(前204年)十月封张耳为赵王始,至汉高祖九年(前198年)正月赵王张敖被废为宣平侯止,邢地各县一直属赵国,襄国(今邢台市)为赵王都。此后封于邢地的王国与侯国时立时废,邢地各县归属不定。至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在全国设十三刺史部,邢地各县归属冀州刺史部,行政区划开始稳定。按汉律,侯国隶属于郡,常山郡辖18县,其中房子、中丘、部、平台等4县在今邢台市辖境内,部县即为今柏乡县。西汉在鄗地封侯的刘氏宗族先后有4人,即安侯刘平、康侯刘种及其子刘德、部侯刘舟。刘舟为汉景帝刘启之孙,赵敬肃王之子。按汉律规定,列侯坟丘高4丈,西汉中前期又实行夫妻同茔异穴合葬,“三疙瘩”封土高数丈,墓冢相连,与刘舟部侯的身份是相符的。如果关于刘舟之墓的传说成立,则石人应该是刘舟墓前的翁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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