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期
唐许太清及夫人墓志铭考释
作者:杜立晖 郝良真
第三,墓志对于昭义军基层军官退休制度的反映。志文提到,志主因“不觉老之将至,既命奇不遭大遇,更何碌碌军门,逐蠢蠢之辈”,所以“遂请休停卜闲,居于水之阳”,在“耳顺之岁”时“退迹林园”。唐代从中期开始“所有的军队都招募健儿,由官给家用粮和春冬衣,原防人自备粮变为官给,故也叫官健。……从此有了职业兵的性质,成为军镇和有关州、府的常备军。……这种制度基本上是适应当时形势的,但也造成藩、镇强大,尾大不掉,专兵割据的后果,故历史上也有称此兵制为‘藩镇兵’的。”[8]到唐后期,藩镇兵都已职业化,他们在任职期间“供给丰厚”,但是在他们“老之将至”已不可能再继续随军打仗时,有相应的退休制度是很可能的,并且像唐代官吏实行的退休制度一样,应有一定的年龄和待遇的规定[9]。由于有关唐代藩镇职业兵退休制度方面的材料太少,笔者尚未见到其它有关这方面的记载,然而通过此志文“遂请休停卜闲”一语我们可知,昭义军的基层军官如果想退休,是可以通过申请实现的,这种申请退休的方式应在当时昭义军基层军官退休制度的允许范围之内。同时,志主是在到了60岁时才退下来的,我们完全可以推测,60岁是昭义军基层军官退休的最低年龄限制。因此,通过此材料,我们可以窥见晚唐藩镇基层军官退休制度中有关年龄和待遇的一些情况。
第四,墓志对于昭义军参与平定淮西叛乱的反映。志文称“顷岁淮西不宾王庭,府君军属上骑,匡君无惮于艰阻,开弓月满,镞发穿杨之妙。元首奖其劳,赐彩帛,寻加前职”。按所谓“淮西不宾王庭”,应指淮西镇反对唐中央政权的叛乱,据此可知,志主许太清参与了唐廷平定淮西叛乱的军事行动,并且因为“匡君无惮于艰阻”、“镞发穿杨之妙”,还受到了“元首”的奖励。在许太清在世的88年中,即大历四年至大中十一年(769~857年),淮西共发生了三次叛乱,他参与的平叛行动属于哪次呢?我们不妨根据许太清的卒年做一推算:如果是在德宗建中四年(783年)参加讨伐淮西李希烈之乱,则他当时应是14岁;如果是在德宗贞元十五年(799年)参加讨伐淮西吴少诚之乱,他应是30岁;如果是在宪宗元和十年(815年)参加讨伐淮西吴元济之乱,他应是46岁,到宪宗元和十二年(817年)擒吴元济、淮西平时则是48岁。由此可以看出,许太清是不可能在14岁时就参军打仗的,因而,第一次平定淮西李希烈叛乱他没有参与的可能性。第二次讨伐淮西吴少诚叛乱时,确有昭义军参与的记载,但据《旧唐书》所记:“全义斩昭义、滑州、河阳、河中都将凡四人,然竟未尝整阵交锋,而王师累挫溃。少诚寻引兵退归蔡州。遂下诏洗雪,复其官爵,累加检校仆射。”[10]可知此次军事行动是以“王师累挫溃”、吴少诚被加官进爵而狼狈结束的,这显然与志文所说的“伏以狼星殄灭,干戈倒载”的结果相矛盾。另外还可从本志文中再举一反证。当战争结束之后,志主因为不满其没有得到应有的提拔,而发出“不觉老之将至”的慨叹。由此可以推想,平定吴少诚叛乱时他才30岁,正是青壮年时期,即使他参与了此次行动,又怎会有老之将至、功名无望的长叹呢?由此可以初步断定,志主参与的是第三次平定淮西叛乱。《资治通鉴》对这次平叛行动较早的记载是:“吴元济纵兵侵掠,及于东畿。己亥,制削元济官爵,命宣武等十六道进军讨之。”[11]但并没有具体说明这十六道是哪些军队。两年后,即元和十二年(817年)的二月,“李谋袭蔡州,表请益兵,诏以昭义、河中、坊步骑二千给之。”[12]这才有了昭义军参与此次行动的明确记载。李调的是“步骑”,即步兵与骑兵,而志主之军“属上骑”,是上等的骑兵,志文所载正好符合《通鉴》所记。李在平定吴元济的最关键时刻,没有调动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大部队,而仅仅是“步骑二千”,足见这些士兵当是战斗力极强的,也正因为如此,仅仅过了八个月李愬便生擒吴元济,结束了此次军事行动。志文中称志主在战斗中作战勇猛、武艺超强,当不是溢美之辞。《旧唐书》在总结平定吴元济叛乱之事件时称:“淮右自少诚阻兵以来,三十余年,王师加讨,未尝及其城下,尝走韩全义,败于,故骄悍无所顾忌。且恃城池重固,有陂浸阴回,故以天下兵环攻三年,所克者一县而已。及黜高霞寓、李逊、袁滋,诸军始进。又得阴山府沙陀骁骑、邯郸勇卒,光颜、重胤之奋命,及丞相临统,破诸将首尾之计,方擒元恶。”[13]这里特别提到了“邯郸勇卒”,而邯郸是昭义军的辖区,依笔者的理解,因为当时所调来的昭义军虽少但很精良,所以此处用“邯郸勇卒”来代指昭义军,而其当时所起的巨大作用是可想而知的。此墓志不但成为志主以及昭义军参与平叛吴元济淮西叛乱的有力证据,同时也是证实当时昭义军与唐中央政权关系之紧密的新材料。
通过以上对本通墓志的考释,我们可知,早在中唐时期,在我国的地方上就曾有过“冶务”这一矿冶机构的设置,且固镇就曾设过,这将成为我国有关此机构设置的最早记录之一,而宋代“冶务”合称的现象则是对唐代“冶务”合称的直接继承。我们还了解到,在昭义军基层军职中,许太清所任的游弈副使应类似于府兵制中的旅率之副,这一点对于认识唐代藩镇的基层军职有重要意义。而墓志对于昭义军基层军官退休制度的反映,使我们了解到对昭义军基层军官有着退休制度,基层军官年届60岁可以提出申请并获允许,这也为研究当时整个藩镇的基层军官退休制度提供了具体而翔实的材料。对于昭义军参与平定吴元济淮西叛乱之事,此墓(志又使我们知道了在平定吴元济的关键时刻,昭义军为此次军事行动的成功立下了汗马功劳,此条材料对于反映昭义军与唐中央的关系也意义重大。总之,此通墓志的史料价值很高,对于研究以上内容提供了极其珍贵的佐证资料。
[1]该志拓片由邯郸市博物馆郝良真、刘天鹰、李海祥制作,马小青录文,李富山摄影。
[2]《资治通鉴》卷163《梁纪》19,简文帝大宝元年四月,中华书局,1963年,第5040页。
[3]李绰:《尚书故实》,载文渊阁影印本《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862册第476页。
[4]中国文物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北卷》下册,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87页。
[5]有关固镇铁冶的情况可以从考古资料得到证实。据1978年11月刊印的邯郸地区文化局编《邯郸地区文物普查资料汇编》介绍,在武安固镇古城遗址(战国、两汉时期的武安故城)东侧河沟西岸发现了一处较早的冶铁遗址,面积较大,遗址内发现有大量的战国、汉代陶片。在遗址范围内的后河新村西边一段地堰上保留有10厘米厚的木炭灰烬和碎矿石层,还发现了一块重约20公斤未烧透的矿石以及木炭烧结块。1964年文物普查时,在固镇村西南河岸边曾发现12座元代炼铁炉,周围堆有大量的氧化铁炼渣。在固镇南的崔炉村以西地区还保留有大面积的汉代到唐、宋、金、元时期的冶铁炉群,近年因修筑磁山至涉县的公路,使3个冶铁炉暴露在公路北侧。另外,在武安西南的炉上村和西北的矿山村都曾发现宋元时期的冶铁遗址,至今还保留有比较完整的古冶铁炉。考古材料证实,武安固镇不仅在战汉时期,而且到唐、宋、金、元时期也是重要的冶铁中心,对中国冶铁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过重要的贡献。
[6]王菱菱:《宋代矿冶业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7页。
[7]杨炯《从军行》,见《全唐诗》第2册, 中华书局,1960年,第611页。
[8]中国军事史编写组:《中国军事史》第3卷《兵制》,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第276~277页。
[9]张国刚:《唐代官制》,三秦出版社,1987年,第179页。
[10]《旧唐书》卷145《吴少诚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947页。
[11]《资治通鉴》卷239《唐纪》55,宪宗元和十年正月,中华书局,1963年,第7707页。
[12]同[11],卷240《唐纪》56,宪宗元和十二年二月,第7730页。
[13]同[10],第3951页。
〔责任编辑:许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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