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好邻居坏邻居

作者:〔美国〕爱德华·P·琼斯/作 叶 倩 谢应喜/译




  作为非洲黑人后裔,美国作家爱德华·P·琼斯(Edward P. Jones, 1951—)并非著作等身,却已登堂入室,跻身美国当代一流作家之列,不仅是《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的常客,而且凭借了得的文学功底,成为各大文学奖项的宠儿。
  琼斯自小生活在贫穷的单亲家庭,是家族中惟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曾获得奖学金进入圣十字学院读书,后来又前往弗吉尼亚大学参加艺术写作硕士班。1991年,他的处女作《迷失城中》一经出版就获得海明威笔会奖,并入围国家图书奖,这是一部描写20世纪50—70年代他在华盛顿生活的短篇小说集。时隔12年,他在2003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二部作品、长篇小说《已知世界》,十年磨一剑的威力自然不可小觑,他一举将普利策奖、全国图书评论界小说奖、世界性文学奖“国际IMPAC都柏林文学奖”一一纳入囊中,并再次入围国家图书奖。
  在《已知世界》里,琼斯不仅写出了以前鲜为人知的黑人奴隶主的史实,同时成功塑造了一个名叫亨利·汤森的主人公。在小说中,亨利生为黑奴,后来他的黑奴父亲用金钱为他买回了自由,因经营有方,他终于在弗吉尼亚买下了自己的种植园,也蓄养起黑奴,并且经常像自己以前的白人主子那样鞭打黑奴们。后来汤森去世,性格柔弱的妻子终日沉浸在失去爱人的痛苦中,种植园的生意一蹶不振,奴隶纷纷逃离,一名家族成员因与一名奴隶相爱也离家出走。正如评论家们所言:小说主旨明确,行文流畅,充满写实的意味,琼斯用细腻的笔法使故事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文本空间自然展开,把生命的自由与奴隶、白人、印第安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读者对奴隶这个特殊群体的精神世界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编者
  
  
  
  即使没有和特伦斯·斯塔格大打出手,住在西北第八大街1400号街区两旁的居民们业已看出贝宁顿一家究竟是怎样一户人家了。首先,贝宁顿一家搬到第八大街既不在星期六,也没有挑平日工作的日子,而是选择了一个星期天。那时,星期天尚是一个主日,即礼拜日,尽管现在在大多数人看来,只有在婚礼或葬礼时才去教堂行礼拜。逢耶稣复活日或圣诞节的时候,人们或许也会去教堂光顾一下。在贝宁顿一家搬进来的那天,有邻居站在绣花窗帘后把窗帘拉开一丝缝隙悄悄地看,也有人藏在仅在进出房屋时才会经过的门廊里往外窥视,心里一个劲儿纳闷:贝宁顿一家把自家大部分家具也一起搬来了,难道就不嫌麻烦吗?看看都有哪些旧货——一张污迹斑斑的大号窗垫、一张只剩三只腿的餐桌、一面一角已残缺了好大一块的镜子、还有一台两侧都被挤得凹陷的冰箱。有邻居跟老婆开玩笑,贝宁顿家的冰箱非得放一大块冰在里面才管用。搬家过程中,贝宁顿家的那群小子半裸着身子,围着两辆小型搬运车忙前忙后搬运着衣物。这些东西跟随主人也不知是从乡下的哪个破宅子搬过来的,早已经受不了一路上的颠簸,硬是把厚实的纸板箱给撑破了。接下去的两个星期,人们发现位于第八大街1406号的这栋房子虽然只有三间卧室,可是里面住了至少十二人,而这个数字还是不固定的;邻居们没有精确地统计过这屋里究竟住了几口人,也弄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贝宁顿一家是十月中旬搬到这里的,还带着五六个孩子来,小的只有两岁,大的是个快十几岁的女孩。有时,一到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这群孩子会在外面折腾到九点半。他们可不是安静听话的孩子;在附近一带他们叫呀喊的,好不热闹,这街坊的孩子多半是这个年龄,十来岁,不会给他人带来什么恶意的伤害,顶多是在帮父母擦洗车子时有意把随身携带的收音机开得最响,寻求刺激。这群孩子中有十年级的学生尼尔,还有不满十八岁的女孩阿蔓达。阿蔓达喜欢穿着蓝色紧身裤,不分白天黑夜。于是便有了数个月后的一个午后看到的这一幕:住在隔壁1408号的比尔·弗塞斯站在自己家的卧室窗台旁,低下头时正好看见院子里的阿蔓达—依然穿着紧身裤,比尔看得如此入神,以至于揣在手中的杯子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又斟满了一杯水。
  与贝宁顿一家同时前来的还有几个年轻人,他们手里抱着刚从纸袋里取出的水瓶,坐在进屋处的一张无腿的、铺设简陋的长沙发椅上喝水。不过,在搬进第八大街的头两个月里,这些看上去还不满四十的年轻人大部分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到了12月中旬,邻居们能见到的只有德里克——一个二十来岁,身材魁梧的小伙子,总是不穿衬衣,说起话来声音粗大而响亮。无论是在什么时间,只要能把一辆已有十九年历史的福特车发动起来,德里克总是开着它出去——很难说是不是去上班;说实在的,第八大街那些颇有声望的人一直到现在开着的还是这种福特车。
  初步推测,格蕾斯·贝宁顿是这一家的女主人;约莫五十开外,但是,宽厚的体形和花白的头发使邻居们难以确切地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倘若碰上第八大街的那些居民们心情好,也许会说她只有四十或四十五岁;但是,要是遇上他们心情不好,说她有七十五岁也不会显得不公平。唯独有一件事是确信无疑的:格蕾斯夫人操劳了大半辈子,她的容貌和体型已清楚地表明她饱受了生活的艰辛与劳苦。粗短的双腿就像一对树桩,支撑着身体的移动;一走起路来,身体的重力习惯性地落在了双脚的外侧,这使她的每一双鞋子外沿都被踩得塌陷下去。此外,还有一个男人,邻居们偶尔也能见到。男人看上去比格蕾斯夫人年纪大多了,个头偏高,常常拎着一袋袋的杂货,朝第八大街向北的方向走——从来不往南走,而且身上永远穿着列车卧铺车厢搬运工人才穿的制服。最后,还有一位妇人,邻居们少有机会见到,偶然见到,多半也是她被大孩子们拉着手,一起出去散步。即使在温暖如春的日子里——因为那年的秋冬季节多为这样暖洋洋的日子,人们看见她同样穿着外套和毛衣。这妇人或许长得漂亮,可是总爱戴着一副太阳墨镜,而且头顶上的围巾直垂落下来,遮盖住了她的大半个面孔,所以是否真得长得迷人,实在难以得知了。
  11月初—,就是在贝宁顿一家搬到这个街坊两个多星期以后,在卡杜奏高级中学两层楼的大厅里,沙龙·帕梅看到十年级的尼尔·贝宁顿正吃力地往自己橱柜里一个劲瞧。沙龙对新来此地的这户人家的了解仅限于父母和第八大街的居民们对他们的评论,而他人的评价终究是负面的。沙龙住在1409号,正对着贝宁顿家。作为11年级的高年级学生,一个如花似玉的年龄使沙龙开始意识到自己对男孩——几乎所有的男孩——会产生足以慑人心魂的效果和影响力(可是住在隔壁1407号的特伦斯·斯塔格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没有正眼瞧过她,尽管沙龙注意他很长时间了,心里也老是惦记着他)。说实在的,沙龙是属于晚熟型的,她很迟才意识到自己身上散发出的女性魅力。当她看到男孩们有意识靠近她身边站着,沉醉于她身上飘逸的神秘芳香时——那绝非是香水的气息,当她看到男孩们出神地凝视着自己的双眸时——那是从外祖母那里继承来的一双闪烁而明亮的棕色眼睛(只可惜外祖母一辈子所能看到的只有棉花地里早晚时分的更替),她的内心激荡着一股难以言状的狂喜。
  在学校大厅里,沙龙主动向尼尔问好,尼尔漫不经心地起身,好像对转眼间会发生的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比任何人都再清楚不过了。在沙龙向他说明自己的身份以后,尼尔流露出了满脸的诧异,与其说那是被沙龙身上散发出的女性魅力深深地吸引,倒不如说是为这种神秘力量感到困惑与不解;从尼尔眼神里流露出的天真无暇的神情,足以让沙龙感到她可以把男孩变傻瓜的神话故事颠倒过来,写一出傻瓜变男孩的故事——哪怕仅此一回。尼尔眯起双眼,又眨了眨眼,每一次眨眼都似乎表明他又多一份认识了对方。他们简短地聊着,沙龙感到,眼前的尼尔多么像自己的一个小弟弟啊:他们脸上永远挂着的都是一副虔诚信徒的神情,要反复地被告知,复活节的小兔子和圣诞老人其实是不存在的;这时,他们便在郁郁寡欢中渡过每一个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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