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期

博尔赫斯的面孔

作者:格 非




  我有一个写诗的朋友,喜欢博尔赫斯到了迷狂的程度。若是有人胆敢当他面对博尔赫斯这个名字语露不敬,他是不会吝惜一身的蛮力和在大学武术队专门学来的拳脚功夫的。在八十年代中后期的文学圈子里,博尔赫斯这几个字仿佛是吸附了某种魔力,闪耀着神奇的光辉,其威力与今天的村上春树大致相当。我的这位朋友由于爱屋及乌,还喜欢上了图书馆和双目失明的人,喜欢上了象棋、老虎、西风、流水、星象、芝诺、阿克琉斯和乌龟。这些事物也都成了这位诗人的当然主题。他最喜欢的还是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地名。他甚至认为,汉语中“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句子的音节无比华美,犹如神祗的馈赠,言下之意,诞生在这样一个地方的人要想写不出好诗来,那比登天还难。平时,他逢人就背诵《循环的夜》:
  那就是布宜诺斯艾利斯
  给人们带来希望和黄金的时间
  却给我留下了一朵枯萎的玫瑰
  一团乱糟糟的街巷
  重复着我祖先古老的名字
  
  可是,到了后来,由于机缘凑巧(这也是博尔赫斯常用的句子),这位诗人流亡海外,为生计所累,辗转来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后,他竟然想不起来这个城市有任何特别之处。他在那儿一住就是三个月,有一天,他被通知去交房租,当他沿着一条天蓝色的墙和有喷泉的街道来到交费处的肘候,他忽然发现自己正站在已故作家博尔赫斯的门前。百感交集是免不了的,据说,他还攀住一株无花果树痛哭一场,算是与八十年代幼稚的理想主义作了最后的清算。二OO一年冬天的北京,这位诗人在一家咖啡馆里向我讲述这个故事。尽管我这个人素有轻信别人的恶习,但我还是不太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在我看来,他的故事是对《两个做梦人的故事》的较为拙劣的挪用,正如《两个做梦人的故事》是对《一千零一夜》的挪用一样。
  说起博尔赫斯的这篇小说,我倒想起了一件趣闻。有一次给学生上课,我把《两个做梦人的故事》发给学生,让他们写一篇读后感。这个故事写的是,从前在开罗有一个人,在自己花园里的一株无花果树下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人来拜访他,这个人浑身湿透,从嘴里拿出一枚金币,对他说:“你的财富在伊斯法罕,你去拿吧。”这个人果然按照梦境的指引,踏上了前往伊斯法罕的道路。晚上,他宿在一个清真寺里,碰上当地巡逻队队长率领官兵来捉拿盗匪,结果盗匪没捉到,却将这个从开罗来的冒失的年轻人捉去审问。巡逻队长问他为什么要到伊斯法军来,他就向队长讲述了那个梦。队长听了哈哈大笑,笑得把嘴里的臼齿都露了出来。队长说,你太傻了。我一连三天都梦见开罗的一座房子,庭院里有一个花园,花园里有一座日晷,一棵无花果树,一个喷泉。喷泉下面埋着大笔的财宝,我是不会去理会这些荒诞的梦的。从开罗来的那年轻人吃惊地发现,队长梦中的那个庭院正是自己在开罗的家,于是他就回了家,从自己家花园的无花果树下挖出了一大笔财宝。
  结果,作业收上来,竟然有70%以上的学生一口咬定,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人只要刻苦努力,百折不挠,就一定会获得成功。这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今天的大学生对于博尔赫斯这个名字已经有了很深的隔膜。尽管在八十年代后期,年轻作家都以谈论博尔赫斯为荣这一现象本身有点滑稽,但这个名字以及它所包含的形象,相对于当今日常生活的实利化的进程,已经足以构成反讽了。当今的读者早已不把博尔赫斯当回事了。照我的观察,中国本来就有比较偏重现实、爱好实利的世俗传统,“幻想”的空气虽较为稀薄,但也出现了《庄子》、《世说新语》、《聊斋志异》,乃至《红楼梦》一类的伟大的作品。可到了近现代,热中于形而上幻想的作品越来越稀罕了,而到了九十年代之后,随着全民经济热潮的急剧升温,特别是文学界对‘‘欲望”的重新命名和书写,“博尔赫斯”们的湮没毫不足怪。如今文坛上所谓的“下半身写作”方兴未艾,要知道,博尔赫斯连“爱情”也懒得去写的。说这个人不食人间烟火,一点也不为过。我猜想,就是在写作界,那些文字流畅得犹如患了痢疾的写作者,大概也不会有耐心去读什么《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忒蒂乌斯》的——连小说的名字都这么拗口,作品本身还用说吗?
  世界上有多少博尔赫斯的读者,就会出现多少种对博尔赫斯的误解。我知道,这句话说了也等于没有说。因为,从广义的阅读过程来看,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一位作家。我这里要强调的是博尔赫斯的别具一格的写作的方法。尽管有许多国外的学者在评价博尔赫斯时,都不约而同地认为,他的风格和创作方法是前无古人的,但我仍然认为,博尔赫斯属于一个时断时续却相对稳定的文学和哲学传统。在哲学上有叔本华、休谟、卢克莱修和帕斯卡尔,而文学上则有威尔斯、霍桑和卡夫卡。我说博尔赫斯易遭误解,首先一个理由是,他试图表达的内容,在常人看来本来就是虚幻的。其次,他用的手法是隐喻性的,他是一个可无争议的比喻收藏家。《玫瑰色街角的人》的作者与《一件无可奈何的奇迹的人》的作者似乎并不能算是同一个人(博尔赫斯本人也有类似的描述);而写作抒情诗、哲理随笔、叙事诗小说、文学论文的博尔赫斯分别具有不同的面孔。所有这些面孔糅合、叠映出一个完整的形象,这就是我要在这里谈论的博尔赫斯:一个阿根廷人,一个双目失明的人,一个家禽市场检验员,一个图书馆的馆长,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个身份,一位冥想者。
  一个人要是过多地沉湎于冥想,沉湎于那些由宇宙的浩瀚和时空的无穷奥妙所组成的虚幻之境中,他本人也很容易成为虚幻的一个部分。博尔赫斯认为,他所面对的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虚幻的,不堪一击,弱不禁风。它是由一个更高意志(智慧)的主宰(也许是上帝)所做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梦。另一个梦,是博尔赫斯和所有的人共同完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是日常生活。应当说,博尔赫斯的冥想或梦本身就是最完整的作品,它是秘密的,不可言说的,如果一定要说,只能借助于隐喻或比方,由此,博尔赫斯留下了一些关于这个世界图景的作品,诗歌、小说、随笔和文论,数量不算多。有些混乱复杂,曲径分岔;另一些则简洁、流畅。博尔赫斯一生依赖于书本,前人的文字不仅哺育了他的想象,给予他形式技巧和哲学方法,也给了他取之不竭的素材。但博尔赫斯对于书籍和文字亦持有某种深刻的怀疑,和所有的写作者一样,他意识到这是一个难以克服的矛盾。他曾经用暧昧的语调谈起人类历史上的焚书事件,谈起中国的秦始皇,那些没有成功的文化劫难。当然,他也曾不止一次地谈到卡夫卡焚毁自己手稿的行为,博尔赫斯不想模仿他。要是没有了文字和书籍,甚至没有了语言,这个世界会变得更好,还是更坏?博尔赫斯即便有了自己的答案,他也绝对不会说出来。
  博尔赫斯虽然并不否认卡夫卡作为一个描述官僚制度和人类绝望困境的作家所具有的意义,但他更愿意将卡夫卡看成一个幻想小说的作家,卡夫卡的作品“修改了我们对于过去的观念”,也就是说创造了幻想小说的先驱,属于由芝诺、韩愈、克尔凯郭尔、勃朗宁、布洛瓦和邓萨尼勋爵共同创造的没有边界(国界)的传统的一部分。这一论述本身即带有幻想的成分。在谈到另一位爱好冥想的作家霍桑时,博尔赫斯同样充满了敬意。霍桑让博尔赫斯敬佩的,并不是他那部名闻遐迩的《红宇》,而是那些想象奇特、气氛灰暗、主题古怪的短篇小说,包括那篇著名的《韦克菲尔德》。博尔赫斯在一篇分析霍桑的长文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分析韦克菲尔德怪异的行为。读过这篇文章的人也许都会有这样的印象,博尔赫斯对故事的复述与解析,其魅力也许超过了霍桑的作品本身。一个人感到绝望,受到诱惑,在列夫·托尔斯泰那里,往往是生活现实的巨大压力所致,至少,被引诱意味着引诱者的存在。而在霍桑的那些多少有点深奥的短篇小说中,一个一闪而过的意念、一个梦就足以让人脱胎换骨,从日常生活的天堂坠入自我怀疑的地狱。也许正是这种倾向迷住了博尔赫斯,他和霍桑一样,都是意念大师。霍桑首先是一个幻想者,其次才是作家。博尔赫斯在作出这样的论断的同时也公布了他的理由:霍桑身后留下了多达数千个故事的构思,但霍桑并未将它们写成小说出版。也就是说,作者本人是作品惟一的读者,博尔赫斯认为,写作很像是一个人写给自己的愉快而无用的信件,只不过是游戏。他这样说,并非是故作惊人之语,因为,在他看来,整个人的生命都是游戏的一部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这是一种充满野心和自负的谦逊。他骨子里的优越感和悲哀都同样突出。
  有人说,博尔赫斯的小说是超政治(或者说超越现实)的,他观察、思考世界的方式基本上是唯心主义的,他的哲学和世界观则是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从本质上来说,他认为世界是不可知的、神秘的。这些笼统的说法并没有错,也许正是这些笼罩在他身上的特殊的光环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大批年轻的追随者,当然也招致了很多批评和轻视。在众多的追随者眼中,博尔赫斯的小说由于远离了社会现实、政治层面的一般描述和典型化的创作方法,反而给“想象力”留下了足够多的空间,从而解除了创作上的许多束缚。
  中国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创作广泛受到博尔赫斯的影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作家完全理解并接受了博尔赫斯的哲学思想,相当一部分人只不过是借助于他作品的幻想色彩,为处于敏感政治学、庸俗的社会学、陈腐的历史决定论重压下的中国文学找到一条可能的出路,这是一个权宜之计。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副作用的出现,那就是对博尔赫斯的误解。
  一位很有影响的当代著名作家(我在这里就不说他的名字了,但愿他看到这篇文章能够发出会心一笑)在向我推荐《交叉小径的花园》的时候;曾经严肃地向我指出,博尔赫斯是文学界的爱因斯坦,他改变了文学的基本格局发展趋势,从此,世界文学将翻开新的一页。还是这个人,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当时,博尔赫斯已经不那么时髦了),突然来到我的住处,再一次严肃地向我指出:我们的创作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像博尔赫斯那样装神弄鬼是完全没有前途的。我记得我妻子当时是这么回答的:我们从来就没觉得博尔赫斯是在装神弄鬼,言下之意:你才装神弄鬼呢。我的这位朋友当然很不高兴。坦率地说,直到今天,我仍然对博尔赫斯有所眷恋。这被许多人认为不可救药。在八十年代,博尔赫斯是一个炙手可热的标签,一经贴上,作品似乎立即熠熠生辉。而如今,情况又倒了过来,他成了一个人人避之不及的猛虎,人们要去衡量一个作家是否还有前途,就要看他是否还在喜欢博尔赫斯。这使我想到,自从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创作波诡云谲,各种思潮、观点、叙事方式你方唱罢我登场,很是热闹。一代又一代的作家,横空出世,如过江之鲫,各展身手,令人目不暇接。但仔细一想,热闹倒是热闹,若说在真正文学观念上有什么长足进步,倒也很难说。非此即彼的评价方式,以进化论为基础的文学史观,庸俗社会学的批评方式并无太大的改变。
  说起非此即彼的评价方式,我想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一个场景:一名歹徒在深夜用手枪拦住了一名行路人,在打死他之前,给了他一个机会,根据他的回答来决定他的生死。他的问题是:“你是喜欢民主党,还是共和党?”行路人意识到,他活命的机会只有50%(而实际上他机会远远没有50%),如果说错了,只有死路一条。小说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也不禁有些头皮发麻,我想象我要是那个行路人的话,大概会用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因为很显然,我无法了解歹徒的政治倾向,只能任意选择一下,听天由命了。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行路人想了一下,回答道:“两个我都不喜欢。”歹徒满意地笑了:“你答对了,我饶了你。”
  事实上,我也经常碰到有人向我发出这样的逼问。不过,提问者手里没有枪,无论我怎样回答,后果没有马尔克斯小说中的人物那么严重。比如,“你是喜欢巴尔扎克,还是福楼拜?”“喜欢·还是塞尚?”“你喜欢德沃夏克,还是亚那切克?”“你是喜欢《红楼梦》,还是《金瓶梅》?”诸如此类。这种二者必居其一的低智游戏真的让人不胜其烦。当我碰到“你喜欢博尔赫斯吗?”这样的问题时,我总是充满了警惕。
  有一次,在华东师大,我骑车经过丽娃河上的大桥时,一个剃着光头的古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把我拦住了。他说要和我谈谈,让我去他的宿舍好好谈谈。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但居然跟着他去了他的住处。开始我们谈得还好,但不久之后就说到了博尔赫斯。他像是若无其事地问了我一句:“听说你喜欢博尔赫斯?”我点了点头。他又问:“现在你还喜欢他吗?”我又点了点头。他忽然就不说话了。半天才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向我宣布道:“你完了广我·—时没有回过神来,遂问他是什么意思。这个人挠了挠头,充满同情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你完了,彻底完了,竟然喜欢一个三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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