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8期


浅析奇特的婚俗

作者:张志娟

甘苦,前程似水长。训词可长可短,意在鼓励成家立业,训毕新娘举筷从饭由取金戒指或耳环,系其父母事先密置于饭中,含“宝中取宝,称心如意”之意。新娘进食三两口饭后即回内房。
  新郎亦同时在家拜祖先和父母后,由陪郎二三人骑马随来迎亲,备花轿背插弓箭三支,铜镜、通书各一,作压邪同。以锣鼓架、灯笼、火把随后。女方派出同辈人出迎招待,进茶和敬客套话以后,即叫新郎、陪郎一起“坐醮”入席进餐,壮语叫“坐席”(NaenGhsik)。酒必三巡,进菜十三谱,直至屋内长辈高呼“吉时到“方休,此时一般为半夜过后了。陪郎即由众亲友邀出屋外,只留新郎肃立中堂,新娘由陪娘扶出齐立中堂,大门坎铺以竹席一张,置红米一盆,盆内点两头灯一盏,又有金竹扎的小梯子架在席上,由新娘、新郎再拜祖先和父母后,双双又从竹席上齐跃而过,以两头灯不熄为吉利。壮话叫“踩利席”,含有“下楼梯”和“出嫁”之意,然后由众亲友一路火把将新娘护送到男家。这就是凌云县城内壮族“夜婚”的习俗。
  此外,在四川、云南、贵州等一带苗乡,茶山瑶族,酉阳县土家族等地也有夜婚习俗存在。即使汉族,有的地方也同样存在夜婚风俗。在山东泰安、曲阜、博山、临淄等地,举行婚礼的时间就是在子夜。在泰安,青年男女结婚时,男家要在结婚这天上午去女家抬嫁妆,而且只能用人抬,不能用车拉。到了下午,男家将吹鼓手请到家中,开始吹吹打打,然后新郎由两名男青年陪同,并有4人或者6人打着灯笼,在吹鼓手吹奏的乐曲伴奏下,挨门挨户送谢帖(这实际上是古代成人仪式的残留,用这种方式表明已经长大成人,可以娶妻生子了),拱揖。送完谢帖后,吹鼓手到新房吹奏喜庆乐曲,招引群众说笑热闹,谓之“闹房”。闹完房后,才去女家迎亲。迎亲时男家抬两乘轿前往,一乘轿内抬着新郎,另一乘轿内则抬着一只公鸡。而此时新娘则在娘家按风俗进行“上头”、“开脸”、“哭嫁”等一系列仪式,直到夫家迎娶者来到时“上轿”。在博山,新娘是被“抢”上车或轿的:新郎带着一帮人赶到女家后,新娘的兄弟背着新娘跑,伴娘在后面护卫,新郎则带人追赶。这种抢婚制,在历史上是从伙婚制和母权制向偶婚制和父权制过渡阶段产生的,在当时是要真夺真抢的,但历史发展到今天,已演变成一种象征性的抢夺。“抢夺”一番之后,便把新娘请上轿子,女家还有送嫁的跟着去送。轿子抬回男家,拜堂、进洞房、新娘坐帐如仪;男家设筵招待女家送嫁人等。散席后,女家送嫁人员告别,少不得对公婆说些新娘“不懂事,也没学出针线活,请多操心教育”之类的客气话,然后连夜返回。婚礼至此宣告结束。
  这些夜婚习俗都表明,夜婚制度曾是一种重要的婚姻风俗。那么夜婚的由来又是怎样的呢?关于夜婚习俗的由来,向来众说不一。满族的夜婚习俗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掠夺婚。在一千多年前,满族的先民棘鞨人就有“盗新妇”的历史。“盗新妇”即抢婚,满族的直系先民女真人也有抢婚的风俗。从满族的传统婚俗中也可以透视出抢婚的遗风。如“插车”、“抢轿”是用半路相迎截获新娘的方式成婚的,是抢婚的变异。最能反映抢婚的是“新娘既至,新婿用弓矢对舆射之。”满族的夜婚习俗与抢婚相伴而生,随着满族的不断文明进步,抢婚早已消失,但夜婚伴着古老的婚仪一直沿袭到清末民初,尤其是《红楼梦》对满族夜婚习俗浓墨重彩的描述,使满族的夜婚习俗永载史册。明清时期,当时凌云由土官统治,每每有百姓娶亲,士官便会派人抢走新娘送给土司强行羁占“初夜权”。平民百姓当然是不可忍受这种卑鄙无耻的霸婚行为的,然而在这种封建王朝的统治下又无法直接反抗,只能选择夜深人静之后进行悄悄接亲。凌云县城这种婚俗流传至今,虽然在现代的婚序婚礼形式上已经简化得多了,但是特有的地域习俗、民族风格、民族情调依然久传不衰。甚是流行。
  实际上,夜婚习俗初始于远古社会,当时尚处于伙婚(亦称杂婚,性关系不受任何限制,一切男子属于一切女子,一切女子属于一切男子,不分辈份,不论血统)制阶段,那时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男女交媾是一种羞涩行为,不应像低等动物那样随时随地进行,因而逐渐对交媾时辰有了选择。当伙婚制和母权制向偶婚制和父权制演进时,出现了男娶女嫁现象,婚嫁时辰自然而然沿袭先民男女交媾的习惯,定在黄昏时候。后来逐渐发展到以具体的时辰为“吉时”,所以时间并不十分确定,但大都不超过子夜时分。在云南永宁纳西族中所保留的走访婚习俗中,只要男女双方同意,男子在天黑之后就可以去女家访宿,翌趁晨再回到自己母系家族一起生产和消费。因此这种以暮合晨分为特征的走婚,又被称为“夜访婚”应该是夜婚习俗的直接来源。有的学者认为,夜婚是抢婚风俗的一种表现。实际上,夜婚习俗与抢婚的联系仅仅在于:不是夜幕为抢婚提供了适宜时机,而是早已存在的夜访婚习俗为抢婚创造了得以滋生的文化氛围。
  事实上,结婚吉时有多种,我国大多数地区将男女结婚的吉时定在中午前,有的则在清晨日出前后,而且,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不仅越来越将新人进门的吉时选定在中午之前。将吉时定在中午前,不仅与人们的生活规律相吻合,而且更能体现中国婚俗所带有的光明正大、喜气洋洋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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