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云南摩梭人的走婚习俗

作者:王 美




   摩梭人对走婚主要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有利有弊,认为有利的方面是,男女双方建立“走婚”关系后,分别在自己的家庭里生活、劳动,男的不娶,女的不嫁,这样男子的父母亲就不必为儿子的婚事操太多的心,不用花很多的钱去盖房子,而汉族的家庭则要在孩子的婚事上花费很多的金钱和精力。并且在结婚以后,还要分家,分家带来的结果是大家的土地越分越少,家里的可供合作的劳动力也越来越少,所以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在摩梭人实行“走婚”的家庭里,家庭关系比较容易处理,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人都是一家人,都是一个母亲的儿女,即使发生矛盾,也比较容易解决,还有就是,在摩梭人的家庭里,老人是很幸福的,他们都能够得到儿女及孙辈的照顾;不利的是,在摩梭人家里,男人普遍很清闲,而女人则相反,她们一年到头都很忙,女人家里家外的事都要干,而且孩子父亲与子女的关系没有舅舅与外甥的关系亲密,虽然父亲也要对子女的成长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是这种责任是很有限的。还有一种观点是认为不如汉族结婚的好,一位村民认为,摩梭人“走婚”,每一个家庭里的人都很多,做事的时候,有人可以偷懒,把工作推给别人,而汉族结婚的家庭,家里人少,所有活计都必须一起干,而且男人和女人一起养育自己的孩子,还是这样的家庭好。
  正是“走婚”有着这些优于一夫一妻制的特点,使其能够得到摩梭人的普遍接受和认可,于是人们都愿意选择它作为性生活的主要方式。同时“走婚”又以其独特的形式既能够帮助人们实现两性的性生活,也适应了摩梭人特殊的社会和文化背景。正是这两方面因素的结合使得“走婚”依然成为摩梭人最主要的性生活方式,并且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参考文献】
  [1]拉木嘎·土萨.走进女儿国——摩梭母系文化实录[M].云南美术出版社,1998.
  [2]阿泽明次尔独支.摩梭母系家庭实行“阿夏婚“的原因.民族学调查研究[M].云南民族研究,1996,(4).
  [3]严汝娴,宋兆麟.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M].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
  [4]陈烈,秦振新.最后的母系家园——泸沽湖摩梭文化[J].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10).
  [5]王承权,詹承绪,刘龙初,李近春.试论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长期保存在封建领主制下的原因[J].思想战线,1979,(1).
  [6]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其母权制的调查报告(宁蒗县纳西族调材料之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1977
  [7]周华山.无父无夫的国度[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王美(1982- ),女,重庆荣昌人,四川大学文新学院文学人类学专业2007级硕士生,研究方向:文化人类学、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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