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浅谈北魏民族政策

作者:郝 伟




  【摘要】民族政策的制定源于统治阶层的民族观。不同的统治民族因其民族观不同,从而制定和实施的民族政策也各有差异。而文章主要概述了北魏统治者对境内诸族的民族政策,并对此加以评析,论述了其双面影响。
  【关键词】北魏;民族观;民族政策;汉族文化
  
  5世纪前叶,北魏统一了北方,江南的晋被宋取而代之,从此,中国进入了南北朝时期。北魏统一北方后,汉族成为其统治区的主要居民。少数民族除鲜卑诸族外,还有原居住在黄河流域、长江内外的匈奴、羯、氐、羌、丁零余众等等。在这个政权林立的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民族观与汉族统治者的民族观是不同的。汉族统治者认为自己是华夏正统,对少数民族非常轻视。与此对应,当时入主中原的北魏统治者拥有自己的一套民族观,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学习汉文化,并自我标榜为华夏正统的继承者
  
  北魏统治者建立政权以后,迫切需要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加强对文化较高的汉族的控制。因此,一方面学习汉族文化;另一方面想方设法确立自己也为华夏正统。北魏拓跋鲜卑贵族统一北方后,其首要措施是在南北汉族及其他诸族中树立正统形象,称拓跋鲜卑部成员及最早归附的四方部落为“国人”或“八国良家”,而将周边诸族视为“荒服小国”或“东南岛夷”。首先,标榜自己是华夏正统,为黄帝后裔。《魏书·序纪》开篇即道:“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夏,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次,标榜自己有“德”,可以胜任诸华之主。天兴元年,拓跋珪诏曰:“昔朕远祖,总御幽都,控制遐国,……天下分裂,诸华乏主,民俗虽殊,抚之在德……以为魏焉。”[1]再次,学习汉族文化,尊孔尚儒,改奉道教、佛教,以示承袭华夏渊源。孝文帝如此改革,一是提高鲜卑族的文化水平,便于控制汉族;二是招徕远方,臣服近邻;三是以华夏正统与南朝抗衡,为统一中国造舆论。
  
  二、民族优越感和自卑感并存
  
  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民族意识很强烈,既认为自己是战胜民族,可以统治汉族、统治中国,但又有夷狄民族的自卑感,感到文化传统上不如汉族。作为统治民族,北魏统治者对其他少数民族表现出了大民族主义。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在给宋将臧质的信中就曾声称:“吾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三秦氐、羌……”[2]但面对汉族传统文化,北魏统治者又表现出了一定的自卑感,认识到了与汉文化的差距。他们极力推崇儒学、大力兴办教育,促进汉化。如提倡说汉语,孝文帝对朝臣说:“今欲断诸北语(鲜卑语),从正音(汉语)……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各异深戒,如此渐习,风化可新。”[3]
  入主中原的民族政权都面临着如何统治人数众多的汉族以及其他民族的问题。北魏统治者大都采取镇抚兼施,强制迁徙,学习汉制的策略,同时,实行因俗而治,以夷制夷,以汉治汉,胡汉分治,区别对待的政策。具体来说,北魏统治者对境内诸族采取了以下几种民族政策及策略:
  1. 因地制宜,胡汉分治。自太祖道武帝拓拔圭时,北魏前期一直实行“胡汉分治”。对于拓拔部和其他胡人,实行带有军事民主色彩的贵族统治。对于汉族和已经汉化的胡人则实行封建统治。“胡汉分治”适应了各种不同经济、文化、习俗,便于统治,但又人为地保持乃至加深彼此间的隔阂,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2. 借鉴汉制,重用汉人。北魏统治者为巩固自身统治、稳定社会秩序而实行了一系列措施。第一,重用汉人,制定封建官制礼仪。北魏拓跋珪任用汉族士人许谦、张衮、崔宏等制定典章制度。孝文帝迁都洛阳,定姓族,提倡穿汉服、说汉语以及与汉族通婚,促进鲜卑等的汉化。第二,兴办教育,崇尚儒学,改信佛、道教,从思想和文化上缩小与汉族的距离,便于控制汉人。孝文帝改革,“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于洛阳”[4]。他自身“雅好读书,手不释卷”,“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性而作”[5]。第三,劝课农桑,制定租赋制度。北魏拓跋珪称帝后,就注意“息众课农”,天兴五年,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6]。北魏统治者这一系列措施,使其逐步汉化,以达到“以汉治汉”的目的,有助于北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民族融合的进展。但在汉化过程中,少数民族特色文化逐渐弱化,消减了文化的多样性。
  3. 以夷制夷,随俗而治,羁縻怀柔为主,镇压为辅。北魏统治者对境内的少数民族基本上是采取恩威兼施、刚柔并济、以夷制夷、随俗而治的政策。第一,拉拢利用少数民族上层,对其加官进爵。正如崔浩所说:“蠕蠕子弟来降,贵者尚公主,贱者将军大夫,居满前列”[7]。第二,对自动内属的少数民族,保留部落,未设立州郡编户。北魏对鲜卑本族虽然屡下令“离散诸部,分土定居”,“同编于户”[8],但对于这些归附的少数民族或部落,如契胡、丁零等族,除了一部分直接吞并或建州郡统辖外,大多数未设立州郡编户,但必须服从北魏统治者的政治和军事安排。第三,俘掠人口,驱为奴隶。北魏在征伐过程中,俘虏了许多被称为“生口”的游牧民族人口。除其主要是采取将其沦为奴隶的政策,并迫使俘虏夫各种杂役。这种现象加剧了民族矛盾,不利于民族融合与发展。第四,为了掠取兵源和劳动力,强制迁徙并加强控制。北魏拓跋珪时“徙山东六州人吏及徙何、高丽杂夷、三十六署百工伎巧十万余口以充京师”[9]。强制迁徙给各族人民带来极大的痛苦,但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的杂居和融合。
  由此可见,统治阶层具有什么样的民族观就会相应制定什么样的民族政策。北魏鲜卑既是统治民族,又是少数民族,因此其民族观念具有复杂性,既有大民族主义情怀,又有少数民族一贯的自卑情结。因此,反映到其民族政策上,既采取歧视少数民族的政策,又相对宽容,对其实行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既崇尚、学习汉文化,又极力加强对汉族的控制。同时,我们看到,北魏作为少数民族政权,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统治着汉族,冲击了传统的大汉族主义,也对汉族的民族观产生了影响,如,隋唐时期之所以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与此不无关系。
  北魏实行的种种民族政策,都给人以思考和启迪。因俗治宜、胡汉分治,有利于国家稳定和统一,但一定程度上隔阂了民族间的交往。孝文帝改革、加速汉化的措施,客观上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民族融合,但却使中华文化的多样性消减。因此,评价其民族政策要客观,不仅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待,还要放于当时的历史,充分考虑到其阶级局限性以及时代局限性,科学地分析其利弊,进而很好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当代社会发展、民族发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魏收.魏书·太祖纪卷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沈约.宋书·臧质传卷七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魏收.魏书·咸阳三禧传上卷二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司马光.资治通鉴·齐纪六卷一四○[M].北京:中华书局,1956.
  [5]魏收.魏书·高祖纪下卷七[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魏收.魏书·太祖纪卷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魏收.魏书·崔浩传卷三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
  [8]魏收.魏书·贺讷传卷八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
  [9]李延寿.北史·魏本纪卷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
  
  【作者简介】郝伟,女,中南民族大学2005级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