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民俗文化在都市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谢菊兰 张小东




  (二)原住居民的传统民俗文化与外地民俗文化相统一
  原住居民是传统民俗文化传承的主要群体。一般都市人都比较重礼义,重家庭,富有守成立业的责任感,有浓厚的家族意识,追求平静安宁,不愿招惹与已无关的闲杂琐事。因为都市人守成思想的奠基,故而对新鲜事物的喜爱和接受极为宽容。凡是新生的东西,只要有益于都市人的民生,他们从不摈弃。他们从不排外,善良敦厚,容纳战争中的难民,容纳遭受天灾的外省外县人,不歧视不排拒他们,正是这种大度的容纳,都市人的群体也在发展扩大,在不到百年的时光里,各地都市人口增幅都在数十数倍之多,同时也扩容吸纳了各种文化。说都市人的“守成”是品,“纳新”是质,这种比喻,是对的。
  在和谐文化建设中,都市人的“守成”品质是民俗文化生存、发展的沃土,都市人的“纳新”品质是创新文化的有力保证。所以都市人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应充分发挥民俗文化的聚合功能,打造自己都市新形象,这是不同都市形象建设的主要凭藉。和谐社区的建设,使每位市民的文明化程度都会透过民俗文化的表现力展示出来,民俗文化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因此,和谐社区的建设,其最有效的方式是通过民俗文化的创新提升都市的聚合功能,使都市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产中心、物资流通中心、工作中心、居住中心,而是一个以人为中心,以服务人为最高准则,人与自然协调和谐、完美融合,并能满足各类人群的发展愿望,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交往等提供最舒适、最方便、最可靠、最安全的服务场所。这样都市魅力才会体现出内在和谐性。
  (三)民族民俗文化与和谐民俗文化的相统一
  都市一般而言都是多民族文化交融的都市,汉族受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影响较深,基本上不信宗教或少量信仰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民族社会学的研究表明,一个特定的区域内各民族之间的人口数量构成及居住空间的分布情况可反映民族聚居程度、民族交流合作的空间条件及相应的发展动力。所以,构建和谐社区就民族民俗文化方面首先要了解都市少数民族现有的居住格局特点。因为,居住格局“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族间文化的差异、民族偏见和民族歧视行为的减弱。至少是两个民族可以和平共处,并会逐步增加民族间通婚的可能性,淡化居民的民族意识……具体体现民族之间相互接触的条件和深度”。[1]
  民族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和鲜明标志。任何民族文化,都反映或体现着该民族的某种心理状态,包括他们的伦理、道德、经济、审美、艺术和宗教观念等,任何民族文化的产生、传承和演变,都是由该民族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水平及其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精神心理状态决定的,所以,民族的心理性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征。但是决定民族的心理性是民族文化的文明程度,如果文明程度高,其民族的心理性气质趋向于开放与交流;如果文明程度较低,其民族的心理性气质趋向于保守与封闭。当然,文明程度的高或低,这与不同民族受教育程度有关。
  所以,民族文化建设的社会心理现象调适,就是要把握和谐建设中多民族民俗文化共生的社会存在。伴随着现代都市规划和工业化发展的步伐,都市的整体规划从宏观上解体了原有的聚居格局,工作单位制度从微观上安排了民族杂居的格局,人口的机械增长和流动进一步加速了民族杂居的格局向社会化、开放化迈进。这种民族杂居的都市化建设格局,势必加剧民族文化的失落感,和谐的民族民俗文化建设就是要将这种彼此之间由文化不适调节到文化适应的转向上,使不同民族的成员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来对待异质文化,文化的认同感通过相互包容、宽容的心理调适,使民族间的异质文化在和谐的建设中互动交往,达到高度的和谐统一。
  (四)外来民俗与本地民俗相统一
  在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对传统民俗文化中的消极落后的内容,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推陈出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与世界文化相融合中,要吸收和借鉴世界文化的先进成果。人类文化的发展,既有民族性,又有世界性。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在同世界文化的交流中发展的。都市的民俗文化,越来越离不开世界的文明成果。要善于从其他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本民族的文化。对于国外的文化,要采取分析的态度,区分先进和落后、科学和腐朽、有益和有害。吸收先进的、科学的和有益的文化,抵制落后的、腐朽的和有害的文化。只有不同事物的和谐相处,才能产生新的事物。如果一种文化没有开放性和吸纳性,那它自己就会窒息。中华民族正是以其“海纳百川”、“协和万邦”、“天下一家”的开放胸襟吞吐吸纳着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从而在与世界文化的交汇中,不断激活生命潜质,生生不息,刚健有为。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冲破了不同民族闭关自守的状态,不同民族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不仅使世界充满活力,而且使不同的文化相互激荡。各民族之间的文化相互开放、相互交流、相互吸收。
  
  【参考文献】
  [1]马戎,潘乃谷.居住形式、社会交往与蒙汉民族关系[J].中国社会科学,1989,(3).
  [2]陶思炎.略论民俗旅游[J].旅游学刊,1997,(2).
  [3]武文.甘肃民俗[M].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10).
  [4]马庚存.民俗文化传承与城市精神培育[J].南京社会科学,2004,(7).
  
  【作者简介】谢菊兰(1962- ),女,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哲学、政治理论;张小东(1967- ),男,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汉语言学、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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