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3期
论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
作者:周庆伟 盖新亮
三
隐喻性是通过利用语言、声音、物件等手段而形成的一系列的习俗惯制以宣泄情感。我们知道民俗文化是民众生活的一部分,而民众生活总是处于不断的传承变化发展之中。民间习俗惯制作为民众生产和生活经验的积累,它也不是不是静态的,而是一种流动的传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深刻表达了他们的生活智慧和心理愿望。在主流文化边缘化的过程中,在与异文化的交流接触时,民间文化一直处于一种积极活跃的态势,给彼此矛盾的双方架起互动的桥梁。民俗文化的隐性机制创造性的使民俗文化满足民众需要而被世世享用、代代传承。表现在婚姻习俗中,寡妇的再嫁是再明显不过的例子。婚姻作为人生礼仪中的重要关口,往往备受家庭和社会的关注。放鞭炮、吹吹打打、热热闹闹构成了婚礼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在寡妇再嫁的习俗中,所有的民俗元素都“消音”了。主要表现在时间、内容和方式上。从时间上来说,寡妇再嫁新郎迎亲一般都选在晚上。从内容上来说,没有吹吹打打、没有燃放鞭炮。从方式上来说一般都不是公开而选择悄悄的或秘密的进行。在这种“消音”现象的背后隐含着对寡妇的嘲笑和鄙视。从更深层次上来说,表达了民众的民俗心理和时代的价值观念。寡妇,在中国一直被认为是不详、不洁的,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就是这个道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就是个典型个案。中国的女性地位一直依附于男人。妇为夫纲,母以子为荣。婚前女性一直过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的幽闭生活,在婚后没有离婚的自由,“一生只侍一夫”是主流文化宣扬的口号,以至于至今还矗立着那么多的贞洁牌坊。所以在男性的权威下,在“三纲五常”的口号下,妇女的改嫁是承受着怎样的社会和经济压力。更何况被视为不详克夫的寡妇呢?在这种民俗心理和社会的价值观下,就形成了寡妇再嫁习俗中“消音”现象。
此外,苗族“草标”[5]也是具有重要的隐喻性特征。草标在苗族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在那无文字的年代里,它蕴含了民众的心理愿望以及信息传递的机制,是民众信息的隐喻表达。在苗族的山间岔道,密林小道中经常看到草标。草标由于位置、数量、颜色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含义。有的表示草标附近的物件是有主人的,有的表示一对情人在谈情说爱,有的表示物件的主任马上就会回来。但只要有草标,物件就不会丢失,这已经成为苗族不成文的规矩。苗族草标用青草或干草作成,作用不同草标也不同。例如,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用的草标一定要用青草且双数。苗族实行自由婚恋,通过歌会、赶场、对歌等形式结交异性朋友。在双方热恋关系还不能公开于众之时他们的接触是很神秘的。为了避人耳目,便用草标为情人指路,暗示约会的地点。在传统的节日活动中,恋爱双方在散场时用踩脚的方法接触对方,商定来日约会的地点、时间、草标的投放处等。之后,双方就到指定的地点投放草标,标头朝前,标尾朝后,意味着朝前走,只要按照标头的方向走,定会找到自己的心上人。在这里草标就成为男女恋爱架起了桥梁,成为民众信息传递的载体。
草标的不同含义在苗族内部达成共识,为族群所理解和践行传承而不足以与外人道也。这对外族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种内部信息的隐性传承和表达机制体现了苗族民众独特的智慧和文化创造力。造成苗族人民利用草标传递和表达感情的信息隐性传承机制,具有多方面的原因。苗族生活于青山绿水之间,青草随手可得,出于方便的需要便用草标作记号;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内部信息的传递如果没有外在的载体就不能通畅,草标就被寓意了不同的思想感情;通过草标传情达意避免双方当事人的直接接触,可以消除一些不必要的摩擦和矛盾,维护内部的团结和秩序,增强群体凝聚力。
四
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民众生活智慧的生命表达。一直处于社会下层的平民百姓在各方面都处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权的控制之下,在生存资源的获取中也一直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一方面,中央为了控制地方,也得把主流意识文化融入地方社会文化,实现主流文化的边缘化;另一方面,地方社会为了更好的获取生存资源,更多的向主流文化靠拢,以期获得生存的合法化。当主流文化与地方文化发生矛盾时,民俗文化就会适应这种矛盾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参与文化的再造。此时,隐性化机制的表达便成为文化适应的主要手段。民俗文化的功利性、主动性和隐喻性是造成隐性传播机制的主要动因和意义。当然,任何民俗现象的隐性传承不是单一动因造成的,它是特定环境中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说,功利性、主动性和隐喻性不是彼此分离单独起作用的。在特定的场域和民俗文化的语境中,它们各自发挥着各自的功能,只不过有时功利性突出些,有时主动性更明显罢了。
所以,我们在对民俗事项进行分析时,要把它放在特定的场域和文化语境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接近民众的生活,才能更深刻的揭露民众生活的本质和意义。从本质上来说,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是由文化的再造和自造决定的。民俗文化的隐性特征是民众生存的机智策略,是文化的实践主体生命意志的智慧投射。文化是一条从过去经现在流向未来的一条河。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流动的传统,通过隐性特征而不断的变化发展,实践和改造自身,实现文化的世代传承和变异,逐步适应环境和社会的压力而生生不息,永不停止。
【参考文献】
[1]纪丽真.明清山东盐业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2]纪丽真.明清山东盐业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3]朱霞. 私盐、国家垄断与民间权利[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29(2).
[4]杨正文,万德金,过竹.苗族风情录[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8.
[5]杨正文,万德金,过竹.苗族风情录[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周庆伟(1983-),男,山东诸城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民俗学;盖新亮(1982- ),女,黑龙江伊春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献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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