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期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重视对观众和“传习人”的培养

作者:李 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中明确指出,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今年6月份,国家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将在今年内修改出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实践的发展呼唤理论的指引。本文结合广州粤剧团“大学生走进剧场”活动,就这个问题谈几点个人思考。
  文化部孙家正部长在他的讲话中多次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活态性,它以人为载体,世代相传。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因此,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方面要抓紧时间对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进行抢救性的记录、整理和保护,另一方面要想方没法为他们的传承活动创造条件。笔者以为,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重视对身怀绝技的传承人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对观众和“传习人”的培养。在这里,笔者重点想强调的是后者,即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创造有利条件,举办各种活动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有效地引起年轻人的注意,激发年轻人的兴趣,尽量培养和发掘更多潜在的传承人。
  在培养年轻观众和潜在传承人的问题上,广州粤剧团认为,大学生作为未来最有潜质的消费群体,他们的欣赏趣味将影响到戏曲的未来命运。面对许多大学没有开设任何戏曲欣赏课,甚至连讲座都很少的现实,为了使在校大学生能有机会对作为岭南文化代表的粤剧多一份了解,多一份关注,也为了在让粤剧在更大范围内吸引青年人的注意,培养年轻观众,从2004年开始,由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文化局、广州粤剧团联合主办,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协办,举办了四届“大学生走进剧场”活动。首届主演剧目是《花月影》。第二届是《睿王与庄妃》。第三届是《花月影》,第四届是根据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改编的《豪门千金》。这些不同题材和风格的剧目,大大加强了青年学子们对粤剧的认识。
  主办单位把传统艺术在大学生中普及推广作为活动的主要目的,将活动定为公益性,在每年的活动期间,采取了越来越多样化的手段来培养年轻的观众,比如到学校开讲座、辅助大学生开小剧社、兴趣小组,或者派一些老师去做免费辅导等,让在校大学生增强了对粤剧理解,感受到粤剧的美。广州粤剧团团长倪惠英认为,我们每年演出的粤剧和所做的演讲是相似的,但每年的学生是不同的。坚持下去,总会有一个新的观众群。
  笔者认为,在社会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我们某些传统表演艺术的年轻观众不断流失,并不是因为这种艺术本身不美了,而是因为受众的娱乐选择方式太多,对传统表演艺术知之太少。就粤剧来讲,向那些不了解粤剧的现代都市观众全方位地展示粤剧的本质和精髓中美的东西则成为当务之急,在这方面,大学校园是最好的空间。主办单位从大学校园人手,通过讲座、欣赏、开设选修课、比赛等不同方式,让青年学生首先了解粤剧,能够欣赏粤剧的美,然后才想办法让感兴趣的人进人剧场欣赏粤剧。倪惠英说:“我希望年轻人能够喜欢上粤剧,所以在选择剧目的时候我就选择一些能够征服他们的作品,这是第一步;然后我就把他们请进剧场,让他们对粤剧产生感觉,慢慢了解粤剧、喜爱粤剧。”一名来自湖南的同学在《豪门千金》演出结束后就激动地说:“广州粤剧团办这样的义演,不只是为培养年轻一代的粤剧观众,更是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了粤剧的影响,通过今晚的演出,粤剧已经深深的抓住了我的心,我会继续关注粤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学生进剧场就是对粤剧事业的最大支持。粤剧在培养观众,观众也在培养粤剧。传统戏剧能否在现代年轻的观众中被普遍关注和接受,还需要时间去证明,但可喜的是,广州粤剧团已经在实施这些方法,争取让所有可能成为粤剧观众的大学生成为粤剧发烧友,以改善粤剧观众老龄化的局面。
  从我国其他地方戏曲的保护现状来说,培养年轻观众从大学校园入手,也是为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有效方式。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选、常委叶郎在《关于加大昆曲抢救和保护力度的几点建议》中认为:“从各昆曲院团的经验看,加强昆曲院团与大学的联系和合作,可能是抢救、保护和发展昆曲艺术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措施。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联合、借助大学的力量,举办昆曲大专班、本科班、研究生班和各种研修班。培养昆曲的演员、编剧、导演、作曲和理论研究人才。另一方面是培养新一代的昆曲观众。所以昆曲院团应该建立定期到大学巡回演出的机制,大学也应该开设有关昆曲的课程和专题讲座,使一大批大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昆曲艺术的熏陶。”
  对于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其传人不只是表演者,观众也是传承主体的重要部分,尤其对于文化意蕴深厚的遗产,传承人和观众的关系就更不是普通的商品制造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他们应该是此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同继承人。而这种遗产是需要通过学习和教育来继承的。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保护措施”条款中对“传承”加上了“特别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的说明,意味着教育是传承机制的重要手段。这种教育,正如学校的其他学科教育一样,多少带有强制性质。因为文化遗产的继承有如知识的继承,是每一代人的责任,所以这种教育首先就应该在学校中施行,成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根本上说,民众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费者和确证者。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得到长远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最终还要依靠广大民众的力量。所以在学校推行正规教育的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使之成为广大国民社会教育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被不断地宣传和推广,才可能会有不断层的观众和“传习人”。
  总之,保护传承人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传承机制的—个方面。但它还有更重要的另一个方面,也就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通过传承人不断地传授,普通民众尤其是青年人才有可能接受、掌握某项遗产的技术、技艺、技能,并有可能成为新的骨干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只有既重视“传承人”的抢救,又加强观众和“传习人”的培养,才有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