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被拒绝”价值20元

作者:费 霞




  美国国际投资顾问公司总裁廖荣典讲过一条定律。他认为,推销商品,可能会在第10名顾客那里获得200元订单,那么怎样看待前9次的失败与被拒绝呢?他说:“请记住,你之所以赚200元,是因为你拜访了10名顾客,并不是第10名顾客才让你赚到200元,而应看成每个顾客都让你做了200÷10=20元的生意。当你被拒绝时,你不妨这样去理解——每次被拒绝的收入是20元。所以说,不管遭到拒绝还是遇到同意,你都应该面带微笑。”
  “被拒绝”价值20元,虽然有点戏说的味道,但其理念却值得我们深思和接受。最成功的人,往往也是正确面对“被拒绝”的成功法则。
  如果你参加20次面试,就找到了一份工作; 如果你同20个人一一洽谈,就卖掉了一台电脑,那么你应该很庆幸自己。要知道,肯德基创始人桑德斯第1010次兜售,才听到了第一声“同意”。电影巨星史泰龙成名前拿着《洛基》剧本四处推销,一共被拒绝了1855次,才遇到一个肯拍这个剧本的电影公司。分析一下桑德斯、史泰龙的成功,我们或许能得出这样一条经不起推敲的结论:你对“被拒绝”的承受力越强,你就越有希望成为一名超级成功者。
  (摘自《今晚报》2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