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小说

  一般说来,犹太文学指的是犹太人所写的以犹太人为题材的作品。犹太作家显然是在本世纪早期登上美国文坛的,十九世纪以前,犹太人对美国文学还谈不上什么影响。即使出现一些非犹太人描写犹太人的作品,也不大受人重视,直到十九世纪初,犹太诗人才有诗作问世。当时由于某种心理原因,犹太作家反而回避写犹太人。然而到了本世纪,美国犹太文学竟大大兴旺起来,一流作家中犹太人所占比例最大。1976年和1978年,贝娄和辛格分别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其他如梅勒、马拉默德、海勒、塞林格、欧文·肖、罗思等也都是屈指可数的重要作家。他们以创作丰富而深刻的思想主题和独特的艺术风格的作品而成为当今美国文坛上一支引人瞩目的劲旅。

  文学的产生需要冲突,当观念和感情面临变革的时候就产生戏剧性的冲突。大规模的移民本身就包含着一种文化上的变迁。宗教生活世俗化,古老传统融入现代文明,欧洲犹太文化适应美国生活方式,这一切都在所难免。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连串的犹太式主题:边缘地位,自我本质危机,孤独,异化,归化,沉沦等等,而这些问题恰恰在西方当代生活和社会思潮中具有普遍意义。

  辛格关心的是犹太人的传统,宗教,风俗,性格。他的长篇小说主要描写波兰犹太人的变迁。他的短篇小说更有特色,故事性强,富于民间传统的乡土气和神秘色彩。十九世纪中叶曾出现意第绪文学运动。辛格用意第绪语写成的故事继承了古老的犹太文化传统,为这一行将消失的语言艺术保留了浓郁的韵味。犹太人的传统形象之一便是受难者和牺牲品。贝娄的《受害者》通过犹太主人公及一个非犹太人错综复杂的关系,探讨到底谁是受害者的问题。马拉默德的作品中以此为主题的更多。他的 《店员》中的小店主莫里斯是下层犹太人受难的典型。书中的店员,一个基督教青年,最后归化为犹太人。马拉默德的人物往往最终达到一种彻悟的境界,体现了把道德完善视为人生目的的犹太价值标准,所以他的作品通常具有道德寓言的性质。

  确定身份问题是犹太文学的又一重要主题。处于同化过程中的犹太人最迫切需要确定自己的身份,他们受不了犹太人旧的一套,想改变现状;但与周围基督教那一套新准则又感到格格不入,于是处于一种边缘状态。贝娄《晃来晃去的人》中的主人公属于在边缘状态感到不安的人。贝娄的一系列犹太知识分子主人公运用传统的价值观念冷眼旁观美国社会的疯狂,并且也不免常常被牵涉进去,在社会上成为不合时宜的失败者。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崛起于美国文坛的犹太作家群中,最有威望和最有影响的便是 197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当代最优秀的美国小说家索尔·贝娄。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是来自俄国的一个犹太移民家庭的后代,出生于加拿大北克省拉辛城,在蒙特利尔长大,九岁时全家迁居芝加哥。他1933年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又转学到西北大学,1937年获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成为一名社会学教师。1944年,贝娄作为预备役军官应征入伍,分配到海上运输船队工作。一年后大战结束,贝娄复员到芝加哥的 《百科全书》编辑部当编辑,接着又重新返回大学教师队伍,此后,贝娄就再没有脱离过他的教书生涯。

  1941年5、6月号的《党派评论》杂志刊登了一篇名为《两个早晨的独白》的短篇小说,这就是贝娄的处女作。许多评论家并不重视贝娄的这个头生婴儿,但美国研究贝娄的专家、南伊利诺斯大学的欧文·马林教授却认为该短篇是“进入贝娄创作世界一个最好的向导。”小说主人公曼德尔鲍姆是一个失业青年,为了寻找工作天天奔波,却一无所获。他想得到一艘游艇到海上航行,或者能有机会到图书馆去看看书,但这些对他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望,甚至连想抽一支烟都办不到,因为他没有工作,没有钱。他是来自异乡的移民,受到社会的歧视,被人称为“被驱赶者”。他跟父亲闹翻了,有家不得归,但又不愿为了几个钱而取悦他人去寻找工作。精神的压抑和生活的动荡使他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周围的一切,从上到下都被颠倒了。”贝娄在这篇作品中,首次以外来移民的思想感情写出了三十年代经济萧条之后的美国社会,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那些不幸者的困苦遭遇。

  《晃来晃去的人》(1944)是贝娄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生动地描写了一个等待应征青年的混乱心理和困难处境。犹太青年约瑟夫已过二十七岁了,大学毕业,结婚五年,在一家旅行社工作。但他自感与社会格格不入,希望变换环境,于是辞去了工作,等待应征入伍。可是,征兵的通知却迟迟不下,约瑟夫整天晃来晃去,无所事事,生活反而越来越空虚,精神也越来越苦闷。最后只得去央求兵役局,希望立即到部队去,奔向战争和死亡,认为战争通过暴力或许能使他学会在几个月的空虚生活中无法学到的东西。

  约瑟夫的典型意义就在于提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精神危机问题,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人们对生活厌倦和失望情绪的反映,小说开创了贝娄创造 “反英雄”人物的历史。

  贝娄创造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受害者》(1947)继续了他对人生奋斗道路和人类自决能力的研究。小说主要写了犹太人阿沙·利文塞尔与反犹太主义者阿尔比·阿尔倍之间的矛盾冲突,最后他们彼此都成了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微妙关系的受害者。

  《晃来晃去》和《受害者》是两部严肃的作品,它们的问世使索尔·贝娄叩响了文坛的大门,预示着一个优秀作家即将崛起。

  五十年代是贝娄创作的成熟时期。《奥吉·玛琪历险记》于1953年出版,次年获得国家图书奖。这是使贝娄赢得著名小说家地位的一部作品,它通过来自芝加哥的一个穷苦的犹太青年传奇式的流浪冒险故事,反映了二十世纪美国社会面貌和主人公的各种生活感受。主人公奥吉·玛琪一出世,这个混乱的世界便威胁着他的生存,还在童年时代他就不得不设法养活自己。他是一个诚实的孩子,但社会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诸如阔佬、店主、流氓、走私犯都想把他熏陶成自己中意的人,甚至连他家的房客劳希大妈也来指挥他,要他既学会说谎的本领,又要做一个象样的绅士;而富有的伦林夫人又要让他当义子。这些众多的打算象一股股巨大的拉力,把奥吉搞得精疲力尽、无所适从。他因为穷困而不得不去干各种行当:店员、偷书贼、富翁的秘书、走私犯的助手等等。经过十多年的磨难,他耗尽了青年时代的光阴,想找到一个“自我”却都落空了。他决心学会一种职业,因此又回到大学读书。第二次世界大战打破了他的计划,他只好替人家担任代理,搞的是某种黑市经纪。在出差途中,他与原来家中女佣杰奎琳巧遇,杰奎琳始终不向生活低头的性格又启发了奥吉人生追求的信念,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在自然、社会或他人面前折腰的懦夫,而是个永远向未知世界探索的哥伦布式的人物。

  无论从形式还是从体裁上说,《奥吉·玛琪历险记》都是对马克·吐温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直接继承,奥吉也要象哈克贝利那样到人世间去冒险、游历。贝娄在小说出版后说:“除了拒绝被这个时代和这个世界宣判死刑外,我不知道我们还能有别的什么出路。我们到达人世不是来接受死刑宣判的,而是要生活。”作者把小说的基点交待得十分清楚,这个社会是致人于死地的,人们没有出路。但是既要生活,就必须寻找出路。尽管整部小说以悲观为基调,但是作者没有简单地、自然主义地描写环境击败人、改变人的一面,而是着重描写人拒绝接受命运,执着而又徒劳地进行人生探索的另一面。

  奥吉身上找不到传统小说“英雄人物”的任何因素,而恰恰相反,他是现代小说中又一个典型的反英雄角色。但是,作者叙述了奥吉从小走过的历程,反映了强大的社会势力如何塑造了今天的奥吉,由于背景幽暗,奥吉好的方面就显得格外光亮。

  1959年出版的《雨王汉德森》是贝娄这一时期又一部有影响的作品。小说主人公尤金·汉德森,是贝娄作品中唯一不属于犹太人的主角。他是个五十多岁的百万富翁,因不满足于富裕的物质生活,离开家园到遥远的非洲去寻找精神出路和生活意义。他在非洲经历了火烧丛林、炸坍水库等一系列疯狂的行动之后,领悟到了生活的真谛是对人类有所贡献,于是回美国学医,以便治病救人。这部小说用乌托邦式的理想对人生和个人持肯定态度,这在当代美国文学中是罕见的。

  进入六十年代以后,贝娄的创作开始向新的高度和深度发展。在六十年代美国动荡的社会局面的影响下,贝娄逐渐从他原先热衷的幻想与冒险精神的狭小圈子中摆脱出来,把热忱与力量投入到对社会和人生的研究中去。贝娄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他考虑的是人的价值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他承认当代美国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了人的精神的重大作用。“如果我疯了,那倒好了,摩西·赫尔索格想。”这是小说《赫尔索格》(1964)中的第一句话,作者以深沉而含蓄的笔触写出了一个犹太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主人公赫尔索格是个出类拔萃的历史学家,在大学里执教,但严酷的现实给了他一连串的无情打击,两次婚姻都不遂心,他最好的朋友与他妻子私奔,感情上的痛苦折磨得他几乎精神失常。他抛弃了工作,只身来到乡间一座房子里,大部分时间用来给朋友、亲人、政敌、已故的哲学家和作家写信,有的甚至写给他自己,“我用语言追逐现实”,但是一封也没有寄出去。他完全明白,整个世界都会认为他是疯子,可是他自己却感到出奇地安宁和幸福。最后主人公认为现实并不那么可怕和使人绝望,个人的自我本质似乎还有探索的余地。作者选择了一个同化于美国知识界的犹太知识分子作为典型来剖析他的精神面貌,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代的风貌。1965,小说获得国家图书奖,成为轰动一时的畅销书。

  1970年,贝娄出版了他的第六部长篇小说《赛姆勒先生的行星》,这部作品使作者第三次荣获全国图书奖。作品写一个年近七十的波兰犹太移民赛姆勒先生,他在1940年纳粹屠杀犹太人时从死尸堆里爬了出来,死里逃生后象是换了一个人,对美国社会总是格格不入,只是冷眼旁观它的腐化堕落,感到整个社会混乱不堪,只知生意经,没有精神生活。资本主义社会的精神危机依旧是本书的主题。

  《洪堡的礼物》(1976)写新老两个作家各自的成长道路。老作家洪堡是个诗人,三十年代由于出版了轰动一时的《歌谣集》而成名,但过了十年,国际舞台上的阴云把洪堡的一切都打乱了,美国社会的残酷现实使他的思想变了,性格变了,最后贫困潦倒,癫狂死去。新作家西特林是个戏剧家和传记作家,曾受到洪堡的提挈。西特林后来成名,所走的路几乎同他老师一样:经济上挥霍无度,生活上放荡堕落,加 上流氓和骗子都来向他榨取钱财,使他终于破产。他在绝望中不禁想起他的亡友洪堡,而洪堡遗赠给他的礼物——两部剧本提纲,使他度过了难关。作品通过两个作家性格的演变过程,清楚地揭示了美国社会物质与金钱主宰了一切,人性丧失了,信仰也没有了,结果是生命的沉沦、社会的沉沦、人性的沉沦。

  至七十年代末,贝娄共创作了七部长篇小说和《只争朝夕》(1956)、 《莫斯比的回忆》(1968)两个中短篇小说以及五个剧本。显然,贝娄的创作成就主要是在长篇小说上。1976年,贝娄因为“他的作品对于人类的了解,以及对当代文化的精湛分析”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成为美国第七位获得世界文学最高荣誉的作家。

  美国二十世纪的小说史上,曾有过几次辉煌的时期,但当海明威和福克纳去世以后,美国文坛似乎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局面。索尔·贝娄就在此刻站了出来,作为一个犹太移民的后代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描写美国犹太人生活最杰出的小说家,成了六、七十年代美国文坛上无可争辩的带头人。他以独特的思维能力和丰富的艺术技巧写下了一系列以犹太人的思想、生活和社会为背景的小说。他对现实主义传统的感情,证明这一代作家即使在艺术上作了某些探索式的尝试,但决没有背弃现实主义的动机。贝娄是从古老的犹太文明开始了文学上的远征,最后到美国优秀的文学传统中才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是美国当代犹太小说家中仅次于贝娄的主要作家,尤其是他用古老的意第绪语写作的以犹太文明为题材的小说的成就在美国文坛独树一帜,197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辛格出生于波兰当时为沙皇俄国所统治的拉德兹明,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教区的拉比 (主管宗教及世俗事务的法学博士和教士)。辛格四岁时,全家搬到首都华沙的犹太人居住处。他父亲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为拉比,让他从小受犹太教的正统教育,送他到犹太神学院读书,学习希伯莱语和意第绪语,他后来也用这两种文字写作。然而,辛格的兴趣却在文学方面,早在中学时代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作家,偷偷阅读了俄国作家果戈理的《死魂灵》、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等小说,以及美国诗人爱伦·坡和德国浪漫主义作家霍夫曼的作品,并开始仿效它们用希伯莱语写诗和短篇小说。他哥哥伊斯雷尔·乔舒亚·辛格是作家和新闻记者,辛格受他的影响很大。1923年,辛格大学毕业后,违抗父命不去当“拉比”,脱下了犹太人穿的斜纹布上衣,剃去鬓角,进了 《伯莱特文学》杂志社当校对员和翻译。在那里,辛格一干就是十年,他为当地的意第绪语犹太人报刊撰稿,翻译了若干部文学名著,工作之余他还勤奋创作,1935年出版了模仿《圣经》中魔鬼撒旦的故事为题材的小说 《撒旦在戈莱》。

  1935年,在法西斯排犹浪潮的冲击下,辛格预感到犹太民族将遭到严重的灾难,于是他在哥哥的帮助下,来到了美国,当了纽约意第绪文报纸《犹太进步日报》的记者,并以“华绍夫斯基”的笔名发表书评、散文和小说。

  从四十年代开始,辛格就致力于以犹太社会的生活为主要题材的小说创作,迄今已出版了三十多部作品,体裁包括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回忆录、儿童故事等。辛格一般总是先用意第绪语写作,然后由他本人或亲友翻译成英语发表、出版。他写得最好的是小说,评论家一般认为他的短篇比长篇更为出色。

  辛格的长篇小说从题材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犹太社会的历史发展和它在现代文明冲击下的解体过程为基本内容的历史小说,主要采用现实主义方法,写得浑厚、丰富。另一类则以犹太人的思想、爱情、生活、命运、宗教信仰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小说,主要采用富于浪漫色彩的传奇和寓言形式,写得深刻、细腻。《莫斯特家族》(1950)、《庄园》(1967)和《产业》 (1970)是他历史小说的代表作,《鲁柏林的魔术师》 (1960)是他社会小说的代表作。

  《莫斯特家族》、《庄园》和《产业》是内容上相互关联的三部作品,辛格试图以编年史的方式,通过上世纪后半期至本世纪三十年代末犹太民族命运变迁的描绘,具体地再现古老的犹太民族的价值以及它随着法西斯主义、现实主义和现代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而遭到逐步毁灭的过程。在这毁灭性的过程中,犹太人古老的生活观念遭到破坏,犹太民族成了流浪者,但作品表现出他们仍然对过去社会传统的忠诚。

  《鲁柏林的魔术师》描写的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末叶,地点是波兰东部那个还保持着犹太社会稳定性的鲁柏林省,主人公雅夏·梅休尔是一个以魔术为职业的犹太人。他从小生活在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家里,由于母亲早死,他仅读了几年书就到外乡谋生。他走南闯北,刻苦学艺,好不容易当上了著名的魔术师,但他性好渔色的本质也暴露出来了。他几次抛弃妻儿与别的女人勾结,结果在行窃之中摔坏了一条腿,走投无路,回到了家乡,在禁锢的小屋里忏悔自己的罪孽,以求上帝和他妻儿的宽恕。最后,雅夏在善良的妻子埃丝苔的感化下,终于以善战胜了恶,成了虔诚的赎罪者,又重新以魔术师的身份在当地演出了。

  小说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雅夏这个人物的真实性,他是作者在犹太民族的深厚感情倾注下塑造出来的一个有灵魂、有思想、有热情的人物。他虽几度荒唐,却始终没有做恶事,不敢违抗上帝的旨意,在他身上体现了一个无法摆脱本能冲动而又受到宗教观念束缚的下层犹太人的形象。

  辛格的短篇小说集已经出版了八部,有五部集子主要描写波兰犹太社会,三个集子主要描写生活在美国大城市里的犹太人。这些集子收辑了一百几十个故事,涉及的题材范围很广。作者以饱满的的激情和敏锐的洞察力努力使他的短篇小说成为反映犹太人命运、智慧和才能的园地。他笔下的人物有作家、学者、艺术家,也有屠夫、面包师和工人,甚至还有妓女、乞丐和小偷。他们大都是犹太社会的下层劳动者,具有善良的心地、纯洁的灵魂、朴实的言行,但都遇到生活不公正的捉弄。他们多数都经历过痛苦,只有少数从绝望中获得幸福。《傻瓜吉姆佩尔》和《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这两篇名作便是这两种不同结局的代表。

  吉姆佩尔是个诚实勤劳的孤儿,却一辈子被人欺侮。他有六个外号,最后一个外号“傻瓜”居然成了他终生的别名。人家把一个放荡的、专门养私生子的女人埃尔卡硬嫁给他,他从没有与她生活过,却成了埃尔卡和别的男人生的六个孩子的爸爸。后来,埃尔卡得了癌症,临死前向他作了忏悔,吉姆佩尔便将所有的积蓄分给六个孩子,然后伤心地离开家乡到各地漫游。作者通过吉姆佩尔的悲剧揭露世界上到处存在欺骗和虚伪,最后连这个“傻瓜”也醒悟到:只有坟墓里才是“没有纠纷,没有嘲弄,没有欺骗”的世界。

  《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的老鳏夫——哲学博士菲谢尔德,经过痛苦和哀伤的磨炼之后,在同老处女黑多比的结合中尝到了人生的乐趣。作者借用老鳏夫新婚前后判若两人的喜剧性变化,赞美了人生美好感情的真正价值,讽刺和嘲弄了中世纪遗留下来的禁欲主义残余的愚昧可笑。

  在另外一些短篇小说中,辛格往往采用幻想和传说中的精灵、魔鬼、上帝等作为主人公,通过对“天堂”、“地狱”、“鬼屋”的描写表达作者对人类社会的观点。这类作品中著名的有《魔鬼的婚礼》和《泰伯利和魔鬼》等。前者描述了一个拉比的遗孤遭到魔鬼的报复而死的故事;后者描述了一个弃妇与一个冒充魔鬼的鳏夫享受人生之乐的故事。不管是真的魔鬼还是假的魔鬼,作者并不希望人们去相信天堂、地狱的谎言,他所要曲折地反映的是人对世界的认识,因而他的作品被看成是“现实主义的幻想、心理学和信仰的混合物。”

  五十年代以来,辛格多次获得美国文学界的各种荣誉和学位,1978年,辛格由于“热情洋溢的叙事艺术,不仅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中汲取了滋养,而且还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而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该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美国文坛上第八位享有这一殊荣的作家。

  辛格作为一个波兰裔的美籍犹太作家,以他独特的生活经历为基础,以濒临死亡的意第绪语为创作语言,描绘出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犹太社会的生动画面。由于他三十一岁才离开故园,因此他同贝娄的创作题材和风格有着很大的差别。他身上更多地表现了那个古老的犹太社会对他带来的影响,他把严肃的现实主义与理想的浪漫主义融化在一起,以朴素的白描手法显示丰富的感情色彩,形成了独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巧妙地、恰如其分地将古老的意第绪文学和新兴的美国文学的双重传统结合在起来,反映了一个特定的时代、特定民族的生活面貌。在他的作品中,往往是现实和虚幻并存,天真与神秘相间。他笔下有现今的生活,也有天堂、地狱等鬼魅故事,因此有学者把他看作霍桑一类的传奇作家;而他讽刺、幽默和含蓄则又有欧·亨利的遗风。

  伯纳德·马拉默德 (Bernard Malamud, 1914—1986)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一个犹太人家庭,父母是二十世纪初迁来美国的俄国移民。马拉默德的童年是在贫困和家庭的不断迁徙中度过的,对布鲁克林区贫民窟的生活非常熟悉。他自幼爱好文学,1936年从纽约市立学院毕业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英国文学硕士学位。他先后当过工人、店员、夜校教员和大学教师,业余时间从事创作。迄今已出版了六部长篇小说和四部短篇小说集。他的小说对犹太人的道德信念作了最细致、最真实的描绘,在美国当代犹太小说家中,他的作品犹太味最浓。

  《店员》(1957)是马拉默德的代表作,小说以三十年代经济危机时期的犹太贫民区里一家小杂货店为背景,描写了一个意大利浪荡青年弗兰克最后皈依犹太教、改邪归正的故事。店主莫里斯是个勤劳、善良的犹太移民,他的生活信条是“做老实人,觉才醒得安稳”,“做个犹太人,就得有副好心肠”。有一天却遭到两个暴徒的殴打抢劫,其中一个就是弗兰克。后来弗兰克看到莫里斯很穷,受到了良心的遣责,为了赎罪,他来到小店里替莫里斯照料生意,辛辛苦苦地干。他虽同情莫里斯,却继续偷钱,同时爱上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这个善与恶交织在一起的青年渐渐被莫里斯善良、诚实、勤劳的品德所感化,终于改邪归正,施行割礼,成了一个犹太教民。小说反映了犹太社会一个角落的生活画面,塑造了一个为人类赎罪而受苦一生的犹太人典型,同时也写出了邪恶的非犹太人如何在“圣者”的净化下脱胎再生为犹太人的经过,应验了作者所说的“人人都是犹太人”的名言。

  《装配工》(1966)的故事背景是在本世纪初俄国的基辅,以当时发生的一桩真人真事为蓝本,是一部具有现实意义的犹太民族的苦难史。作者以极大的同情描述了生活在帝俄时代的犹太人雅可夫·波克的不幸遭遇。雅可夫为人正派,但生活总是不断地捉弄他,他没有孩子,老婆又跟别人走了。他先当房屋装配工,后来又在一家砖厂干活,却无端遭人诬陷,说他杀死了一个孩子。在排犹主义的迫害下,他被说成是耍弄犹太巫术的“妖人”,最后被押往法院受审。该小说获1967年“普利策小说奖。”

  马拉默德的短篇小说也很出色,其中最享盛誉的是1959年获全国图书奖的短篇小说集《魔桶》。作为这个集子名称的短篇被公认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珍品,成为美国文学教材的必读篇目。

  马拉默德以精通犹太和美国人的语言而著称,他善于把犹太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生活的描写完美地结合起来。他的文风颇受意第绪语口头文学的影响,语言简洁明快,文字幽默风趣,故事娓娓动听,很有自己的特色。

  菲利普·罗思(Philip Roth,1933—)是新一代犹太小说家的代表。他出生在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市一个犹太家庭,祖父母是来自东欧的移民。罗思自幼在纽瓦克市犹太人聚居区长大,1954年毕业于巴克内尔大学,次年在芝加哥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      1959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1960年获全国图书奖和“欧·亨利小说奖”,成为一时争相传颂的畅销书。迄今已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和两部短篇小说集。

  罗斯的小说注重对新一代犹太人心理状态的刻画,他往往采用幽默、讽刺甚至荒诞不经的手法达到艺术效果。他常常以冷眼旁观的态度和细致入微的描写来表现当代犹太人的思想冲突和矛盾性格,特别是那些出身寒微的新兴中产阶级的真实面目反映得尤为深刻。

  长篇小说《波特诺的诉苦》(1969)写一个名叫亚历山大·波特诺的犹太青年在宗教和犹太传统束缚下,用无节制的手淫和纵欲来发泄内心的的苦闷。他的那段自白正是对危机中的犹太信仰的讽刺:“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的唯一的生活,然而我却在一个犹太笑话里度过。我是犹太笑话里的儿子——只是它并不是什么笑话!”

  长篇小说《乳房》(1972)以荒诞的构思描写了一个中年色情狂犹太教授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重一百五十磅的女性乳房,主人公在变形十五个月后通过乳头向他的年轻女友叙述自己变形的经历。

  197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鬼作家》以犹太小说家内森·苏克曼对二十年前的往事回忆为线索,写出了上一辈著名犹太作家伊·艾·朗诺夫的创作和生活经历。作品中另一个主要人物是朗诺夫的弟子兼情人艾梅·伯蕾特。小说通过对伯蕾特一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悲惨遭遇的描写,揭露了反动势力对犹太民族的迫害和歧视。小说还通过朗诺夫因家庭关系和个人道德拒绝了艾梅·伯蕾特正式结婚的描写,反映了犹太社会的婚姻,家庭和道德观念。苏克曼揭露犹太家庭内部的丑闻,代表了新一代犹太青年的反叛精神。

  罗思小说的主要缺点是缺乏深度,性描写也过于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