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生活本色的还原: 加兰、克莱恩、诺里斯、欧·亨利

  19世纪90年代前后,美国出现了一批描写农村和城市中下层人民生活的作家。他们在题材选择、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方面虽然不尽一致,却有一些共同的倾向。他们从个人的经历出发,真实地描写城乡中下属人民的生活;不是用“生活的微笑面”为美国上流社会涂脂抹粉,而是触及美国文学前所未触及的领域和问题,描写芝加哥、旧金山以及波士顿这样的城市,并以工人阶级或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作品人物;他们提倡以记实性的基调,描写美国城市普通人的生活;他们有意采用明白通、朴实无华的日常语言和大量琐碎的生活细节,还原现实生活的自身特征。在他们看来,“美国梦”已经破灭了,个人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批作家不是现实主义者,但却与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有着多方面的传承关系。文学史家通常称他们为“自然主义者。”其主要代表是加兰、克莱恩、诺里斯和欧·亨利。

  赫姆林·加兰 (HERMLIN GARLAND 1860—1940)生于威斯康星州西塞勒姆一个农民家庭,早年在南达科他州边境地区的乡村念过几年书,也种过地,当过木匠,还当过小学教师。1884年到东部文化中心波士顿谋求出路,但多次碰壁。他虽然每天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却在那里的公共图书馆里饱读了达尔文、斯宾塞、惠特曼等人的作品,为他日后从事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久,他结识了豪威尔斯,并在豪威尔斯的指导下开始练习写作。三年后,他回到南达科他州边境的乡村。村民们贫困的生活现实和当地经济的衰败景象使他对社会极度失望,而当时城里的一些御用文人还在编造中西部农民如何快乐地过日子的神话。为了揭露这些虚假的舆论,反映生活的真实情况,加兰开始以当地农民的命运为题材陆续创作短篇小说。1891年,他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大路》,因该集共收六个短篇,故其副标题又叫“六个密西西比河谷的故事”。1910年,加兰又把后来写的五个短篇小说收进去,出版了《大路》的最后定本。

  《大路》中所有作品的主人公都是作者熟悉的家乡农民。加兰通过对这些善良而诚实的人们在生活中所遭遇的各种命运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达的19世纪末叶,那些在偏僻的中西部边境地区居住的劳动者艰难、困苦、闭塞的生活。《在魔爪下》中,贫苦农民赫斯金斯一家为了逃避虫害,来到勃特勒农场租地垦荒,辛辛苦苦地劳累了三年,眼看农场一切就绪,但农场主食言,以加倍价格出售农场,赫斯金斯气得真想跟他们拼命;可是一想到老婆孩子,只好忍气吞声,出了钱,还负了一身债。 《在山沟里》写的是10年没有回家的渲员霍华德·麦克兰从东部大城市波士顿回到家乡看望母亲和弟弟的故事。展现在他眼前的是家乡衰败的景象以及精神颓唐的乡亲;儿时伙伴多已未老先衰,认不出来了。他的弟弟格兰特由于饱尝生活艰辛,精神已经彻底垮掉,刚过而立之年,就对一切丧失了信心,他说:“象我这样的人是无可救药的了。我活象一只掉在蜜糖桶里的苍蝇……,越是想挣脱,越是会把脚都扯断。”这里的农民不仅生活艰难,而且没有任何改善的希望——这是加兰在短篇小说中反复表现的现实。小说中描写的生活,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小说中人们的愤懑心情,发自作者的肺腑,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大路》中也有描写农民之间互助友爱的作品。如《救命神鸦》中的罗伯特,是一个从城市回到家乡来的职员,他开始自以为高人一等,对“粗俗”、 “落后”的农民看不惯,觉得他们“不合潮流”,象“漫画中的丑角”。但是有一次他晕倒在街上,经过农民抢救护理,才逐渐恢复健康。这时他觉得 “了解这些邻居们了”他在原来认为“粗俗”,落后的人们中间找到了温暖。

  《大路》出版后,其浓郁的生活气息、真切的感情色彩、丰富的乡土情调受到人们的好评。当然,反对和低毁者亦不乏其人。他们攻击加兰“捏造”, “愿意把家丑外扬”,但加兰明确回答:“我是在农场里长大的,我要把农场生活丑恶面貌的本质写出来,印成书。作为一个爱国者,我不能说谎……我是一个目击者,我打算把全部的真象告诉大家。”

  《大路》的成功使加兰一跃而成为著名的西部乡土小说家。在1892年一年内,他连续发表了四部小说《杰生·爱德华兹》、《猎官》、《第三等级的一员》和《小不点儿诺斯克》。以后又发表过《草原上的人们》(1893)、 《荷兰人山谷里的玫瑰》(1895)、《中部边境农家子》(1917)、《中部边境农家女》 (1921)等。这些作品继承了作者在《大路》中的创作特色,分别涉及乡村农业工人、铁路资本家、官僚政客等各个阶层的生活、思想和信念。加兰生前曾获威斯康星大学和西北大学的名誉学位。1920年选入美国文学艺术院。在他生活的最后10年里,他还写了四卷回忆录。

  加兰的作品在当时具有一定代表性,他用法语中的术语称他的现实主义为“写真主义”。他说:“写真主义作家的理论首先是肯定他力求真实和追求富有个性的表现手法”。他认为追求真实和为正义而斗争是作家的责任。他写道:“在我头脑里形成了两个文学概念:真永远高于美;扩大正义的领域。这二者便是作家的使命和责任。”加兰的功绩在于,他在美国文学界最早开始以现实主义观点研究农场主题材,即农民贫穷化的题材。在这方面他是约·斯坦贝克和艾·考德威尔的先驱。

  斯蒂芬·克莱恩 (STEPHEN CRANE,1871—1900)是19世纪最后一、二十年美国文坛上一位短命而有才华的作家。和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大部分出生在中西部,他却出生在东部沿海新译西州的纽华克镇,7岁时随父母迁居纽约。他的父亲是纽约卫理公会的牧师,他童年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他读完了小学和中学,但是只上了一年大学就在纽约一家报社当了记者。1896年他去古巴报道当地的暴动事件,1897年去希腊报道希腊与土耳其的战争,1898年再去古巴报道美国与西班牙的战争,1899年又去英国,1900年6月5日因患肺结核在德国去世。克莱恩的职业是新闻记者,但使他留名后世的却不是那些频繁的战事报道,而是他在工作的空隙中写出来的小说和诗歌。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中篇小说《街头女郎梅季》。写成之后,多次试投均告失败,后在加兰的支持下,用克莱恩母亲刚留下的一笔遗产于1893年自费出版,这本书出版后的反应令人失望,很少有人购买,也没有引起评论家的关注。但次年发表的《红色英勇勋章》(1894年开始连载,1895年成书)却立即获得人们的喝彩他被称为文学“金童”、最有希望的青年作家。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中肯地评论说:“他有轮廓,有色彩,有跌宕,具备了这些,他应该是大有前途的。”克莱恩大器早成,这使得人们往往把他同济慈相比,就连患肺病早逝这一点,他也与那位诗人相似。克莱恩富于才华,多才多艺,他一生共写了六部中篇小说、100多个短篇小说和两本诗集。无论是他的诗歌还是小说都表现出一种善于创造鲜明形象的巨大才能。他的诗歌受艾米莉·狄更生和惠特曼的影响,接下来又影响了象埃兹拉·庞德那样的意象派诗人。因此,他又常被看作是这一现代诗歌流派的开山鼻祖。

  《街头女郎梅季》在作者的《红色英雄勋章》轰动文坛之后才引起人们重视。故事发生的背景是纽约的贫民窟。梅季的双亲都是酒鬼,对孩子们很粗暴,不是打便是骂,梅季在家里得不到一点温暖。当她“在泥潭里长成了一朵鲜花,出落成一位美丽出众的少女,在那个公寓区成了惊人的奇迹”之后,她在衬衫厂里当了女工。她的美貌使得她哥哥的朋友彼特垂涎三尺。身为酒店伙计的彼特是个油头滑脑的流氓,他利用梅季的年轻幼稚,以金钱衣着为诱饵勾引她,使贫穷不幸而又涉世不深的梅季上当受骗,与他同居。不久彼特抛弃梅季另觅新欢。随之,梅季失掉了衬衫厂的工作,宗教思想很重的母亲,不准她回家,她只得流落街头,做了几个月的妓女,最后在悲愤失望中投河自尽。她的母亲在伤心之余“宽恕”了这个“坏孩子”。

  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中最早的一部自然主义作品,它比弗兰克·诺里斯的《麦克提格》和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早好几年。《红色英勇勋章》也具有这类小说的许多特点。由于作者力求抓住实际生活来表现主题,还使用了生动的意象,塑造类型化人物,并运用日常生活语汇,使全书充满生气。康拉德因此把克莱恩称为“人们之中最权威的人”。在克莱恩去世后,豪威尔斯甚至认为《街头女郎梅季》是克莱恩一生的最高成就。当然,“自然主义”这个标签对于克莱恩的作品来说并非完全恰如其分。因为在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和现实主义作家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也没有任何严格的关键性区别。尽管自然主义作家往往喜欢自诩为叛逆或开拓者,但实际上他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必然而合乎逻辑的继承者。此外,当时的小说家倾向于强调环境对他们书中人物的影响,而克莱恩与此还有一段距离。

  《红色英勇勋章》是克莱恩第二部重要作品,出版于1891年。这是一部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战地小说,它通过一个士兵在战场上的经历反映了当时的战争生活。作者从未参加过战争,而这场战争在他出生前六年的1865年就打完了,但这部小说却被公认为是描写南北战争的作品中最好的一部。据说一些参加过这场战争的老兵们都赞赏作者杰出的想象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认为这部小说是对南北战争最出色的记录。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亨利·弗莱明是北军的一名战士,参战之前打仗心切,向往战争的传奇生活;可是一旦战斗打响,他却临阵胆怯,不知不觉做了逃兵。逃跑途中,他被另一个为战争吓破胆的逃兵打伤头部。回到部队,他谎称自己失散后在右翼战场作战受了伤,同伴们信以为真,夸奖他勇敢。此后,弗莱明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在战斗中冲锋在前,奋勇杀敌,他的英雄行为受到上司表彰。战斗胜利结束,弗莱明还为自己的往事感到羞愧,但他想到自己经历了战斗的考验,战胜了死神的威胁,心灵发生了根本变化,他又觉得问心无愧了,头上那鲜红的伤疤成了标志他勇敢精神的勋章,他要追求的是安宁,和平……。

  这部作品从一个大兵的角度去描写战争,作者的兴趣不在故事情节,而在突出主人公从幼稚到成熟过程中对外界的心理反应。他精心描写的不是战争本身,而是主人公在战斗中的感受,使战争场面局限于个人所见,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至于战争的双方是什么立场,这场战争为了什么,作者并不关心。作者的这一观点无疑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美国人的态度。但总的说来,小说的立场是反对战争,反对一切战争,因而对20世纪的反战小说又有一定影响。

  克莱恩在美国19世纪末叶的文坛上,犹如一颗瞬息即逝的明星,尽管匆匆而去,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照亮后人沿着他短暂的创作生涯去寻找那些文字以外的东西。

  法兰克·诺里斯 (FRANK NORRIS,1870—1902)出生在芝加哥,在旧金山长大。由于家庭的影响和环境的熏陶,诺里斯从小对绘画产生了强烈的兴趣。1887年他前往巴黎学习绘画。使人感到意外的是,他在那里的两年学习并没有显示出绘画才能,而是迷上了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吉卜林、法国作家雨果和左拉等大师的作品,尤其是左拉的自然主义对他影响最大。在那里他开始了写作。他的处女作是由三章组成的浪漫主义叙事诗《伊弗奈尔:一个法国世仇的传说》。1889年,诺里斯带着这部诗稿回到美国,第二年夏天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读书。1894年毕业后又到哈佛大学路易斯·盖茨教授主持的写作研究班继续深造。毕业后他以记者为业,长期活动在美国西部,并到南非、古巴等国当战地记者。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时他就开始了长篇小说《麦克提格》的创作,在哈佛又得到盖茨教授的指导和鼓励,1896年他又带着未完成的《麦克提格》手稿从哈佛回到旧金山,打算在工作之余把它写完,谁知一搁就是两年。其间他创作了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海上传奇小说《莱蒂夫人号的莫兰》。直到1898年,他才决心请几周假,写完了《麦克提格》这部书。

  《麦克提格》于1899年正式出版后,诺里斯立即蜚声全国,连当时赫赫有名的大作家豪威尔斯也撰写长篇书评,称《麦克提格》的问世是“美国小说发展史中的一个里程碑”。诺里斯把这本书献给了自己最尊敬的老师——盖茨教授。同年,由豪威尔斯推荐,诺里斯到新成立的道勃莱兑出版公司当编审。不久,他又发表了长篇小说《布里克斯》(1899)。和《一个男人的女人》 (1900)在采访西部农场时,他深感代表垄断集团的铁路资本与农场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他决心写出《小麦史诗》三部曲来表现这种矛盾和冲突。第一部《章鱼》出版于1901年,诺里斯把它献给了自己的妻子。1902年10月25日,诺里斯患急性阑尾炎,在旧金山医院动手术时,因受感染不幸逝世。1903年,即诺里斯去世半年后,《小麦史诗》第二部《深渊》出版。他去世前写的另一部小说《凡陀弗与兽性》出版于1914年;《作品集》共10卷,包括诺里斯所有小说和评论,出版于1928年。而《小麦史诗》第三部因他的突然去世而没有完成。

  《章鱼》在诺里斯所有作品中是最杰出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摩埃托斯农场,外号“州长”的曼克斯奈·德力克虽年过60,却精力旺盛。他有两个儿子,老大在大学毕业后当了律师;老二哈伦成了他的得力助手。铁路筑好后,这一带农场的土地都由政府拨给了南太平洋铁路公司,公司原答应低价把土地租给农场主,但先是提高运粮价格,后又提高土地出租价格,致使农场主们纷纷破产。德力克老汉向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一家农机公司订购了一批农具,也受到铁路公司的盘剥和刁难。愤怒的哈伦忍无可忍,率领众人上法院告状。然而,他们非但没有告赢,反招来大祸。铁路公司动用武力强行没收了铁路沿线的土地,农场主为保卫农场同对方发生了武装冲突。结果“这些农场都让章鱼的腕足紧紧地吸引住了……这头怪物害死哈伦。害死奥斯特曼,害死了勃格德森,害死了胡芬。它使得曼克奈斯变成了穷光蛋……被逼得神经错乱。”

  小说以那场械斗冲突为高潮,以德力克家族和其他农场主的死、伤、衰、败为结局。也许这样的结局太压抑,作者在小说的最后一章安排了一个意味深长且大快人心的情节:那个趾高气扬的铁路公司代理人斯·贝尔曼掉进大轮船的麦仓里被活活淹死了。这似乎象征着小麦的洪流有一天会滚滚而来,淹没铁路公司这头吃人的怪兽,“善”最后战胜“恶”的一天终将到来!

  《章鱼》气势宏大、生活气息浓厚,矛盾冲突尖锐,是一部真正的美国西部社会斗争史,也是第一部以经济斗争为主题的美国小说。章鱼是一种软体动物,它有八条长而有力的腕足,腕内侧有许多吸盘。它经常潜伏在海底捕食各种鱼类和甲壳动物。诺里斯用它比喻那些贪得无厌、专以掠夺他人钱财为职业的铁路公司老板是十分贴切的。那些乌黑闪亮,向四面伸展的铁轨就象章鱼那长而有力、还会喷射墨水的腕足。就农场主题材而言,诺里斯的研究较加兰更进了一步。尽管作品的某些部分还残留有自然主义的痕迹,但这并不损害它作为一部具有杰出的现实主义主题的小说在美国小说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诺里斯只活了32岁,创作也只有短短的10年,但他却经历了浪漫主义到自然主义最后过渡到现实主义的过程。他那出色的创作实践,杰出的作品以及在文学理论上的精辟见解,使他成为19世纪末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中一位出类拔萃的小说家,并为20世纪的新现实主义和“黑幕揭发运动”起了先导作用。

  欧·亨利(O·HENRY,1862—1910)原名叫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SIDNEY PORTER),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创始人。他只活了48岁,却创作了273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其数量之多,速度之快达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

  波特出生在北卡罗来纳州中部小城格林斯勃罗,家境贫寒,幼年丧母,由祖母扶养成人。他先后当过牧童、药店学徒、药剂员和绘图员,1891年在州首府奥斯汀第一国民银行任出纳员。因厌倦银行工作及精神苦闷,他养成了酗酒习惯。1894年10月,银行发现他的帐目短缺了现金,经法院审讯后宣布不再追究。于是他离开奥斯汀,去休斯顿一家名叫《滚石》的幽默刊物做美编,翌年又受聘担任《休斯顿邮报》的专栏作者。1896年,银行的检察机关仍坚持追究波特的责任,再次传讯他。仓猝间,他抛下妻子,隐姓埋名去中美洲的洪都拉斯等地避难。不久,得知妻子病危赶回家里探望,1897年1月被押往奥斯汀受审。次年波特以贪污银行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送往俄亥俄州哥伦布监狱。

  在狱中,波特忍受着精神上极大的折磨。不久,因监狱医务室需要一个药剂员,于是波特在囚衣外面罩上白大褂,干起了老本行。这工作对波特来说是轻车熟路,空余时间较多,为他创作小说提供了有利条件。1899年的圣诞节快到了,他思念亡妻,尤其挂牵托亲戚抚养的女儿。身无分文的他拿什么给女儿作圣诞节的礼物呢?他从“圣诞礼物”联想到穷苦人家因无钱买礼物所产生的痛苦,想到没有职业又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将会凄惨地度过圣诞之夜……于是,一个完整的小说情节形成了,他为这个作品取了下面的标题: 《口哨狄克的圣诞礼物》。小说写成后,他不敢署真名,于是就把刚刚翻阅过的一本法国药典书的作者欧·亨利的名字署了上去。这次尝试居然获得了成功,小说于圣诞节前夕在著名的《麦克吕尔》杂志上刊登出来。这位通过第三者把稿件秘密传递出去的匿名作者拿到了稿费。当然,他女儿的身边也终于出现了圣诞老人送给她的礼物。

  第一篇小说发表之后,波特的创作欲望骤然高涨起来。一篇又一篇小说从哥伦布监狱的医务室悄悄地制造出来,又偷偷地送到外面的杂志上发表。这些作品以它们清新幽默的语言风格和出人意外的情节博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位“欧·亨利”先生究竟是何许人。由于“表现得好”,波特于1901年7月提前释放。三年半的囹圄之苦对他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进去时是“贪污犯波特”,出来时已是“小说家欧·亨利”了。为了让自己和别人尽快忘掉这段不愉快的经历,也为了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小说家,波特一出狱就来到文化中心纽约,正式使用“欧·亨利”作为名字,而把“波特”永远留在了哥伦本监狱里。

  欧·亨利的作品中最著名的是短篇小说集《四百万》,这个集子共收进25篇小说,人们最熟悉的《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爱的牺牲》、 《带家俱出租的房间》等堪称世界短篇小说的杰作,均收入这个集子之中。小说集之所以叫作《四百万》,是因为作者不愿作纽约城里四百个百万富翁的追随者,而甘心作四百万纽约市民中的普通一员。他的小说描写的都是这四百万普普通通、在生活的艰难之中奋斗挣扎的小人物。作者怀着深厚的同情心写出他们的不幸和欢乐,向人们展示出一幅幅真实生动、具有感人力量的生活画面,使读者对这些小人物的不幸遭遇产生强烈的艺术共鸣。

  欧·亨利的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首先,他是运用夸张艺术的大师。他的夸张不只是表现在细节的描写上,更主要的是体现在人物形象和情节结构的基本方面。有时夸张到几乎使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但仔细想来又觉得非常符合生活的真实。比如《警察与赞美诗》中索贝的一系列举动令人感到滑稽可笑;而更难以令人置信的是,他的惟一目的就是为了去坐三个月监狱以度过寒冬。吃白食,耍流氓、砸玻璃,偷雨伞,一切都是为了坐牢!可是那些警察就是不抓他,就连他调戏的妇女也竟是个妓女。然而当他听了教堂里的赞美诗,决心重新作人时,警察倒把他当成小偷抓了起来。这些极度的夸张,在小说结尾产生的悲剧意识反衬下,不仅令人信服,而且还觉得作者的夸张合情合理。

  其次,出乎意外的故事结局是欧·亨利作品的又一重要艺术特色。他常用出奇制胜的结尾使读者惊叹不止。这一手法在他的作品中俯拾皆是,《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催眠术家杰甫·彼得斯》等无不如此。再如《人生的波澜》,山民兰西与老婆爱丽拉到治安官那儿闹离婚,治安官要去了兰西仅有的五元钱作为手续费,若判决离婚,兰西还得付给他老婆五元钱作赡养费。兰西无奈,夜间假扮强盗从治安官那里抢回了那五元钱,第二天判决后付给了爱丽拉。就在两口子最后分离的瞬间,感情的纽带又把他们连在了一起,于是治安官又为他们重新结婚收了五元钱手续费。兰西与爱丽拉本是去离婚,结果却是重新结婚,虽被治安官敲去了五元钱(本应是10元),却换回了两人的感情修好。这种结尾的突变,与其说使读者意外,毋宁说使读者惊喜。

  “含泪的笑”即寓悲剧因素于喜剧情节之中,是欧·亨利作品艺术风格的又一重要方面。这些作品中不乏对社会的种种丑恶现象的辛辣讽刺,使读者产生克制不住的笑声,有时甚至是捧腹大笑,但笑的同时往往掺杂着几分悲哀和酸辛。有人把欧·亨利的小说看成是美国生活中的一部幽默百科全书,这种评价并不过分。他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不少已成为世界公认的艺术典型。欧·亨利赶不上其他几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对美国文学产生的影响,但他对世界短篇小说创作的贡献却是其他作家都无法取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