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三巨匠:爱德华兹、富兰克林和杰弗逊

  乔纳森·爱德华兹早期是一位致力于为清教主义专制教条统治涂上甜蜜理想色彩的自由主义者。他出身书香门第,其家族后来由于出了许多才华过人的思想家而名噪一时。爱德华兹思想敏锐,13岁考入耶鲁学院研究约翰·洛克及其哲学思想。在耶鲁学院期间,他撰写的散文为美国唯理论唯心主义奠定了基础,并为爱默生及19世纪伟大的文学和思想运动铺平了道路。他对加尔文主义关于绝对神权及人类堕落的信条深信不疑,他曾在“个人述怀”里记载了自己早年的追求。

  爱德华兹担任神职以后,对自己教区教徒的世俗气感到不安,决心唤醒他们认识自己的罪孽。随之而来的“大觉醒”运动就是当时席卷西欧、英国与美国的福音传道运动的一部分。由于害怕下地狱而引起的精神痛苦,在这种传道中被转化成了彻头彻尾的忍受与平静;此时上帝的绝对权威才得以充分实现。是与上帝真正结合还是虚假的神秘主义,对于这个问题的区分成了爱德华兹的神圣使命。他的布道,尤其是那篇名为《发怒上帝手中的罪人》的布道,就其激昂有力和形式完美而言,至今仍被美国文学界视为无与伦比的杰作。

  激情的浪潮消退之后,爱德华兹便被他的教徒所遗弃。他隐居伯克什尔山区,承担另一种教理任务。他希望这一教理能在他的有生之年以及未来抵御精神上的弱点。他过去曾以激情取胜,现在又在逻辑上出众超凡。他虽然没有完成(当然也不可能完成)他在地球上恢复上帝统治的近期目标,但他却成功地建起了美国有史以来最完善的思想体系和感情体系。美国的哲学史就是从这一哲学系统开始的。然而他想通过眼从上帝获得解脱的理想一直无法实现。他的这一悲剧性认识的结构系统在爱伦·坡、霍桑、麦尔维尔及奥尼尔、艾略特、福克纳等的作品里都先后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爱德华兹是思想上的大师而不是创作诗歌、小说的能手。他和富兰克林、杰弗逊一样,把自己个人的经历成功地化成了美国的象征。

  本杰明·富兰克林 (BANJAMIN FRANKLIN, 1706—1790)是美国启蒙运动的开创者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又是科学家和实业家。他思路开阔,为他人所不及,他全面探求了18世纪美国试验的各种可能性。如果说爱德华兹是清教主义宗教狂热的典型象征,那么富兰克林要算是美国启蒙运动,即理性时代的象征。他博览群书,对一切都寻根问底,年轻时就倾向于自由主义思想学派。与爱德华兹相反,他相信仁慈的上帝会允许每一个人自己去求得与自然的和谐,而不会强求人们去服从上帝的意者。这样,富兰克林从理性上摆脱了早年通过科顿·马瑟的《积德篇》所反复灌输的信条,思想上接受了当时的怀疑主义,最终站在了天赋人权而非神权的一边。

  富兰克林本是一位哲学家和科学家,他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运用风筝和雷电所作的实验证实了静电方面一个最基本的假设;他发明了无烟生烟囱,新式炉灶及电荷棒,为科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时代又把他造就成一位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他先后担任过美国第一位驻法国大使和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由于他在政治、科学、外交、文学等方面具有的才华和成就,富兰克林被誉为“美国的奇人”。

  富兰克林一生著作甚丰,他论述科学的小册子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伦敦及巴黎知识界聚会上诵读。他讽刺英国愚蠢的殖民主义政策,促进民族觉醒的作品,如《废时论》、《幸福论》、《奸商论》和《教育论》等,妙语连珠,旁敲侧击,可与斯威夫特和伏尔泰的政治讽刺诗文相提并论。他的《格言历书》和《自传》对美国文学的建立起了重大作用。18世纪上半叶,北美殖民地普通家庭唯一能见到的书就是历书。富兰克林把流传在民间的大量格言收集起来,经过加工提炼,变成准确生动、通俗易懂的警句,编在新历书上,他利用这些格言和警句介绍科学知识、抨击宗教偏见,宣传日常生活的实用道德,概括出新兴资产阶级关于创业、持家、处世、治学、待人、律已等伦理观念和道德准则。新历书在三个星期内再版了三次,许多地方人手一册,压倒一切历书。富兰克林把这些分散的格言收编成册于1785年出版,这就是著名的《格言历书》。在这本书的前言《致富之路》里,富兰克林提出了一整套指导原则,,在此后的20年里,这些原则对他的同时代人一直起着醒世箴言的作用。他问道:既然我们的懒散和游手好闲一直在耗费着我们自己,何必再浪费时间埋怨赋税太重?既然只要勤奋我们就能创造自己所希望的时代,何必总是期待美好时代的降临?既然只要勤俭就能买到一切生活必需品,何必甘心背债负穷呢?《格言历书》在当时北美殖民地人民中起到启蒙教育的作用,在英、法等欧洲各国也产生过很大影响。

  富兰克林既是一位以自己的睿智和思想、情感与事业留下不朽墨迹的自然科学家,又是与爱德华兹齐名的美国新文学的第一位真正伟大的作家。在他的继承者中,既有库珀、马克·吐温、豪威尔斯及德莱塞这样一些现实主义作家与实践家,又有成千上万的普通人。

  托马斯·杰弗逊 (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是北美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杰出领袖,《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和颇有成就的散文家。

  杰弗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贵族家庭,曾在威廉与玛丽学院学习法律,后来在弗吉尼亚市民议会任职并从那里去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杰弗逊生性不愿抛头露面而喜爱思考,本来打算在蒙蒂塞洛的家园与书为伴安度年华,但时势造英雄,他后来成为州长、驻法公使、国务卿和年轻共和国的第三位总统。

  杰弗逊终身好学不倦,精通法律、政府管理、历史、数学、建筑、教育、音乐、哲学以及自然科学所有的领域。在殖民地领袖之中,他是仅次于富兰克林的最多才多艺的人物。他与富兰克林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气质上讲他是一位思想家而不是实干家。1776年7月4日由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当时最激烈然而也是最费斟酌的一份政治文件。受命起革《独立宣言》的五人委员会还包括亚当斯、富兰克林、谢尔曼和利文斯顿,但杰弗逊是执笔人。因为委员会对初稿进行了大部分是文体细节上的修改,然后大陆会议又稍稍将调子软化,可是最后的文本基本上仍与杰弗逊写的原稿一样。《宣言》集中反映了北美民族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从总休上阐述了人权原则:一切人生而自由平等;他们享有不可侵犯的生存、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必须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人民有权在政府无视人民意志滥用职权时推翻它。这些原则对于了解殖民地政治思想史的人并不陌生,但是把这些原则表达得如此清晰简洁,这还是第一次。杰弗逊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的民主制度使他与爱德华兹和富兰克林齐名,成为美国思想的第三位伟大建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