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 章学诚

  章学诚,字实斋,会稽人。他邃于史学,以纂修方志为时所重;所著有《文史通义》诸书。刘承合刊为《章氏遗书》。
  章氏之学,以识见长。他自谓“神解精识,能窥及前人所未到处”,(见《章氏遗书》九,《家书》三)这话一些也不夸诞。能见其大,所以不局一端,举凡昔人所谓经学、理学、心学、文学之分而综合为一;能见其精,所以仍贵专门,虽合昔人德行、文章、经济、事功诸学而自成一家。他何以能如此呢?我以为不外二种关系:
  (一)是由他抱定不随风气为转移之故。《文史通义·说林》篇云:“学问经世,文章垂训;如医师之药石偏枯,亦视世之寡有者而已矣。以学问文章徇世之所尚,是犹既饱而进粱肉,既暖而增狐貂也。非其所长而强以徇焉,是犹方饱粱肉而进以糠秕,方拥狐裘而进以衤豆褐也。”又云:“鸩之毒也,犀可解之;瘴之厉也,槟榔苏之。┅┅学问文章随其风尚所趋,而瘴厉时作者,不可不知槟榔犀角之用也。”(《遗书》四)这即是说,随波逐流,徇世俗之所尚,则以水济水,不是因病发药。学问文章正在能持风尚之偏,然后才有价值。故其《家书》五云:“君子学以持世,不宜以风气为重轻。(《遗书》九)这即是他所谓”识须坚定“(见《家书》四)的地方。有了这样特识,所以当时人以《尔雅》名物六书训诂为学问者,而他则不以为学问;当时人分考订、义理、文辞为三家者,而他则欲泯三家之畛域(见《遗书》九,《与陈鉴亭论学》)。这即是能见其大的地方。他《答沈枫墀论学书》云:“三代以还,官师政教不能合而为一,学业不得不随一时盛衰而为风气。当其盛也。盖世豪杰竭才而不能测其有余。及其衰也,中下之资抵掌而可议其不足。大约服、郑训诂,韩、欧文辞,周、程义理,出奴入主,不胜纷纷。君子观之,此皆道中之一事耳。未窥道之全量,而各趋一节以相主奴,是大道不可见,而学士所矜为见者,特其风气之著于循环者也。”(《遗书》九)一般人随风气为转移,所以永远株守一端,而未能窥学问之全量。实斋不如此,所以能见其大。
  (二)是由善于发展他个性之故。《家书》二自谓:“吾于史学,盖有天授。”又谓:“学问文章与一时通人全不相合,盖时人以补苴襞积见长,考订名物为务,小学音画为名,吾于数者皆非所长,┅┅不强其所不能,┅┅此吾善自度也。”《家书》四又谓:“学贵专门,识须坚定,┅┅至功力所施,须与精神意趣相为浃洽。”这又是说明他的自得,即在善于发展天资之故。其《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云:“经师传授,史学世家,亦必因其资之所习近,而勉其力之所能为,殚毕生之精力而成书,于道必有当矣。”(《遗书》九)《与周永清论文》云:“学问文章因天质之所良,则事半而功倍;强其力之所不能,则鲜不踬矣。”(同上)又云:“功力可假,性灵不可假。”(同上)所以他对于一般人之不问天质所近,不求心性所安,而惟追逐风气者,都认为是好名无识之流。(见《答沈枫墀论学书》)章氏之长正在本其天资,坚定不易,故能成为专家之学。其《家书》四云:“犹行远路者旋折惟其所便,而所至之方则未出门而先定者矣。”这又是他所以能见其精的重要原因。
  此种态度,即是袁枚的为学态度,不过实斋说得尤其精粹,尤其透彻。《说林》篇云:“道公也,学私也,君子学以致其道,将尽人以达于天也。人者何?聪明才力分于形气之私者也。天者何?中正平直本于自然之公者也。故曰道公而学私。”(《遗书》四)由前者言,不逐风气为转移,故不欲出奴入主,自限于一曲,这是所谓道公。由后者言,发展自己的个性,尽其聪明才力以达于天,即是所谓学私。而世人正与相反,尤其是当时的学风,正与之相反。实斋能看到这一点,所以能卓然自立。
  能得这样卓然自立,才可算是成家之学问。学问何以能成家呢?即在于有所见,即在于能通。这二端又是章氏治学得力的地方。
  怎样能有所见?章氏于《家书》一曾指示之云:“尔辈于学问文章未有领略,当使平日此心时体究于义理,则触境会心,自有妙绪来会,即泛览观书,亦自得神解超悟矣。”又云:“札记之功必不可少,如不札记,则无穷妙绪如雨珠落大海矣。┅┅今使逐日以所读之书与文,作何领会札而记之,则不致于漫不经心。且其所记虽甚平常,毕竟要从义理讨论一番。”;这即是叫人读书要运用思想,不可漫不经心。一方面体究于义理,则自能从大处着眼而所见者大;一方面领会所读之书与文,则都是自抒其见,故能所见者精。其《答周Υ谷论课蒙书》云:“古学俗学之分不在文字,在乎有为而言与无为而言。”其《再答周Υ谷》一书云:“立言者必于学问先有所得,否则六经三史皆时文耳。”(均见《遗书》九)所以他对治学最重要的,即是有所得。能有所得,然后写之为文,自然是有为而言。这是所谓成家之学问。
  怎样能通?章氏也很注意到这问题。《文史通义·横通》篇云:“通之为名,盖取譬于道路,四冲八达无所不至,谓之通也。亦取其心之所识,虽有高下偏全大小广狭之不同,而皆可以达于大道,故曰通也。”(《遗书》四)他对于“通”有这二种解释,即因达于大道的通,由于能观其会通,而四冲八达的通,又重在能得以贯通。观其会通,故能泯异以为同,而所见者大;得以贯通,故能为成家之学问,而所见者精。见大,所以知通之量;见精,所以致通之原(见《遗书》八,《通说》)。这又是他治学得力的所在。
  《文史通义·辨似》篇云:
  理之初见,毋论智愚与贤不肖,不甚远也。再思之,则恍惚而不可恃矣,三思之则眩惑而若夺之矣。非再三之力转不如初也!初见立乎其外,故神全;再三则入乎其中而身已从其旋折也。必尽其旋折而后复得初见之至境焉。故学问不可以惮烦也。然当身从旋折之际,神无初见之全。必时时忆其初见,以为恍惚眩惑之指南焉。庶几哉有以复其初也。吾见今之好学者,初非有所见而为也,后亦无所期于至也,发愤攻苦,以谓吾学可以加人而已矣。泛焉不系之舟,虽日驰千里何适于用乎?(《遗书》三)
  初须有所见,即是我们上文所说的要运用思想;后须有所期于至,又即是上文所说的达于大道。合此二者,才算得学问,才算得成家之学问。据其初见,即所以发展其天资之所近;入乎其中从其旋折,而仍须复到初见之至境,即是不欲为风气所转移。他再说:“孟子善学孔子者也,夫子言仁知,而孟子言仁义;夫子为东周,而孟子王齐梁;夫子信而好古,孟子乃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而求孔子者必自孟子也。”(同上)善学孔子而不求其似孔子,即由于有所见;不似孔子而仍不失为善学孔子,即由于能通。章氏之所谓“学”,必兼此二义而始全。对以前封建文人之所谓学,也只能凭这一点来论述。
  《文史通义·博约》下云:“是以学必求其心得,业必贵于专精,类必要于扩充,道必抵于全量,性情喻于忧喜愤乐,理势达于穷变通久,博而不杂,约而不漏,庶几学术醇固,而于守先待后之道,如或将见之矣。”(《遗书》二)我们即可引他这一番话作上文的总结。
  明白了章氏之学之长,与其所以为学之方,然后可以论到他对于学问之态度。
  他也与经学家古文家一样主张义理、博学、文章三者之合一。《文史通义·原道》下云:
  训诂名物将以求古圣之迹也,而侈记诵者如货殖之市矣;撰述文辞以阐古圣之心也,而溺光采者如玩好之弄矣。┅┅宋儒起而争之,以谓是皆溺于器而不知道也。夫溺于器而不知道者,亦即器而示之以道,斯可矣。而其弊也,则欲使人舍器而言道。夫子教人博学于文,而宋儒则曰玩物而丧志;曾子教人辞远鄙倍,而宋儒则曰工文则害道。夫宋儒之言,岂非末流良药石哉!然药石所以攻脏腑之疾耳!宋儒之意似见疾在脏腑,遂欲并脏腑而去之。将求性天,乃薄记诵而厌辞章,何以异乎?然其析理之精,践履之笃,汉唐之儒未之闻也。孟子曰:“义理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义理不可空言也,博学以实之,文章以达之,三者合于一,庶几哉!周孔之道虽远,不啻累译而通矣。(《遗书》二)
  这正是清代学者共同的主张。在清代的学术风气之下,一方面奖励专攻,而一方面几个学问成家的大师,又无不主张综合,必须综合才能观其会通,才为见其大。彼以窄而深自诩者,适以自见其陋而已。章氏《与陈鉴亭论学》云:“其稍通方者,则分考订、义理、文辞为三家,而谓各有其所长,不知此皆道中之一事耳。著述纷纷,出奴入主,正坐此也。”(《遗书》九)
  何以是道中之一事呢?他《与朱少白论文》中再说明其义云:“道混沌而难分,故须义理以析之;道恍惚而难凭,故须名数以质之;道隐晦而难显,故须文辞以达之。三者不可有偏废也。义理必须探索,名数必须考订,文辞必须闲习,皆学也;皆求道之资,而非可执一端谓尽道也。”(《遗书》二十九)这样讲,义理、考据、词章都是道中之一事,同时也即是学中之一事。由道之全量言,由学之全量言,都不可泥于一端以求之。
  然而所谓综合,也不是盲目的综合,无意义的综合。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之分,原出于自然的趋势;强为之合,必窒碍而难通。不过道术分裂以后,互为水火,以争门户,则其弊也不能不有以矫正之。这是当时人所以主张综合的原因。章氏为了恐怕人家再有什么误解,故于《文史通义·博约》下复申言之云:“后儒途径所由寄,则或于义理,或于制数,或于文辞,三者其大较矣。三者致其一不能不缓其二,理势然也。知其所致为道之一端,而不以所缓之二为可忽,则于斯道不远矣。徇于一偏而谓天下莫能尚,则出奴入主,交相胜负,所谓物而不化者也。”(《遗书》二)因此,章氏所谓综合,只是“知其所致为道之一端,而不以所缓之二为可忽”而已。不以所缓之二为可忽,即所谓“道贵通方”;三者致其一不能不缓其二,即所谓“业须专一”。章氏固云:“道贵通方,而业须专一,其说并行而不悖也。”(同上)并行不悖,即是他的通达之处。他再说:“学贵博而能约,未有不博而能约者也;┅┅然亦未有不约而能博者也。”(《博约》中)又说:“学问文章须成家数,博以聚之,约以救之。”(《遗书》九,《与林秀才》)所谓博,即求其通方;所谓约,即期其专一。双管齐下,于是章氏论学之义始备。他岂若一般人之出奴入主,物而不化的呢?
  这种说法,或者还嫌于拢统,不见章氏论学之特点,那么,我们再可引他《答沈枫墀论学》所说的话。
  由风尚之所成言之,则曰考订、词章、义理;由吾人之所具言之,则才学识也。由童蒙之初启言之,则记性、作性、悟性也。考订主于学,词章主于才,义理主于识,人当自辨其所长矣。记性积而成学,作性扩而成才,悟性达而为识,虽童蒙可与入德,又知斯道之不远人矣。(《遗书》九)
  他一方面不欲趋风气,而一方面又欲问天质之所近。所以由前者言,不欲矜于一端以出奴入主,记性所积,作性所扩,悟性所达,知斯道之不远;由后者言,又必须自忖已长,勿离天质之良,盖即因才、学、识三者不能无偏,不得不自辨其所长。由前者言,主三者之合一;由后者言,又不能求三者之兼有。他是基于这样的观点上,所以以为并行而不悖的。
  这种说法,固然足以见章氏论学之特点了,然而尚不见与章氏之学有什么关系。那么,我们再引《文史通义·史德》一篇以证实其说:
  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孟子曰,其事则刘桓、晋文,其文则史,义则夫子自谓窃取之矣。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遗书》五)
  又《申郑》篇云:“孔子作《春秋》,盖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孔子自谓有取乎尔。夫事即后世考据家之所尚也,文即后世词章家之所重也,然夫子所明不在彼而在此,则史家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乎?”(《遗书》四)于是所谓义、事、文三者,有才、学、识的关系,有义理、考据、词章的关系,即由章氏一家之学言之,即由史家著述之道言之,也有如此关系。所以于此可以看出章氏对于学问的态度。
  推究到此,于是章氏之学与其对文学的主张有何关系,始可得而言。章氏盖以词章为其著述之文,而以考据与义理为自得之学。著述之文与自得之学不能分开,所以此三者都是道中一事,也都是学中一途。他是在此种关系上以说明他对学问的态度,同时也说明他对文学的主张。
  于是,我们更得分析章氏之所谓道与学是什么?章氏《原道》一文传稿京师,读者皆议其陈腐,于是他在《与陈鉴亭论学》书中,再说明其意。他以为“古人著《原道》者三家,淮南托于空蒙,刘勰专言文指,韩昌黎氏特为佛老塞源,皆足以发明立言之本,鄙著宗旨则与三家又殊”。他又以为“篇名为前人叠见之余,其所发明,实从古未凿之窦”。(《遗书》九)所以我们不要以为他用前人的名词,便同于前人的意义。
  先言“道”。章氏所谓道,不是道学家之所谓道。《原道》上云:“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遗书》二)这话很重要。“所以然”,是先起的,是出于众人不知其然而然的。“当然”,是后起的,是出于圣人有所见而不得不然的。他以三人居室为喻;分工合作即是道,圣人见其然从而名之,指出他当然的关系,那已是后起的事。至于再从这些当然的关系,从而叙述之,说明之,那更是后起的事。而这些述说的话,还不能说是托于空言;至于再从这些可以指名的道,从而阐说之,发挥之,完全成为形上的倾向,那更是后起的事。实斋之所谓道,即是从这三人居室上体会来的。用现代的话,实在即是所谓文化。以文化为道,所以以为集大成者为周公,而不是孔子。以文化为道,所以以为六经皆史,而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他对于孔子所述的六经,犹且以为皆先王之政典,则当然与宋儒以六经为载道之书,而发挥其义理者不同。宋儒离器而言道,而他则以为“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原道》中)这是很重要的分歧之点。所以宋儒讥韩愈之因文见道,而他则以为“因文见道又复何害,孔孟言道亦未尝离于文也”。(《遗书》)九,《与林秀才》)宋儒讥李汉“文者贯道之器”一语,以为道无不在,不当又有一物以贯之,而他则反以“李汉之言为深有味”。(《遗书》四,《说林》)他似乎处处与宋儒立异,实则即因他所谓“道”,与宋儒所见根本不同。宋儒不免在六籍中以言道,而他则以为“彼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则固不可与言夫道矣”。(《原道》中)他的见解如此,而当进之古文家却仍蹈宋儒覆辙,死守六籍以言道,又如何不成为高头讲章之道呢?
  这一点的分别虽极微细,然颇重要。盖守六籍以言道,则在清代复古的潮流中间至多只能进到西汉,进到先秦,以窥孔子述作之旨。从天下事物人伦日用以言道,则可以进到孔子,进到周公,以窥诗书六艺之原。所以由前者言,训诂章句,疏解义理,考求名物既不足以言道,即使于经旨闳深之处有所窥到,然而仍不过“为一经之隅曲,未足窥古人之全体”。由后者言,则不舍器而言道,正符孔子述作之旨。所以说:“夫道备于六经,义蕴之匿于前者,章句训诂足以发明之;事变之出于后者,六经不能言,固贵得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也。”(《原道》下)这样,通于古,同时亦通于今,通于一经之隅曲,同时也通于古人全体。这才是实斋之所谓“道”。
  于次,再言学。由道言,以窥古学之全体者为能见其大;由学言,又以能明道者为能见其精。章氏《与朱沧湄中翰论学书》云:“学问之事,非以为名,经经史纬,出入百家,途辙不同,同期于明道也。┅┅文章学问毋论偏全平奇,为所当然,而又知其所以然者皆道也。”(《遗书》九)这样,所以途辙尽管不同,而有所见有所自得则无不同。这是学与道的关系之一。道既重在天下事物人伦日用,所以学也应如此。《原学》上云:“专于诵读而言学,世儒之陋也。”(《遗书》二)是则学以明道,而所明者正是切于人事的道。他《与陈鉴亭论学》云:“故知道器合一,方可言学。”(《遗书》九)这是学与道的关系之二。以此言学,所以不应舍今而求古。《史释》篇云:“君子苟有志于学,则必求当代典章以切于人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于经术精微,则学为实事,而文非空言,所谓有体必有用也。”(《遗书》五)这样,所以觉得浙东学派言性命者必究于史,为具卓识。这是学与道的关系之三。这样,扩充了考据的范围,于古之外,再讲究今;同时也即扩充了义理的范围,于经术之外,再讲究人伦日用。所以他不废考据,而与当时考据家之襞绩补苴者不同。襞绩补苴只是功力而不是学问,因为尚未进于道。章氏《与林秀才》云:“成者为道,未成者为功力,学问之事则由功力而至于道之梯航也。”又《答沈枫墀论学》云:“夫考订、辞章、义理虽曰三门,而大要有二,学与文也。理不虚立,则固行乎二者之中矣。学资博览,须兼阅历,文贵发明,亦期用世,斯可与进于道矣。”这是学与道的关系之四。学到“成者为道”,即是有所自得,而自得原亦出于资性之所近。《博约》中云:“夫学有天性焉,读书服古之中有入识最初而终身不可变易者是也。学又有至情焉,读书服古之中有欣慨会心而忽焉不知歌泣何从者是也。功力有余而性情不足,未可谓学问也;性情自有而不以功力深之,所谓有美质而未学者也。”(《遗书》二)有功力仍须有性情,功力是学,性情也是学。功力有余,性情亦足,于是学问以成而道亦以明。这又是学与道的关系之五。这样论“学”,处处与道发生关系。通于性情,故能“初有所见”;通于功力,故能“后有所期于至”。这也是实斋之所谓“通”。
  实斋所谓“学”所谓“道”是如此,于是可以讲究他所谓“文”是什么?他分文为文人之文与著述之文二种。《原道》下云:“立言与立功相准,盖必有所需而后从而给之,有所郁而后从而宣之,有所弊而后从而救之,而非徒夸声音采色以为一己之名也。”(《遗书》二)这即是说为文应持风气究大道,以适于用。《文理》篇云:“夫立言之要,在于有物,古人著为文章,皆本于中之所见,初非好为炳炳良良,如锦工绣女之矜夸采色已也。”(同上)这即是说为文应有所见,应有自得之处。这样,所以重视著述之文而轻视文人之文。《答问》篇云:
  文人之文与著述之文不可同日语也。著述必有立于文辞之先者,假文辞以达之而已。譬如庙堂行礼,必用锦绅玉佩,彼行礼者不问绅佩之所成,著述之文是也。锦工玉工未尝习礼,惟藉制锦攻玉以称功,而冒他工所成为己制,则人皆以为窃矣;文人之文是也。故以文人之见解而讥著述之文辞,如以锦工玉工议庙堂之礼典也。(《遗书》六)
  这即是章氏《言公》篇之旨。《言公》中云:“世教之衰也,道不足而争于文。则言可得而私矣;实不充而争于名,则文可得而矜矣。言可得而私,文可得而矜,则争心起而道术裂矣。”(《遗书》四)这即是有意为文与无意为文的分别。有意为文,求工于文字之末,所以可矜一己之私;无意为文,求其实有所见,所谓“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言公》上)所以不矜于文辞。《史释》篇云:“道不可以空诠,文不可以空著,三代以前未尝以道名教,而道无不存者,无空理也;三代以前未尝以文为著作,而文为后世不可及者,无空言也。”(《遗书》五)正因他反对空理,所以与当时之汉学宋学不同;亦正因他反对空言,所以与当时之古文家又不同。他论学则以著述与比次之学相较,论文则又以著述与文人之文相较,所以他是站在这种观点以使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之合一的。《原学》下云:“学博者长于考索,侈其富于山海,岂非道中之实积!而骛于博者,终身敝精劳神以徇之,不思博之何所取也。才雄者健于属文,矜其艳于云霞,岂非道体之发挥!而擅于文者终身苦心焦思以构之,不思文之何所用也。言义理者似能思矣,而不知义理虚悬而无薄,则义理亦无当于道矣。”(《遗书》二)三者分裂之弊有如此。学以明道,而“文非学不立,学非文不行”,所以只有“攻文而仍本于学,则既可以持风气,而他日又不致为风气之弊”。(均见《答沈枫墀论学》)
  自“子史衰而文集之体盛,著作衰而辞章之学兴”,(《诗教》上)“自学问衰而流为记诵,著作衰而竞于词章”(《周书昌别传》),于是文人之文以兴。文人之文兴,而人才愈下,学识愈以卑污,那正是实斋所痛惜的了。
  《文史通义·诗话》条云:“学问成家则发挥而为文辞,证实而为考据,比如人身,学问其神智也,文辞其肌肤也,考据其骸骨也,三者备而后谓之著述。”(《遗书》五)是则他所谓著述之文,原是成家之学之所发挥,与一般人之所谓文当然有些不同了。
  实斋既重著述之文而不重文人之文,故其论文,虽不同道学家之故为高论,视为玩物丧志,然亦同古文家之溺于文辞,徒取咏叹抑扬之致以自娱。其《答沈枫墀论学》云:“今之宜急务者古文辞也。”他正与一般古文家一样以提倡古文辞为急务。《文理》篇云:“求自得于学问。固为文之根本,求无病于文章,亦为学之发挥。”这与方望溪所谓言之有物,与言之有序,也有一些相近。所以由对文学的态度言,实斋与古文家的主张并不相差甚远。
  不过对于什么是古文的问题,二家便有些出入。章氏以为“古者称字为文,称为文辞,辞之美者可加以文,言语成章亦谓之辞,口耳竹帛初无殊别”。(《遗书》九,《杂说》下)是则古文之称原属后起,并非在文章中应有此一种特殊的体裁。他又说:“文缘质而得名,古以时而殊号。自六代以前,辞有华朴,体有奇偶,统命为文,无分今古,自制有科目之别,士有应举之文,制必随时,体须合格,┅┅自后文无定品,俳偶即是从时,学有专长,单行遂名为古。古文之目,异于古所云矣。”(同上)此种论调也有一些骈散合一的倾向,以为后世所称之古文,不能称之为古文,因为这不是古文的真意义。所以他以为“凡著述当称文辞,不当称古文,然以时文相形,不妨因时称之”。(同上小注)是则章氏之所谓古文辞,无宁称之为文辞。因此他的《文史通义》,不仅文辞时杂骈俪,并且句调好作长排,有类时文之排比。此种体裁,段玉裁即不以为然,而他则以为“文求是耳,岂有古与时哉!”他再用嘲笑的态度以说明段玉裁见解的不对。他说:“使彼见韩非《储说》、淮南《说山》《说林》、傅毅《连珠》诸篇,则又当为秦汉人惜有时文之句调矣。论文岂可如是!此由彼心目中有一执而不化之古文,怪人不似之耳。”(《遗书》九,《与史余村简》
  这种说法,仍是论文不拘形貌的主张。他先要人去掉一种执而不化的古文体裁,然后为能知古文辞。但不但以为文辞中杂有时文句调,为无妨于古,并且以为正须如此运用,才为能合于古。他《与邵二云论文》再说明其意云:
  文人之心随世变为转移。古今文体升降,非人力所能为也。古人未开之境,后人渐开而不觉,殆如山径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也。方其未开,固不能豫显其象;及其既开,文人之心即随之而曲折相赴。苟于既开之境,而心不入,是桃李不艳于春,而兰菊不芳于秋也。盖人之学古,当自其所处之境而入,古人亦犹是也。譬冀赵之人诣京都,自不须渡洪河,陈许之人诣京都,亦不必涉大江;非不能渡江河也,所处之地然也。今处吴会之间,欲诣京都,问程而得江河,则曰彼冀赵陈许之人未尝不至京都,吾何取于江河,则亦可谓不知言矣。凡学古而得其貌同心异,皆但知有古,而忘古所处境者也。
  古文之与制义,犹试律之与古诗也;近体之与古风,犹骈俪之与散行也。学者各有擅长,不能易地,则诚然矣。苟于所得既深,而谓其中甘苦不能相喻,则无是理也。夫艺业虽有高卑,而万物之情各有其至,苟能心知其意,则体制虽殊,其中曲折无不可共喻也。每见工时文者则曰不解古文,擅古文者则曰不解时文,如曰不能为此,无足怪耳,并其所为之理而不能解,则其所谓工与擅者,亦未必其得之深也。仆于时文甚浅近,因攻古文而转有窥于时文之奥,乃知天下理可通也。(《遗书补遗》)
  这样说,从时文也可以窥古之奥,以到古文的境界,而且由文体升降言,正须如此,才能开古人未开之境;而一般古文家却以此视为大防,此疆彼界,强分畛域,以为绝不可阑入时文语句,未免所见之浅了。要知有古,再要知古所处境,那么通于古自然也会适于今。
  天下之理可通,古文家也未尝不知此。不过古文家如归震川,方望溪诸人所传的标识评点之册,以时文的手法窥古文之脉络,则不免有害于文。此种方法,实斋只认为可资修辞之助,却不能定为传授之秘。他于时文,犹且反对故意强作虚实缓紧之势;(见《遗书补遗》,《论课蒙学文法》)况于古文,当然更不赞成泥于收纵抑扬之节。(见《遗书》二,《文理》篇)而古文家却只于这一方面看到了时文与古文心营意造之相通,所以不足法。章氏则以为“学文之事,可授受者规矩方圆,其不可授受者心营意造”。(同上)所以只于规矩方圆之间看到古文时文相通之处。因此,甘苦曲折可以共喻,而于古文中间却也不妨阑入时文语句。这也是实斋与古文家看法不同之处。
  综上所言,可知古文家之所谓古文,是有一套已被公认而趋于凝化的句法,是有一套所谓疏宕顿挫转折呼应的作法。这是唐宋以后的古文,而在实斋看来不是真古文。
  这个分别,即因古文家虽讲言之有物,而实在无物,所以只能在分段结构意度波澜上揣摩,所以不敢在唐宋各家习用之句调格式外有所创造或变化。至于章氏之所谓古文则不然。他所谓古文,即是上文所谓贵于中有所见之文辞。中有所见,自能与古文之真意义相通而不在这些为文之末务上作考究了。
  不仅如此,上所云云,本是明清以来之所谓古文,对于古人深际本无所见,所以不免有些逐末之弊。实则即就唐宋诸家之古文言之,章氏于此也有不同的见解。盖章氏为学,既为成家之学,故他所谓古文,即是史家之古文。他先分别史与文之差异,以为:
  志传不尽出于有意,故文或不甚修饰,然大体终比书事之文远胜。盖书事之文如盆池拳石自成结构,而志传之文如高山大川神气包举,虽咫尺而皆具无穷之势,即偶有疏忽,字句疵病,皆不足以为累,此史才与文士才之分别。(《遗书补遗》,又《答朱少白书》)
  余尝论史笔与文士异趣。文士务去陈言,而史笔点窜涂改,全贵陶铸群言,不可私矜一家机巧也。(同上,《跋湖北通志检存稿》)
  此种区别,即因文士重在修饰形式,而史家则较重内容,所以对于行文注意之点各不相同。
  因此,他以为“比事属辞春秋教也,必具纪传史才乃可言古文辞”。(《遗书外编》一,《信摭》)因此,他再以为古文至韩而失传,而惟史家为古文辞之大宗。《与汪龙庄书》云:
  左丘明古文之祖也,司马因之而极其变;班、陈以降,真古文辞之大宗。至六朝,古文中断,韩子文起八代之衰,而古文失传亦始韩子。盖韩子之学宗经而不宗史,经之流变必入于史,又韩子之所未喻也。近世文宗八家以为正轨,而八家莫不步趋韩子,虽欧阳手修《唐书》与《五代史》,其实不脱学究《春秋》与《文选》史论习气。而于《春秋》马、班诸家相传所谓比事属辞宗旨,则概未有闻也。八家且然,况他人远不八家若乎?(《遗书》九)
  又《上朱大司马论文》云:
  古人著述必以史学为归,盖文辞以叙事为难。今古人才聘其学力所至,辞命议论恢恢有余,至于叙事汲汲形其不足,以是为最难也。┅┅古文必推叙事,叙事实出史学。其源本于《春秋》比事属辞,《左》、《史》、班、陈家学渊源,甚于汉廷经师之授受。马曰好学深思,必知其意,班曰纬六经缀道纲,函雅故通古今者,春秋家学递相祖述,虽沈约魏收之徒去之甚远,而别识心裁时有得其仿佛,而昌黎之于史学实无所解,即其叙事之文亦出辞章之善,而非有比事属辞心知其意之遗法也。┅┅然则推《春秋》比事属辞之教虽谓古文由昌黎而衰,未为不可,特非信阳诸人所可议耳。(《遗书补遗》)
  此意亦古人所未发。章氏既以六经为史,故以为经之流变,必入于史,而惟史才可当古文。古文之中又有三种分别,“春秋流为史学,官礼诸记流为诸子,论议诗教流为辞章辞命”。(见《上朱大司马论文》)因此,文辞既以叙事为难,古文既必推叙事,则谓古文至昌黎而衰,未为不可。
  这是章氏之所谓古文。这样论文,很有一些矛盾观点,所以比较通达。
  章氏之所谓古文既如此,那么,可以知道古文家之所谓文法,也不是章氏之所谓文法。其《文格举隅序》云:“古人文无定格,意之所至而文以至焉,盖有所以为文者也。文而有格,学者不知所以为文,而竞趋于格,于是以格为当然之具而真文丧矣。”(《遗书》二十九)此语虽为时文而发,然亦与古文之理相通。古文家之所谓法,实在是格,而不是法。章氏之所谓法,则是上文所谓规矩方圆,而不是评点标识之格。
  不过,他所谓规矩方圆到底是什么?《文理》篇中并未加以说明,所以仍有阐说的必要。我们根据章氏其他诸文所言,而知他所谓规矩方圆──即所谓文法,不外二义:一是文理,一是文例。
  他于《文理》篇中反对古文家之所谓法,即因古文家之所谓法不合于文理。“比如怀人见月而思,月岂必主远怀!久客听雨而悲,雨岂必有悲况!然而月下之怀,雨中之感,岂非天地至文!而欲以此感此怀藏为秘密,或欲嘉惠后学,以谓凡对明月与听霖雨,必须用此悲感方可领略,则适当良友乍逢,及新昏宴尔之人,必不信矣。”(见《文理》篇)所以作者之文虽合于文理,而经古文家特为指出为文法,那就不合理了。“如啼笑之有收纵,歌哭之有抑扬,必欲揭以示人,人反拘而不得歌哭啼笑之至情矣。”(同上)这即是经人揭示之法,不合文理之例。所以这些法即使出于古文家会心有得,也不可据为传授之秘。“吐己之所尝而哺人以授之甘,搂人之身而置怀以授之暖”,也未免风光狼籍了。
  所以他说:“古人论文多言读书养气之功,博古通经之要,亲师近友之益,取才求助之方”。(《文理》篇)此种方法,即是所以明其理。能明其理,自然不会有种种拘泥,束缚于古文家之所谓法。章氏《古文十弊》所举诸例及《黠陋》《杂说》所言各节要不外二种意义:在积极方法,使人知道怎样才合于义;必须自己具有卓识,不随流俗,然后才能当于事理。在消极方面,使人知道怎样避免古文家之所谓法,不致拘泥摹古,袭其形貌。所以文理之说,是他建立文法之说的理论。
  理论既立,原则既定,于是条例不妨琐屑;因此,有所谓文例之说。论文定例,原不始于章氏,重考据者如顾亭林黄梨洲诸氏即已开此风气;即文人如袁子才也于其文集明定体例。所以清代学者之讲文例,自是一时风气使然。然而文例之起,实始碑志之学。自潘昂霄《金石例》后,继者纷起,可知文例原出于史学。章氏论文的以好言义例者在此。其《与邵二云论文》自谓“于体裁法度义例,殆与杜陵所谓‘晚节渐于诗律细’也”。可知他对于文例是如何重视的了。
  章氏讨论文例之文,如《与邵二云论文书》,《答周永清辨论文法》,《答某友请碑志书》(均见《遗书》九)及《论文示贻选》(《遗书》二十九)与《文史通义·繁称》篇诸文所讨论的,都是辨正称名用词之误,而其标准则折衷于事理,取则于史法,所以文例之说也不是与文理无关。以上诸文所讲,固不免过于琐屑,但亦不可忽略,因为这即是他的所谓规矩方圆。
  不要以为规矩方圆是很简单的。称名用词,虽是很微末的事,作文者大都能之,但须知其间也自有各种变化,有的由于文体的关系,有的由于时代的关系。即如实斋《墓铭辨例》(《遗书》八)及《报谢文学》(《遗书》九)诸篇所举,亦难以一端求之。章氏《与邵二云》云:“法度犹律令耳。文境变化,非显然之法度所能该;亦犹狱情变化,非一定之律令所能尽。故深于文法者必有无形与声而复有至当不易之法,所谓文心是也。精于治狱者,必有非典非故而自协天理人情之勘,所谓律意是也。文心律意非作家老吏不能神明,非方圆规矩所能尽也,然用功纯熟可以旦暮遇之。”(《遗书》九)我们假使以文例为规矩方圆,那么文理即是所谓文心了,所以文理之说必得文例而始具体,而文例之说也必得文理而始完备。章氏《书郎通议墓志后》谓官名地名滥用古号即为文理不通,即为乖于法度。所以文理文例原是互有关系。章氏之所谓文法是如此。“文求其是”,这即是“是”的标准。
  于是,我们可以结束上文而讨论到实斋所谓文律,即清真的问题。他《与邵二云》云:“仆持文律不外清真二字。”真的,实斋文论,一言以蔽之,清真之教而已。何以言之?上文所谓成家之学,所谓义理博学文章之合,所谓道与学与文之关系,无不可用清真二字解释之;上文所谓对于古文的看法,所谓文理与文例,也无不可用清真二字解释之。实斋文论之能一以贯之者,即清真二字而已。
  他说:“清真者,学问有得于中,而以诗文抒写其所见,无意工辞而尽力于辞者莫及也。”(《遗书》五,《诗话》)由这一点言,清真之义,即他所谓著述之文。“著述必有立于文辞之先者,假文辞以达之而已!”能有立于文辞之先,则自然符其清真之教。实斋之学期于明道,故重在理;而道既不可以空诠,故又重在事。理与事合,沟通了宋学与史学,而成为实斋之学。及其发而为文,约六经之旨以究大道,即是所谓理;就事变之出于后者而随时撰述,即是所谓事。理与事合,即所谓立于文辞之先,那又成为实斋之文。实斋之学是如此,故实斋之文也如此。实斋之学与文如此,而又符于孔子述作之旨,这是他的通达之点一。
  由理与事言,他再说:
  《易》曰:“神以知来,智以藏往。”知来,阳也;藏往,阴也;一阳一阳,道也。文章之用,或以述事,或以明理。事溯已往,阴也;理阐方来,阳也。其至焉者,则述事而理以昭焉,言理而事以范焉;则主适不偏,而文乃衷于道矣。迁、固之史,董、韩之文,庶几哉有所不得已于言者乎?(《原道》下)
  言理言事,本是古文家常说的话。魏叔子云:“文章以明道适事”,(魏禧《恽逊庵文集序》)李穆堂云:“论事之文以说理出之,则根柢深厚而无小非大矣;说理之文以论事出之,则精神刻露而无微不著矣。”(李绂《秋山论文》)类此的话,稍一翻翻昔人论文之著,真是多不胜举。何以在古文家说时便成为空套,便是言之无物;在章实斋说来,便符孔子述作之旨呢?则以古文家所谓言理言事,系分析文章之体,是论述作文之法,所以不闻称之为道。至实斋所言,则由其所谓著述之例推之:言理是作,言事是述;议论是作,叙记是述;义理是作,考据是述;学问是作,功力是述;述作相关,理事无别,所以“其至焉者则述事而理以昭焉,言理而事以范焉”。其《礼教》篇云:
  夫名物制度,繁文缛节,考订精详,记诵博洽,此藏往之学也;好学敏求,必知其意,神明变化,开发前蕴,此知来之学也。(《遗书》一)
  此则本于知来藏往之说,以沟通义理考据的分别,而成其所谓著述之文。其《跋香泉读书记》云:
  古之能文者,必先养气,养气之功,在于集义。读书服古,时有会心,方臆测而未及为文,即札记所见以存于录,日有积焉,月有汇焉,久之久之,充满流动,然后发为文辞,浩乎沛然,将有不自识其所以者矣。此则文章家之所谓集义而养气也。《易》曰:“神以知来,知以藏往。”存记札录,藏往以蓄知也;词锋论议,知来以用神也。不有藏往,何以遂知来乎?(《遗书》二十九)
  这样说,又以藏往为功力,知来为学问了。“藏往以蓄知,知来以用神”,那么,又以藏往为学问,而知来为文辞了。于是衡以清真之说,又可以一字分属于文与学二方面。清是文的问题,所以说:“清则就文而论”;(《遗书外编》一,《信摭》)真是学的问题,所以又说:“真之为言,实有所得而著于言也;┅┅真则未论文而先言学问也。”(同上)本来他讲“学”固不废“文”,故讲“文”也不废“学”。《说林》篇云:“诸子百家悖于理而传者有之矣,未有鄙于辞而传者也。”(《遗书》四)这可见文的重要。《诗话》篇注云:“论诗文皆须学问,空言性情毕竟小家”(《遗书》五),这更可见学的重要。所以他《答沈枫墀论学》云:“夫文非学不立,学非文不行,二者相须若左右手,而自古难兼,则才固有以自限;而有所重者,意亦有所忽也。”他正不欲在此二方面有所轻重,故理与事合,所以成其学,也即所以成其文。是则清真二字分属文与学两方面原未为不可。实斋之说,其四通八达每如此!这是他的通达之点二。
  清真之说,再有一个分析的解释,即是所谓“清则气不杂也,真则理无支也”。(《遗书》九,《与邵二云》)在这里,他又以清真二字讲气与理了。而气与理,又未尝不与文与学有关系。因此,我们再应分别言之。
  “清则气不杂也”,我们必先推究他如何以气言文,而归于清之旨。其《为梁少傅撰杜书山时文序》云:“学以致道,而文者气之所形”,(《遗书》二十九)可知他是本于苏辙之语而推阐之的。
  怎样为不杂呢?他似乎较偏于文例的见解以说明清的原则。他以为“清则主于文之气体,所谓读《易》如无《书》,读《书》如无《诗》,一例之言,不可有所夹杂是也”。(《遗书外编》二,《乙卯札记》)此其一。他又以为“时代升降,文体亦有不同,用一代之体,不容杂入不类之语”。(同上)此其二。体制不纯,则辞不洁。“辞不洁而气先受其病矣”,“辞不洁则气不清矣”。(见《遗书补遗》,《评沈梅村古文》)这些理由,犹与古文家的论调相近。他说:“辞赋绮言不可以入纪传。┅┅太史迁《伯夷列传》有云:‘伯夷叔齐虽贤,得夫子而名益彰;颜渊虽笃学,附骥尾而行益显’。夫骥乃马名,而尾乃马体,以此而代先圣门墙,得毋不洁不清之尤者欤?┅┅韩子曰:‘文无难易,惟其是耳’。学者动言师古,而不知古人亦有不可法者,后人亦有不可废者。体裁义例,规矩法律,古人小有出入不妨于宽,而今则实有不得不严之势。”(同上)可知文例之严,即所以使其气之不杂,即所以求其文之清。
  “真则理无支也”,我们更须说明他如何以理言学而归于真之旨。《说林》篇云:“君子学以致其道,将尽人以达于天也。”(《遗书》四)是则他又本于子夏之语而推阐之了。
  怎样为无支呢?他似乎较偏于文理的见解以说明真的原则。他以为“理出于识”,他以为“学以练识”,而他又以为“识之至者大略相同,盖理本一也”。(均见《为梁少傅撰杜书山时文序》)所以由学以练识,而讲究夫理,则其识之至者自然也不会支了。章氏《答沈枫墀论学》云:“夫文求是而学思其所以然。”文求是,是求清之道;学思其所以然,是求真之道。这样解释,于是文例与文理之说也得以贯通。这是他的通达之点三。
  然而实斋之论清真,虽可有此分别,却更重在沟通。因此他讲到“清”,也有理的问题;讲到“真”,也有气的问题。论到这,他有两篇比较重要的文不可不加以论述。一篇是《史德》,一篇是《质性》。《史德》一篇是于史才史学之外讨论著书之心术。他说:“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所以史德所重者是识,而所辨者是心术。因此,由理的问题便成为气的问题。《质性》一篇又是于文情文心之外讨论文性。他以为“文性实为元宰,离性言情,珠亡椟在”。所以要辨别何者为狂,为狷,为中行,何者为伪狂,伪狷,伪中行,于是又由气的问题,进为理的问题了。由“真”言,重在理无支;而求理之无支,仍不能不讲到气与情。他说:“气合于理,天也;气能违理以自用,人也。情本于性,天也;情能汩性以自恣,人也。”(《史德》篇)是则情与气均不能无失。情与气一有所偏,可以自用,可以自恣,则“发为文辞至于害义而违道”。(同上)所以理之无支,尤贵气得其平,情得其正。他再于《文德》篇发其义云:“凡为古文辞者必敬以恕。”(《遗书》二)所谓恕,谓论古必恕,是理的问题;所谓敬,谓临文必敬,又是气的问题。所以说“主敬则心平而气有所摄,自能变化从容以合度也”。(同上)这是他由理以兼讲到气之处。由清言,重在气不杂;而求气之不杂,又必重在心术之养,这仍是理的问题。养其心术即是学问。所以说:“人秉中和之气以生,则为聪明睿智,毗阴毗阳,是宜刚克柔克,所以贵学问也。骄阳阴,中于气质,学者不能自克,而以似是之非为学问,则不如其不学也。”(《质性》篇)于是所谓“理无支”云者,即靠学以变化其气质。韩愈所谓“仁义之人其言蔼如”,谓为理无支,可;谓为气不杂,也可。这又是由气以兼讲到理之处,所以说:“故理彻而气益昌,清真之能事也。”(《为梁少傅撰杜书山时文序》)
  不仅如此,清与真原不能分为二事。由文章之体制风格言,宜求其不杂;由文章之内容思想言,宜求其无支。气不杂,易使理无支,理无支,也能使气不杂。《言公》中云:“《易》曰‘修辞立其诚’,诚不必于圣人至诚之极致,始足当于修辞之立也。学者有事于文辞,无论辞之如何,其持之必有其故,而初非徒为文具者皆诚也。有其故而修辞以副焉,是其求工于是者,所以求达其诚也。”(《遗书》四)持之必有其故,这即理无支的问题;修辞以副焉,又即气不杂的问题。形式决定了内容,同时内容又决定了形式。所以再说“《易》奇而法,《诗》正而葩,《易》以道阴阳,《诗》以道性情也。其所以修而为奇与葩者,则固以谓不如是则不能以显阴阳之理与性情之发也”。(同上)这样说,清与真又不能分为二事了。
  章氏于《文学叙例》云:“文之于学非二事也。”(《遗书》二十一)虽非二事而却可以分析着讲;分析着讲而仍不能不明了其关系。实斋之言清真也亦然。这又是他的通达之点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