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宋元的中短篇小说

  宋元是中国小说史上的重要时代。与前代相较,元代文学的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虚构性文学的长足进展。杂剧和小说是其辉煌代表。自然,这局面并不是在元代突然出现的。以小说来说,宋、元之间就存在密切的联系。关于长篇小说,我们将在另一章中叙述,这里先对其中短篇小说——包括白话和文言两类——加以介绍。

  第一节 宋、元说话及其话本的时代
  考辨在宋代有一种称为“说话”的民间技艺,由唐代的“说话”发展而来,并吸收了变文等的若干特点;至元代仍然流行。其内容主要是述说故事。现在所知的宋、元通俗小说大致就是当时“说话”艺人——也即“说话人”——所用的底本,故又称“话本”;但也可能已在底本的基础上有所增删,与其原貌不尽相同了。
  “说话”在宋代有四家。据宋代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的“瓦舍众伎”条记载:
  “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朴刀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合生,与起今随今相似,各占一事。
  据此,“说话”四家为:一、小说;二、说经,包括说参请;
  三、讲史;四、合生。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即大致采用这种说法,孙楷第《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并对此作过较详细的考证,可以参看。但因洪迈《夷坚志》支乙卷六《合生诗词》条有“江浙间路歧伶女有黠慧知文墨、能于席上指物题咏、应命辄成者,谓之合生。
  其滑稽含玩讽者,谓之乔合生。盖京都遗风也”的话,有些研究者就认为“合生”不属于“说话”四家之一,并对上引《都城纪胜》的那一段话用别的方式来标点,于是对“说话”四家也就有了别的分法。但似还不如鲁迅、孙楷第的分法来得稳妥。
  ①只是在“说话”四家中,合生的势力最小,综合《东京梦华录》、《梦梁录》、《西湖老人繁胜录》、《都城纪胜》、《武林旧事》诸书的记载,合生艺人有姓名可考的只吴八儿、双秀才两人,而小说、讲史皆有数十人,说经也有近二十人,即可见一斑。大概从南宋后期起,合生已颇衰微,故《梦梁录》卷二十有一条记“说话”的情况,标目为《小说讲经史》而不说及合生。至于合生的特点,由于前人的记载语焉不详,现在已难以弄清楚了。
  ①洪迈此条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一位散乐伎人“高吟”一首七律,咏两位太守对席;另一个是一位唱诸宫调的女子“歌”其“述怀小曲”,咏雪里梅花,用以自喻。又,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说:“有谈歌妇人杨苧萝,善合生杂嘲。”文中并记载了这位“歌者”“嘲蜘蛛”(实为嘲胖和尚云辨)的五言小诗,从中可见洪迈的所谓“京都遗风”。其“嘲蜘蛛”,亦即“指物题咏”的一种。按,《新唐书·武平一传》:“伏见胡乐施于声律,本备四夷之数。比来……妖伎胡人,街童士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质,咏歌蹈舞,号曰合生。”是“合生”在唐代已经出现,本“施于声律”,也可结合舞蹈,故有“咏歌蹈舞”之语;其内容的“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质”,则显与“题咏”相通。洪迈所记,均为乐人的“吟”、“歌”,张齐贤所记,也为“歌者”之诗,当是唐代“施于声律”的“合生”的继续。而罗烨《醉翁谈录》卷一甲集《舌耕叙引》的《小说引子》说:“小说者流……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此处的小说,是广义的概念,与今天通常所说的“小说”近似,故谓其可“或名演史”。
  由这一记载,可知其所谓“合生”实属于广义的小说,也是述说故事的。
  与洪迈所说“指物题咏”、再加“吟”、“歌”的“合生”同名异实。换言之、“合生”在当时实有两种,一种属于“说话”,一种则吟诗歌词。另据洪迈所记,在其生活的南宋时代,后一种“合生”是由女性(“路歧伶女”)从事的,而《西湖老人繁胜录》所记“合生”艺人为“双秀才”,显非女性,也可见《繁胜录》所记“合生”非洪迈所谓“合生”,而当是《醉翁谈录》所说的那种“合生”。
  “说话”的形式,大抵以诗词起,以诗词终,在叙述过程中也常杂以诗词、骈文之类,故又有“诗话”、“词话”之称。
  至于“小说”、“讲史”、“说经”的区别,鲁迅说:“讲史之体,在历叙史实而杂以虚辞。小说之体,在说一故事而立知结局。”
  (《中国小说史略·宋之话本》)“说经”虽“演说佛书”,后也发展为专讲佛教史上的有关故事,向“小说”、“讲史”靠拢,唯题材有所区别,其代表作为《大唐三藏取经诗话》。
  无论是唐代的“说话”或变文,都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
  从这点说,作为其后继者的宋、元“说话”也应为同样的性质。且宋代“说话”主要在“瓦舍”演述,其听众以市井民众为主,元代“说话”的主要听众同样如此,故可视为市井文学。而另一方面,宋、元“说话”又受六朝以来文言小说的影响很深。罗烨《醉翁谈录》的《小说开辟》说:
  夫小说者,虽为末学,尤务多闻。非庸常浅识之流,有博览该通之理。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烟粉奇传,素蕴胸次之间;风月须知,只在唇吻之上。《夷坚志》无有不览,《琇莹集》所载皆通。动哨、中哨,莫非《东山笑林〉;引倬、底倬,须还《绿窗新话》。
  《太平广记》固然收有许多六朝志怪和唐人传奇之文①,《夷坚志》、《绿窗新话》也分别为宋代志怪、传奇的名作。所以,宋、元白话小说的发展,实以六朝以来的文言小说作为不可或缺的养料。这在具体作品中也可以看到。例如,《陈巡检梅岭失妻记》(《清平山堂话本》)就显然脱胎于唐传奇《补江总白猿传》。至于罗烨所说“长攻历代史书”,则又点明了中国古代小说和史书的密切关系。
  ①《醉翁谈录》所说的《太平广记》恐已非李昉等所编的原本,而已经过增删,供“说话人”之用。理由是:一、《醉翁谈录》壬集卷一所载《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叙宋代包拯时事,而云“事见《太平广记》”。《清平山堂话本》的《五戒禅师私红莲记》,叙宋英宗时事,亦云:“虽为翰苑名谈,编入《太平广记》。”此二篇不但为今所见李昉等编《太平广记》所不载,时代亦不合。故当另有一《太平广记》。但既袭用旧名,则大部分作品当来自原书。
  就现在所知的宋、元话本来说,哪些属于宋,哪些属于元,已经很难剖明。以前认为是宋代话本的,今天看来基本靠不住。因当时作为判断依据的,一是旧籍的记载,一是实物,而其中都有很多问题。
  旧籍中记载宋、元话本名目最多的,为罗烨《醉翁谈录》;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也有“宋人词话”的著录。《醉翁谈录》在国内原已亡佚,后发现于日本,现藏日本天理图书馆;国内所出排印本即自日本藏本出。此书刚在日本发现时,曾被误认为南宋本;书中所记及的大批话本名目,也就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宋话本了。但后来日本学术界已发现原先的判断并不确切,是以连收藏此书的天理图书馆所编《中国古版通俗小说集》(《善本写真集》二十七)介绍此书时也说:“此书一般认为是南宋版,但书中可看到元代人的姓名,且可感到追慕亡宋的笔调,再勘以版式,或系宋末元初刊。”(1966年日本天理大学出版部发行,第1页)但既有元人姓名,且已在“追慕亡宋”,则非刊于“宋末”可知。至早为元初刊本。说成“或系宋末元初刊”,恐多少有迁就旧说(所谓“南宋版”)之意。又,《醉翁谈录》的《小说开辟》有“说赵正激恼京师”语,而元锺嗣成《录鬼簿》卷上记陆显之说:“汴梁人,有《好儿赵正》话本。”则《醉翁谈录》之作,实当在陆显之撰《好儿赵正》之后①。所以,我们只能认为《醉翁谈录》所记的这些话本名目出于元代及其以前,但已无从分辨何者为宋、何者为元了。至于《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著录的“宋人词话”,也未必可靠。两书均著录的“宋人词话”共十二种。仅为《述古堂藏书目》著录的凡五种;这十七种在今天已多数亡佚。其中有五篇见于《清平山堂话本》,即《简帖和尚》、《西湖三塔记》、《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风月瑞仙亭》及《合同文字记》,实都不早于元代②。
  ①关于这五篇话本的时代考证,参见章培恒《关于现存的所谓“宋话本”》,载《上海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又,本节下文凡涉及话本的时代问题而与通行说法有所不同的,除已注明者外,皆见此文。
  ②孙楷第先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因误认《醉翁谈录》“乃南宋人书”,进而以为“赵正故事,元与南宋皆有话本”,“陆显之亦但就旧本改编,非创为之也”。但《醉翁谈录》为“南宋人书”的前提既已不存在,则《好儿赵正》自应为陆显之的创作。
  再说实物。这方面最重要的是《京本通俗小说》。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本子是一九二○年缪荃孙刊《烟画东堂小品》本,共收七篇。缪荃孙在《跋》中说,其底本为影元人写本。
  书中的《冯玉梅团圆》篇说到“我宋建炎年间”,《错斩崔宁》篇说“我朝元丰年间”,《菩萨蛮》篇说“大宋绍兴年间”,《拗相公》篇说“我宋元气都为熙宁变法所坏”;因而五十年代及其以前的研究者认为这四篇都是宋人话本,连带认为其他三篇也出于宋代。但到一九六五年,马幼垣、马泰来氏发表了《〈京本通俗小说〉各篇的年代及其真伪问题》(载台湾《清华学报》新5卷1期),指出《京本通俗小说》乃是根据冯梦龙编的《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编集的,其《冯玉梅团圆》一篇,即《警世通言》卷十二的《范鳅儿双镜重圆》,作品中并含有明人瞿佑所作的“帘卷水西楼”一词①,该篇明是明朝的作品,所以缪荃孙说《京本通俗小说》是影元人写本实是无稽之谈。何况在缪氏之前,从不见有此书的著录(缪氏说其底本中有原收藏者钱遵王图章,但钱氏所著的《也是园书目》、《述古堂藏书目》也未著录此书);在缪氏刊印之后,其底本的去向也“未有所闻,全无纪录”。至于书中所出现的上述“我朝”、“我宋”、“大宋”等字样,均为《警世通言》及《醒世恒言》所无,是《京本通俗小说》的编集者为了显示这些作品确为宋人话本而增改的。
  ①此点最早是已故孙楷第先生发现的,马幼垣、马泰来氏在其论文中已经说明:孙说见于其所撰论文《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
  所以,他们认为这是一部根据《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制造的伪书,而作伪者很可能是缪荃孙。在他们发表此文以前,本已有学者对《京本通俗小说》的底本情况发生怀疑,如郑振铎及日本的长泽规矩也、吉川幸次郎等;但都不如此文的明确、有力。在它发表之后,不少有影响的学者给予高度肯定,如美国的韩南(patrickHanan)、法国的莱维(AndréLévy)等;我国学者苏兴当时没有看到他们的论文,但通过自己的研究也得出了《京本通俗小说》是伪书的结论(见苏兴《〈京本通俗小说〉辨疑》,载《文物》1978年3期)。所以,《京本通俗小说》并不能作为判断宋话本依据的实物。
  此外还有《五代史平话》、《梁公九谏》、《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也曾被不少学者认为宋话本。但除《梁公九谏》时代不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其为宋话本)外,其余两种都为元话本。再如冯梦龙编《警世通言》所收《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和《醒世恒言》所收《十五贯戏言成巧祸》,题下分别注:“宋人小说题作《碾玉观音》”、“宋人小说,旧名《西山一窟鬼》”、“宋本作《错斩崔宁》”。因而通常也被认为是宋话本。但《崔待诏生死冤家》和《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含有明代人的用语和生活特征①,估计已经过冯梦龙的较大加工,并非原貌了,其底本到底是宋话本抑元话本已难以判断;《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则为元话本,是否经过冯梦龙加工也无从断定。
  ①《崔待诏生死冤家》说到“湖南潭州府”,为明代地名。《一窟鬼癞道人除怪》说吴洪到行在临安应考,没有考取,就在临安住了下来,拟于“后三年,春榜动,选场开,再去求取功名”。这种情况也只可能出现于明、清时代。详见章培恒《关于现存的所谓“宋话本”》。

  第二节 宋、元话本的特色
  宋刊话本今已无从见到。目前所见元刊话本,以讲史居多。除上举《五代史平话》外,尚有《新刊全相平话武王伐纣书》三卷、《新刊全相平话乐毅图齐七国春秋后集》三卷、《新刊全相秦并六国平话》三卷、《新刊全相平话前汉书续集》三卷、《至治新刊全相平话三国志》三卷(以上又合称《全相平话五种》)。皆为建安(今福建建阳)虞氏所刊。其《三国志平话》既刊于元代至治(1321—1323)年间,另四种的刊行时代当与之相同或相近。此五种国内均有影印本及排印本;原书则藏于日本内阁文库。《三国志平话》除虞氏所刊者外,尚有一部元刊本《三分事略》,与虞氏所刊同书异名,现藏日本天理图书馆。又有《宣和遗事》二卷(另本题作《大宋宣和遗事》,四卷),系抄撮旧籍而成,其中有几个部分属于讲史性质。清代藏书家黄丕烈以为此书系宋刊本(见《士礼居丛书》本《宣和遗事·跋》),现代学者一般定为元刊。
  说经话本今存《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残本及《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实为同书异名,原书也藏于日本,国内有影印本及排印本。学术界对此书的时代有宋刊及元刊两种意见,当以元刊为是。——著名学者王国维氏原定此书为宋刊(见《观堂别集》卷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跋》),后也改定为元刊(见其《两浙古刊本考》)了。
  至于小说话本,元刊的只剩《红白蜘蛛》的一页。明刊本《六十家小说》(通常称《清平山堂话本》)现存也为残本,其中《简帖和尚》、《西湖三塔记》、《风月瑞仙亭》等话本均不可能早于元代。冯梦龙编《警世通言》中除上节提及的《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原为宋或元代话本外,尚有《万秀娘仇报山亭儿》及《古今小说)中的《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上节提及的《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原均为元话本①。它们在收入“三言”时有可能由冯梦龙作过较大加工②,不过故事的主要情节当不致改变。
  ①黄永年教授于1979年在西安发现了元刻《红白蜘蛛》残页,撰有《记元刻〈新编红白蜘蛛小说〉残页》(载《中华文史论丛》1982年第1辑)。他在文中指出,《红白蜘蛛》即《醒世恒言》中《郑节使立功神臂弓》的蓝本,而前者的篇幅还不到后者的一半。足见冯梦龙在把一些早期话本收入“三言”时确有加以改动和发展的,并非都保存原貌。
  ②《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的主要人物为赵正。罗烨《醉翁谈录》的《小说开辟》有“说赵正激恼京师”语,与《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所叙赵正故事也相合。又据锺嗣成《录鬼簿》,元人陆显之有《好儿赵正》话本,则《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原当为元话本。
  上述话本虽多数是元刊本或在元代编定的,但“说话”原在口头流传,在演述过程中又不断经过“说话人”的加工提高,所以,不少元代刊印或编定的话本实是从宋朝就开始流传的“说话”。例如《东京梦华录》卷五记载北宋的瓦舍伎艺,就提到“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两者当都是“说话”,可见《三分事略》(《三国志平话》)和《五代史平话》之成为现在这种样子,实经过了宋、元两朝“说话人”的长期劳动。再如洪迈《夷坚志》支丁卷三《班固入梦》条记乾道六年冬吕德卿等四人在茶肆中“见幅纸用绯帖尾云:今晚讲说《汉书》”。是宋代的“说话人”已在演述《汉书》,《新刊全相平话前汉书续集》当也是由宋代的“说话”发展而来。
  这些话本虽然大部分比较简略,但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却很重要。就总体来说,它们具有以下特色。
  第一,注重趣味性和虚构。
  “说话”是“说话人”赖以养家活口的职业,所以必须尽一切可能来吸引听众。而听众听“说话”是为了娱乐,要讲得有趣味才拉得住他们。因此,趣味性就成了“说话”的第一原则。
  “说话”主要是叙述故事,而事实不一定有趣味,更不可能有充分的趣味性。“讲史”所说,有许多都出于虚构,其故即在于此。所以,“说话”的追求趣味性是以虚构为基础的。
  它首先在情节的设计上用力,以引起新鲜感和惊奇感。如《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写书生吴洪夜间与友人自郊外返归,在一处坟地里遇到了鬼,两人拼命奔逃,不料所到之处都有其他的鬼,而且连吴洪新娶的妻子及其陪嫁等原来也都是鬼而非生人,在当夜一起出现,两人心胆俱裂。其情节的紧张,超过以前任何小说。这也就意味着“说话”所具有的趣味性较以前的任何小说都强。其次是在叙述时注重诙谐,以使人感到可笑。如《简帖和尚》写皇甫殿直怀疑妻子在自己离家期间与人私通,吊打使女迎儿以逼问口供。迎儿痛得受不住了,只好说他妻子在那期间是“夜夜和个人睡”。皇甫殿直以为她已招认,把她解下来细问,她却说那和他妻子睡的人就是她——迎儿。又如《五代史平话》叙黄巢等经过一座高岭,“怎见得高?几年颠下一樵夫,至今未颠到地”(《五代梁史平话》)。这两个例子中,前者具有幽默感,后者则是通常所说的滑稽;而其目的,显然都为了使听众觉得有趣。这些当然也都出于虚构。
  唐代的传奇虽已注意于故事的奇,但在总体上必须显示出作者的“史才、诗笔、议论”(见赵彦卫《云麓漫钞》)。着眼之处既多,对趣味性的追求自不如“说话”的集中而强烈。
  而且,唐传奇所显示的趣味,是士大夫的趣味。如牛僧孺《玄怪录》中的《元无有》写元无有夜行遇怪,与吴洪的夜行遇鬼似为同类题材。但无有所遇的精怪作诗自言生平,相互赞赏,士大夫气十足;而吴洪所遇之鬼,或为皂隶,或受拷掠,或开小酒肆,与《元无有》中的精怪实有雅郑之别。若就故事情节的紧张,动人来说,则《元无有》不如《一窟鬼癞道人除怪》远甚。至于科诨式的穿插,更为唐传奇所无。
  总之,宋、元“说话”强调市井的趣味,其注意力集中于编织故事,且杂以科诨,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中国通俗小说的一般形态。由编织故事进到刻画人物,再进而突现个性,是宋元以来中国通俗小说的发展历程。同时,由于重视科诨的传统,连思想陈腐的《儿女英雄传》也正如胡适所说有其诙谐、风趣的一面①;至于《水浒传》等作品中把人物的描写和诙谐的追求有机结合起来②,则是这种传统的进一步发展。
  ①胡适《儿女英雄传序》:“这部书的内容是很浅薄的,思想是很迂腐的,……作者有意模仿说评话的人的口气,叙事的时候常常插入许多‘说书人打岔’的话,有时颇觉讨厌,但往往很多诙谐的风味。”
  ②如《水浒》五十三回:戴宗带着李逵用神行法走路,不准李逵吃荤。李逵偷吃牛肉被戴宗发现,戴宗便作弄他,第二天李逵走路时再也停不下脚来。李逵受不住了,说再这样走下去,只能用斧把腿砍掉。戴宗说也只能如此,否则走到明年正月初一也停不下来。李逵说:“好哥哥,休使道儿耍我!砍了腿下来,你却笑我。”他只怕腿砍下来被戴宗笑,却没有想到自己要成为废人。这话当然引人发笑,所以容与堂本《忠义水浒传》此处的批语说:“砍了腿下来只怕人笑,不怕自哭,也奇。”但跟李逵做事一贯不认真考虑后果的作风其实是一致的,并非硬加上去的滑稽。
  第二,思想感情与市井民众相通。
  由于要使听众——市井民众感到兴趣,“说话人”不但不能采取说教的态度,并且不能使话本中人物的言行、感情“高雅”得让市井民众无法理解和接受,而必须使听众对话本里的人物产生深刻共鸣,感同身受地关注其命运,从而兴味盎然地倾听“说话人”的演述。因此,话本中人物(除了大奸大恶者以外)的言行、感情也正是市井民众在类似情况下所可能产生或向往的言行、感情。
  以《简帖和尚》来说,皇甫殿直受了奸人欺骗,以为妻子有外遇,把她休了。但不久又怀念起她来。“当年是正月初一日。皇甫殿直自从休了浑家,在家中无好况。……自思量道:‘每年正月初一日,夫妻两人双双地上本州大相国寺里烧香。我今年却独自一个,不知我浑家那里去?’簌地两行泪下,闷闷不已。”及至出去烧香,见了已经别嫁的旧日妻子,“两个四目相视,只是不敢言语”。最后发现了奸人的阴谋,皇甫殿直又和妻子重圆。这正是市井民众常有的思想感情。在开始觉得妻子有外遇时,或者激于道德上的义愤,或者感到自尊心受了损害,不仔细考虑就采取了行动;日子稍久,旧日的感情又把道德的义愤和自尊心都压了下去;最后则覆水重收,尽管那时妻子倒已真的嫁过了人。这样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在士大夫看来是鄙俗的,在英雄人物看来则近于窝囊:这个女人既已嫁过了人,岂能再要?而对于市井民众这却是自然的。他们比较注重实际,既不如士大夫那样看重道德,也不像英雄那样强调自尊,而温馨的夫妇生活较之道德和自尊当然要实际得多。再如皇甫殿直的妻子,在被休以后实在走投无路,曾想自杀,而当一个她不认识的、自称是她姑姑的老妇人表示愿意收留她时,她就跟着去了,那个老妇人要她改嫁,她便嫁了过去;《崔待诏生死冤家》里的秀秀养娘,虽然其主人曾表示过要把她配给崔宁,但她却不愿等待,要与崔宁立即做夫妻,崔宁便带着她逃走外乡。所有这一切,全都是市井民众在类似的情况下所可能出现的行为。
  不过,话本里的有些事情是当时市井民众一般不敢做的,却也被叙述得津津有味。如《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所写赵正、侯兴等人在开封的偷盗、挥霍,《宣和遗事》所写孙立等为救援杨志而杀防送军人、晁盖等劫取蔡京生日礼物、宋江私放晁盖及杀阎婆惜、以及他们的“统率强人,略州劫县、放火杀人”,这些都不是一般市井民众所敢于采取的行动,但话本却并不加以谴责;《宣和遗事》叙宋江的部分,还安排了九天玄女娘娘赐宋江天书的情节,以表明他们的这些行为是上合天意的。这是因为:听“说话”的市井民众以工商为主体,也有部分士兵与下级军官。工商与封建社会的政府之间本有某些矛盾,士兵乃至下级军官与当权阶层之间也并非都很协调,宋、元在政治措施上又各有其缺陷,所以市井民众对某种程度上的反政府行为或某些被统治意识判定为不道德的行为怀有同情,对这种行为中所蕴含的机智、勇敢等等加以赞赏,都是不难理解的。也可以说,这些是市井民众所向往的思想感情和言行。
  宋元以来中国通俗小说里的进步意识,大部分是这种思想感情的继续和发展。
  第三,描写趋于细腻。
  现在所见元代刊印或编定的话本,有的叙事粗疏,只能勉强达意甚或词不达意;有的则能显示出大致的轮廓,偶尔也注意到细部;有的描写相当细腻,但可能已经过明代人的加工。现分述如下。
  属于第一种类型的,如《红白蜘蛛》、《三国志平话》、《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等。《红白蜘蛛》剩下的这一页,是写郑信与其妻子红蜘蛛分别的:
  临行,妇女再三嘱付道:“你去争名夺利,千里送君,终有一别。”便分付两个孩儿与郑信道:“看妾今日之面,切勿嗔骂。”这郑信去背脊上背了一张弓,两只手抱了一儿一女,妇女送着离了宫殿。迤逦地去到跑口,不忍相别,便道:“丈夫保重将息。”郑信道:“我妻宽心,省可烦恼。”言罢,雨泪如倾,大恸而别。妇女自去。郑信将着孩儿,一路地哭。回头看时,杳无踪迹。
  这实际是两人的永别①,而表现其悲痛感情的,只有“不忍相别”、“雨泪如倾,大恸而别”、“一路地哭”这样一般性的描写。对话尤为稚拙,“保重将息”、“宽心,省可烦恼”之类的话语,远不足以表达夫妇在这种场合下的深情叮咛。至于“你去争名夺利,千里送君,终有一别”那样的活,是根本用不到“再三嘱付”的。
  ①《郑节使立功神臂弓》明确指出两人缘分已尽、今后不能再见。《红白蜘蛛》前几页虽已亡佚,但估计也是如此。因两人分别时都没有说到今后再见或通消息的话,且话本在交代两人分别后的情况时,也只说郑信立功封官和死后封王,没有说及两人的重见。
  属于第二种类型的,有《五代史平话》、《宣和遗事》、《简帖和尚》、《风月瑞仙亭》等。这些作品,叙事均条理分明,有些过程交代得比较清楚,从中还可看到少量的心理描写或景色描写;对话虽还说不上生动,却也已无稚拙之迹。如《五代梁史平话》卷上写黄巢下第,就颇能以秋天的景色来烘托他的心绪:
  黄巢因下第了,点检行囊,没十日都使尽,又不会做经纪,所谓“床头黄金尽,壮士无颜色”。那时分又是秋来天气,……则见一阵价起的是秋风,一阵价下的是秋雨,望家乡又在数千里之外,身下没些个盘缠。……
  再如《风月瑞仙亭》写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后,她父亲卓王孙先是怒恼女儿无耻,及至听说司马相如得到了朝廷征召,态度就立即不同。“(卓王孙)自言:‘我女儿有先见之明,为见此人才貌双全,必然显达,所以成了亲事。老夫想起来,男婚女嫁,人之大伦。我女婿不得官,我先带侍女春儿同往成都去望,乃是父子之情,无人笑我。若是他得了官时去看他,交人道我趋时捧势。’”表现其心理活动,颇为周至。明明是“趋时捧势”,却又自我辩解,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较之第一种类型的作品,显然高明得多。
  第三种类型的作品叙事明晰,描写相当细腻,对话也较生动。最具代表性的,是《十五贯戏言成巧祸》、《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崔待诏生死冤家》。但后两篇都经过明代人的加工。鲁迅很赞赏《一窟鬼癞道人除怪》的“描写委曲琐细”,认为“虽明清演义亦无以过之”(《中国小说史略》);而此等描写可能就是明代人加工的结果。现引《十五贯戏言成巧祸》中的一段为例。因为该篇虽也有可能经过冯梦龙加工,但尚无明显的痕迹。
  ……直到天明,丈人却来与女婿攀话,说道:“姐夫,你须不是这等算计。坐吃山空,立吃地陷。咽喉深似海,日月快如梭。你须计较一个常便!我女儿嫁了你,一生也指望丰衣足食,不成只是这等就罢了!”刘官人叹了一口气,道是:“泰山在上,道不得个‘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如今的时势,再有谁似泰山这般看顾我的?只索坐困。若去求人,便是劳而无功。”丈人便道:“这也难怪你说。老汉却是看你们不过。今日赍助你些少本钱,胡乱去开个柴米店,撰得些利钱来过日子,却不好么?”
  刘官人道:“感蒙泰山恩顾,可知是好!”
  此段写一个殷实的岳父主动资助其已经败落的女婿。在岳父的话语中充满了关心、体贴,有埋怨,也有谅解。以素朴的语言表现了复杂的感情。女婿的第一次回答,配以叹息,也很能使人体味出他已尝尽了世态炎凉的辛酸。
  以上三种类型的作品,其时代先后已不可考,未必就是艺术成就最低的时代最早,但元代话本在总体上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则可断言。
  宋,元话本的上述三个特点,对后来通俗小说的发展具有指示方向的作用。《水浒》、《西游记》、《金瓶梅词话》等都是沿着这个方向而演进的。

  第三节 宋、元的文言小说
  中国的文言小说发展到唐传奇而形成高峰,宋代则相对衰落。究其原因,正如鲁迅所说,是由于“士习拘谨”(《中国小说史略》)。与唐代的文言小说相比,宋代作品的想象力较弱,文字也嫌平实,议论益趋严冷。但也有值得重视之处,是文言小说受到了市井民众的影响,从而一方面出现了唐传奇所不具的若干思想成分,另一方面在形式上吸收了“说话”的一些特点,文字较唐传奇通俗,描写也较具体细致。正是沿着这样的方向发展,才在元代出现了文言小说的杰构《娇红记》。

  一、宋初的文言小说

  宋初的志怪,有徐铉的《稽神录》、其婿吴淑(947—1002)的《江淮异人录》等,传奇则有乐史(930—1007)的《绿珠传》、《杨太真外传》等。铉生平见前宋诗部分。淑字正仪,润州丹阳(属今江苏)人,和徐铉一样,原仕于南唐,后随李煜归宋,仕至职方员外郎。史字子正,抚州宜黄(今属江西)人。由南唐入宋,举太平兴国五年进士,先后任著作佐郎、三馆编修、著作郎、直史馆,转太常博士,又尝先后知陵、舒、黄、商诸州。学问渊博,著《太平寰宇记)二百卷,为地理方面的名著。
  《稽神录》所记,大抵简率,事亦平淡。吴淑之作稍详,但想象力也显得贫乏。如其记洪州录事参军成幼文遇异人事,先叙一恶少年欺凌一个卖鞋的小孩,害得他把所卖鞋子堕入泥中,一书生要周济此小孩,又遭恶少年辱骂,书生“甚有愠色”。接着就写成幼文把这书生请到自己住处谈话,并留他住宿;晚上一起闲谈时,成幼文到内室去了一下,出来就不见了书生,但大门却都好好关着;过一会书生又出现了,说他已杀了那个恶少年,并把头颅掷在地上;他在头上敷了些药,“捽其发摩之”,头便变成了水。其实,唐代铏《传奇》写聂隐娘事,就已说她能“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人莫能见,以首入囊,返主入舍,以药化之为水”。在进入人家时,“度其门隙,无有障碍”。所以,吴淑并没有给这位侠士创造新的技能,只不过给他设计了一个杀人的理由;而这理由实在也很一般。
  乐史的传奇具有明确的伦理目的。他的《绿珠传》篇幅不大,议论却相当长:“其后诗人题歌舞妓者,皆以绿珠为名。
  ……其故何者?盖一婢子,不知书,而能感主恩,愤不顾身,志烈懔懔,诚足使后人仰慕歌咏也。至有享厚禄,盗高位,亡仁义之性,怀反复之情,暮四朝三,唯利是务,节操反不若一妇人,岂不愧哉?今为此传,非徒述美丽,窒祸源,且欲惩戒辜恩背义之类也。”若以此与唐沈既济《任氏传》篇末的议论相较,就可以看出他具有远为强烈的道德上的义愤;因为《任氏传》虽也感慨于有些人的道德品质还不如狐,却没有这样地声色俱厉。所以鲁迅说宋传奇“篇末垂诫,亦如唐人,而增其严冷,则宋人积习如是也,于《绿珠传》最明白”(《中国小说史略》)。
  大概由于伦理上的目的太突出,对于传奇的其他要求就比较放松。所以,一方面不重视描写人物及其内心世界,如于绿珠之死,就只说:“收兵忽至,崇谓绿珠曰:‘我今为尔获罪。’绿珠泣曰:‘愿效死于君前!’于是堕楼而死。”即使当时形势确是紧张到每人只能说一句话,但写写各人的神态、特别是石崇在绿珠死后的反应,总是可以的吧。另一方面也不注重创造性,鲁迅说乐史的“绿珠、太真二传,本荟萃稗史成文,……又参以舆地志语”(同上),是很确切的。如《杨太真外传》即大段大段地采录《长恨歌传》。在写史传时,这方法本来常被运用;但用于写传奇,未免是以“荟萃”的功夫代替了创作。
  所以,北宋初期的志怪和传奇,较之前代不免有相形见绌之感。

  二、北宋中后期的文言小说

  自此之后,北宋的志怪有张君房《乘异记》、张师正《括异志》、聂田《祖异志》、秦再思《洛中纪异》、毕仲询《幕府燕闲录》等,大抵仍循着徐铉、吴淑的路子。传奇则情况较为复杂,约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深受“士习拘谨”的传统的束缚。第二种类型,虽仍受“士习拘谨”的影响,但已出现了若干与宋、元“说话”相通的因素。第三种类型则具有较明显的市井民众的思想特色。
  属于第一种类型的,有秦醇、钱易、张实诸人的传奇。
  秦醇,字子复,谯郡亳州(今安徽亳县一带)人。生平不详。现存的四篇传奇均收入刘斧《青琐高议》。刘斧生活于宋仁宗、神宗、哲宗三朝,秦醇当为北宋前期或中期人。所作传奇以《赵飞燕别传》及《谭意歌传》较受注意。前者写飞燕、合德姐妹俱得汉成帝宠幸,姐为皇后,妹为昭仪,既而飞燕失宠,昭仪纵恣,杀害成帝其他妃嫔所生之子。成帝死,昭仪也被迫自缢;并以杀成帝子嗣,“罚为巨鼋,居北海之阴水穴间,受千岁冰寒之苦”。但核以情理、杀子之事非昭仪所能擅为,就史实来看,也确是成帝与昭仪共同干的(见《汉书·外戚传》);即使成帝对昭仪因爱生畏,杀子出于被动,但若不经成帝同意,此事就不可能出现。今则诿过昭仪一人,让她独受巨罚。从中既可看到“为尊者讳”的道德观,也反映了女人祸水论的传统思想;死后巨罚的设计,尤可见其严冷。唯篇中有“兰汤滟滟,昭仪坐其中,若三尺寒泉浸明玉”语,甚为明代文人胡应麟等所赞赏(见《少室山房笔丛》)。《谭意歌传》写谭意歌流落长沙为,与张正字相爱,婚约甚坚,其后张迫于母命及舆论,竟另娶妻。而两人分别时意歌已怀孕。意歌虽知被弃,仍养子守节,不另嫁人。三年后,张所娶妻已死,遂与意歌重圆。其子长大后成进士,意歌“终身为命妇,夫妻偕老,子孙繁衍”。鲁迅谓此篇“盖袭蒋防之《霍小玉传》,而结以‘团圆’者也”(《中国小说史略》)。而若以男性为中心,谭意歌实比霍小玉、崔莺莺都可爱得多。她在被弃以后,既不像霍小玉那样给李益带来麻烦,又不似莺莺那样嫁给别人,却仍艰辛自守,男子什么时候愿意跟她重圆都可以。鲁迅评其传奇为“辞意皆芜劣,惟偶见一二好语,点缀其间”(同上),实非苛论。
  钱易,字希白,为五代时吴越王钱镠后裔,北宋前期人,《宋史》有传。大中祥符年间“以度支员外郎直集贤院,宰开封”。所作《越娘记》,写杨舜俞为越娘尸骸迁葬,越娘鬼魂很感谢他,与他同居。但她的这种行为为正道所不容,故最后被一道士以符拘系,并受答挞。
  张实,字子京,生平无考。所作传奇《流红记》收入《青琐高议》,自为北宋人。该篇写唐僖宗时事:宫女韩夫人题诗于树叶上,置于御苑水渠中,随水流出,为儒生于祐所得。祐复题两句,也书于叶上,置于上流水中,流入御苑,又为韩夫人所得。韩夫人为此更题了一首诗。其后僖宗遣放宫人,韩夫人得以出宫,经人介绍成婚,而其丈夫竟然就是于祐。
  此篇内容系缀合前人所写两个故事而成。其一,《云溪友议》载:唐宣宗时卢渥于京师御沟拾得一红叶,上有题诗,其后竟与题诗的宫人成婚。其二,《本事诗·情感第一》载:顾况曾拾得皇宫中流出的大梧叶,上题一绝句;顾况于次日也题诗于叶上,置于流入皇宫的水中;其后又有人拾得宫中流出题有诗句的梧叶,系答顾况诗而作。《流红记》缀合此二者,稍加渲染,而使人物的思想感情尽量符合当时道德规范。如顾况和卢渥所得宫人之诗,分别为:
  一入深宫里,年年不见春。聊题一片叶,寄与有情人。
  流水何太急,深宫尽日闲。殷勤随红叶,好去到人间。
  前一首的一、二两句,颇有怨怒之意,后两句显含对于爱情的企求,这都不是安分的宫女所当为。后一首则仅有很淡的哀怨,合乎“哀而不伤,怨而不怒”之旨。《流红记》中韩夫人题于叶上的第一首诗即用后者。顾况所题之诗,为“花落深宫莺亦悲,上阳宫女断肠时。帝城不禁东流水,叶上题诗欲寄谁?”把深宫的情景、宫女的处境都写得相当悲惨,并对宫女表现出衷心的同情;这对于本就心怀不满的宫女只能起到火上加油的作用,自为重视礼教的宋儒所不取。所以《流红记》中于祐题叶的诗只有两句:“曾闻叶上题红怨,叶上题诗寄阿谁?”把顾况诗中的强烈感情都清除了。《本事诗》中宫女第二次所题的诗是:“一叶题诗出禁城,谁人酬和独含情。
  自嗟不及波中叶,荡漾乘春取次行。”一方面流露出欲与题诗人相见的渴望,一方面进一步显示出宫女的可悲可怜,连落叶都不如。这样的大胆,同样不是迂拘的宋儒所敢想象,因而《流红记》中韩夫人的第二首诗与此完全不同:“独步天沟岸,临流得叶时。此情谁会得,肠断一联诗。”虽然用了“肠断”这样的词,但却毫无激烈、越轨的感情。
  总之,此一类型的作品由于不敢稍逾礼教的规范,感情贫乏,不可能出现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生动、精采的描写,仅在涉及某些外在形貌时偶有摹画,如上述“兰汤滟滟”之类。
  属于第二种类型的,有《大业拾遗记》、《隋炀帝海山记》、《炀帝开河记》、《隋炀帝迷楼记》。均写隋炀帝故事,作者无考。大抵《大业拾遗记》出现最早①。
  这几篇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在于对人物感情的描写。隋炀帝当然是荒淫奢侈的亡国之君,有许多罪恶,但作品不是力图把他写得像个反常的恶魔,反而写了他的多愁善感,——为生命的易于流逝而悲伤。《开河记》里,他看到了“殿壁上有《广陵图》”,就“思旧游之处”,“瞠目视之,移时不能举步”,“圣容惨然”。在《大业拾遗记》里,他回忆起以前与萧妃的浓烈感情和为萧妃所作的诗,当萧妃重念旧诗时,“帝听之咨嗟,云:‘日月遄逝,今来已是几年事矣。’”然而,这种对于生命易逝的细致的感受,在他身上所激起的却是疯狂的享乐欲望。萧妃提醒他,国家的形势不大好,要他留意。
  他却说:“人生能几何?纵有他变,侬终不失作长城公。汝无言外事也。”(《大业拾遗记》)正因“人生几何”,他就要尽情享乐,连皇帝地位能否保住也不放在心上了。因此,即使是好意的提醒,也因影响了他的及时行乐的心境而为他所厌恶。他还公开宣称:“人主享太平之富,亦欲极当年之乐,自快其意。”(《迷楼记》)所谓“极当年之乐”,就正是“人生几何”的必然引申。于是穷奢极欲,给人民制造了无穷的灾祸;臣子有敢于劝阻的,一律“赐死”,弄得“臣下相顾,箝结自全”(《海山记》)。然而,这样地倒行逆施,他的内心真的很快乐么?却又未必。
  ①此四篇有人以为是唐传奇,似不确。关于其时代的具体考证,见章培恒《关于〈大业拾遗记〉等传奇的时代》,载《贾植芳教授八十华诞纪念文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3月版。
  大业九年,帝将再幸江都。有迷楼宫人抗声夜歌云:
  “河南杨柳谢,河北李花荣。杨花飞去落何处?李花结果自然成。”帝闻其歌,披衣起听,召宫女问之曰:“敦使汝歌也?汝自为之耶?”宫女曰:“臣有弟在民间,因得此歌,曰:道途儿童多唱此歌。”帝默然久之,曰:“天启之也!天启之也!”帝因索酒,自歌曰:“宫木阴浓燕子飞,兴衰自古漫成悲。他日迷楼更好景,宫中吐艳恋红辉。”歌竟,不胜其悲。近臣奏:“无故而悲,又歌,臣皆不晓。”帝曰:“休问,他日自知也。”(《迷楼记》)
  这是写隋炀帝的内心痛苦很深切的一段。根据古代的迷信观念,“道途儿童”所唱的这种歌,是显示天意的“谣議”,意味着隋朝皇帝杨氏(“杨柳”)当灭,另一个家族李氏(“李花”)要取而代之,而当时的现实形势也使他明白自己就要完了。他的歌本想自我安慰,意谓有兴必有衰,用不到为此而悲伤,现在虽已是燕子归去的秋天,但等下个春天来时,迷楼会更加美丽。但这又怎能真的起到安慰作用?当迷楼更加美丽时,作为今日迷楼主人的自己不是早就灭亡了么?是以“歌竟,不胜其悲”。而这一切痛苦,又只能深深埋在自己心里,向谁都不能吐露,对近臣的询问只能回答“休问,他日自知”,这也就更增加了痛苦的重量。像这样深刻而细致的感情描写,在宋传奇中是难能可贵的。
  这些作品的另一个值得注意之点,是重视细节描写。无论是较重大的事件或是生活琐事,有些都写得相当出色。就描写的细致说,这些部分较唐传奇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写重大事件的,如司马戡等弑隋炀帝的一段中,朱贵儿与司马戡的对话都写得感情真切,口吻逼肖,隋炀帝两度叱斥司马戡,也颇见器度。
  ……左右伏兵俱起,司马戡携刀向帝。帝叱之曰:
  “吾终年重禄养汝。吾无负汝,汝何负吾?”帝常所幸朱贵儿在傍,谓戡曰:“三日前,帝虑侍卫秋寒,诏宫人悉絮袍袴。帝自临视,造数千袍,两日毕工。前日赐公等,岂不知也?尔等何敢逼胁乘舆?”乃大骂戡。戡曰:“臣实负陛下。但今天下俱叛,二京已为贼据。陛下归亦无门,臣生亦无门。臣已亏臣节,虽欲复己,何可得也?愿得陛下首以谢天下。”乃携剑上殿。帝复叱之曰:“汝岂不知诸侯之血入地尚大旱,况天子乎?”戡进帛,帝入内阁自经。贵儿犹大骂不息,为乱兵所杀。(《海山记》)
  其关于生活琐事的,则如《大业拾遗记》写隋炀帝命虞世南作诗嘲袁宝儿以及炀帝与陈后主、张丽华鬼魂相遇,就都颇有情致。现节引前一条如下:
  ……长安贡御车女袁宝儿,年十五,腰肢纤堕,癔冶多态,帝宠爱之特厚。……时虞世南草征辽指挥德音敕于帝侧,宝儿注视久之。帝谓世南曰:“昔传飞燕可掌上舞,朕常谓儒生饰于文字,岂人能若是乎?及今得宝儿,方昭前事。然多憨态。今注目于卿,卿才人可便嘲之。”世南应诏为绝句曰:“学画鸡黄半未成,垂肩亸袖太憨生。缘憨却得君王惜,长把花枝傍辇行。”帝大悦。
  ……
  这一段正如鲁迅所评:“文笔明丽”,“情致”“绰约”(《中国小说史略》)。其所以然之故,恐是作者在写作时,并不具有强烈的教化方面的要求,倒是主要从兴趣出发,也就是鲁迅所说的“帝王纵恣,世人所不欲遭而所乐道,唐人喜言明皇,宋则益以隋炀”(同上)。正因注重兴趣,也就把这些事情写得趣味盎然了。这其实是跟宋、元话本的重趣味相通的。
  鲁迅在把《海山记》等三篇与《大业拾遗记》比较时说:
  前者与后者“相类”,“而叙述加强,顾时杂俚语,文采逊矣”(同上)。诸如《海山记》的“小儿子吾已提起,教作大家,不知了当得否”,《开河记》的“知他是甚图画,何消皇帝如此挂怀”,均是“时杂俚语”的例子。而这同时也意味着前者在较明显地向通俗化的方向倾斜。
  不过,这四篇虽有上述成绩,却“托之古事,不敢及近,则仍由士习拘谨之所致矣”(《中国小说史略》)。
  第三种类型的作品,以《青琐高议·别集》卷四所收的《张浩——花下与李氏结婚》最为突出。
  本篇作者不详。写张浩与李氏女子相爱,私下有婚姻之约。李女向张索其亲笔所写诗为凭证。李女的父母起初不同意他们成婚,后来李父同意了,但张浩的叔父却要为浩聘娶孙姓的女子。李女就拿“浩诗及笺记之类”到府里去告,说她“已与浩结姻素定”。结果,府里判张浩与她成婚。“夫妇恩爱,偕老百年,生二子,皆登科矣”。
  在本篇中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张浩与李女的婚姻,既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纯是私合。张浩送给李女的诗,也不过是私情表记,根本不能作为婚姻的凭据。但作者却将此作为合法的婚姻,府里的判决也说他们“已有终身之约”,如果张浩别娶,那就“在人情深有所伤,于律文亦有所禁”。
  在这里孕含着一种新的婚姻观念:婚姻的是否成立和合法,取决于当事人本身的意愿,而不在于是否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问名、纳采等形式。这与士大夫的传统婚姻观显然背道而驰,而后来元代的许多著名作品——例如白朴的《墙头马上》、关汉卿的《拜月亭》——却都持类似的婚姻观。就这点来说,此篇实为它们的先驱。第二,李女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出很大的主动性。她自动去见张浩,率先提出婚姻之约,并要张浩留下凭证;她托乳母向父母提出欲与张浩成婚,遭拒绝后又要人向张表示“业已许君,幸无疑焉”;在得知张浩已聘孙氏女时,她毅然向父母说知自己与张浩的关系和以死抗争的决心,投井自杀;最后又赴府控告,终于打赢了官司。像这样的主动、勇敢和泼辣,简直不知礼教为何物,也与士大夫家庭的小姐大异其趣。可以说,本篇鲜明地体现了市井民众的思想特色,已看不出“士习拘谨”的痕迹;篇中虽未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但结尾处说张浩与李女所生两子“皆登科矣”,那显然是叙述当代事情的语气。
  不过,作品中的稚拙之迹也很明显。府衙把张浩和李女的私情视作已有婚约,判两人成婚,这已是匪夷所思;而“家财巨万,豪于里中”,“贵族多欲与结姻好”的张浩,虽然很爱李女,却始终不主动向李家求婚,让李女在这件事上孤军奋战,更使人难以理解。至于描写,也失之简率。如李女在“知浩已约婚孙”后的内心活动,投井时的心理状态,作品竟都全不触及。较之《大业拾遗记》等对人物的描写,差得多了。
  总之,北宋的传奇虽有深受“士习拘谨”的束缚的一面,但也存在着与此相背的运动;不过要从这运动中产生杰出的作品,却还要相当长的时日。南宋和元代的文言小说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

  三、南宋和元代的文言小说

  南宋的志怪小说有郭彖《睽车志》、洪迈《夷坚志》、沈某的《鬼董》等。《睽车志》多谈报应,文字亦芜杂。《夷坚志》则使宋代志怪的面貌有了较重大的变化。
  洪迈(1123—1202)字景庐,鄱阳(今江西波阳)人。绍兴十五年进士,为敕令所删定官。父皓,以主张抗金为秦桧所恶,洪迈亦遭排摈。累迁吏部郎兼礼部。曾接待金使者,不事迁就;使金,以争朝见礼,不屈,几被扣留,还朝后又被认为使金辱命而罢黜。后起用,知泉州,又历知吉、赣、婺州及建宁、绍兴府,入为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淳熙二年(1175)以端明殿学士致仕,家居二十余年而卒。洪迈学问渊博,所撰《容斋随笔》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夷坚志》卷帙浩繁,计初志二百卷,支志、三志各一百卷,四志二十卷,凡四百二十卷,每志又各以天干分为十编(甲至癸),唯四志只有甲、乙二编。今仅存一百八十卷及后人辑集的《夷坚志补》三十五卷、《再补》一卷。
  《夷坚志》较之以前的志怪具有如下特点:一、篇幅加长,情节也较前复杂。如《夷坚志补》卷八《王朝议》、卷十一《满少卿》,皆在九百字左右,字数已远远超过《离魂记》等短篇传奇。《王朝议》写沈将仕被骗的过程,委曲周至;《满少卿》写满少卿与焦氏女由合至离及少卿最终被杀,亦曲折有致。二、题材扩大。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以前的志怪小说都具有非人间的力量所能产生的事物或行为,但《夷坚志》中却引入了一些纯粹人间的故事。如《夷坚志补》卷八《李将仕》、《临安武将》、《吴约知县》分别写三个利用女色诈财的骗局,就都毫无神怪色彩。另一方面,在《夷坚志》中出现了若干市井民众的生活。如《夷坚志补》卷七《丰乐楼》中的沈一、卷十一《满少卿》中的焦氏父女等等,其身份就均为市井民众。而且,他们的言行和思想感情,也在不同程度上显示出市井民众的特色。沈一看到其酒客中有几人情况特殊,以为是五通神,便向他们跪拜,“乞小富贵”;
  他们送了他一袋器皿,他摸知为银酒器,耽心背回家去时酒器相互碰撞发声,路上有人盘问,就赶快用槌击脚踩,将它们全都弄扁,连口袋都来不及打开;回家后向妻子“连声夸语”:“速寻等秤来,吾获横财矣。”诸如此类的表现就颇切合市井民众的身份。而以前的志怪小说是很少写到市井民众的,偶或涉及,也看不出作为市井民众的思想感情的特色。三、描写较前详细,且引入若干口语。这在以前的志怪小说中也是难以看到的。前者如《吴约知县》写吴约欲与一妇人私通,入其内室,恰值其丈夫回来,妇人教他伏于床下,其夫“索汤濯足,置盆于(床)前,且洗且浇,须臾间水流满地。吴衣裳济楚,虑为所污,数展转移避,窸窣有声”,终于被其夫发现。这过程就写得颇细。后者如《夷坚》支戊卷五《刘元八郎》中的“世上却有如此好人,真是可重”、“两三日服事你,如何略不陈谢?且与我十万贯”、“我自无饭吃,那得闲钱”之类,都是突出的例子。当然,这些在《夷坚志》中也只是局部的现象,但较之以前的志怪小说显然是一种进步。四、注重趣味性。(夷坚志》中的有些作品固然勉强可说其意存惩劝或发抒自己的感慨,但有的却看不出有什么政治、伦理目的。
  如《夷坚》甲志卷四《吴小员外》、支甲卷六《西湖女子》和丁志卷十五的《张客奇遇》,都写及人鬼相恋。第一篇中与鬼相恋者差点被祟而死,把鬼铲除后始得康复;第二篇中的女鬼相当可爱,其鬼气虽对恋人的身体有损,但她教他服药后就康复了;第三篇中与鬼相恋的张客则毫未受害。所以,作者写这一切,既不是主张人鬼相恋,更不是反对人鬼相恋,而只是为了好玩,他并不希望从中总结出什么教训——也没有教训可以总结。——这并不意味着书中各篇皆无寓意,只是有不少作品确仅从趣味性出发。
  若衡以上节所述宋、元“说话”的特点,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夷坚志》向“说话”的倾斜。这种倾向在《夷坚志》以后的《鬼董》中也可看到。《鬼董》作者姓沈,名字已不可考,约生活于南宋后期,为太学生。董狐为古代著名史家,作者以记鬼的董狐自命,故名其书为《鬼董》,凡五卷。其卷一有一篇记张师厚事,大致谓师厚妻懿娘死,师厚继娶刘氏,残刻妒忌,迫师厚发懿娘墓,以骨投于江中。继而刘氏已死的前夫和懿娘的鬼魂均来索命,师厚请法师张云老禳治。但刘氏仍为前夫鬼魂拖入水中而死。云老与懿娘搏斗,却打中师厚,以致殒命。云老亦以误伤人命而刺配。作者在记述此故事后又说,《夷坚》丁志载杨从善妻王意娘死、从善再娶、意娘索命,实即此事,“但以意娘为王氏,师厚为从善,又不及刘氏事。案此新奇而怪,全在再娶(刘氏)一节,而洪公不详知,故复载之,以补《夷坚》之阙”。《夷坚》丁志卷九《太原意娘》所载,是否与此有关,可不置论;但从中可见作者的追求目标在于“新奇而怪”,这跟《夷坚志》的注重趣味性实相一致。书中最能体现这一原则的,则为卷四《樊生》条;
  即《警世通言》中《一窟鬼癞道人除怪》之所本。情节离奇曲折,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为开质库的樊生等市井民众。
  南宋的传奇散见于《云斋广录》、《摭青杂说》、罗烨《醉翁谈录》及《说郛》等书。但《醉录谈录》中的有些传奇,可能已是元代的作品了。
  《云斋广录》,李献民作。献民字彦文,开封府酸枣县《今河南延津》人。生平不详。此书属于小说类,原为十卷九门,今存九卷六门。卷首有政和辛印(即政和元年,1111)的序,而书中所收《西蜀异遇》的故事却发生于绍兴年间,该篇的写作自不可能在绍兴以前。是其书于绍兴年间又尝增补,而献民的生活时代则为北宋末期至南宋初期。书中作品最突出的即为《西蜀奇遇》,其次则《钱塘异梦》。
  《摭青杂说》为王明清(1127—1202以后)作。明清字仲言,汝阴(今安徽阜阳)人。曾为宁国军节度判官、泰州通判、浙西参议。著有《挥塵录》、《玉照新志》等。《摭青杂说》原书已佚,零篇主要保存于《说郛》中。最有影响的是写范希国夫妇和单符郎夫妇的两篇。
  罗烨《醉翁谈录》辑集小说多篇,最值得注意的是《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和《王魁传》。另有一篇《苏小卿》,原也收于《醉翁谈录》,后亡佚;而《永乐大典》二千四百五卷据以转录。周密《齐东野语》谓:“有妄人托夏噩姓名,作《王魁传》。”夏噩见于《青琐高议》前集卷十《王幼玉记》,本非名人。其具有被伪托的价值,当在《青琐高议》已较广泛地流行、夏噩为众所知之后;而《青琐高议》成书于北宋后期,则《王魁传》似以出于南宋的可能性较大。《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的篇末,张生与李氏都在秀州,但打官司时,却“告于包公待制之厅”。其实包拯从未在浙江做过官(秀州治所在今浙江嘉兴),所以,这当在包公已成为清官的象征、而与历史上的包拯距离越来越大的时候,至早已在南宋①。苏小卿事在《醉翁谈录》以前未见记载,而元人剧曲、散曲中多见之(如王实甫杂剧《苏小卿月下贩茶酒》、宋方壶《醉花阴》套数《走苏卿》等);此篇当亦出于宋、元间。
  元末明初陶宗仪所编《说郛》收有《梅妃传》一篇,题作者为唐曹邺。鲁迅以为是宋人所作,托名于邺,甚是。考其时代,当在南宋②。
  除《梅妃传》外,上述这儿篇传奇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把男女之情置于礼法甚或个人生命之上的倾向。
  ①关于《梅妃传》时代的具体考证,见章培恒《关于〈大业拾遗记〉等传奇的时代》。
  ②南宋后期陈元靓所编《岁时广记》卷十二引《蕙亩拾英集》已述及此故事的前半;但其后半出于南宋或元代尚难断言。
  在《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中,张生与李氏彼此相悦,但李氏已有丈夫,一聚之后,便不能再见,故两人相约自杀,一个老尼姑劝阻他们,并为他们出主意说:“但不得以富贵为计、父母为心,远涉江湖,更名姓于千里之外,可得尽终世之欢矣。”张生回答说:“但愿与伊共处平生,此外皆不介意。”
  于是两人便私奔了。这就意味着爱情的价值在富贵和父母之上。《苏小卿》中的双渐,在做官以后,发现他的恋人小卿已沦落为妓女,但他对她的爱情依然如故;及至她被迫嫁人,他竟然带着她私奔。这种行为的背礼违法较上一篇中李生的更为严重,因为他是朝廷命官的身份。
  与此相近似的是《摭青杂说》中的单符郎和吕氏。单符郎年幼时就由父母为他定了亲,但经过北宋末年的兵乱,其未婚妻已流落为娼。其后符郎在全州做官,见一妓女色艺俱绝,心甚慕之;在友人的帮助下,得以与她欢会。最后发现她就是自己的未婚妻,遂与她正式成婚。在那样的社会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个妇女沦落为娼是很可耻的事;但符郎仍和她结婚,这与双渐在小卿为娼后仍然爱她,是同样的性质:都把爱情放在首位,而不以世俗的道德去苛求对方。至于《摭青杂说》另一篇中的吕氏,本是一位官小姐,为“贼徒”所掠,遂被迫与贼首的族子范希周成婚。不久,朝廷派兵征讨,她估计官兵必能获胜,因“不忍见君(希周)之死”,准备自杀(从这点来看,婚后两人感情很好),但希周阻止了她。“贼徒”破灭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父亲要她改嫁,她不愿意。父亲骂她说:“令汝从人,文官未可知,武官可必有也。县君不肯做,尚恋恋为逆贼之妻,不忍抛耶?”但她仍坚持不从。这位恋恋于逆贼的吕氏,就其对爱情的态度来说,与缱绻于妓女的双渐、单符郎显然有其相通之处。
  当然,在这方面也存在着截然相反的态度。《王魁传》的王魁,原与妓女情深爱重,“对神痛誓,各表至诚”,桂英并在经济上给他很大的帮助。但他在中状元后,认为“吾科名若此,即登显要,今被一娼玷辱;况家有严君,必不能容”,“遂背其盟”。假如说,《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中的老尼姑要人为了爱情而“不得以富贵为计、父母为心”,那么,王魁恰恰“以富贵为计、父母为心”而背叛了爱情。桂英得知后,十分悲愤:“今王魁负我盟誓,必杀之而后已。然我妇人,吾当以死报之。“于是以刀自杀,而其鬼魂终于活捉了王魁。很明显,作者的同情完全在桂英一边。所以,此篇的故事内容虽与《苏小卿》等篇迥异,但基本倾向是一致的。
  不过,在这些作品中把爱情地位提得最高的却是《云斋广录》中的《西蜀异遇》和《钱塘异梦》。《西蜀异遇》写书生李达道与孤妖宋媛恋爱。达道“爱其才而复思其色”,虽知她是妖怪,而且二郎神已给了他驱怪的灵符,他却“仰天而叹曰:“人之所悦者,不过色也。今睹媛之色,可谓悦人也深矣,安顾其他哉?……’遂毁其符而再与之合”。为了宋媛,他完全不顾个人的生死。这就把爱情放到了生命之上。同时,他把“色”作为男女爱情的基础,这与后来《牡丹亭》所说杜丽娘“慕色而亡”,可谓不谋而合。《钱塘异梦》写司马槱与女鬼苏小小在梦中恋爱。最后,司马槱暴亡,其灵魂与苏小小同乘画舫而去。他确实为爱情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这样的死不但不显得可怕,反而充满了诗情画意;也即意味着获得爱情比保持生命更为可爱。这与《西蜀异遇》的张扬爱情一脉相承。《四库提要》批评《云斋广录》“纯乎诲淫而已”,从封建道德的观点来看,这批评其实是正确的。
  所以,以上七篇传奇在对爱情的态度问题上都可说是《张浩——花下与李氏结婚》的继续与发展。
  《梅妃传》写梅妃江采苹才色均佳,很受唐明皇宠爱。杨妃入宫,她逐渐失宠,终致被迁于上阳东宫。有一次明皇与她秘密在翠华西阁相会,为杨妃发觉,大闹了一场,此后就连这样的会见也不可得了。明皇密赐她珍珠一斛,她赋诗退还:“柳叶双眉久不描,残妆和泪湿红绡。长门自是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安史之乱爆发,她为乱兵所杀。此篇中的梅妃,基本上是个温婉的、符合传统标准的女子;但她对杨妃仍然不能不妒忌,也不能做到逆来顺受。退还珍珠,就是这方面的一个突出表现。而作品显然是赞扬和同情梅妃——
  包括她的退还珍珠的行为,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传统道德要求妇女不妒忌的否定(妇女妒忌原是符合“七出”之条的恶德)。作者在篇末的议论中还公开批驳了那种认为杨贵妃和梅妃的悲惨结局“均其媢忌自取”的说法,而把灾祸的造成归咎于唐玄宗。所以,此篇与上述几篇写男女之情的作品都显示了南宋传奇中的新观念。
  不过,在艺术特色上,《梅妃传》与另几篇却颇有不同。
  它仍基本保持着唐传奇的传统,另几篇则进一步向通俗化的方向迈步。即使是出于较有名的文人之手的《摭青杂说》,也不乏“他在贼中常与人作方便”、“彼自姓贺,自与你范家子了无半毫相惹”之类的语言。描写也更趋于具体、细致;最突出的为《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如写张生与李氏私奔后,经过三年,贫困不堪,“一日,生谓李氏曰:‘我之父母,近闻知秀州,我欲一见,次第言之,迎尔归去,作成家之道。’李氏曰:‘子奔出已久,得罪父母,恐不见容。’生曰:‘父子之情,必不至绝我。’李氏曰:‘我恐子归而绝我。’生曰:
  ‘你与我异体同心,况情义绵密,忍可相负?稍乖诚信,天地不容。但约半月,必得再回。’李氏曰:‘子之身衣不盖形,何面见尊亲?’生曰:‘事至此,无奈何。’李氏发长委地,但之苦气①,密地剪一缕,货于市,得衣数件与生。乃泣曰:‘使子见父母,虽痛无恨。’生亦泣下,曰:‘我痛入骨髓。将何以报?’李氏曰:‘夫妻但愿偕老,何必言报?’”写对话如此繁富、细腻,并由此逐步深入地揭示人物的感情,这是在唐代、北宋的传奇中从未出现过的;即使与《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十五贯戏言成巧祸》等篇的对话相比,也自具特色。
  ①此两字原本如此,“苦”疑为“若”之误,“气”当亦为误字。此句原意大概是说,李氏保护其义发如保护其生命(或其他珍贵之物)。
  总之,从北宋中后期开始的文言小说向“说话”倾斜的过程,既导致了若干背离礼教的成分和对个人要求、感情的某种程度的重视,也使文言小说的形式日趋通俗、描写日趋细致。《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等作品就是这样的过程的产物。而也正是由于遵循着这一方向向前发展,在元代出现了文言小说的杰构《娇红记》。
  根据现有的资料,最早著录《娇红记》的是明代高儒《百川书志》和晃瑮《宝文堂书目》。前书卷六著录“《娇红记》二卷”,注云:“元儒邵庵虞伯生编辑,闽南三山明人赵元晖集览。”后书卷中“子杂部”亦著录此书。又,日本林秀一教授所藏明中叶刊本《(新锲校正评释)申王奇遘拥炉娇红记》署“元邵庵虞伯生编辑”①,与《百川书志》著录相同。
  ①见日本平凡社《中国古典文学大系)第38卷《娇红记》(1984年初版第10次印刷本)卷末伊藤漱平教授《娇红记·解说)。
  其作者署名虽不可据,但明初李昌祺撰《剪灯余话》所收传奇《贾云华还魂记》写元末至正年间事,其男主人公房中已藏有《娇红记》,并出现了《娇红记》男、女主人公的姓名。
  所以,它在元末当已流行。
  虞伯生即虞集,为元代中期著名文人。而明代宣德十年(1435)丘汝乘为刘兑《金童玉女娇红记》(积德堂刊本)所作序,以《娇红记》为元清江宋梅洞所作,郑振铎氏以为丘说必有所据,故其校点本《娇红传》(即《娇红记》)署“元宋梅洞作”(见《世界文库》)。伊藤漱平氏已考出宋梅洞名远,为宋末元初人。按,《娇红记》中人物飞红曾“举古词一首”,“名《昼夜乐》”,其开头几句为“西川自古繁华地。正芳菲,景明媚”。此实与元代梁寅同一词牌的作品开头极其相似:
  “秣陵犹忆豪华地。醉春风,花明媚。”又,梁词云“紫陌香生罗绮。夹十里秦淮笙歌市”,而“古词”有“弦歌声中,绮罗丛里”语;梁词云“油璧小轻车,间雕鞍金辔”,“古词”则说“杂遝香车宝骑”;梁词云“同游放浪多才子,诧酣饮、如高李”,“古词”则作“才子逞疏狂,不惜千金醉”。此两首不仅词牌相同,词句的依傍之迹也十分明显。同时,《娇红记》中其他词也常有取自现成作品的句子,如娇娘所作《一丛花》的结句“仔细思量,不如桃李,犹解嫁东风”,即出于张先所作同一词牌的结句“沉恨细思,不如桃杏,犹解嫁东风”。所以,《娇红记》的这一“古词”当以梁寅词为蓝本而改作。梁寅为元末人,《娇红记》当亦出于元末;说成宋梅洞或虞集作,均出于假托。梁寅与宋梅洞皆为今江西地区人,虞集自父亲一代起也居住在今江西地区,则此作品或出于江西人之手,是以被假托的作者既为江西地区人,实际的作者也对梁寅这样并不很有名的江西文人的词相当熟悉。
  作品的情节是这样的:书生申纯至其舅父王通判处作客,见其表妹娇娘美艳非常,心生爱慕,而娇娘对他也很倾心。相处日久,彼此互诉情愫,终至私通。申生回家,由其父亲出面,请媒人至王家求亲。王通判以法令禁止表兄妹结婚为理由,坚决不许;其实,当时这法令形同虚设。这使申纯与娇娘都很痛苦,申生借故再至舅父处作客,与娇娘愈益缱绻。其后申纯考取进士,王通判也同意二人结合,但帅府的公子得知娇娘美丽,前来求亲,王通判又把娇娘许给了他。两人知事已无望,娇娘遂绝食,不久死去;申生亦自缢而亡。
  在我国小说史上,《娇红记》是一部很值得重视的作品。
  它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小说创作的新的进展。
  首先,《娇红记》不仅歌颂了青年男女的坚贞的爱情,而且写出了这种爱情的被扼杀。在这以前,唐传奇《莺莺传》、《霍小玉传》中的男方都并不坚贞,宋代小说如《张浩——花下与李氏结婚》、《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虽也赞扬爱情,但却未能写出这种爱情在当时的悲惨遭遇,给予他们以实际上不可能的美满的结局。《娇红记》一面对申纯、娇娘的爱情作了高度肯定,一面又真实地揭示了这种爱情的多灾多难和夭折的必然性。无论男女双方爱得多么热烈和坚定,但他们的命运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要他们家长中有一个人不愿意,他们就不能结合。而且,社会上也还存在许多阻碍他们结合的因素。帅府公子看上了娇娘,王通判就对申纯背信弃义而把娇娘许配给他,只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这点来说,《娇红记》在反映人的正常要求与当时社会环境的矛盾方面比它以前的任何小说都要深入。尽管作品在最后部分加上了娇娘与申纯死后成仙的蛇足,但也并未抵消申、王爱情的悲剧性。
  比起《张浩——花下与李氏女结婚》等作品在男女爱情、婚姻问题上的盲目乐观来,《娇红记》显得远为清醒。
  其次,《娇红记》在描写人物的思想感情方面,不但比它以前的任何小说都要深切、细腻,就是与《水浒》的人物描写相比,也各有千秋。如写娇娘和申纯从初见到热恋的过程,就很细致:申生第一次见到娇娘时,便“目摇心荡,不自禁制”。其后日渐熟悉,“或共饮宴,或同歌笑,申生言稍涉邪,娇则凝眸正色,若将不可犯”。但有一次王通判请另一外甥吃饭,申纯与娇娘均在座。申纯已不胜酒力,其舅母却还要他喝酒,娇娘就帮他说话,说是“三兄动容,似不任酒力矣。姑止此”。又悄悄对申纯说:“非妾,则兄醉甚矣。”申生说:
  “此恩当铭肺腑。”“娇微谢(‘谢’疑为‘哂’之误)曰:
  ‘此岂恩乎?’”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表示对申生的关心和亲密,从而引起了申纯的“留意”。一天,申纯见她独自一人,“凭栏无语,徒倚沉吟”,“因吟二绝以戏之”,并写出来给她,她“巡檐循诵,倾鬟低面,欲言不言”,实际上进一步流露出了她的感情。申纯回房以后,“殆无以为怀”,因题一绝句于壁上。过了两天,申纯外出,娇娘独自到他房中,见到了他题的诗和另一首词,“踌躇玩味,不忍舍去”,便作诗相和:
  春愁压梦苦难醒,天迥风高漏正平。魂断不堪拾集处,落花枝上晓莺声。
  从诗中可以看出来,她的心已被打动了,但仍未明确表态。自此,申纯“朝夕惟求间便以感动娇娘,然娇或对或否,或相亲妮,或相违背”,作品并具体地写了几次她的“或相亲妮,或相违背”的经过。直到最后,申纯正式向她提出:“……予每见子言语态度,非无情者,及予言深情切,则子变色以拒。
  果不解世事而为是沽娇耶?谅孱缪之迹不足以当雅意,深藏固闭,将有售也。今日一言之后,余将西骑,子无苦戏我。”
  她才倾吐了自己的情愫:
  娇因慨然,良久曰:“君疑妾矣。妾敢有言:妾知兄心旧矣,何敢固自郑重以要君也。第恐不能终始,其如后患何!妾自数月以来,诸事不复措意,寝梦不安,饮食俱废,君所不得知也。”因长吁曰:“君疑甚矣。异日之事,君任之。果不济,当以死谢君。”
  由此,两人的恋爱就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像这样的对恋爱过程的具体、细腻的描绘,在《娇红记》以前的小说中是从没有出现过的。作者编织了一系列琐细的事件,使读者趣味盎然地看到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心是怎样逐步接近和融合的。
  而且,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人物的思想感情也就逐步地凸现出来。读者从中看到了申纯追求娇娘的热情、急切,由此而来的喜悦甚至怨怅,娇娘的犹豫、苦闷,经过艰难的思想斗争才终于形成的破釜沉舟的决心:“果不济,当以死谢君。”
  随着恋爱的进展,两人的思想感情的特点也就以新的形式展现出来。大致说来,申纯固然挚爱娇娘,每当他感到要失去娇娘时就会痛苦万分,但有时却又显得怯懦,在两人盟誓定情后,娇娘要他晚间到自己房间中去,他却说“固善也,不亦危乎”;同时他对娇娘又常有不理解、不放心之处,甚至在娇娘父亲把她许配给帅府公子后,他竟然向娇娘说:“子亲期去此止两月,勉事新君,吾与子从此决矣。”受到了娇娘的严词痛斥,他“方悟感”。娇娘则因这一恋爱是下了以死相殉的决心的,所以在这以后反而处处比申纯主动、勇敢,当申纯怕去她房间时,“娇变色曰:‘事至此,君何畏?人生如白驹过隙,复有钟情如吾二人者乎?事败当以死继之。’”当申纯要她“勉事新君”时,“娇览词怒曰:‘兄丈夫也,堂堂五尺之躯,乃不能谋一妇人!事已至此,更委之他人,君其忍乎?妾身不可再得,既以与君,则君之身也。’因掩面大恸”。
  其勇烈之气,实已超过申纯。但另一方面,他对申纯又是非常依恋、体贴和信任的。她为自己不能和申纯结合而绝食,家里人骗她,说申纯已经别娶,并把娇娘以前送他的香佩送还。
  “娇见之泣下:‘相从数年,申生之心事,我岂不知者?彼闻我有他故,特为此以开释我耳。’因取香佩细认,觉其非真,因曰:‘我固知申生不如是也。’”这跟申纯的认为她要与帅府公子结婚,恰成鲜明的对照。而像这样的思想感情的细腻刻画,也是以前的小说中所没有出现过的。可以说,这样的描写已开《红楼梦》的先声。
  因此,《娇红记》的总体成就虽不如《水浒》(例如,其语言上的缺陷就较明显),但对青年男女的这种丰富、细致的感情及其发展过程的展示,在元、明间却首推《娇红记》。
  也正因此,《娇红记》所写的事件虽较单纯,但由于描写的深细,全书竟达五万余字,而且除个别地方(如申纯遇鬼的一段)外,并无支蔓之病,这在我国小说史上也是空前的。
  不过,作品所使用的语言——浅近的文言——与这种细致的描写却难以适应。上文所引的娇娘的那些话,如果改用生动的口语,必然将大为生色。同时,从文言的角度看,这样的细致描写又不免显得冗杂。所以,后来较好的小说,要末使用文言而回到简洁的路上去,要末就采用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