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司法之神”阿赛尔等2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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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之神”阿赛尔
阿赛尔,1838年4月28日出生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城。他很早就酷爱法学,认真攻读法典,研究各种法律,决心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仅22岁时,就挂上了律师的招牌。但是,由于太年轻,他的律师事务所很少有人问津,靠律师业务的收入养活不了全家,但他不改初衷,仍然在逆境中朝着自己的理想昂首前进。
1862年夏天的一个上午,一位名叫毕契尔的乡下老人来到阿赛尔的事务所,用半信半疑的口吻问他:“你敢不敢接受我的委托?”阿赛尔看了看老人说:“只要有法可循,有理可讲,有什么不敢接受呢?”于是老人向阿赛尔讲了事情的经过:早先,他的父亲在世时,曾在皇家封域内——水深10来丈的海滨——围堤造田。这次规模浩大的工程花费了他们的巨额投资,并经过整整两代人的苦心经营才完成。在整个工程的过程中,皇家并未禁止。可是,当海滩变成了万顷良田时,贪婪的皇家却扬言这块新田是皇家的旧有封域,不得由他人占有。毕契尔被迫和皇家打起官司来,他请过几位全城有名的律师,但官司总是不打即输。老人咽不下这口气,这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情来找阿赛尔。老人所讲的这场官司,早已轰动京城,阿赛尔当然知道。他深知这是一件棘手的案子,弄得不好要丢脑袋。但是,一种对法律的特殊感情,使阿赛尔欣然接受了老人的委托。
他先是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材料,接着将材料公布于众,争取舆论的支持,最后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公开审判。在法庭上,他在进行充分辩护之后说:“如果政府和皇家不守法,那么应该把所有的法律首先毁掉!”他就这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打败了皇家,创造了奇迹,使他名噪一时。
阿赛尔一生对法学贡献是巨大的。他创建了国际法学会和国际法庭,制定国际法庭及通货交换法,得到过1911年的诺贝尔奖金。他1913年病逝,被后人誉为“司法之神”。
多产画家毕加索
1881年10月25日,毕加索出生在西班牙的马拉加省一位美术教师的家里。由于受家庭的熏陶,毕加索4岁开始作画,7岁就崭露头角。后来,他进入美术学校学习。15岁时,毕加索的画《第一次圣餐仪式》在巴塞罗那市展览会上展出,他的名字也开始为人们所知。
1900年,毕加索第一次去巴黎旅行,光怪陆离的法国社会开阔了他的眼界。他在巴黎作画,结交艺术界人士。不满19岁的毕加索,在巴黎成功地举行了他的第一次画展。1904年,23岁的毕加索迁居巴黎,此后他一直居住在那里,直到逝世。在法国,毕加索度过了他一生中四分之三的时间。因此法国成了他的第二故乡。
毕加索一生勤奋刻苦,不断探索和创新,他给自己定下的原则是“画,再画”。他走到哪里就画到哪里,到朋友家作客,有时竟画得满墙都是。他习惯于夜间通宵工作,为画好一幅画,几次,十几次易稿,同一主题的画有时连画几十幅。毕加索为他的画奋斗了一生,直到逝世的当天,还作画到凌晨3点钟。
由于他的勤奋,毕加索成了一位多产画家。他逝世后,人们花了5年的时间对他的作品进行了整理。据统计,他的作品包括:油画1885幅,素描7089幅,版画20000幅,平版画6121幅,加上其他总计近37000件。
在毕加索的画中,人们还可以强烈感受到他的爱憎。他反对战争,希望和平安宁。1937年4月,为抗议希特勒轰炸西班牙北部城市格尔尼卡,他画了著名的大型壁画《格尔尼卡》。为抗议美国入侵朝鲜,1952年他又创作了壁画《战争》《和平》。至于他的《和平鸽》,更是世人所熟悉的名作。
毕加索的生活与艺术都离不开女人。毕加索的代表作与女人题材相关的甚多。主要有:《三舞女》《在红色椅子熟睡的女人》《玩球的浴女》《公鸡》等。
1973年4月8日,这位欧洲画坛的巨匠带着和平的愿望在法国南部的穆丹逝世,长眠在地中海边的墓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