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我眼中的“和”

作者:李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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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过大约170个国家。无论在亚洲或欧洲,非洲或美洲,看到每个地方都展示着独特的风采,令人惊叹。世界如此丰富,是因为各种文明交相辉映。历史的长河奔腾不息,是因为各种文明相互激荡。
  不同的文明各有特色,但都追求相近的理想目标——向往和平与发展、公正与自由。以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来说,其重要的内在元素就是“和”。一个简单的“和”字,内涵却十分丰富。
  “和”,就是恰如其分。中国的儒家经典著作《中庸》称,“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强调人的感情和欲望都应合乎分寸,不走极端,这样社会才会和睦、安定。
  “和”,就是和平。中国传统文化提倡“以和为贵”,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友善相待,国家之间要和平共处、避免战争与暴力。
  “和”,也指“和而不同”。恰如乐器音色各不相同,在一起却能演奏出动听的乐章,这就是和谐之美。社会应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
  “和”,意味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中国文化提倡“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统一。
  “和”作为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与仁爱、包容等其他基本精神相通。
  “和”的传统文化精神至今仍深刻影响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国始终不渝地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正是体现了中华文明“和”的精神。
  “和”的精神对应对人类当前面临的诸多挑战,也有许多启发意义。
  全球化正迅猛发展,人类的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同文明的交流与对话变得更加重要和紧迫,每个文明都更需要认真了解其他文明,互相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文明不存在优劣,国家无论大小、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成员。所以,我们主张发展模式多样化,国际关系民主化,尊重多样性,相互信任,共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呵护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刘悦明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