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0期


善待“不正确”,你才正确

作者:随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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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律宾的一个男子,说什么也没想到自己会为唱歌唱走调,丢失了宝贵的生命。据报道,29岁的洛米·巴里古拉。当时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市东部一家歌厅内唱歌消遣,他唱的是弗兰克·辛纳屈的成名作《我的路》。一曲尚未唱完,歌厅内43岁的保安洛比里托·奥特加突然冲着他怒吼起来:“跑调了!”巴里古拉不予理睬,继续高歌。无法忍受别人跑调的奥特加,突然拔出手枪朝巴里古拉射击,当场将其打死。奥特加后被警方逮捕。
  
  因为无法忍受别人唱歌走调,而开枪将其打死,这样的事虽是极其罕见,但现实生活中,这种因为无法容忍别人做错事而丧失理智走向极端的人,却并不少见,不是有身为父母者因为孩子的作业一再做错,气急败坏地动手乱打,竟最终将孩子活活打死了吗?
  我的一个熟人,也是特别不能容忍孩子做错作业的,他的孩子,为做错作业不知挨过多少次打。我有时劝他说:“孩子做错作业,那是很正常的事啊。”可他却说:“你不知道,我一看见他做错作业,就特别难受!”还说他在单位里,一看见有人把事情做得不正确,心里就特别烦,“我要是头儿,早把他们开除了!”不是头儿的他,只能暗自隐忍着,闷闷地在那里怄气,“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会被他们气出病来。”他这一说,我倒是觉得他已经“病”得不轻了。
  唱歌,一定要别人唱得任何时候都不跑调;做作业,一定要别人做得任何时候都不出错;做事,一定要别人做得任何一次都正确……不然自己就难受,就不堪忍受,就要拔枪怒射,就要伸手打人,就要将别人开除掉。开除不了别人就在那里生闷气。一个人如果患上这种毛病——刻意捍卫正确、追求正确的心理偏执症,那他是不是会变得很可怕?他的存在,会不会成为社会上一个恐怖的祸患?特别是当他手里有了枪、有了权的时候。
  看来,一个人要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正确,他就得学会善待他遇到的不正确;他不仅要具备欣赏正确、赞美正确的好心情,而且也需要具备在不正确面前保持理智、处之泰然的好心态。毕竟,生活中有太多的不正确,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是无伤大雅的,何至于对其作出夸张、过度的反应呢?只有能善待“不正确”,你才是正确的。
  
  (十郎摘自《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