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煮”夫
作者:林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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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灿烂的青春时光,有很长一段都是孤独的,远离父母,远离同学,远离家乡,一个人在遥远的伦敦,在那里读书、工作。以为这样不是一辈子也将是半生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跟我说留在伦敦发展才是最佳的选择。
在伦敦,很多人都有自己的车,我也不例外,每天我都会驾着我那破旧的二手车在伦敦繁华的街道上往返。
有个浓雾的早晨,我的老爷车被发动了N次还只能在原地哼哼,因为时间很急,我不得不放弃它而去赶地铁,要知道伦敦公司的纪律可是很严的。
离我住的地方最近的是一个叫LE-ICESTER的地铁站。一踏进地铁站就听到嘭嘭嘭有节奏的打击声,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垂头丧气的我听到那些鼓点就感觉心情好了许多。声音越来越清晰,走近了,才发现有个黑人在地铁站花花绿绿的广告墙边闭着眼睛忘我地打鼓,一边敲着一边还随着节奏跳舞。
早就听说伦敦地铁站里常常会有些民间艺人以卖艺为生,但从来也没有见过,今天一见更觉得新奇有趣。他的皮肤黝黑,肌肉结实,穿着一件挂满了饰品的马甲,头上戴着一顶有点脏的牛仔帽,被破牛仔裤盖着的脚上穿着一双厚底的绒皮鞋,前面是一个盛着花花绿绿钞票的盘子。我的口袋里只有昨天逛超市时剩下的几个硬币,我摸出来,在路过的时候放进盘子里。
硬币的声音也许是吵了陶醉中的他,当我走过去的时候,我听到他在我的身后说nice。我回头去看,正好看见他对我笑,牙齿被皮肤衬得雪白雪白的。
下班的时候,我看到他还在那里,可是我身上已经没有零钱了,虽然我很想对他的音乐付些酬劳,从他身边路过的时候,我有些歉意地耸耸肩,意思是:“对不起,我没有零钱给你了。”我却意外地听到他说了一句中国话:“你好。”在伦敦待了四年,很多中国来的留学生平时都不太说中国话,而这个地铁里的黑人却用中文向我问好。我笑笑,也用中国话回了一句:“你好。”只见他缓缓地伸出又黑又大的手递给我,说:“My name is Lale.”刚开始我有些害怕,毕竟是异国他乡,而我又是一个单身女孩子,我的手迟疑着没有伸出去。他扬扬眉毛,拍了拍手,摆出一个很无奈的动作,好像在说他没有恶意。见他的样子很真诚,我终于还是伸出了手:“My name is Liana.”Lale的手掌足足有我的两个大,而跟他的黑手掌一比,我的皮肤就显得格外白。
就这样,我认识了Lale,因为一个人很无聊,常常会跑到地铁站里来听他打鼓唱歌。他喜欢唱一首叫迪迪卡的歌曲,说那是为了纪念他远方的朋友。
Lale的出现,给我的伦敦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他有着黑人的爽直性格,常常会把我举到头顶,吓得我哇哇大叫。有时候他也会带我去广场做他的助手。以前在国内念书的时候我参加过合唱团,所以对我来说不是件难事。每次跟Lale一起的时候,我都会觉得无比开心。
但我始终认为,我和Lale不过是大海里的两叶孤舟,只是彼此填补空白的过客而已。
有个周末,我在家附近的快餐店吃完了晚餐,回来时不小心摔了一跤,开始好像还没有什么事,昏睡一夜后发现脚肿了一大块,疼得厉害。第二天Lale打电话来让我去帮他的忙,我对着话筒表示我的歉意,他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我说没什么,只是昨天晚上回家时摔了一跤,脚有些肿。
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在一个小时后敲开了我家的门,要知道我并没有告诉他我家的地址。面对我的惊异,他狡黠地笑笑,你以前说过你住在附近的,要知道,在英国,找一个白皮肤金头发的女孩很难,但是找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女孩可是很容易的。
还好,送到医院检查,骨头并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只是韧带有些拉伤。我跟Lale说,没事吧?他说不检查怎么知道是真的没事呢。休息了一天就出院了,我忐忑不安地准备去交钱,却得知已经被Lale交过了。
我要把钱给他,他却不肯要,说又不是太多的钱,没有什么的,再说认识我这么久都没有请我吃过晚餐,就当是请客了,还说:你一个瘦弱的女孩子,我怎么能不照顾?要知道,Lale的收入也是极为微薄的。
大概过了一年多,我发觉Lale变得没有以前快乐了,常常发呆,眼神里也缺少了曾经的那种神采。我暗自猜想他是不是病了,问他,他却说没有。终于,接连几天他都没有来地铁站里唱歌,更证明了我的猜测,赶紧去他住的那个地下室找他。素日里硬朗的他躺在那里,说不出的凄凉,原来他着了凉,得了感冒,不过他的样子却比他的病情重得多。我问他想吃点什么或者喝点什么,他一味地摇头。过了好久,他的眼睛里突然蓄了一汪泪水,可把我吓坏了,忙问:“怎么了怎么了?”他这才一字一句慢慢地像在自言自语:“我想回家了,我想爸爸妈妈。等我的病好了,我要拿着在伦敦挣的钱回去买渔船,那里有海,有帆,有赤着脚的姑娘。”他看窗外,眼神里充满憧憬。
忽地,他又把头转向我:“Liana,我们永远不能换掉自己的皮肤和心,这里不是我们的家。”那个时候我的移民手续已经差不多办完了,以后也可以一步步把父母接过来的。而Lale的眼泪却让我在那一刻也想到我的家,宁静的小城,朴实的人。
第二天,我打电话通知父母说我要回去工作,我在伦敦的生活要结束了。他们尽管有些不解,但得知我要回去却是非常高兴的。
Lale的病很快就好了,我在地铁站最后一次听他唱歌,他唱美丽的姑娘,要回家,亲人就在身边,一遍一遍,反反复复。我站在一旁,泪珠儿控制不住簌簌地往下淌,一半是为了Lale,一半是为了父母。
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每次别人问我为什么要放弃移民英国的机会回来,我就会跟他讲Lale的故事,讲他的歌,讲他的大手,讲他的肩膀,讲他的眼泪。我怎么能够忘记,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我有一个黑皮肤的兄弟,他叫Lale呢?
(冷凝摘自《人生与伴侣》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