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负完责任再走

作者:唐 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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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深圳一家为我开了两年专栏的杂志老总给我打来电话,建议我“换个工作环境”,待遇是我原单位的三倍。这样的好事我当然无法拒绝,但是我请他等我三个月。
  我之所以请他等三个月,是因为我跟原单位的合同还没到期。也许我不应该让人家等那么久,因为那时候离合同到期只有一个月了,我把离开的时间定在三个月之后,是觉得应该给单位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接替我的人。
  一个月之后,单位果然还没有招聘到合适的接替者。这不是单位的要求高,他们只想招到一个跟我差不多的人: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这12个字,也是领导平时对我的评价,他们甚至叫我推荐这么一个人。但是我找不到——我认识的人不少,才华在我之上的也不少,可是有我这么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我实在不认识,我又不能推荐给他们一个假货。
  虽然还没有找到接替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走不了。实际上,通情达理的领导尽管舍不得我离开,并且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是他们已经意识到耽误我的“前程”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既然他们无法给我“好处”,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力不让别人给我“好处”,所以他们并不阻拦我,甚至动员我早点儿离开,担心再耽误下去,深圳那边会变卦。
  坦率地说,我也想早点儿离开,早点儿到深圳去挣高工资,我甚至恨不得插上翅膀马上飞过去。可是我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我不能把自己的承诺当成一个玩笑,否则它就一钱不值,承诺一钱不值,那么做出这个承诺的人也一钱不值——我不知道这是否合乎逻辑,但我就是这么想的。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单位经过无数次大浪淘沙,终于挑选到一个不错的小伙子。但我仍然没有急于离开,因为小伙子是个新手,我觉得我有责任向他传授我的“工作经验”。直到小伙子能够独当一面,我才去了深圳。
  在离去的头一天,单位全体人员设宴为我送行。那是一个令人动容的场面,我的眼睛不知红过多少次,因为在频频碰杯的过程中,我不知听到过多少次这样的嘱咐:“小唐,如果在深圳呆不下去了,就回来,这里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说这些话的,不仅有领导,还有同事。虽然我并没有当真,但是不争气的眼泪,最终还是流了出来,险些让我放弃赴深圳的决定。
  我在深圳呆了不到四个月,他们的“预言”果然变成了现实:由于一些我至今不得而知的原因,当初请我加盟的老总被排挤出局,新老总一直是旧老总的死对头,我是旧老总请来的,自然也是他的死对头,既然是死对头,那么自然只有滚蛋的下场。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我一点儿思想准备都没有,搞得我措手不及。忍到深夜,我终于忍不住给原单位老总打了个电话。我并不希望他们能够再次将我“收留”,但是我觉得我应该把我的情况告诉他们,因为这也是我当初的承诺。
   我已经想好了:打完这个电话,我就收拾行李回家。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我的话音刚落,老总就在电话那头说:“如果你不嫌待遇低,就回来干。”
  “可是,你们已经不缺人了,其他几位领导,能同意我回去吗?”
  “明天我们开会研究一下,你等我的消息。”第二天我得到的消息是:“一致欢迎你回来。”
  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弄明白他们为什么一致欢迎我回去,因为有了我这个“多余人”,意味着他们将多付出一个人的开支,而单位早就“断奶”,这又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后来我才知道:正是我当初“负完责任再走”的态度,成就了我“绝路逢生”的“救命稻草”。
  (孟宪忠摘自《深圳商报》)